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示錄第三章
給撒狄教會的信 3:1-6
基督給他們這封信的目的就是要稱讚在撒狄的幾名忠心的基督徒有好的行為,並敦促大多數不警醒的人回想他們以前所領受的,且要順服主。
本書信目的地與對基督的描述 3:1a-b
撒狄所處位置是在推雅推喇以南三十英里處,其中通有一條主要的公路,在此之前一直都是古呂底亞王國的首都。她以她的軍事歷史、寶石、染料與紡織業而聞名。因這個城市座落在一個險峻的山坡上,被認為是不可攻破的,但卻被波斯王古列通過一個峭壁上的秘密通道而攻佔,後來也被其他的入侵者以同樣方式攻佔過。
主以全智的神向這個教會顯現;七靈也許指的是神智慧(他的靈)的完全,或是指所他所掌管的靈界物質(參1:14)。他也提醒讀者他對各教會(七星1:20; 2:1)有主權。
既然是通過屬靈事工的完全,神達至教會並喚醒教會,那麼在這裡七星就與七靈聯繫起來。
稱讚與責備 3:1c,
2b
除老底嘉教會以外,這個教會得到的稱讚比其它任何的教會都少,對這基督徒唯一所誇之處就是很明顯他們在其它教會中有一個好的名聲。然而,他們的確是一個死的教會,而且他們的好行為遠遠不夠。只有幾個人對主是忠心的(4節)。
勸勉 3:2a,
3
這些信徒需要從他們的屬靈的沉睡中醒過來,要察驗他們自己的光景,並要認清自己的需要。這個城市因過分依賴天然屏障而疏忽,導致城市曾不止一次陷落敵人手中。他們需要在這個幾乎近於死去的教會中堅固他們的弱處。象以弗所教會一樣,他們需要回想他們過去曾經有過的光景,並要回轉到他們以前曾經有過的態度與行為中。若不注意這些警告,那麼基督的管教就會意外的臨到這些信徒。今天在撒狄所在的原址只有一個小村莊。
應許 3:4-6
基督說出了對教會中那幾個忠心之人的祝福,以便激勵其他的人悔改。白衣(象徵一個人的行為)是潔淨沒有污穢的(參19:8, 14; 太22:11-12),只能那些對基督忠心的基督徒才能享受到與他同行(與我同行)的喜樂。
這裡所描述的就如同羅馬人打了勝仗的一天,所有的工作都停止,真正有羅馬公民身份的人穿上潔白的外袍。特別是得到的殊榮的那些人-通常是掌權人物,有的時候是得勝將軍的親戚或朋友-參加凱旋行進的隊伍。在基督凱旋的那一天,身穿白衣的撒狄教會的信徒們也會與他們的首領基督同行在勝利這中。因為他們對他忠心且要在他的榮耀中與分共用尊貴(Tatford,
p. 115)。
所有的得勝者將最終在天上穿上聖潔的衣服,而且他們的名字將不會(在希臘語中雙重否定是強調)從記錄天上國民名字的生命冊上塗抹(參2:11; 13:8; 17:8; 20:12, 15; 21:27; see Charles R.
Smithm The Book of Life, Grace Theological Journal 6:2 [Fall 1985];
219-30)。
實際上當時的每一個城市都保留一卷其公民登記錄,而且每一個在這個城市的出生的孩子其上登記入冊。如果那一個公民被證明有叛國罪、不忠或是任何有損本城市榮譽的事,他的名字就會從這些登記冊上除掉而受到羞辱。(在任何正常的情況下,名字都在死的時候才塗抹掉的)人們再也不認為他配稱此城市的公民。在另一方面,如果一個人有傑出的成就或行為,那麼他將獲得殊榮,或者是把他的事蹟記錄在城市記事錄上,或者是在名冊上把他的名字圈上金色(Tatford,
pp. 116-17)。
不應該把第5節中所說解釋成有些人可能會失去救恩(約5:24; 6:35-37, 39; 10:28-29)。這裡的語輕意重修辭法(參2:11)表明得勝者的名字將永遠有特殊的榮耀。
第三,所有的得勝者都將會被基督被接納而成為屬於他自己的。
身穿白衣的忠心者將與那勝者(基督)同行在凱旋的隊伍中;他們將穿著發光的喜慶的衣袍被帶入宴會中;他們的名字將記錄在天上的名冊上而大亨榮譽;最終他們將在宇宙的主宰者面前得到接納承認。就象在皇帝與他的宮廷面前,得勝的將軍陳述勇士們在戰鬥中的英雄偉跡,並使他們展現於可畏的宮廷中,承認他們的價值一樣,耶穌基督將陳述他的追隨者們事蹟並把他們展現在他天父的面前(Tatford,
p. 117; 參太10:32; 可8:38;
路12:8-9; 提後2:12)。
根據這些必要來到的事實,相信撒狄教會的信徒會得到激勵活出與他們蒙召的恩相稱的生活來(參弗4:1)。
在新教改革時期,人們說新教教會健全良好,但實際上那時新教教會是相當死沉的。儘管他們恢復了人是因恩典得救恩與信徒皆為祭司的真理,但改革者與他們的門徒在很多的信條都不同有一致的意見。這就產生了宗派主義,而且從那時起,宗派主義一直都充斥於教會之中,摧毀了教會的合一,損害了教會的見證。這個時期極少的忠心的信徒是那些持守聖經真理的人,這些真理在改革其間重新被人們所發現,這些持守真理的人並沒有跟隨那些錯誤的領袖。
甚至在現在,有許多的地方教會都有好的名聲,也許是因為它們那高大的教堂,頗多的活動,或是有輝煌的歷史,但實際上它們在靈裡幾乎是死的。
F. 給非拉鐵非教會的信 3:7-13
給非拉鐵非教會的信是要稱讚他們在迫害中的仍有忠心,並鼓勵他們要恒久忍耐。
本書信目的地與對基督的描述 3:7
非拉鐵非(字面意義是兄弟之愛;參羅12:10;
帖前4:9; 來13:1;
等)在撒狄東南大約三十英里處,所在之處是一個生產酒的區域,是通往小亞細亞的出入口。
因為不時地經歷地震,選擇在城外居住的人口超過正常的數目。
基督向他們顯明自己是聖潔(參彼前1:15)、真實和有權威的(參1:5; 5:10)。大衛的鑰匙似乎指的是以賽亞書22:20-23中所提到的內容,在那裡希西家的僕人以利亞敬被給予了管理大衛家的權利,包括王的所有財寶。在這裡基督宣稱了他有完全的管理權按照神的旨意來分配或不分配神的資源。
稱讚 3:8
神給了非拉鐵非的基督徒一個敞開的門,是屬靈祝福的機會,也許是傳道的機會(參林前16:9;
林後2:12; 西4:3)。這個機會將繼續下去,因為他們略有一點力量(屬靈的力量)儘管他們人數不多。他們忠心地順服了神的話,並在過去持守了為基督的見證,可能是通過言傳與行為。
應許 3:9-12
象對士每拿教會一樣,對這個教會沒有一點責備。對這個教會有五個應許。
他們的猶太人的反對者最終將承認這些基督徒是神的真正的追隨者(參2:9)。這些敵人聲稱他們是神的真正跟隨者,但他們拒絕了基督,而並不是神的跟隨者。但最終在對不信者的審判(白色大寶座前的審判,至少不遲於這個時候)的時候他們將不得不承認他們的錯謬。(賽45:23; 羅14:11; 腓2:10-11)。
第二個應許是給那些忠心忍耐的信徒的。主應許這個教會的信徒不會經歷大災難階段(啟6-19章),他們得到應許說他們將被保守免去試煉。在希臘語中同時使用動詞與介詞表明他們將被保守不經試煉(災難前之觀點),而不是經過其中得到保守(災難後之觀點)或是在災難中被提(災難中之觀點)。
那麼那些沒有遵守基督要忍耐的話的的信徒會怎麼樣呢?或者說只有那些忠心或是警醒的信徒才能被提(部分被提論)呢?答案是否定的,所有的基督徒都將在被提的時候改變(林前15:51-52),而且所有的基督徒都被應許將不經神傾倒出來的(帖前1:10)忿怒。(See
Charles C. Ryrie, Basic Theology pp. 478-507, for further wxplanation of
these four major presmillennial views of the Rapture.)而且,他們不僅僅被應許從試煉中得拯救,也被應許從這試煉的時候裡被拯救出來,也就是這些災難將來的那一段時間。翻譯成試煉的希臘詞(peirasai)意思是試驗一個東西以顯明它的品質,而不是要潔淨它。世界上所有的一切(這個被居住的地球)都將經歷這個試煉的時期,而僅僅是某個地方。其試煉的目的就是顯明那些地球上居住者(與天上的居住者相對,也就是未得救的與基督徒相對)的本質。就象在2章與3章中對其它教會的應許一樣,這個應許是給所有的基督徒的,而僅僅是給這封信的收信人的。忠心是會得到獎賞的。
第10節乍看起來好象又是對信徒忠心向主的激勵(參2:10c, 25; 3:4),其中的隱含的意思似乎是,如果一個基督徒不認基督(8節),他就不會被提。但其它的聖經章節很清楚的表明了所有的基督徒,無論是忠心的還是不忠心的,都將同時被提(林前15:51-52; 帖前1:10;
4:16-17; 5:9)。因此我們必須尋求別的解釋。
既然整個非拉鐵非教會都是忠心的(8節),那麼第10節也許就不是對信徒要忠心的激勵。而是對整個教會可以期待的祝福。這節經文似乎是為安慰整個教會的而不是為激勵那些不忠心或是潛在裡是不忠心的基督徒的。
必須把這一節裡所說的看成是一個對事實的描述,而非一個條件,這個有點象創22:18那裡的因為你聽從我的話(Chitwood,
p. 98)。
(See Gerald Stanton, Kept From the Hour; Jeffrey Townsend, The Rapture
in Revelation 3:10, Bibliotheca Sacra 137:547 [July-September 1980]:
252-66.)
在關於教會被提的時間上最有爭議的一節經文就是啟示錄3:10(Gundry, p. 54)。
Gundry相信,這節經文的應許是在大災難結束教會被提時得到實現。那時,主會為聖徒為來,在空中與他們相遇,然後再同他們降到地上(P.
159)。剛才所引用的Townsend的文章反駁了Gundry對這節經文的災難後解釋法。
第三,主應許要快來(突然;參1:1;
2:16; 彼後3:8)。
得勝者不僅僅會得到在天上以他們的名字建立的柱子,就像是在非拉鐵非的習俗一樣,他們也會成為神的靈宮-新耶路撒冷的柱石。
當所羅門登基建殿的時候,他從推羅召了一個銅匠,讓他為殿廊製造了兩根銅柱,為其中的一根起名叫雅斤,意思是建立;給另一根起名叫波阿斯,意思是力量(王上7:13-21)。主應許非拉鐵非的得勝者將來會有與這兩根柱名的意義所描述的位置對得勝者所應許的他們必不再從那裡出去指的是他們作為殿中柱子的固定位置;就像是所羅門殿中的柱了一樣,說得勝的基督徒將被放在殿中柱石的位置,也就是說這些基督徒將帶有力量與能力的安全、堅定和穩固的位置上,當他們在千禧年的國度裡與基督同掌王權的時候,他們將會得到這位置。(Chitwood,
p. 101)。
基督將要認同他忠心的子民,既然他們已在地上擁有了他,他也將在天上認他們(參2:17;
14:1; 19:12)。在某物寫上一個人的名字也表明所有權。在古代,柱子上經常刻有征服者的名字。在外邦人中,把自己獻給某些假神的人通常把他們假神的名字寫在他們的額頭上(參創28:36)。基督的新名在別的地方沒有啟示,這也許是與將來的榮耀相稱的帶給人榮譽的名字。
勸勉 3:11b,
13
看到基督將很快突然降臨,信徒應該持守對他的忠心,以免叫別人奪去因他們的堅恒的忍耐而本應屬他們的獎賞(參約二8章),這個結尾的警勸再一次提醒我們,所有的教會都應許對這七封信中每一封信裡的資訊引起注意。
學教會歷史的學生已看到了現代對外宣教運動復興的時期,就是18世紀晚期與19世紀(非拉鐵非教會就是有與此相似的光景)。在這個時期裡,在清教教徒、魏斯裡派、普利矛斯弟兄會還有其他的領導下,有過好幾次返回神的話語的復興運動。象在非拉鐵非的教會一樣,這些人並不是浮華的而對神忠心的。
G. 給老底嘉教會的信 3:14-22
基督寫這封信目的是要撼醒老底嘉的信徒,使他們從物質自滿中走出來,並勸勉他們對更高的屬靈目標作出自我犧牲(參西2:1-2,
4:16)。
本書信目的地與對基督的描述 3:14
七個城市中的最後一個座落在非拉鐵非東南40英里、以弗所以東90英里處。這是個富裕的城市,以銀行業,羊毛製品及醫療衛生為其特色。這個城市曾毀於一次強烈地震,但富裕的市民又重建了這個城市。
基督稱自己為阿們(字面意思是願此成就),也許這是見證他有能力使他所預言的一切實現(參賽65:16)。作為一個見證人,他對老底嘉情形的見證是可信的,老底嘉人有一個名聲,就是他們所說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他們自己的好處(Tatford,
pp. 143-44),但基督說出了事實。在神創造萬物之上為元首的表明基督有審判的權柄,雖然老底嘉人有創造性,但只有耶穌自己是創造者。
責備 3:15-17
使這封信與其它的信不同的是,這裡沒有任何的稱讚。
這些基督徒的行為表明了他們的行為:他們對神的愛不冷也不熱,如溫水一樣。飲料最好或冷或熱,象這一樣,神也寧願他子民對他的愛或冷或熱,而非淡漠象溫水一樣。老底嘉的信徒是知道主的感覺是什麼樣的,因為這個城市的飲用水是從城南6英里處的一個泉源通過一個水道橋輸送過來的,水到的時候已變成了令人生厭的不冷不熱的溫度(G.
R. Beasley Murray, Revelation, p. 105)。
主把他的子民從口中吐出來(16節)不應該解釋成是他們將失去救恩,因為在聖經其它的地方都沒有這樣的教導(參19節)。這種說法只是表明他極度的厭惡。他的意思不是說,他寧願我們過一種放縱罪的生活(靈裡的冷)而不願我們過一種追隨他但不完全降服於他(靈裡的不冷不熱)的生活,筆者相信,他的意思不是說他寧願我們在靈裡過一種或冷或熱(象一種或冷或熱的飲料一樣)的生活,而不願我們在靈裡溫和的(象不冷不熱的水的一樣)。
老底嘉人享有豐裕的物質財富(17節),這使他們有一種虛假的安全感與獨立感,但在靈裡他們是大大缺乏的。當基督徒過著一種安逸富有的生活的時候,這種自足的態度會對基督徒一直都是個危險。
勸勉 3:18-19
既然他們靈裡貧窮,基督就敦促他們來買(有自我犧牲的含義)他們真正所需要的東西。黑衣在老底嘉盛行,但基督勸他們要買白衣穿上,這白衣象徵義而純潔的行為(19:8;
Robert H. Mounce, The Book of Revelation, p. 127);他們應該買屬靈的眼藥而不是在老底嘉所生產與出售的眼藥。眼藥也許指的是神的話語,能使我們看見真實的屬靈生命。
基督提醒他的讀者,他所說過的是他所做過的,因為他愛他們。
應許 3:20-21
在上下文中,這節(20節)聖經被看成是對所有的基督徒的說的。
在學習給老底嘉的資訊時,第一件必需明白的事就是,神的靈在對基督徒講話
有太多的人以不嚴謹的的態度來對待在基督徒生活中所產生的問題,比如,當一個聲稱是基督徒的人生活中出現罪的時候,處理這個問題的最常用的方法之一就是懷疑這個人是否得救。這種想法通常是這樣的假想為前提的,即如果一個得救了,他就會遵循一定的行為準則,如果他沒有,他的行為就表明他起初沒有得救。然而,這樣一種觀念與任何聖經上關於藉著恩典因信稱義的真理都是相違背的。這完全是敗壞了神恩典的福音的,因為行為被引進了一個行為不能佔有位置的領域(Chitwood, p. 105)。
是那些冷漠的基督徒被敦促打開他的心門並邀請基督進來與他有親近的相交。當基督徒進來的時候,他會接受任何這個基督徒給他的東西,他也從他的豐盛中把祝福給這個人。這節經文表明了在聖經其它地方教導過的真理,就是基督願與所有的人有親密的關係(參提前4:10)。因此筆者相信,在傳道時使用這節經文是合適的。它十分生動地表明瞭神的願望。
與基督同掌王權的特權是屬於得勝者的(參林前6:3;
提後2:12),這個應許是在2章與3章中所有應許的高峰,我們現在可以選擇不象一那樣生活,因為將來有一天有一樣的生活。在這裡主又一次有所有的人聽並作了反應(22節)。
這個教會與現今世上所存的教會作了一個對比,所有聲稱是基督徒的人似乎富有且有能力,但卻缺乏生命與對基督的愛。令人難過的是,基督的身體也是這種情形,只是程度稍差一點而已。
在希伯來書中的五個警告與啟示錄中的七個應許之間有一種有趣而常不被人注意的平行關係。這些警告和對得勝者的應許都有同樣的目的,最後一個警告與長子權有關(來12:14-17);最後一個對得勝者的應許與寶座有關(啟3:21)。貫穿希伯來書中那些警告裡的思想就是,基督徒最終要認識他們的長子權,就是兒子行使長子的權利。希伯來書中要講的就是要領許多的兒子進榮耀裡去(來2:10)。貫穿在啟示錄那些應許中的思想就是,基督徒最終將升到寶座之上,與基督同為後嗣,同掌王權,因此啟示錄2章與3章中所講的就是,將裝備好的基督徒放在寶座上,與基督同掌王權。
象新約中所有其它的書信一樣,啟示錄2-3章中的七封信中每一封信都適用於當地的教會,也就是最初的收信物件,也適用於自那時以來所有的教會與個體的基督徒,不僅如此,這些書信對以後的基督教歷史也是有預言性的。這一點也許不能被第一世紀的基督徒看清,但隨著教會歷史的展開,這一點越來越明顯了。因此第2章與第3章就象啟示錄其它部分一樣具有預言性。(See
M. J. Brunk, The Seven Chruches of Rvelation Two and Three, Bibliotheca
Sacra 126-503 [July-September 1969]: 240-46.)筆者這樣講只不過是用歷史性預言法來解釋第2章與第3章,很多其他人以及J.
B. Smith 也持這種觀點,pp.
61-62, J. P. Lange (Commentary on the Holy Scriptures, Vol. 12: James-Revelation,
The Revelation of St. John, p. 139)。至於其它不同之見,有的認為些2、3章只是預言性的(即只是描寫主的日子的情形的);有的認為它們所記述的只是過去的歷史(即一世紀時的情形)。關於對這三種觀點的解釋與評價,見Robert
Thomas所寫的The Chronological
Interpretation of Revelation 2-3Bibliotheca Sacra
134:496 (October-December 1967), pp. 321-31. 他是持歷史觀點的。(See
hadout Three Views on the Interpretation of Revelation 2-3,)。
如果你有機會傳講基督寫給七個教會的書信,筆者向你推薦Tatford寫的書,我發現它是最有用而簡潔的,本書一開始就介紹了這些教會與城市的背景,這對正確理解2-3章中每一節中的內容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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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名氏《啟示錄書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