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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示錄第十一章

 

        F.             有關大患難中兩個見證人的啟示                11:1-14

 

約翰記載了有關兩個見證人的啟示,為的是要讓他的讀者知曉這些重要人物在大患難中的事工情況,這一部分繼續在10:1插入的啟示,這是很難解的一章,對這一章有很多不同的解釋。

 

耶路撒冷的殿                11:1-2

 

11:1  在這裡約翰第一次成為他異象中的參與者,(10:11)。約翰的“量度的杖”也許是一個很輕的量杆(參結40:5)。“殿”(希臘語是naos, 內殿),指的是聖所和至聖所。這明顯是在但以理所提到的第七十個七(即大災難,8節;但9:26-27; 24:15-16; 帖後2:4)的頭一半時間(三年半)之前或之間猶太人將要在耶路撒冷建造聖殿。(See John F. Walvoord, “Will Israel Build a Temple in Jerusalem?” Bibliotheca Sacra 125:498 [April-June 1968]: 99-106; Thomas S. McCall, “How Soon the Tribulation Temple?” Bibliotheca Sacra 128-512 [October-December 1971]:341-51; and Thomas S. McCall, “Problems in Rebuilding the Tribulation Temple,” Bibliotheca Sacra 129-513 [January-March 1972]: 75-80.)“壇”也許表示這殿為神所擁有。一個人會很仔細的評量他的自己的財富的(參撒下8:2)。敬拜者也被量是表示神對他們的評價(在大災難中建起來的聖殿將要被毀,而基督將在他再臨之後建立千禧年聖殿;結40)

更多的象徵派解釋者認為這聖殿指的是教會(參林前3:16; 林後6:16; 2:21)

 

“教會將要在來臨的災難中得蒙保守”(Morris, p. 146)

 

11:2  殿外的院子與耶路撒冷其餘的地方將由外邦人控制42個月,這將發生在第七十個七的中期敵基督與以色列毀約之後。因此所提到的三年半(42個月)明顯是第七十個七的後半期,也稱為大患難。這種解釋似乎更合理,而不是說它指的是以色列人在曠野的42年或是說這42個月代表一段可測定的時間(Morris, p. 147)

 

兩個見證人的傳道事工                11:3-6

 

11:3  有關這兩個見證人的身份並沒有啟示,而且筆者也認為他們身份無法確定。許多評論家認為,他們將是摩西和以利亞,因為這兩人都曾是先知並行過這兩個見證人將要行的那些神跡(6; Smith, A Revelation, p. 169; Tenney, p. 191; Barclay, 2:87)。其他人認為他們是以諾和以利亞,因為這兩個人被提到天上而未經死亡。(Seiss, p. 244)。一些人相信其中之一是以利亞的另外一個原因是,瑪拉基書4:5預言說以利亞將要在彌賽亞之前再來(Gundry, p. 94)。筆者傾向于同意一些人所持的下面這樣的觀點,即這兩個見證人是生活在這個時期的人,而不是先前的先知而為這事工返回地球的(參太11:14; Walvoord,  The Revelation­, p. 179; Pentecost, p. 308; Newell, pp. 150-51; Ladd, A Commentaryp. 154; William Kelly, Lectures on the Book of Rvelation, p. 226; Wilbur Smith, “Revelation,” in Wycliffe Bible Commentary, p. 1510)。還有其他的評論者認為,這兩個見證人不是代表兩個人,而是代表所有受逼迫的教會所作的忠心的見證(e.g., Swete, p. 134; Mounce, p. 223; Beasley-Murray, p. 181; Morris, p. 147)

他們將“傳道”(傳遞從神而來的資訊)將穿“毛衣”,就是舊約時期先知們通常所穿的。這兩個見證人的事工將持續1200(若按每月30天計算,即42個月,或3年半)。這一段時間似乎是大患難時期(即但以理書中七十個七的後半期),這是6-18章中約翰所見異象的中心。

 

11:4  這兩個見證人將完成撒迦利亞書中4:2-14中的預言,那一段經文所強調的是,這些人將從神的聖靈得到大能,他們將是神所膏抹的僕人,把神真理的光帶給世界,他們依靠神並與神有至密的關係。

 

11:5-6       他們也會被賜予能力行神跡(這將是人擁有這能力的第五個時期,前四個時期分別為摩西時期,以利亞和以利沙時期,但以理和他三個朋友的時期,以及基督在世與使徒在世時期。)他們的生命將得到神保護,將沒有人能殺死他們,直到他們的事工結束,神允許他們被殺死(7)

 

兩個見證人的死    11:7-10

 

11:7  這裡提到“獸”,是啟示錄中36次中的第一次,他就是敵基督,這裡寫到他是來自無底坑的,就是撒但及其邪靈之住所(9:1-3, 11)。在大患難之末,神將允許敵基督殺死這兩個見證人。

 

11:8-9       耶路撒冷將會象所多瑪和埃及,也就是說,因為敵基督的影響,它將極其殘酷迫害神的選民,這個城市的民將不允許埋葬這兩個見證人,為的是要慶祝他們的死。很明顯,全世界人的都將看到他們的死,可能是通過電視。不太按字面意思解釋者認為,這大城指的是抵擋神的人的組織、世界的系統(e.g. Morris, p. 145)

 

11:10        這是在本書中所記載的在大患難中唯一的歡喜快樂,這反映了那個時代的邪惡。

 

兩個見證人的復活                11:11-13

 

11:11-12   這兩人的復活升天與我們主的復活升天相似。“從天上來的大聲音”兩個見證人將會聽到,那些看他們的升天的人也有可能聽到。“雲”明顯指的是耶穌升天所駕的“shekinah(1:9)Morris相信,這兩個見證人人是代表所有的基督徒的,他在書中寫道,“在最完全的意義上講,這將在保羅所講到的被提中實現(帖前4:7)(p. 151)

 

11:13        升天之後,將有大地震,摧毀耶路撒冷的十分之一,使7,000人死亡。那些不死的人將歸榮耀給神,這並不是說他們肯定都要基督徒,而是說他們至少在這些事情上承認神的手的作為。

 

第二樣災禍的結束                11:14

 

這節經文是過渡性的(9:12),它所指的是第二樣災禍(第六號;9:21)的結束,並與第三樣災禍(第七號)接連起來。這也進一步證明了有關大力天使與小書卷的啟示(10:1-11),而且兩個見證人之事插在按時間順序進行的號筒審判之中,提供附加的資訊。最後一樣災禍將會緊跟在第二樣災禍而來。

 

        G.    第七號筒的審判    11:15-19

 

約翰的啟示又重新回到按時間順序所發生的事件中,為的是要繼續展開這些未來之事。

 

 

11:15        第七位天使吹號時,天上有大宣告,信徒所盼望的基督對世上的統治很快就要來到(參詩2:2; 9:6-7; 21:26-27; 2:35, 44; 4:3; 6:26; 7:14, 26-27; 14:9)。基督在世上的統治將在新天新地中持續下去(21:1-22:5)

 

11:16-17   長老們對這宣告的反應就是俯伏在神的面前並感謝他執掌大權作王,就是他將做的。一些解經家認定,長老在這裡所說之話標誌著基督掌權的開始。但是根據隨後所發生之事和在20章中基督掌權之前之事物來看,最好還是把眾長老之頌贊看成是對基督掌權的預言。

 

11:18        他們繼續預言基督於地上的掌權;他們預見到外邦人發怒的反應、神大怒的傾倒、對死人的審判、對舊約聖徒及災難期間聖徒的獎賞、以及對惡人的毀滅,這些惡 人遭致毀滅是因他們敗壞了世界。

 

11:19        約翰然後看到了天上的殿(參來9:23),在殿中他看到了神的約櫃,象徵著神的信實和與以色列人的同在。(舊約中按年代順序最後一次提到約櫃是在歷代志下35:3,那以後約櫃如何就不得而知了,但許多學者相信,約櫃在百姓被擄于巴比倫期間丟失或是被毀壞了。)

閃電、聲音、雷轟、地震、大雹明顯是在地上的,這是一幅恰好在基督再來之前大亂的景象。

 

對第七號筒所帶來的審判沒有任何啟示,些審判似乎是記載在第16章中,在那裡有關於七碗審判的預言。就好象七號筒的審判就是七印審判的啟示一樣,七碗審判也將是對七號筒審判的啟示。因此,在12-15章中的似乎是大患難這期間的事情,不是按時間順序加在這裡的(7:1-1710:1-11:14),按時間順序的記載在16:1重新開始。

── 無名氏《啟示錄書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