返回首頁 | 返回本書目錄 |

 

啟示錄第二十章

 

第三十一章 首次複活與千禧年

廿18

 

這是啟示錄中最困難、最起爭論的一章。我想不應該被這一章的困難,以及不同的解釋剝奪了我們屬靈的益處和福氣,因為這些益處和福氣是從研究它而來。我們知道一部分,我們豫言一部分。從基督徒的歷史開始,這段聖經的解釋就有各種不同看法。本章提到一千年的異象,隨後就有聖徒與基督一同作王的異象。在這一千年中間,撒但受某種捆綁或限製,那是記載在一至三節;四、五、六節是聖徒的異象,複活並與基督作王也是一千年。

我們現在要走馬觀花的看一看教會歷史當中,對本章聖經的各種不同的解釋。第一,千禧年前派(Pre-millennial),這意思是說在千禧年成立以前主要來。千禧年在聖經中根本找不到的,千禧年這字是拉丁文millennium,意思是“一千年”。此派主張基督第二次再來的發生,是在成立千禧年國以前,也就是說耶穌來了馬上就有千禧年國。此後我們還要談一談在千禧年前派之中,又有些不同的看法,他們的分歧也很大。千禧年後派(Post-millennial)主張此處所說的事,是在基督再來之前發生的;也就是說,千禧年後派認為基督來以前,有了這一千年和所發生的事;所以千禧年後派是說,那一千年國度之後基督才來。在今日福音派基督教當中,千禧年前派的說法是非常占優勢的,雖然不是全部,但是有壓倒性的優勢,為多人所主張。

我想最初有名的千禧年後派者,就是奧古斯丁(St.Augustine)。千禧年後派主張現在的世界上工作者勢力;傳福音的工作,宣道的工作與基督教的教育,福音的廣傳,將要成功的擴展到世界各地;世界雖然不能全部,但大部分將歸向基督;雖然那些惡人和不信的人還是在那裡流連,但我們終將有一個基督教世界;此後要有這裡所說的罪惡的爆發,那是撒但“暫時”的得意,在這個期間有一個大的反叛,反對基督和他的國度,其後就有基督第二次再臨,要停止這一類的抵抗,然後開始永世,新天新地。這是正統的千禧年後派。現在我且提出兩三個著名人物,他們是在基督教歷史當中持這種說法的︰本仁約翰(John Bunyan),他是《天路歷程》的作者,還有伯特納博士所著《千禧年論》(The Millennium)一書。幾年前在美國有信正長老會死去的凱克(J.Marcellus Kik)有一次對我說︰“你如果是個千禧年後派,則那日就要來臨了。”於是我說︰“不錯,我現在不跟你爭,不過我還沒有信服。”最近由英國蘇格蘭的真理之旗出版社出了一本《清教徒的盼望》(The Puritan Hope),作者為慕雷依安(ILain Murray),對聖經有很深很透徹的研究,也是代表千禧年後派的豫言看法。他的意思是說,在耶穌第二次再來之前,必有一個大複興,這個複興是如此的偉大與有效,範圍是如此的寬廣,以至於全世界大部分人都歸信基督教。共產主義要放棄他們的主張,相信福音派的信仰等等。雖然這點很難令人相信,但是你要記牢,你不能夠從《時代雜志》上得到你所要信仰的神學。

最要緊的,你要從聖經上得到你需要的神學。在表面上看來,基督教似乎是毫無功效,但這不過是暫時的,上帝為未來所有的計劃,仍然行在我們的前頭,是我們的目光所看不見的,就是論到世界的大複興與全部多數人的悔改,都是在基督再來以前。這種看法是對呢還是不對呢?這並不能,也不應根據目前你所知的時事來判斷。事實是,現代世界是敵基督的,這件事的本身,並不能使你決定不相信豫言的千禧年後派的看法。我也不相信,但不論你是什麼結論,你應當以聖經為根據,那纔是我們信仰與生活無謬的準則。

第三個看法就是一般所說的非千禧年派(Amillennial),這個名詞是語言學上亂造的。你看這外文名字的前面有一個A,這是從希臘文來的,意思是“不”;第二個部分是拉丁文,就是Millennial。這就是語言上的一個雜婚,所以非千禧年就是沒有千禧年。這種看法主張在啟示錄這裡所描寫的,並非世界歷史的發展;實際上這一千年與在督作王一千年,是在複活以前天上一段過渡時期,論到這個世界有聖經的豫言,說到基督福音不斷成功,但你也必須將它與聖經豫言中說罪惡不斷增長並看才行。惡人和誘惑人的越來越多,時候要到,人們要厭煩純正的道理等等。很多主張非千禧年派的人,說千禧年後派是想越過,或輕看聖經中罪惡要增加的豫言,在我們研究本書的時候,已經提到過這一類的事,即獸與假先知等等,我們是在基督再來的時候被處置,似乎並非由於傳道宣教的成功。以上是非千禧年派的看法。他們主張撒但的作為有很長的時間,但大部分受到限製。可是在這長時期的末了,它必須被釋放“一會兒”,可能我們現在就在撒但那“一會兒”的邊緣。我們看見不信與邪惡如此倡狂,達到極點,基督教與聖徒在受教育的知識分子中間的感化力,大大受到挫折和限製。以後我們要仔細討論每一派。

關於前千禧年派,你應當知道分為兩派,就是新派與舊派。一百到一百五十年前,有一位德國學者名斑格(Bengel)和一位英國學者名阿弗亨利(Henry Alford);後者是一個很愛主的人,是英國聖公會的會友,他寫了全部的新約注釋,至今天仍然很有價值;這兩個人都是舊派千禧年前派的,他們的看法是在基督二次再來與審判之前,地上有一千年的國度。斑氏和弗氏以及歐洲的舊派千禧年前派者(多是英國及歐洲大陸人),其主張不象美國千禧年前派,滲入了猶太人的色彩。我認為這是錯的,但比較起來並沒有多大損害。最近市上出了一本書名為《過去的偉大地球》(The Late Great Planet Earth)代表了美國式的千禧年前派,有非常濃厚的猶太色彩。這種說法主張猶太人將來要統治世界。前《永世月刊》的總編輯巴毫斯博士,是費城人,我在中國東北齊齊哈爾傳道的時候,他曾經來拜訪我們,我帶他到街上觀光,路過一家百貨店,我就說︰“這個店鋪是兩個從俄國來的美國猶太人開的,這兩個人離開東北回美國住了一段長時期,歸化成美國人,持有美國護照,又回到東北來開這間百貨店。他的名字是司特令(Sterling)。”巴毫斯說︰“你去告訴他們,猶太終將統治世界。我領了不少猶太人歸向基督,告訴他們說,聖經豫言他們將來要如何如何。”當時我不願給巴毫斯博士一個難堪,但是我也不打算把這件事情告訴猶太人。猶太人應該知道的,並不是將來他們要統治世界,應當告訴他們的乃是他們是罪人,要流淚悔改,來信基督,這是逾越節上帝羔羊的真正應驗,他是彌賽亞,而非信猶太人將來的豫言。這一類的信仰司可福聖經中也有。達秘司可福的見解,通常稱為時代主義派(Dispensationalism)。達秘(John Nelson Darby)是英國人,生於十八世紀初,是普裡茅斯弟兄會(Plymouth Brethren)的。他原屬聖公會,後來離開,因為他不相信教會與政府的聯合,也就是他反對政教合一。有一段時期,他在愛爾蘭天主教信徒中間,作了一些非常驚人的宣教工作;據說天主教徒改信基督教,大約每禮拜八百人,實在是一件了不起的事。後來忽然間他感覺到加入聖公會是錯的,他好象使徒保羅一樣進入阿拉伯,這是一種象徵性的說法,於是他退修幾年,專門研究聖經。等到他退修完畢,他就發表了達秘派的時代主義,就是把世界史分成七個階段,主張在每一個時代當中,上帝都根據不同的原則來對待人類。這七個是︰無知時代,良心時代,人治時代,應許時代,律法時代,恩典時代,和國度時代。因主張有不同的原則來對待人類,甚至說人得救的方法也各異,這是達秘的看法。達氏的影響極大,著書四十餘冊,學問非常淵博。他成為普裡茅斯弟兄會的創辦人之一。這個普裡茅斯弟兄會是一個基督徒團體,中國教會聚會所的創辦人倪柝聲最先與這個團體發生關系。這一派在美國是由司可福(Cyrus Ingerson Scofield)傳入,他是美國南方人。南北戰爭時,他是南方聯軍的一位軍官;戰後他就成為一個律師,在華盛頓執行業務。在他當律師的期間,他是一個酗酒的人,這對他沒有好處。最後他由於另外一個基督徒律師個人的見証而信了基督。當初,這個基督徒律師始終不放過他,直到他悔改信主,於是司可福就成為一個非常堅固的福音派信徒;他自己也閉門一個時期,專門研究聖經。有一段時間他在達拉斯教會當牧師,後來他就離開教會,寫司可福聖經注釋。

司可福聖經就用英王雅各欽定本聖經,但是在每頁的正文之下都有注腳,有的差不多占去半頁的篇幅;其中有些相當有價值,是絲毫不能反對的。司可福藉著另外七個人的協助,出版了這一本司可福聖經。這些人都是受過高深教育的神學家,而司可福本人卻不是;他可以說在神學上是行伍出身。他很聰明,交上這些人,因為他們在基督教思想上比他強多了。 司可福聖經就以這些注釋問世了,其中有些注釋是很不錯的,但在另一方面,其中許多都很有問題,代表著他那七個時代的觀念;同時有些注釋含混不清,好象是說在歷史的不同時代中,有不同的救法。他在律法與恩典之間,在以色列與教會之間放置了強烈的對比。時代主義的銘言就是︰“以色列是以色列,教會是教會”。上帝有屬地的百姓和屬天的百姓;以色列是屬地的百姓,教會是屬天的百姓。另外又說在恩典時代中,沒有律法;在律法時代中,沒有恩典。當你斥責一個時代主義派的人,相信猶太人在舊約中得救是靠行為,他們立刻強烈地反對這一點,並且說除了靠基督的寶血外,沒有人能得救;可是另一方面,在司可福的注釋當中,卻暗示著這一個觀念,剩下含混未予解答的雙關性,他們沒有能力加以解釋。所以到目前來說,其記錄就是這樣。聖經的主題,並不是上帝計劃要拯救他的選民,聖經的主題是以色列人,教會不過是其中的一個插曲。

在時代主義派當中有一些著者說,當耶穌基督死在十字架的時候,豫言的鐘停止擺動,從那個時候,它始終沒有再擺動,等到教會所有的基督徒(一切重生的基督徒)被提離開世界以後,在那一剎那豫言的鐘將再度擺動。上帝要把它重新撿起來,也就是在主後卅年所停止的再開始,並對付以色列人。以上這節書在司可福聖經中是沒有的,不過是時代主義派的作者都有這種說法。所以教會就變成為一個穿插的觀念。他們也主張,耶穌把一個屬世的國交給猶太人,但他們拒絕了,所以他們把他釘在十字架上;因之國度的延期,是由於猶太人的拒絕。假如當時以色列人相信耶穌,國度就可以建立起來,以耶路撒冷為京都。這個見解的危害,就是說教會只是一個暫時的現象,基督的寶血就不是得救的唯一方法了。不但是我,就是比我更有學問的人,都曾經盡力想法解決這一點,卻未能在司可福聖經當中找到答案。

這一本司可福聖經是非常有影響力的,發行數百萬冊。某次我在堪薩斯城一個基督徒書局,看見書架上擺著司可福聖經,我就問書局裡的一位女士︰“你們賣司可福聖經賣得很多嗎?”她說︰“先生,我們賣的司可福聖經比其他聖經都多。”從我的觀點來看,司可福的廣告是不道德的;廣告上說這聖經有注釋,由牛津大學書局出版,此外就沒有別的字了。他們沒有提到這本聖經完全注重一個值得辯論的聖經解釋,它只在基督教思想史裡面占少數中的少數。你應當瞭解,美國時代派,或說達秘司可福派的千禧年前派一類的人,他們的見解是從啟示錄廿章中找不出來的。顯然它許多思想,都完全不能從啟示錄廿章中找到,他們是從解釋舊約豫言而得到這些概念,然後他們胸有成竹,到啟示錄第廿章就以他們已經決定了的想法,來講聖經豫言的性質與將來的事。不管你是否主張千禧年前派或其他,啟示錄廿章的解釋,確實要靠你對舊約的看法,因為它是從那裡來的。論到千禧年後派也是如此。你怎樣去看舊約豫言呢?他們引証經文說到一個理想的國度,就主張神已經應許把這個國度給猶太人,並且主張這必須在地上應驗,而啟示錄第廿章的一千年就是要應驗的時候。對此事一個總括的答案是,舊約的應許是給信徒的︰一切對上帝的應許就是在基督耶穌裡都是“是的”和“阿門”的。神對不信的人或不信耶穌基督的人,從來都沒有應許任何事,因此不信的猶太人正象今日的以色列共和國一樣,不能夠根據舊約的豫言要求任何事。豫言是對那些與基督有生死關系的人所發的,對千禧年後派的解釋也是如此,多半要看人們對舊約豫言的瞭解如何。獅子要與羔羊同臥;他們要將刀打成犁頭,將槍打成鐮刀,無人學習戰事。大地要充滿耶和華的知識,如同水遮蓋海洋,這是在聖經中所記載的,我可以再引証更多與此相似的經節。當然神的話是真實可靠的,當然神的話要應驗,但一般的千禧年後派人士有一種不知不覺自我假定的僭越行為,就是說這些事情必須在耶穌第二次再來以前的世界歷史中應驗,爭辯之點即在於此。聖經豫言的性質,就是可以有多次的應驗,在歷史的時間範圍以外也可以發生,那就是說,在永世裡。這實在是可能的,所以如果認為耶和華的知識充滿全地,如同水遮蓋海洋,必須是在耶穌再來以前,這是無根據的說法,因為不一定是指這樣說的。在聖經中有許多例証,所說的豫言只有解釋作永世才通。

彼得斯博士(Dr.Albertus Pieters),在他所寫的《亞伯拉罕子孫》的小冊裡說明瞭這一點,我想對我們有些幫助。舊約中的豫言,往往都是以那位先知活著的當時情況說的。我不以為聖經中有關於飛機的豫言,如果有的話,那當然是用馬車一類的名詞說的。所以他解釋說,豫言的發出,是以先知當時的情形來用詞,但是在豫言應驗的時候,則是用應驗時的情況來形容的。他又說,多年前一個人有一個兒子,他非常愛他的兒子,不願這兒子抽煙,所以他說︰“兒子,如果你不抽煙,一直到你廿一歲的時候,我要給你一輛馬車和一匹馬,作為你廿一歲的生日禮物。”在那個時代,馬和馬車是很出風頭的。那時你帶女朋友出去,坐馬車比步行要好多了。這孩子很相信他父親,當然更想得到這個馬和車;所以他就遵守與他父親的協議,並等候這應許的來臨,後來就沒有抽煙。等到他廿一歲生日,吃早飯的時候,他父親說︰“你在房子前面草地上,可以看到你的生日禮物。”於是他出去看到一輛汽車。你看,父親應許的時代是馬車時代,但是在應許應驗的時候,已經到了汽車時代了。彼得斯博士說,你想這個小子會這麼不識相的回到房裡,向他父親說︰“爸爸,你根本不能這樣作;馬車就是馬車,你並沒有說給我一輛汽車。你答應了我,如果我不抽煙,一直到廿一歲,就給我一匹馬和一輛馬車;我已經遵守了你的話,可是看呀,我所得到的卻是一輛汽車。你知道我是相信豫言的字面解釋的,馬和馬車就是馬和馬車。爸爸,我要你把汽車拿回去,還是給我馬和馬車吧。”你以為這個廿一歲的青年,能夠拒絕不領受這部汽車,而甘願要一匹馬和一輛馬車嗎?你想在那個時候,大家都開汽車去會女朋友,而這個人甘心願意帶著女朋友坐馬車嗎?我可以告訴你,關於這一類的愚昧,我們可以說太死板了,這一位父親是不是真的應驗了他所應許的呢?假如這個父親真的在汽車已經流行的時代,還給他兒子一匹馬和一輛馬車,我們可以說他對他兒子的應許,並沒有真正的應驗,因不合乎當時的情況。假如他兒子真的從他父親得到一匹馬和一輛馬車,他就要十分的失望而灰心,因為在他十二歲的時候給他的應許,九年以後他廿一歲了,在這個時期,汽車不但已經發明,而且已經普遍流行,所以他父親才給他一輛汽車。我想那是很好的,只要不抽煙便可以得到一輛汽車。這是一個應許真正的應驗,說明聖經的原則,就是說在先知活著的時候,是以那個時候的狀況來宣佈豫言;可是當豫言應驗的時候,是根據當時的情況而應驗,不管在這個世界,或是來世,或者是在永世裡。所以當舊約聖經說到有關把槍打成犁頭,並一定是說當完全國度最終來到時,他們要到鐵匠鋪裡去把刀打成犁頭;這乃是說到戰爭的止息。同樣地,不能說這僅限於歷史的時期,這是一種未經証實的假想。我曾經在教會聚會的時候,聽到有人敲打著講台說︰“聖經說,他們也不再學習戰事,那就是証明將來要有一個沒有戰爭的世界,這將要藉著聯合國來達成。”聯合國嗎?聯合國是無能為力的,連小國間的戰爭它都無法止息。但這可能是指著歷史的時間以外說的,終極的應驗是說到永世的;絕對的境界是在天堂,不是在這個世界。我們是走在成聖的道路上,但是我們不到天堂,是不能完全成聖的。

前面我們已提出千禧年國度的各個不同的見解︰前千禧年派,主張基督再來以後馬上就有千禧年國;後千禧年派主張先有千禧年國而後耶穌基督再來;非千禧年派主張根本沒有屬地的千禧年國。

此外還有一個見解,實在不應稱為基督徒的見解,那就是所謂的偽千禧年後派。此說幾年前在受影響的教會中仍很流行,不過今天來說並不象以往那麼樂觀了。此偽千禧年後派的意思是說,千禧年國所包括的事情,就是社會安全的增進,勞資間關系的調整,世界和平,聯合國以及各種有關人類進步的事情。美國有一份刊物在芝加哥出版,名叫《基督徒世紀》,是一份新派的刊物,可作為突出的例子。這個雜志主張,我們沒有理由假定基督會再來,就是他實際被眾目所見地來到;基督天天在勞資之間的關系增進上再來。我本人不相信這種關系的增進,但是《基督徒世紀》是這麼說。這就把耶穌千禧年國給曲解了;也可以說這種說法把基督徒的進步,化成了一般性的施政,太注重社交生活並以人為中心,因此不能以神為中心,其目的乃是想改善民族等類的關系。但是有一些事情在教會發生,例如有影響力的團體,可以影響大眾的輿論,因而帶來社會的改變,就好象有些較大的宗派一向嘗試去做的事,但這根本不能稱為千禧年後派。純正信仰的千禧年後派主張者,就如奧古斯丁,本仁約翰,華非德,以及凱克等人相信耶穌基督的再來;他們相信基督會駕著天上的雲親自再臨,正如門徒看見他升天的情形一樣,當他來的時候死人要複活,世界要受審判。信仰純正的千禧年後派相信這些。其實偽千禧年後派根本不是基督徒的觀點,乃是人類進步的觀點,根本與聖經無關,而是與達爾文有關,是達爾文主義,或者說是進化論的一種社會進步觀念,謂人類的進步是蒸蒸日上。偽千禧年後派敗壞了千禧年後派相信聖經的基督徒的好名譽。如果你提到千禧年後派, 馬上有很多人想到前面所說的這一套,就是《基督徒世紀》雜志所代表的思想,那簡直就是以人本主義來代替基督教,根本不是我們所講的內容。

現在,首先我要提出在啟示錄十一章到十四章與廿章之間顯著的平行。在啟示錄廿章這裡我們看到撒但被捆綁,以後有一段很長的時期,一千年或是很長的時期;在此期內它的活動很受約束,因此教會多能自由到各處去傳揚福音,此後就是撒但“暫時”被釋放,在這段期間有一個很厲害的戰爭抵擋神,這就是聖經所說的歌革和瑪各。我確實知道這場戰爭與以前所提到的哈米吉多頓戰爭是同一個,在此以後基督就要在榮耀裡降臨,止息這場戰爭,死人要複活,世界要受審判,這是啟示錄廿章。無論如何,與啟示錄整本書的瞭解有相當密切的關系。我們不能斷章取義,只看啟示錄廿章;在本書中我們一再看到這平行的原則。啟示錄的記事是一連串的方式,基督的再來或世界的末了都有連帶的關系。現在我請讀者注意幾件事。在啟示錄十一章到十四章的記載與廿章的千禧年,雖則平行但所用的文字卻有些不同。第一,啟示錄十二5說︰“婦人生了一個男孩子,是將來要用鐵杖轄管萬國的;她的孩子被提到神寶座那裡去了。”這節經文與耶穌升天有關。“婦人就逃到曠野,在那裡有神給她預備的地方。”所以,在基督升天以後,上帝是會保護教會的。現在再看十二14︰“於是有大鷹的兩個翅膀賜給婦人,叫她能飛到曠野,到自己的地方,躲避那蛇;她在那裡被養活一載二載半載。”脫離蛇或是撒但的毀滅力,這是指撒但在基督升天後被捆綁,無法有效地抵擋教會的工作。在十一26和十二14,你可以發現,當撒但的勢力被捆綁的時候,教會就產生長期脫離撒但的勢力的構思。十一25︰“只是殿外的院子要留下不用量,因為這是給了外邦人的;他們要踐踏聖城四十二個月。我要使我那兩個見証人,穿著毛衣,傳道一千二百六十天。他們就是那兩棵橄欖樹,兩個燈台,立在世界之主面前的。若有人想要害他們,就有火從他們口中出來,燒滅仇敵;凡想要害他們的,都必這樣被殺。”(本文筆者認為,這四十二個月或一千二百六十天象徵在基督升天和再來之間的整個時期,或者接近整個時期)。在這個時期之內,教會能夠不顧一切困難的去完成偉大的使命。這兩個見証人所作的見証,沒有人能夠阻止,直等到他們的任務達成;脫離蛇的勢力,也就是撒但的勢力受到約束。此後就是短期的逼迫時期,與啟示錄廿章所說撒但“暫時被釋放”相平行。注意十一7︰“他們作完見証的時候,那從無底坑裡上來的獸,必與他們交戰,並且得勝,把他們殺了。”十三7︰“又任憑它與聖徒爭戰,並且得勝。也把權柄賜給它,製伏各族,各民,各方,各國。”這兩個見証人從地上失蹤了以後,就出現了非常神秘的獸。此後就是基督唯一的一次再來,要審判世界。十一1718︰“昔在今在的主神,全能者阿,我們感謝檷!因檷執掌大權作王了。外邦發怒,檷的忿怒也臨到了,審判死人的時候也到了;檷的僕人眾先知和眾聖徒,凡敬畏檷名的人,連大帶小得賞賜的時候也到了;你敗壞那些敗壞世界之人的時候也就到了。”然後十四1415︰“我又觀看,見有一片白雲,雲上坐著一位好象人子,頭上戴著金冠冕,手裡拿著快鐮刀。又有一位天使從殿中出來,向那坐在雲上的,大聲喊著說︰‘伸出你的鐮刀來收割;因為收割的時候已經到了,地上的莊稼已經熟透了。’”基督再來的唯一使命就是審判。

 現在我們來看啟示錄廿章,我們將要更詳細地看到兩者之間的平行性。第一我們在頭三節中看到撒但被捆綁,被放在無底坑中用大鎖鏈鎖著,它受到約束,不能再迷惑列國。第二、三節是地上教會長期掌權,並脫離了大逼迫。“他捉住那龍,就是古蛇,又叫魔鬼,也叫撒但,把它捆綁一千年,扔在無底坑裡,將無底坑關閉,用印封上,使它不得再迷惑列國。等到那一千年完了,以後必須暫時釋放它。”

主張千禧年前派見解的人,往往照字面來解釋一千年,一千年就是一千年。但是我們也有相當的理由不作這樣的解釋,關於這一點我們以後要詳加討論。我們可以這樣說,十乘十乘十也就等於一千年,我相當相信這一點。就是說,幾乎可以確定,一千年是代表十乘十乘十的。十在聖經中是代表完全的數目,而三是代表屬神的數目;所以神完全的計劃,即教會在地上有她傳福音的時代,使萬民作主的門徒,這計劃要繼續下去,直到工作完成。這件事就成為三個十或一千所代表。以後我們再看這是一種象徵性數目的理由;但這是指著整個福音時代,就是從耶穌基督發布往普天下傳福音的大使命,以後被接升天,眾使徒仰望之際,直等到他再來,也就是在撒但“暫時”被釋放之前的這一段時期。

四節到六節︰“我又看見幾個寶座,也有坐在上面的,並有審判的權柄賜給他們。我又看見那些因為給耶穌作見証,並為神之道被斬者的靈魂,和那沒有拜過獸與獸象,也沒有在額上和手上受過它印記之人的靈魂,他們都複活了,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這是頭一次的複活。其餘的死人還沒有複活,直等那一千年完了。在頭一次複活有分的有福了,聖潔了!第二次的死在他們身上沒有權柄。他們必作神和基督的祭司,並要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當撒但被捆綁的時候,它也就在地上停止了一切反基督教的活動,與此同時被殺之人的靈魂,他們是一個代表的團體,在天上與基督一同作王,說這話時他們還活著,正如領受頭一次複活一樣。

在啟示錄廿章以後,又提到很厲害的逼迫,第七、八節︰“那一千年完了,撒但必從監牢裡被釋放,出來要迷惑地上四方的列國,就是歌革和瑪各,叫他們聚集爭戰。他們的人數多如海沙。”撒但被釋放以後,就是一個短暫的很厲害的逼迫時期。撒但率領歌革和瑪各的軍隊,有些千禧年前派和時代主義派信徒在這一點上大事造作,非常地認真,在西伯利亞等地找出一些默默無聞的城市,名字叫歌革和瑪各。我認為歌革瑪各現在已經不複存在了,但是在舊約中歌革瑪各是抵擋以色列的兩個強國,在地理上來說,距以色列的邊境很遠。歌革瑪各的特徵,就是它們是抵擋基督教的勢力。我認為要把歌革和瑪各在蘇聯或什麼地方給認出來,是沒有意義的,這僅是一種猜測而已,其實也毫無益處,因為靠不住。在這裡說到他們聚集在一起,要抵擋基督教會。或許不一定指軍事上的沖突,而是與屬靈界的事的全面鬥爭,或是文化上的,也可能是在政治上抵擋教會。關于哈米吉多頓之戰也是如此。

在啟示錄廿11,我們看見唯一的一次基督再來,這一次的再來是為了審判。有一個白色的大寶座,他坐在寶座上等等。基督第二次來與十一章到十四章所記載的相符相同,現在我們再回到啟示錄廿章的開始。你知道那些堅持按字面解釋千禧年國的人,以為自己比那些不按字面解釋的人更敬虔,且忠於聖經。我曾經聽見有些人,其中多半是一些不太懂的人說︰“聖經說什麼我就信什麼,從創世記一章到啟示錄廿二章完全按字面接受。”當然他們不可能這樣去作。當耶穌說我就是“門”,當然那不是說他是用木頭造的。在聖經中有的你無法完全按照字面接受,顯然聖經原意也非如此。後來有些人把這種見解加以修正, 聖經應當按字面接受,除非不能按字面接受;如果你能按著別的方法解說,你就那麼作,否則的話,聖經所記載的話都要按字面來接受。他們是這樣解說聖經中的話,就如錫安這個字,意思是代表教會;他們說,錫安就是錫安,錫安是在耶路撒冷山上,主耶和華的聖殿要在那裡重建。在新約中如何瞭解舊約的豫言呢?在此將要看出聖靈根據他以前所寫的范圍解說。有關於國度的題目,在豫言中論到的,都必須用靈意來解說。錫安的意思當然是教會。並非指在耶路撒冷的小山或大山,新約中也如此使用,並且說到︰“你們乃是來到錫安山,永生神的城邑,就是天上的耶路撒冷”(來十二22)。有些事在聖經中明顯地是可以按著字面來解釋,歷史的陳述原是要按字面來領受的。在創世記中說到最初的人類始祖是亞當夏娃,那意思是說人類的始祖是亞當夏娃,並不是別人。當聖經說到掃羅是以色列的頭一位君王,那意思是說他是以色列的頭一個王。耶穌降生在伯利恆,伯利恆就是耶穌降生的地名。但是關於國度未來的豫言,不能只是按字面的解釋。當聖經說到基督要親身帶著肉體的樣式再臨到世界,那意思就是象他在使徒行傳第一章按字面的解釋,“這離開你們被接升天的耶穌,你們見他怎樣往天上去,他還要怎樣來。”這話是說得最清楚不過了。所以耶穌不僅僅是屬靈的再來,而是帶著身體親自再來。

啟示錄廿章的記載不應當照字面來解。第一,這天使手中拿著無底坑的鑰匙,並有一隻大鎖鏈。無底坑在希臘文是abyss,就是後來所說的地獄,但在審判日以前的時期叫無底坑。天使手中有一條大鎖鏈,你能用鎖鏈來捆綁撒但嗎?這條鎖鏈是用什麼造的呢?能夠捆綁魔鬼嗎?你或者想這條鎖鏈是用金剛砂的鑄鋼作的,或者什麼樣的鐵鏈纔能夠捆綁撒但?明顯可見這裡的意思是受約束。可是魔鬼是一個靈體,它並沒有身體,你不能把一個靈用繩捆綁起來。馬丁路德以為他看見了魔鬼,他是在一種精神緊張的情形當中;有人說這是一種幻覺,我不知道,他或許看見了魔鬼,總之他以為他看見了。當他被監禁在華特堡的時候,他的仇敵在全國各地口口聲聲要除滅他,他以為看見了魔鬼,他用墨水瓶打過去,這瓶在牆上摔破了。如果你到東德遊歷,你還可以看見華特堡牆上墨水的汙印。無疑這墨水對魔鬼毫無影響,如用以出版基督教的書刊,或許還能阻擋撒但勢力的進行,但不能用墨水當兵器。因此這裡所說的鎖鏈,手中拿著鑰匙來捆綁撒但,不能按著字面來解釋,因為撒但是一個靈體,並沒有肉體。

第二是一千年。我們曾屢次聽見一千年的意思就是一千年,如果你不相信千禧年國,你就是否認聖經的真理。讓我們指出約翰所看的是異象中的一部分,使徒約翰看見了整個千禧年。在異象中看見一千年過去要費多少時間?我看啟示錄廿章的前三件事︰他看見撒但被捆綁,他看見它被捆綁一千年,然後被釋放。你或者說在異象中的幾件事,就算是代表千禧年了,但是你要記得,啟示錄這本書滿了象徵與象徵性的文字。我僅僅再提出三個象徵性的數目︰七4說到以色列支派的封印,以色列支派的總數是十四萬四千。十四萬四千當然是一個象徵性的數目,這也許是為神所知道的被揀選和被救贖的人的確定數目。聖經記載這個支派一萬二千,那個支派一萬二千,依此類推,這只不過是一個象徵性的數目,不止是十四萬四千。又有幾次,當你看啟示錄的時候,說到三年半,或者是四十二個月,或者是一千二百六十天。當你仔細研究的時候,你就發現這都是指著一件事說的,三年半或者四十二個月。根據上下文,並不止三年半,而是指著一段長時期說的,或許是從基督升天直到他再來,全部基督教時期說的。這些數目應當被看為象徵性的數目。另外有三處說到神的七靈︰一4;三1;五6。根據基督教三位一體的教義,神只有一位,神以三個分開的位格存在。位格這個名詞不太合適,最好應當說意識中心,就是三而一的真活神,但這三處提到上帝的七靈。從哪裡來的上帝的七靈呢?回教的穆罕默德說基督教相信三個神,他們是誰呢?聖父、聖子與聖母瑪利亞!從哪裡得到這個七呢?七這個數字在聖經中代表完全。這七的意義大概是如此︰上帝各方面的榮耀與活動和關系,稱為上帝的七靈;這並不是在數目上的七有什麼意義。

現在我們再說一說撒但受捆綁的性質︰“扔在無底坑裡,將無底坑關閉,用印封上,使它不得再迷惑列國。等到那一千年完了,以後必須暫時釋放它。”很多人曾經念過這節聖經,就以為撒但受到捆綁毫無作為。假如你按字面來接受鎖鏈、封印、鑰匙的意思,你可以說撒但被關進一個冷藏庫裡,它完全不能動彈,所以它在人間沒有絲毫的活動。撒但及其國度,也就是與它聯盟的惡靈,其中由撒但為首,在各方面影響著人類。撒但能夠試探人,它能夠附在人身上,至少在聖經時代有些人被鬼附著,以致侵害他的人格,甚至於使用他們的身體和精神系統作惡;撒但也能夠欺騙列國。這裡所說的,並不是指撒但全部的活動,或是撒但的一般惡行,而是特別指它欺騙列國這個主題而言。撒但就在這一方面受到捆綁,藉著無底坑、封印、鑰匙與鎖鏈,叫它不再去欺騙列國,在這段時期內它不再欺騙列國。所謂欺騙列國是什麼意思呢?這可以由它被釋放以後所作的表現出來。它不再欺騙列國,直等到一千年完了,以後它暫時被釋放,如果你再念廿78︰“那一千年完了,撒但必從監牢裡被釋放,出來要迷惑地上四方的列國,就是歌革和瑪各,叫他們聚集爭戰。他們的人數多如海沙。”此後繼續說到撒但全面攻擊基督徒,是史無前例的。全面的攻擊意思就是說它率領所有的惡勢力,攻擊基督教和真教會,以及上帝的聖徒。那就是它釋放時所作的事,也就是它被攔阻,受捆綁的時候所不能作的事。自從撒但在伊甸園引誘亞當夏娃犯罪以來,今天在這世界中它所作的惡人,是多得不可勝數。但這全面的攻擊基督教,就是當一個人成為基督徒時,就引頸受戮而成為一個殉道者,現在撒但還沒有被允許去作這種事。耶穌有次對他的門徒說︰“我曾經看見撒但從天上墜落象閃電一樣。”耶穌基督的受死與升天,使撒但無法施展,叫它所能作的受到限製,它還不能夠全面性的攻擊基督教。你或許說羅馬帝國的逼迫與這事很相近,實際卻並非如此;在主後最初三百年間,情形的確是很壞,有的時候作基督徒非常困難。在另一方面來說,這種情形並非普世的;世界上總有其他的教會享有自由,而且繼續增長,例如愛爾蘭就從來沒有成為羅馬帝國的一部分。有時當逼迫沉寂下去的時候,可以說教會絲毫沒有受到損害,或者說有的地方受到迫害,另一個地方沒有受到迫害,所以教會可以生長,正如第三世紀末,在主後二百年時特土良說︰“殉道之人的血是教會的種子,殺了一個十個就出來,殺了十個有一百個出來,殺了一百有一千個出來,為基督的福音殉道。我們是屬於昨天的,然而,在羅馬帝國大小城市中,沒有一處沒有光榮殉道者的墳墓。”所以羅馬的迫害並沒有把基督教從世界消滅。反而是基督教勝過了羅馬帝國,並不是羅馬帝國勝過了基督教。按照世界列強來說,羅馬帝國早已經滅亡了。然而基督教會反而愈來愈有勢力,影響力愈來愈大,一直到最近。

所以我們認為撒但被捆綁的意思,是阻止它不去使用催眠術迷惑世界列國,給世界人民洗腦,或去全面攻擊基督教,對教會來說這曾經是一個長的時期,比給教會傳福音,推行基督教教育,並宣教工作及見証的一千年長得多,而這些工作比一般人所想的要成功得多,這些事情一直繼續到今天。可是有跡象顯示,今天情形有了很大的改變,我們不要說得太武斷,很可能我們是在撒但暫時被釋放的邊緣;不信在人民的心中越來越倡狂,傳福音的門逐漸被關閉,居高位的人逼迫基督教,世俗主義與無神主義正方興未艾,大有勢力,不象從前那樣;所以我們或許是在撒但被釋放,開始全面性攻擊基督教的邊緣上,也就是說這個時期不久就要來的。這個我也不知道,我不希望這樣,但是很有可能這樣;在這個時候,教會雖然有她的毛病與弱點,可是卻很有能力與影響力。

《昨日與今日的耶穌》(Jesus Yesterday and Today)的作者科維格博士(Dr.Samuel G.Craig)問了一個問題︰“基督教失敗了嗎?”不信者說基督教已經失敗了,他說基督教沒有失敗,而且很明顯地是成功了。如果你要証明,你可以把現在基督徒的一切軟弱失敗和錯誤,與基督降生前來比較,你就可以看出基督教已經造成了很大的不同。第二,把世上基督教傳入很久並有相當影響力的地方,與那根本沒有受基督教感化的世界各處相比較,你就能看出不同之處,你就可以看出來到底基督教是不是失敗了。這是關於某些地方的光景來說,那麼我認為有一段時期,撒但的確在這方面受了捆綁。但是這一段時間,被一些自認為對豫言有瞭解的非千禧年派的人,說成幾乎是從基督複活到基督再來時為止。別的人則主張這段時間,是從羅馬帝國的迫害到基督再來時為止。按羅馬帝國逼迫基督教差不多有二百年;當君士坦丁當皇帝的時候,是主後三百一十二年,羅馬停止逼迫基督教。君士坦丁是一個很有問題的基督徒,但人稱他是一個基督徒皇帝,他下了一個命令,叫一切逼迫基督教的事情停止。君士坦丁死後,有背道者朱利安繼位,驟然震怒,這一次的逼迫基督教為時很短,不過一年而已。此後再沒有全面性的攻擊基督教,這或許就是千禧年的開始,也就是我們現在所居住的時代。我們現在正生活在千禧年國之內,或許撒但被釋放的時期已經臨近。此時說到一節到三節正是在地上所進行的一切事情,而四節到六節則是在天上同時所進行的︰被救贖者的靈魂與基督一同作王。

 

第三十二章 首次複活與聖徒作王

廿410

 

請讀啟示錄廿410︰“我又看見幾個寶座,也有坐在上面的,並有審判的權柄賜給他們。我又看見那些因為給耶穌作見証,並為神之道被斬者的靈魂,和那沒有拜過獸與獸像,也沒有在額上和手上受過它印記之人的靈魂,他們都複活了,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這是頭一次的複活。其餘的死人還沒有複活,直等那一千年完了。在頭一次複活有分的有福了,聖潔了!第二次的死在他們身上沒有權柄。他們必作神和基督的祭司,並要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那一千年來了,撒但必從監牢裡被釋放,出來要迷惑地上四方的列國,就是歌革和瑪各,叫他們聚集爭戰。他們的人數多如海沙。他們上來遍滿了全地,圍住聖徒的營與蒙愛的城,就有火從天降下,燒滅了他們。那迷惑他們的魔鬼被扔在硫磺的火湖裡,就是獸和假先知所在的地方。他們必晝夜受痛苦,直到永永遠遠。”

上一章我們討論到本章的前幾節,撒但受到捆綁,不讓它再迷惑列國,並被丟在無底坑裡等等。我們討論到隱喻性的說法,就是神使撒但受到嚴厲的捆綁,那並不是說它什麼活動都沒有了,而是說它不能夠再迷惑列國,那意思就是受捆綁。還有一件實事可証明,當它從監獄裡被釋放,它要出去再迷惑列國,那是第八節的起頭,是在地上的光景。當然關於這一點有不同的解釋,但是到目前為止最值得被人接受的解釋,其中之一就指在地上有一段長的時期,在這個時期當中撒但不能全面性的攻擊基督徒,到目前為止,還沒有普世的、致人死地的逼迫,撒但一直受到約束,傳福音的門,宣教師的工作,以及基督徒的見証多少還是開放著,這是因為撒但的能力受到捆綁。在本章說到的撒但好象被捆綁了一千年,等到一千年完了它暫時被釋放,這方面下面我們要再詳細討論。

這是在地上的光景,我們也看出這些是異象;在你辨認豫言應驗的事上要特別小心。豫言的意義是什麼是一件事,指定說這豫言將來的應驗是什麼又是另外一件事,但是在世界某處似乎有某個異象表示撒但暫時被釋放的時期就要開始了。福音的門逐漸地被關閉,大罪惡的逐漸增加,都暗示到這一點。

例如巫術、通靈術、占星術,以及各種犯罪密術的大大增加,在美國非常興旺。上禮拜我看見一本雜志叫《婦女日雜志》,這本雜志似乎不是我們婦女常念的,但是最近的一期《婦女日雜志》有一篇很有興趣的文章,由葛芬太太執筆,她的丈夫是費城韋斯敏斯德神學院的新約教授。這個葛教授的父親在台灣傳道,這位葛太太寫文章,說明她如何一個月用一百廿五元養活她一家六口;另外有一位太太說一個月四百五十元也很難維持這樣大的家庭生活。在這篇文章一開始就給耶穌基督作了有力的見証,高舉聖經並基督教;可是就在這同一期的雜志中,也登載了一篇巫術的文章,這一類的文章在現代非常普遍,明顯的在這群人中很多是有非常奇異而且神秘的力量,若不是撒但促使他們,這種力量是不會有的。這說明瞭撒但有暫時被釋放的跡象,從它的監牢中被釋放出來擾亂世界。

這是在地上的光景。在一段長時期的傳福音的宣教機會之後,也就是說教會增長與擴大見証和活動的機會之後,有了一個短暫時期的迫害。下麵我們就看第四節,在天上我們看見一個相對的景象。“我又看見幾個寶座,也有坐在上面的,並有審判的權柄賜給他們。我又看見那些因為給耶穌作見証,並為神之道被斬者的靈魂,和那沒有拜過獸與獸像,也沒有在額上和手上受過它印記之人的靈魂,他們都複活了,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沒有說明寶座是在什麼地方,有的人主張說是耶路撒冷城,但在聖經中並沒有說,只說︰“我看見了寶座”;但是你能夠從這裡的上下文發覺這種異象光景是在天上。第一,你只能在異象中看見靈魂,在別處你是看不見的;你從來沒有看見一個靈魂走在大街上,只是靈魂而沒有身體。聖經又說︰“我又看見那些因為給耶穌作見証,並為神之道被斬者的靈魂”等等。因此這就暗示著身體死後在過渡狀態中所處的光景。靈魂這個字在英文聖經裡有的時候是指著今世的生活,就是指著人說的,比方說以西結書十八20︰“惟有犯罪的他必死亡。”(The soul that sinneth it shall die.)當然這裡的靈魂是指著那些經過了肉體之死的人說的,事實也告訴我們,他們已經被斬首。從此我們可以看見這是非常確定的。如果什麼人被斬首,他究竟是活是死就沒有什麼問題了,很清楚地就証明他已經過了死門。所以約翰在異象中所看見的,就是指死去基督徒的靈魂說的,而且特別指殉道者們而言。有的人以為只有殉道者纔能在這個時期和基督作王,但更可能的是指所有被贖的基督徒,這裡的殉道者只是一個代表的團體,包括所有被救贖的人,包括那些沒有拜獸和獸像者的靈魂在內。不僅僅包括當日那些不拜獸而被斬的人,也包括今天沒有拜獸,也沒有被斬的人在內。所以這裡的意思是指所有的基督徒死者要與基督同在,就如耶穌對將死的強盜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今日你要和我同在樂園裡”(或者說天堂)。就是這裡所談論的事。

現在你或許瞭解到聖經的主要關切是講到將來複活的盼望,聖經中到處都以此為重點。聖經並沒有說到以靈魂不滅作為我們最終的命運。你念哥林多前書十五章和許多別的聖經章節,你就能夠看出肉體複活,不朽,能力與榮耀是基督徒盼望與我們救恩的應驗,以及我們命運的最後目標。同時,死了的基督徒在哪裡呢?有的宗派相信靈眠。那就是說身體被埋在地裡,靈魂也可算被埋在地裡,無論如何就是毫無知覺,什麼都不知道,什麼都不想,什麼都感覺不到,看不見,好象不存在一樣,直等到複活的日子,基督駕著天上的雲來到。有些團體是這樣主張的。這種說法在整個基督教歷史中被認為是異端,從聖經裡頭証明是不確實的。例如保羅說︰“離開世界與基督同住,那是好得無比的。”假如保羅不知道他將要在那裡,當然他就不知道那是好得無比的;怎麼能夠知道呢?好比一個病人在失去知覺的狀態下, 被匆匆送到醫院,甚至於他根本不知道他在醫院裡。同樣耶穌對將死的強盜說︰“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當然不是指在一種絕對無知覺的狀況當中。所以基督教神學把不同的聖經章節擺在一起來討論,稱之為“過渡狀態”,就是在死亡與複活之間的境況。在第六章說過,看到殉道者的靈魂在祭壇下,有人告訴他們要安息片刻,直等到數目被填滿等等。簡而言之,聖經所說的過渡狀態對基督徒來說,這些蒙救贖者是在一個平安、安息的時期,在基督面前,與他有交通,且等候他。過渡狀態並非是最後的終點,而是一個等候的時期,正如保羅在林前十五章說到身體的複活。所以這並不是我們最終的命運,有些基督徒說到基督徒靈魂不滅,好象這就是我們最終的命運,這是不合乎聖經的,信徒最後的命運乃是複活。再者,千千萬萬的基督徒已經死了,並且從地上逝去,被埋藏在地裡,他們在哪裡呢?對,根據聖經來說,他們是在天堂與基督同住,這是非常神秘的。關於過渡狀態,雖然聖經講的不多,但卻清楚告訴我們那裡是比今生好得無比的,那是一個與基督同住的,平安、得安慰的境界,在那裡等候最終的完成︰即身體複活進入不朽,與屬人的人格再度完成,象神當初所造的一樣。

約翰在這裡見到的,並不是身體複活的人,而是人的靈魂,因為事實上他說是被斬之人的靈魂,也說到他們在天堂與基督一同作王。所以當魔鬼在地上大部分受捆綁的時候,基督在幕後,是世上人所看不見的,在天上的聖所中,他實在是榮耀之主,他是世界真正的君王與統治者。在基督的許可之外,撒但絕對不能作任何事;撒但知道它的時候不多了,所以它就氣忿地下到世間。當耶穌被釘在十字架又從死裡複活的時候,撒但的命運已經註定。這好比一個男生,在學校因為犯過被校長開除,因為他是住校生,所以訓導主任告訴他,明天他就得回家了;在最後那天晚上,他打破了教室的許多玻璃,一共打壞了四十塊,反正他要被學校開除,所以他就藉打破玻璃發泄他心中的憤怒。撒但好象一條被鐵鏈拴住的惡狗,你只要站在鐵鏈最遠處一寸之外,它絲毫碰不到你;假如你進入鐵鏈半徑之內,惡狗就可能咬到你。雖然事實上它是一個已定罪的刑犯,並且它的命運已經註定了,可是神仍許可它有一些活動。約伯記也証明瞭沒有上帝的許可,它就不能作任何事。撒但想要殺害約伯,但是它要先得神的準許,而且它的允許是分兩次得到的。第一次,它傷害到約伯的家庭及其財產。第二次,它獲許攻擊約伯本人,但是不得奪取他的性命。所以撒但在各方面受到上帝準許的限製。

聖徒在天上作王當然是非常神秘的,但是我認為這並不是說聖徒在天堂有什麼頭銜,擔任某些行政工作,而是說他們贊同並曉得耶穌基督是超然、崇高及擁有王權的。聖徒對這件事情是同意的,所以他們與基督一同作王,在此被稱為頭一次的複活。這個名詞在聖經中只在這裡使用過,只有在這個地方使用“頭一次複活”的字樣。根據千禧年前派對于這一章的解釋,這是身體的複活;那意思是說,有一些特選的基督徒,或是全部死了的人,將要從死裡複活,帶著複活的身體,與耶穌來的時候活著的聖徒升天,被提在空中與主相遇,即所謂極樂,然後有千禧年國,基督要在地上作王一千年。論到此說的細節有兩個說法,有些人主張是,耶穌要在耶路撒冷城作王,有的人主張,他要在耶路撒冷城的上空作王;但是世界有兩等的人,一種是那些在永遠複活後有身體的人,另一種是那些仍然帶著血肉之身的人。這是千禧年前派關於此事的解釋,頭一次的複活是指基督徒肉身複活說的,等到一千年以後,惡人要從死裡複活,然後受審判進入他們永遠的定罪中。

我要引証幾段經文,似乎指出頭一次複活是屬靈的從死裡複活。我們首先看約翰福音五2529,耶穌在這裡說到當日的一些猶太人。我們看約翰福音五25︰“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時候將到,現在就是了;死人要聽見神兒子的聲音;聽見的人就要活了。”要注意他不但說時候已經到了,而是“現在就是了”;他又說死人要聽見神兒子的聲音,凡聽見的就要活了。這意思是說屬靈的重生,或者再生與新生,是人由於聖靈在他心裡頭所作的內在工作而得救,這就是聽到神兒子的聲音。接下去我們再看2829兩節︰“你們不要把這件事看作希奇,時候要到;”這裡他沒有說︰“現在就是了,”只是說“時候將要到”,“凡在墳墓裡的都要聽見他聲音”。並非是死人,而是“凡在墳墓裡的,都要聽見他的聲音,就出來。”“行善的複活得生,作惡的複活定罪。”在此我們可以注意到此處所說的只是一次複活得生命與定罪,“時候”要到了。把千禧年放在這個“時候”當中,說這一部分是一千年的終了似乎有點困難。耶穌似乎是說兩者都在一個確定的時間複活,但最值得注意的是在廿八節,他只說“時候要到”,他並沒有說“現在就是了”;他也沒有簡單的說死人,而是說“凡在墳墓裡的”他們就出來。有的人說,當耶穌在拉撒路墳墓前的時候,他親愛的朋友已經死去四天了,於是他就向洞穴內觀看並且說︰“拉撒路出來。”拉撒路就出來,又活了。有的人說,多虧耶穌說到拉撒路的名字,假如他沒有,則所有死了的人都要在那時從死裡複活了。是“拉撒路出來,”不是只說“出來”二字。無論如何,這第二段的經文是在約五2829,說到死人的複活,就是死了的埋葬在墳墓裡的身體,要從死裡複活,或者是複活得到在天榮耀不朽的生命,或者是說被稱為複活定罪與受審判。似乎這裡所說的意思,就是廿五節所說的屬靈的改變,也就是第一次複活,因為他沒有說“到時候”,也沒有說“現在就是了”,也沒有說到他們要從墳墓裡出來,只是說凡聽見的就活了;對每個基督徒來說都是真的,我們每個作基督徒的,都聽過神兒子的聲音,由於聽見他的話和神的僕人所講的道,因所念的聖經,我們受到聖靈的感動,以至成為信徒,正如耶穌在約五24所說的︰“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於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這裡所包括的原則就是說,凡與頭一次複活有分的人都有兩次的複活,但是只有一次的死亡,那就是肉身的死。而那些與頭一次複活沒有分的,就只有一次複活,但有兩次的死亡。身體死了以後,在第廿章所說的,他們還要有第二次的死,啟示錄廿14說那是火湖或者地獄,這是第二次的死。所以基督徒有兩次的複活,頭一次就是屬靈的改變,在這一次的改變當中,他們與耶穌基督有生命的連接,並有分於他的能力與公義,只有一次肉身的死亡。所以這裡說︰“第二次的死在他們身上沒有權柄”(啟廿6)。在經驗當中知道有頭一次複活的,就是得重生的基督徒,他們不需要懼怕第二次的死。地獄在他們身上沒有權柄;基督已經把它除去了。

第二處我們要參考的聖經是歌羅西三1。那裡說到基督徒已經從死裡複活了︰“所以,你們若真與基督一同複活,就當求在上面的事;那裡有基督坐在神的右邊。”這些人既非在天堂,當然是在地上,但是他們是信基督的人,是蒙神的恩典而得救的,所以保羅認為這可以說是與基督一同複活,他繼續把這件事又加了一項實際的應用。如果你已與基督一同複活,你要過什麼樣的生活呢?你們就要尋求上面的事等等。這裡說到一個人的改變,就是說他已經得救了,或為一個信徒,與基督一同複活。另外一處是以弗所書二56︰“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他又叫我們與基督耶穌一同複活,一同坐在天上。”這又不是寫給在天堂的人,這是寫給在以弗所城的信徒,在那裡他們曾經敬拜以弗所的米底亞,或者說他們當中有人曾經拜過。雖然如此,保羅論到這些人就好象他們已經與基督複活一樣。 所以在聖經中有很多地方說到屬靈的改變,使人成為一個基督徒,正如一次複活一樣。

韓瑞森博士主張在啟示錄廿章說的頭一次複活,是指聖徒從這愁苦多難的世界,被遷到有福喜樂安靜的天堂。當他們死的時候,正如《要理問答》所說的,這的確是根據聖經而寫的,“信徒的靈魂在死的時候得以在聖潔上完全,立刻進入榮耀裡。但是他們的身體與基督聯合,就在墳墓裡安息直等到複活。”韓瑞森主張基督徒進入榮耀裡,就是頭一次複活。我剛才所引証的那些經文,似乎指出頭一次的複活就是當一個人生活在罪中,被拯救出來的那一個改變,從前死在過犯罪惡當中,現在成為一個基督的信徒而得救,並且領受了基督的義和聖靈,生活在他們裡面等等。

我認為這兩種解釋並不一定是彼此排斥的,你可以說它們兩者是互相補助說明的。在死時進入榮耀裡的是誰呢?就是那些活在這個世界的時候,聽見神兒子的聲音的人,人死後就不能得救,所以你可以說這是一件事的兩方面。這同一個人從屬靈的死裡複活了,由於他們與基督聯合而得到屬靈的生命,這正是在啟示錄廿章所描寫的參與頭一次複活的人。下麵接著又說︰“他們必作神和基督的祭司,並要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在時間上來說是個終點,在地上,就是當撒但被捆綁,教會得到相當自由並有感化力的時候。至於論到與基督作王的細節,就說到作神與基督的祭司,並與他作王一千年;究竟這裡包括些什麼?聖經沒有告訴我們,或許我們也不應過于胡思亂想。如果你的信心真正的在基督裡,即使你的知識很淺也可以得救。我不相信在十字架上即將死的強盜,在慕道友訓練班的考試中能及格,我想這根本不可能,雖然如此,這人卻有一顆真實相信基督的信心。

在十字架上將要死的強盜,承認耶穌的公義與聖潔及無辜,然後他對主說︰“主啊,求檷得國降臨的時候記念我。”這是他承認耶穌要再來,並且他是王;所以這個人比今天某些牧師們懂得更美好的神學。凡求告主名的都必得救,他什麼時候求告主的名呢?當他說︰“耶穌啊,求你記念我。”那就是他承認他的罪大惡極,並求耶穌記念他。

同時,那些惡人又怎麼樣呢?我們在聖經中念到其餘死了的人還沒有複活,直等到一千年完了。要知道“複”這個字是不應當在那裡的︰“其餘死了的人沒有活;”這與前節“他們活著”是彼此相符的,他們活著並與基督一同作王,其餘死了的人沒有活著。此字在動詞的時態上是同一的過去式,因此這並不暗示頭一次的複活,就是複活的一部分;我們只能夠說惡人存在,在這一千年之間是在過渡時期中存在。你知道聖經關於這一點並沒有多提。總要記得聖經的寫成,並不是為要滿足我們對這類事的好奇心,而是要供應我們屬靈的需要。記得彼得對耶穌說︰“這人將來如何?”耶穌說︰“那與你有什麼相干,你要跟隨我。”這是記載在約翰福音。所以關於在過渡時期中惡人的情況如何,聖經並沒有多提。雖然如此,我們確實知道,聖經教導並且暗示惡人是有知覺的,並且在一種等候的狀態中,等候複活;等到複活來到,他們要遭受永遠的命運。“其餘的死人還沒有活,直等到那一千年完了。”你要知道,在此時期之末,死了的惡人要從墳墓裡起來,這是他們唯一的複活,正如耶穌說,他們複活被定罪。你要知道在生活與存在之間是有分別的,世人的生活觀念與聖經的生活觀念是完全不同的;聖經的生活觀著重質的方面,而不是量的方面。人活在這世界上,沒有耶穌基督作他們的救主,和神沒有發生生命上的關系,他們只是在世界上混生活而已,只是存在而已,談不到什麼生活。人得著了屬神的生命,歸回父神的家,他纔能夠享受神的恩典,能夠知道享受生活,正如詩篇卅5所說︰“他的恩典乃是一生之久。一宿雖然有哭泣,早晨便必歡呼。”生命是一個強有力的觀念,在伊甸園中為生命樹所代表;那不是說明神恩典的完全享有,並與神有交通,並不是僅僅在這世上存在作一個人而已。在過渡時期惡人是存在的,但究竟是在怎麼一種情況下存在呢?我們不曉得。他們在等候複活,可是他們最終的目的是地獄,硫磺火湖。可是你不能稱這為一個人的生活,因為生命這個字是用在不同的意義上。一隻蚊蟲也有生命,一片草葉也有生命,一隻動物也有生命,但是聖經中所稱的生命,是一種永遠的生命,也唯有這種生命纔是真正的生命,這是在聖經中許多地方對生命的概念,惡人就沒有這種生命。

七節到十節說到歌革、瑪各在撒但暫時被釋放以後,要出去迷惑列國,這就是撒但的工作。歌革、瑪各這兩個名詞是從以西結書得來的,以西結書中的這兩個名詞是指西流基帝國說的,該國曾非常惡劣地逼迫猶太人,這是在主前二百年的時候。它的京都就是敘利亞的安提阿。他們逼迫猶太人,企圖破壞他們的宗教。西流基的王把羅馬國的主神(Jupiter)放在耶路撒冷的聖殿裡,把豬獻在燔祭壇上。猶太歷史家約瑟夫說,有一個女人有七個兒子都被一種很野蠻的方法處死,如下油鍋炸死,她站在旁邊告訴每一個兒子不要違背他的信仰,結果他們都被處死,最後這個婦人也被處死。

安提歐庫•依比凡尼(安提歐庫•依比凡尼(主前?163)安提歐庫四世,在主前175163作敘利亞王。約於主前167年企圖將猶太人希臘化,禁止聖殿崇拜,並以偶像玷污了聖殿。但以理書中所說那行毀滅可憎的,即指依比凡尼說的。)(Antiochus Epiphanes),他名字的意思就是發光者安提歐庫。這是一個很可怕的時候,在舊約中是最後一次攻擊猶太人,實際上就是在舊約時代結束之後,新約時代開始之前,差不多在主前二百年以後,撒但在舊約中最後對神的百姓的重要攻擊,就是在基督降世之前。以西結曾經豫言到這一點,並且也應驗了。如今約翰在聖靈的默示之下,把這一點又重新提起,用了這兩個名字歌革和瑪各,就是兩個外邦的國家,表明了最後的大迫害即將臨到神的百姓;正如安提歐庫•依比凡尼是在基督以前的時代,就是在歷史終了,耶穌基督再來之前發生,這就是最後的大迫害。

每次發生的事都為時短暫,安提歐庫•依比凡尼並沒有維持太久,神就興起鐵錘馬克比猶大率領猶太人反抗,“給逼迫神子民者一個重大的打擊”。在一個極其英勇的抵抗中,他們又重新得回自由。希伯來書十一章中描寫的信心英雄中,一定有一些是屬於這時期的。在這場戰爭進行時是非常可怕的,但是結果神的子民得到拯救與勝利,與這裡所說的和馬克比王朝的情形大致相同。撒但的行動,極其兇猛地攻擊,最後一次龐大的攻擊基督教,將是短暫的,終究要失敗,魔鬼要被丟在地獄裡。

在十六12︰“第六位天使把碗倒在伯拉大河上,河水就幹了,要給那從日出之地所來的眾王預備道路。”第十四節︰“他們本是鬼魔的靈,施行奇事,出去到普天下眾王那裡,叫他們在神全能者的大日聚集爭戰。(看哪!我來象賊一樣)。”因為基督就要在這事以後再來。然後在十九19︰“我看見那獸和地上的君王,並他們的眾軍都聚集,要與騎白馬的,並他的軍兵爭戰。那獸被擒拿。”廿8︰“歌革和瑪各,叫他們聚集爭戰。他們的人數多如海沙。”在第九節說︰“就有火從天降下,燒滅了他們。”這些記載與帖撒羅尼迦後書二8是平行的︰“那時,這不法的人必顯露出來,主耶穌要用口中的氣滅絕他,用降臨的榮光廢掉他。”

撒但最後與獸和假先知一同被丟在地獄裡,這就把我們帶到第十節。注意那裡說,它們晝夜要受痛苦,直到永永遠遠,地獄是永遠的,正如天堂是永遠的一樣。啟示錄廿1115說到白色大寶座的大審判,這裡我們看審判大日的光景。這就是啟示錄這本書全書所描寫的高潮,白色大寶座的審判,並坐在大寶座上的那一位。白色代表公義,聖潔與公正,並不是因為寶座的大小,而是因為坐在寶座上的基督,他屬靈道德的良善是偉大的。

到十一節︰“我又看見一個白色的大寶座與坐在上面的;從他面前天地都逃避,再無可見之處了。”約翰在異象中所看見的,是耶穌基督聖容的能力與榮耀的壓倒性。

我們應當知道,這個從前是謙虛,受人唾罵並被釘十字架,被人藐視拒絕,遭人惡待的耶穌基督,將要坐在白色大寶座上,具有真正的威榮,並要彰顯他的能力,他的榮耀,是具有壓倒性的尊嚴的那一位。到那時候,無人敢小看耶穌基督,也無人敢妄稱耶穌基督的名,就好象今日的人以咒罵的言詞來對待耶穌,到那時,無人不以他為真神。

現代神學中的耶穌,與聖經所說的耶穌基督不能相比。他們說耶穌只不過是個好人,是一位優秀的教師,不過是一個性情溫和的人,說他沒有別的,就是溫柔和順對人,不管這人是如何邪惡。這種觀念與聖經所描寫的,他神聖偉大的尊嚴和他公義道德的榮耀不符。聖經的基督是偉大的基督,他是如此偉大,甚至於天地要在他的面前逃避。

現在我要從但以理書中引証一段,很可能約翰是受聖經的默示,而寫出與但以理書中相似的信息。但以理書第七章就是但以理所見的異象,第九、十節︰“我觀看,見有寶座設立,上頭坐著亙古常在者,他的衣服潔白如雪,頭發如純淨的羊毛。寶座乃火焰,其輪乃烈火。從他面前有火象河發出,事奉他的有千千,在他面前侍立的有萬萬。他坐著要行審判,案卷都展開了。”你是否看出但以理所寫的,與啟示錄中的記載相同。

 

第三十三章 最後的審判

廿1115

 

我想在這裡澄清一個問題,是值得的也是必須的,那就是在聖經中清楚教導只有一次總審判。主張多次複活、多次審判的人,時常引用馬太廿五3133︰“當人子在他榮耀裡,同著眾天使降臨的時候,要坐在他榮耀的寶座上。萬民都要聚集在他面前。他要把他們分別出來,好象牧羊的分別綿羊、山羊一般;把綿羊安置在右邊,山羊在左邊。”這實在是耶穌用另一種方法,來告訴我們有關審判大日的事。但是有一種解釋主張這是不同的審判,是對列國審判,所以與白色大寶座的審判顯然不同。據說這一次的審判為一千年所隔開,在馬太福音中有一個列國的審判;在千禧年一開始,要決定在世界列國中,那一個國能夠有資格繼續在千禧年國中存在。由此推想而知,這不是萬民而是萬國的代表者來受審判。“國”這個字在技術意義上來說,有人類政治劃分的意義,可是這實在不是馬太福音這裡所說的真意。我曾聽見人們辯論說,教會不但要對各人傳福音,也要對各國傳福音,他們說這話的意思,就是指世界上的政治劃分。但基督對於每人每件事都有他的使命。“列國”這兩個字意思並不是說作政治觀念的用法。Ethne是英文字種族或是人種的字根,在聖經中是一個很普通的字,用來區分外邦人和猶太人。因此是指世界上的列國,耶穌在那時候,是對猶太人傳道,但是他豫言的審判是普世的,包括所有的人民;所以並不僅僅是指福音和其他別的事情,如政治方面說的。有的人主張說將要有列國的審判,在千禧年的開始就要決定,看他們過去的紀錄是怎樣對待上帝的子民,那些人能活著經過千禧年。這樣一來,就把新約聖經的這段意思根本改變了。

只有一個審判,正如只有一次複活一樣,當然這是用不同的關系和角度來描寫;啟示錄十四14︰“我又觀看,見有一片白雲,雲上坐著一位好象人子,頭上戴著金冠冕,手裡拿著快鐮刀。”此後有審判的景象,這是平行的說法。在啟示錄廿章所描寫的,並不是宇宙的終結,而是最後的恢複。讓我們再看看使徒行傳三2021︰“主也必差遣所預定給你們的基督耶穌降臨。天必留他,等到萬物複興的時候,就是神從創世以來,藉著聖先知的口所說的。”在萬物複興的時候耶穌基督就被父神從天上差遣到人間,他就是上帝藉著眾先知的口所應許的那一位。所以基督現在在天上居留,直等到一個終結點,那就是等到萬物複興的時候。

另外一節就是羅馬書八2123︰“但受造之物仍然指望脫離敗壞的轄製,得享神兒女自由的榮耀。我們知道一切受造之物一同嘆息,勞苦,直到如今。不但如此,就是我們這有聖靈初結果子的,也是自己心裡嘆息,等候得著兒子的名分,乃是我們的身體得贖。”身體的得贖是描寫複活的另外一種方法,身體的得贖,是指福音的有效性,與基督徒盼望的終點。我們作基督徒的,也在心裡頭嘆息勞苦,不單只是世界要等候一些東西,那是什麼呢?就是我們身體的得贖,這是上帝在他的計劃當中的最後一部分。當你研究聖經的時候就會注意到,全世界的創造到那時都要脫去虛榮。假如你要知道這事的根源,就要回溯到亞當夏娃那裡,那時神說︰“地必因你的緣故受咒詛。”由於某種錯誤,全宇宙的物質都在咒詛之下,因為這是人犯了錯,影響到人自己內在的本質,同時也影響到他的環境。這與原初的宗旨相反,但是上帝將要挽救這局面,直到脫離捆綁與敗壞。另外一處就是馬太十九28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這跟從我的人,到複興的時候,人子坐在他榮耀的寶座上,你們也要坐在十二個寶座上,審判以色列十二個支派。”耶穌對尼哥底母說︰“你必須重生。”而這裡所說的,是世界和宇宙的重生或者新生。耶穌說︰“當時候到了,與我同在的要受我同受的痛苦,要得到賞賜。”另外一處就是彼得後書三1013︰“但主的日子要象賊來到一樣。那日,天必大有響聲廢去,有形質的都要被烈火銷化,地和其上的物都要燒盡了。這一切既然都要如此銷化,你們為人該當怎樣聖潔,怎樣敬虔,切切仰望神的日子來到。在那日,天被火燒就銷化了,有形質的都要被烈火熔化;但我們照他的應許,盼望新天新地,有義居在其中。”新神學派的哲學家們恥笑這一節聖經,同時也藐視彼得後書全書。凡有形質的都要被烈火熔化嗎?這宇宙將要熔化了嗎?自從發現原子能以來,這一種的藐視就不複存在了,現在人們對於這件事看得非常嚴重,一連串的連鎖反應是可能的。你以為這一段聖經可以按著字面去接受嗎?很可能。我告訴你,過去的神學家們關於物質宇宙所豫言的意見各殊。這裡是否僅僅說世界要遭受可怕的遭遇,要毀滅惡人,要毀滅在宇宙所有的人,然後我們還要坐在重新整修的世界中呢?或者說這個世界要整個地被毀滅?然後有新天新地,這是不是說這個舊世界要整個地被毀壞,從無中要出現一個新的世界?這是很有趣的問題,我將要讓神學家來解決。我並不以為這件事有什麼重要關系。假如你的車在一次車禍中撞壞,或者是你的車停在大街上,被人撞得“面目全非”,你會怎麼辦呢?你是再買一輛車,還是把這部面目全非的車送進車場再翻修呢?你要怎麼辦?是不是說現在的宇宙,包括這個地球將要完全的翻修到從前原來的樣子?因為這世界已經受到罪惡的玷污,以及我們社會的敗壞等等。把這個世界再整修到象從前一樣;或者說這個世界要完全地被毀壞了,瓦解了,消滅了。由神重新造一個新的世界,比以前的世界更好,或者是更大,來代替以前的宇宙?我們要讓專家們來解決這個問題。

啟示錄廿章審判的原則︰每一個人要按他的行為受審判,如果是這樣的話,那麼最後的宣判按照我們的行為,結果如何呢?結果我們只能夠受神公義的審判。聖經說︰“案卷展開了”,這裡是每一個人的紀錄。有的事情我們都忘記了,我們盼望不再提起這些事情,因為已經忘記了,但不要忘記神還沒有忘記這些事情,你我也沒有忘記,其實沒有一件事,我們過去所說的所作的真的會被忘記。從你是小孩子至今,七十五年來曾說過的語言,在很深重的催眠術下你還能夠重新說出來;你說過的話仍然在你的心靈裡,全部都在你的心裡。你記憶力的底下層保留著你說過的一切話,這一切都有記錄。

這裡所說的案卷,事實上並非一本書,就好象你在圖書館裡頭所看到的書籍一樣,把它擺在書架上,按著次序分類編為目錄,這裡所說的是一個紀錄,紀錄已經展開了。到末了的時候,每一個人將要跟他的道德責任面對面。當案卷向你展開的時候,假如你沒有一個藏身之處,你就有禍了;主要用那拒絕的眼光來看你,那種眼光能把人驅逐到千萬裡之外。審判的原則毫無疑問的就是行為。按著他們各人的行為受審判,這是聖經上所說的,在十二節的後半。現在我們看羅馬書三20,“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沒有一個人可以因著行為稱義。為什麼不能呢?因為我們的行為不能達到標準,我們的好行為也不夠用。我們的行為動機也不夠好,不夠純正,達不到神所立的標準,條件不夠,也不夠前後一致。魯益師說,偶而我也想要過一個真正基督徒所應當過的生活,可是在半小時之內,我就把基督徒作事的原則忘得一干二淨,結果有另外的事發生,我就感覺到我的罪。我們越發嚴肅的面對一個基督徒的道德情況,我們就越發感覺到對自己的不足。假如審判僅僅是根據我們的行為,則沒有一個人可以得救。律法已宣佈我們有罪,所以我們只能承認自己是有罪的。

但是案卷展開了,在這案卷中一切証據都達到一個定罪的宣判。可是另外有一個案卷,這就是生命冊,名字記載在生命冊裡的,就不被定罪。羅馬書八1︰“如今,那些在耶穌基督裡的,就不定罪了。”那就是不被定罪的審判,凡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被定罪了。基督教並不把神的憤怒取消,我們的行為是罪惡的,理當下地獄,但是因為我愛耶和華,我就把這件事情給忘掉,我就不管了;事實上不是這樣的道理,基督教並不是把上帝公義的水準降低。聖經說罪的工價就是死,罪的工價從來沒有減低。基督教乃是講到代替一定要履行律法的人,審判是根據行為,我們的行為不能達到所需要的條件,可是如果我們在基督耶穌裡,基督的行為就算作我們的行為。這是神來代替人,律法那方面的要求並沒有取消。耶穌基督在世過了一個完全的生活,他又為我們的罪受苦釘死;他的贖罪以及他的公義,他的死,就歸到我們身上,如果我們信他,這些公義就像是我們自己的一樣。基督已經履行了審判的原則,審判在他的身上已經執行了,正如我們所念到的聖經,神就稱那些信耶穌的人為義。我們沒有義,但是我們相信耶穌基督,所以耶穌基督的義行就歸到我們的身上。神永遠的公義並沒有被忘記,也沒有被修改,或是妥協;所以你我雖然帶有不完全的行為,雖然有罪,卻能被赦免,並且聲明為義,叫我們有天國的榮耀,進到神的面前。

這個生命冊又是什麼意思呢?在聖經別的地方有更多的記載,有一次的總複活和一次的總審判,信徒的靈魂死時在聖潔上得以完全,進入榮耀裡,不是進入無知無覺之中,而是進到基督的面前與基督同住。

過渡時期並不是人最終的命運,而是在基督面前,與他有一段平安喜樂團契的時間,直等複活來到。在人死後還要有各人的審判,這在希伯來書九27已經告訴我們了,“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我們只要死一次,死後就有審判。換句話說,這就決定這個人死後在何處渡過此過渡時期,直等到複活的時候,是在天堂或在地獄裡等候。

我認為這與白色大寶座的大審判不是同一件事,大寶座是一個公開的事,是由廣大的群眾召集在一起的。但是總審判只有一次,只是公開的審判在許多不同的地方舉行。第一,我們先看約翰福音第八章,在這一章,耶穌說到複活或是末日的審判不下四次;在約翰福音六39︰“差我來者的意思,就是他所賜給我的,叫我一個也不失落,在末日卻叫他複活。”約六40︰“因為我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見子而信的人得永生,並且在末日我要叫他複活。”假如我相信第一次的複活,複活以後跟著就有千禧年,就是在末日之前這就有困難了。這裡說,叫一切見子而信的人得永生,並且在末日我要叫他複活。然後四十四節說︰“若不是差我來的父吸引人,就沒有能到我這裡來的;到我這裡來的,在末日我要叫他複活。”下去再看五十四節︰“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複活。”這些主要是說複活,但需要注意所說的只關於一件事。並不是多次分開的複活,只有一次,就是最後的一次複活。複活與審判在聖經中是不可分開的。使徒行傳廿四15那裡,提到保羅在官長面前說,“並且靠著神,盼望死人,無論善惡,都要複活,就是他們自己也有這個盼望。”這也是指同一件事。以上我所引証的那些經文,主張有兩次以上肉身複活的人,兩次複活中間又經過一段長的時期,這一種的說法,本人很難接受。

論到生命冊,當然是關乎神的選民,神選召得永生的人。這件事以後能夠查出來;在啟示錄中第一次出現就是在三5︰“凡得勝的,必這樣穿白衣,我也必不從生命冊上塗抹他的名;且要在我父面前和我父眾使者面前,認他的名。”名字記在生命冊上的人,就是那些得勝的人,在父神面前被承認的。換言之,這些人就是神所選召的。啟示錄十三8說到那些得勝不法者並那拜獸像的︰“凡住在地上,名字從創世以來,沒有記在被殺之羔羊生全冊上的人,都要拜它。”在那一節聖經中意思有點不太明顯, “從創世以來”的意義到底是什麼呢?與“經上記載說”有關呢,或與“被殺”有關呢?你可以說基督被釘十字架是神定的永遠的旨意,所以你可能說他在創世以先就被殺了。可是這裡所說的並不是那個意思,基督的被釘十字架是歷史上的事件,大約在主後卅年發生的,可是生命冊上的紀錄,就是在聖經中所說的,卻是在創造以前所說的事,那也就是說永世的、非歷史的永遠的計劃,是在有時間後所發生的任何事之先。所以這意思或許是在創立世界以先,就在被殺羔羊的生命冊之中。你採取哪一種看法都行,因為那並沒有太大的關系,真理只有一個。所以你看出真正的基督徒是不能夠去拜獸的,在約翰那個時候不能拜,在任何時候也不能拜。他們不能毀壞生命冊上所記的名字,神會一直看顧他們,使他們不致被試探所勝;神是信實的,他不容你受試探過於所能受的。

現在我們再看腓立比書四3︰“我也求你這真實同負一軛的,幫助這兩個女人,因為她們在福音上曾與我一同勞苦;還有革利免,並其餘和我一同作工的,他們的名字都在生命冊上。”我們發現,名字是否記載在生命冊上這件事並沒有捷徑;我們只有藉著悔改相信基督,並在我們的生活上有所改變,就可表明我們的名字已經記載在生命冊上了。保羅當然是一個受聖靈感動的使徒,他從神得到直接的啟示,而且他也認識這些人;他們已經被認出是真正的信徒。在我們結束本章之前,我們要再查考一處聖經,就是路加福音十20,意思相同,但是字句有分別︰“然而不要因鬼服了你們就歡喜,要因你們的名記錄在天上歡喜。”意思就是說,你能夠知道你是得救的,你的名字已經記載在羔羊的生命冊上,而且是不能被除去的,這纔是我們歡喜快樂的原由。不要因為你們將鬼趕出去就歡喜,即使你們能,那倒是一件大善事,但要因你的名字被記載在天上而快樂。

揀選的道理記載在聖經中,目的並不是叫你睡臥不安。因此道理記載在聖經中,為的是要安慰你,因此是為安慰聖徒而記錄的。如果你不知道你是否是被神揀選當中的一位,只有一條道路你可以明白,就是那古老的故事,要悔改相信耶穌基督,過基督徒的生活,你就能夠認識主耶穌。一旦我們走進了天國的門,我們就知道我們已經站在穩固的根基上,那個根基就是耶穌基督。── 魏司道《啟示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