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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題   啟示錄的概論

 

  啟示錄的作者

  第一點,作書者:啟示錄的作者是使徒約翰,他在耶穌基督的啟示和主的使者曉諭下,寫成了本卷書。(啟 1 l 2 4 9 )。正如海來博士所指出:根據可靠的遺傳與大部分基督徒學者的意見,本書的作者乃是那一位蒙愛的門徒約翰所寫的,他乃是耶穌最親密的良友之一。至於有人以為這位作者或許是另外一個名叫約翰者的理論,這是毫無根據的。(聖經手冊 873 頁)

  此外,從啟示錄中所屢次出現的一些特殊的辭彙上,也可看出它們是使徒約翰著作中的一貫特色。如稱基督為(啟 19 13 ;約 1 1 3 14 ;約一 1 1 ),為真實的(啟 3 14 6 10 19 11 ;約一 5 20 )。又多次提到見證(啟 1 2 3 14 12 11 17 ;約 3 11 5 34 39 8 14 18 ;約一 5 6 10 ),提到(啟 1 5 3 9 20 9 ;約 3 16 13 1 34 ;約一 3 11 4 7 10 ),提到主要將生命泉的水白白賜給那口渴的人喝(啟 21 6 22 17 ;約 4 10 13 14 6 35 7 37 38 )等等。關於本書作者使徒約翰的詳細情況,可參看懷愛倫著《使徒行述》第 53 57 章。

  啟示錄的對象

  第二點,受書者:啟示錄實際上是以書信的體裁寫給亞細亞的七個教會,以及它們所預表的從使徒時代起,直至基督複臨前末後時代止的七個時代之普天下的眾教會的,(啟 1 4 11 ;啟二、三章;啟 2 7 11 17 29 3 6 13 22 1 1 3 22 16 17 )。

  啟示錄寫作時間地點和背景

  第三點,作書的時間、地點和背景:西元 95 96 年使徒約翰被羅馬皇帝豆米仙( DOMITIAN 81 96 年)放逐到拔摩海島,便得見啟示錄中一系列異象。當時約翰就開始記錄所見的異象(參啟 10 4 )。西元 96 年約翰被納瓦皇帝( NERVA 96 98 年)釋放回到以弗所後,才最後完成本書的著作。(參啟 1 9 11 19 )。

  拔摩島是小亞細亞西方的一個小島,長約 30 裏,寬約 18 裏,地勢甚是險峻,多有岩石,少有樹木。在希拉群島中屬於司頗拉底島,距離薩摩島南約 90 裏。使徒約翰為真理的緣故,被羅馬皇帝放逐到這個荒蕪不毛的小島上。羅馬皇帝雖然能用這個荒島限制了約翰肉體的自由,但是約翰與主的交通卻不是他所能限制的。借著啟示和異象,約翰與那位天上的大君王卻仍有親密的來往。(啟示錄之研究 27 頁)。

  本書是在那些赤膽忠誠的殉道者的灰白光芒中而著作成功的。在那十次的大逼迫中,約翰曾有分於頭二次的迫害,直到那第三次迫害的初葉他還健在。在主後六十四年尼祿皇的迫害中,有許多人都被釘了十字架,被扔在野獸窟中,或被包在一種可燃燒的衣物中而活活的被燒死,那時尼祿皇卻洋洋得意、沾沾自喜的在觀看那些被火燃燒著的男女。在這一次的逼迫中,保羅與彼得都被處了死刑,或許還有其他的使徒也同遭了殺害。唯有約翰一人碩果僅存。在豆米仙的迫害中約翰曾被充軍到拔摩海島,其時約共有四萬信徒為主殉道。就是正在那一種暗無天日的時期中,約翰曾看見了那將要破曉的異象。”“在主後九十六年納瓦皇執政時,曾獲釋放而許他重返以弗所,直到圖拉真皇( TRAJAN )在主後九十八年登位時,他還活在人間。(聖經手冊 876 頁)

  起先約翰被投在滾沸的大油鍋中,但主卻保全了他忠僕的生命,正如他從前保存那在烈火窯中的三個希伯來人一般。當時有話說:凡相信那騙子拿撒勒人耶穌基督的,都要如此滅亡。約翰卻聲稱:我的夫子曾忍受撒但和他的使者所能加在他身上的一切屈辱和折磨。他舍了生命以拯救世人。現在我很榮幸能蒙允許為他的緣故受害。我是一個軟弱有罪的人,基督原是聖潔、無邪惡、無玷污的。他並沒有犯罪,口裏也沒有詭詐。這些話發揮了相當的影響。於是那些將約翰投在油鍋裏的人又把他拉上來了。逼迫的手又再度重重地壓在這位使徒的身上。由於皇帝的命令,約翰為上帝的道並為給耶穌作的見證被宣告有罪,被放逐到拔摩島上。(啟 1 9 )。但這個淒涼之所,在上帝的僕人卻成了天國之門。他就在那裏將從上帝所領受的異象記錄下來。(使徒行述 56 474 475 頁)。

  啟示錄的主題

  第四點,本書的主題:是講到耶穌基督關於將來必要快成之事的啟示(啟 1 1 3 )。基督再來是它的中心(啟 1 7 22 20 )。

  或也可按照全書內容,分為四個大題:一,基督的榮耀顯示(第一章)。二,教會史(即七封書信,二到三章)。三,屬靈爭戰(即七印書卷 4 1 8 1 和歷代靈戰 12 1 14 13 )。四,刑罰和賞賜(即七號筒 8 2 11 章,二種收割 14 14 20 ,七災、主再來時以及一千年結束時的刑罰和賞賜 15 1 22 5 )。

  啟示錄的重要結論

  第五點,研讀本書所得的重要結論:基督複臨近在門口了!不可封了這書上的預言,因為日期近了。不義的,叫他仍舊不義,汙穢的,叫他仍舊汙穢;為義的,叫他仍舊為義,聖潔的,叫他仍舊聖潔。看哪,我必快來,賞罰在我,要照各人所行的報應他。(啟 22 10 12 )。

  第六點,對研讀本書者的有福應許:啟 1 3 22 7

  第七點,對研讀本書者的嚴肅警告:啟 22 18 19

  第八點,關於本書分段的主題鑰節:啟 1 11 19 1 1 3 22 6 — 7 10 — 12 20

  啟示錄的分段

  第九點,本書的分段:按全書的體裁和結構,可分四大段:

  (一)第一大段:全書特加的序言:( 1 1 3 節)

  在序言中簡要地介紹了本書信的性質、來歷、著作的經過、內容和目的,以及對念、聽、遵守之人的應許,為要引起人對本書信的重視和愛慕,同時也為要防止人對本書信的誤會,並消除人對本書信將有的種種錯謬見解。

  (二)第二大段:書信的開端格式:( 1 4 8 節)包括稱呼。祝福和頌贊( 4 6 節),以及二個附加的宣告( 7 8 節)。可以看出約翰在聖靈的感動下已經將本書中重要的啟示、應許和資訊,很自然地結合到書信的開端格式中了。

  (三)第三大段:書信的主文:( 1 9 節到 22 20 節)。可分為三大部分,下麵再詳述。

  (四)第四大段:書信的結尾格式:祝福( 22 21 節)。

  啟示錄主文分三大部分

  現在就讓我們回過頭來,再來詳細看一下啟示錄書信的主文:從 1 9 節到 22 20 節可分為三大部分,就是在啟示錄 1 19 節,主耶穌基督向使徒約翰所指出的:所以你要把所看見的(按原文和英文為:已經看見的)和現在的事,並將來必成的事都寫出來。

  第一部分內容是已經看見的事:顯然是指基督剛才向七教會所作的榮耀顯現。( 1 9 節到 20 節)。

  第二部分內容是現在的事:顯然是指基督接下去吩咐約翰所要分別寫給七教會的七封書信。(二到三章)。

  因這七封書信對於接受各封書信的各時代教會來說,都是講述他們當時代教會本身的事,指出當時教會的現狀,並給予合時的勸勉、警告和應許。這也就是所謂現在的事。例如第一封達與以弗所教會的書信,固然是論述當時使徒時代教會的事,而第七封達與老底嘉教會的書信,對我們末後時代教會來說,也仍然是論述我們現在的事

  但從另一方面來說,由於這七封書信都是基督在拔摩海島的異象中一次啟示寫成的,因此實質上除第一封書信是論述當時代的事以外,其他六封書信都是屬於預言性質。從這一角度來看,七封書信也可說是基督對二千年來各時代教會歷史的預言。

  第三部分內容是將來必成的事:顯然是指基督差遣使者向七教會所作將來必成的事之啟示。(可以參看啟 1 19 4 1 22 6 7 10 12 1 1 )。這一部分內容幾乎包括了共十九章經文,即從 4 1 節起,到 22 20 節。

  這一部分內容雖然被稱為關於將來必成的事,但這並不是說,四章以後的內容都是指的將來必成的事,而是說,四章以後的內容主要是為向我們啟示將來必成的事。啟示錄的將來派正是在此點作了錯誤的解釋。他們將四章一節到二十章六節的這一大部分內容,都誤解為基督榮耀複臨前的短短七年中所要發生的事,並認為這些都是關於猶太人的事,而和歷代教會信徒無關。其實四章以後的內容正如一到三章的內容一樣,同樣是寫給七教會的,(啟 1 9 11 19 22 6 16 ),甚至整本啟示錄書也都是以書信的形式寫給七教會的。既是寫給七教會的書,又怎可能設想其中大部分內容卻和七教會無關,而只是論到猶太人的事?事實上四章以後的內容,無論是就使徒時代,或就我們末後時代,或就整個七教會時期來說,都有一些內容明顯是在敍述過去的事,有一些是在講述現在的事,只有一部分纔是在論述將來必成的事,即關於基督複臨以及複臨前後的種種大事。不過由於四章以後內容的主要目的和中心題旨,是為要向七教會啟示將來必成的事,而且預言中所以要提到過去和現在的事,也是為要顯明通往將來必成之事的過程和途徑,並顯明將來必成之事的時間和性質。故此,啟示錄中就將四章以後的內容稱為關於將來必成之事的啟示。這一部分內容可分為四大預言系統:

  第一個預言系統為七印的書卷,(啟示錄 4 1 8 1 )。七印的書卷主要向我們啟示了:從基督升天以後,到他再來時,基督借著他的教會同撒但借著他所利用的屬地權勢之間的長期屬靈爭戰的歷史,以及在基督複臨時所帶來的賞善罰惡的最終結局。

  第二個預言系統為七號筒,(啟示錄 8 2 11 章)。七號筒主要向我們啟示了:上帝對歷代以來直到末日的幾個主要的抵擋真道、迫害聖徒的罪惡權勢所降的刑罰。

  第三個預言系統為一組不同形式的異象所組成,主要向我們啟示了:人類歷史上長期以來撒但借著他所利用的權勢,和上帝子民所進行的屬靈爭戰的歷史,以及基督複臨時所帶來的賞善罰惡的最終結局(啟示錄 12 14 章),具體內容包括:(一)大龍撒但借著七頭十角和婦人長期以來,直至末世的屬靈爭戰。(啟 12 章)。

  (二)撒但借著形狀象豹的獸和中古時期,特別是和末後時期上帝子民所進行的屬靈爭戰。(啟 13 1 10 )。

  (三)撒但借著兩角如同羊羔的獸和末後上帝子民所進行的屬靈爭戰。(啟 13 11 18 )。

  (四)受迫害的十四萬四千人將來榮耀景象的展望。(啟 14 1 5 )。

  (五)末後傳揚三天使警告的運動。(啟 14 6 13 )。

  (六)基督複臨時開始的兩種收割,即賞善罰惡的兩種結局。(啟 14 14 20 )。

  第四個預言系統也為一組不同形式的異象所組成,內容主要是講到在七號筒和兩種收割的基礎上,進一步啟示了惡人和撒但最後將有的刑罰和結局,以及義人最後將有的賞賜和家鄉。(啟 15 章到 22 5 節)。具體內容包括:

  (一)七大災和十四萬四千人將來在天上的頌贊(啟 15 16 章)。

  (二)第七災中大淫婦的刑罰和歷代得救群眾將來在天上的頌贊。(啟 17 1- 19 10 )。

  (三)基督複臨時所帶給惡人、撒但的刑罰,並義人將得的賞賜。(啟 19 11 20 6 )。

  (四)一千年後惡人和撒但邪靈的結局(即在硫磺火湖中的永遠毀滅),以及義人的家鄉(即上帝重新創造的新天新地和已經從天降下的聖城新耶路撒冷)。(啟 20 7 22 5 )。關於啟示錄的內容分段,就簡要地介紹到這裏。

  啟示錄的各派解釋法

  第十點,關於啟示錄的各派解釋法:

  關於啟示錄的解釋,聯繫到對但以理預言的解釋,主要有三派。第一派是正統的歷史預言派。本派的觀點深信:預言實際上是預先寫出的歷史。因此在解釋預言時,嚴格地將連續不斷的歷史和系統性的預言,平行著互相查考、對照和研究,藉以證明預言中過去已經應驗的部分,現在正在應驗的部分,和不久即將完全應驗的部分。這種解釋預言的方法也被稱為歷史預言解釋法。事實上先知但以理本人,基督降生以前和以後的猶太解經家,使徒保羅和早期教會,以及後來十四到十六世紀歐洲各國的宗教改革家,並十九世紀歐美各國的複臨運動傳道人和信徒等等,都是採用了這種歷史預言解釋法。

  我們就先以但以理二章、七章預言為例:但以理本人就已指出了二章大像的金頭、銀胸背、銅腹腰、鐵腿,分別代表相繼興起的四個大帝國,以後鐵腿之國將分裂成半鐵半泥的腳和腳趾所代表的許多小國,直存到基督複臨時為止。並且但以理當時也已明確指出金頭所代表的第一國是指巴比倫帝國(但 2 37 38 ),以後他實際上也已指出了預言中的第二、第三國分別是代表瑪代波斯帝國和希臘帝國。(但 5 17 28 8 20 21 )。至於七章預言也基本相同,即以相繼出現的四大野獸代表四大帝國,以第四獸頭上的十角代表第四國的分裂為十國。所不同的是進一步指出了從十角中又長出的一個小角,直存到基督複臨時為止。

  後來到了基督降生前後的猶太解經家時,如第一世紀的猶太歷史家、祭司約瑟夫和猶太人撒該,都在上述預言解釋的基礎上,進一步指出了預言中的四大國是代表巴比倫國、瑪代波斯國、希臘國和當時的羅馬帝國。史實上也確是這樣應驗的:巴比倫國是在西元前 539 年被瑪代波斯帝國所毀滅的;瑪代波斯國是在西元前 331 年被馬其頓希臘帝國所毀滅的;馬其頓希臘帝國是在西元前 168 年或 146 年被羅馬帝國所毀滅的。

  特別值得注意的是;使徒保羅當時也曾向教會講解過上述預言,並曾特別指出了大罪人就是沉淪之子(即指小角),必須等到第四國的攔阻(暗指當時羅馬帝國)被除去後,纔能出現,並將一直存到基督複臨時被毀滅。(帖後 2 3 12 )。

  早期教會也都持有這樣的解釋:在約西元 150 年的巴拿巴書信中論到關於十角和小角,就含有這樣的認識,即:第四獸(指現存的羅馬帝國),不久就有十角要從羅馬割出,以後是叫小角將三角的王連根拔出,他在主二次降臨時要被毀滅受刑罰。愛仁紐( IRANAEUS 130 202 年,是使徒約翰門生波利卡普的門生)宣稱:在偉大的帝國次序上,這位列第四的羅馬,將以分裂為十作結束,並由小角取代羅馬分裂的十分之三。加之,他認出保羅所說的敵基督者、大罪人與但以理的小角是相關的。(解釋但以理書的歷史沿革第三章)。

  希波來多(  HIPOLYTUS ,生活於西元 160 236 年,被認為是愛仁紐的門生,為當代最大的神學家之一,在他對但二章和七章的解釋中說:像的金頭和獅子是指巴比倫;銀的肩臂和熊代表波斯和瑪代;銅的腹與股(中文譯作腰)和豹意指希臘,它從亞歷山大時獲有了統治權;鐵腿和極可怕的獸表示羅馬,它現在掌有著統治權;部分鐵、部分泥的腳趾和十角象徵那些將要興起的國家;從它們中長起的另外的小角,是指在他們中間的敵基督;擊打在地上和給世界帶來審判的石頭,就是基督。’”(烏利亞·史密斯,英文但以理和啟示錄的預言 66 67 頁)。

  以後,當羅馬在分裂的過程時,第五世紀阿快鐵尼的息維勒司,就成了報告一項新的應驗來到的人:即在他的日子泥和鐵早已混合了,他表示這也已經應驗了。拉丁教會卓越的博士耶羅米( 340 420 年),同樣教導在他的日子羅馬帝國漸漸分為碎塊,早已經最明顯地被人認出了,並指出了最早瓜分羅馬的蠻族之名稱。(同上第二章)。耶羅米在第五世紀寫作,認為但七章的獸、但二章的大像是同一的,他同樣也列出了羅馬所分裂的國家的名稱:凡大勒(汪達爾)、薩克遜、布根地、阿勒曼尼等等。他宣稱小角是指將來的敵基督,在小角統治後將有審判及主複臨。(同上第三章)。

  以後羅馬教皇在第六世紀興起掌權,並在中古時期進行了長期嚴重的離道背教,迫害聖徒的不法活動後,羅馬教權的本質終於被許多上帝忠心子民和歐洲各國的宗教改革家所認識。

  如中古時期值得注意的瓦典西派人關於敵基督的論文,強調教皇制的教會應驗了但以理、保羅和約翰等先知的預言。關於這有以下廣博的陳述:這就被稱為敵基督者,或巴比倫,或第四獸,或說淫婦,或大罪人,沉淪之子。但首先宣稱但七章的小角為歷史上的教皇的職位——不是一個人而是一種敵基督的制度——的是(西元) 1210 年在澳大利亞的利金博會議上的大主教衣勃哈特(二)。他這宣稱的意義顯見是巨大的,這個主張實際上成了威克裏夫( WYCLIF )、路德( LUTTER )、克來麥( CRAUMER )和諾克司( KNOX ),並歐洲大陸、不列顛,及以後北美所有宗教改革時期及往後時代改正教的注釋家的立場。

  例如被稱為宗教改革的晨星宗教改革前牛津大學的教授約翰威克裏夫(死於 1384 年)強調小角是教皇的職位,是從十角的國度中興起的。他簡單地陳述:為此我們的牧師預見那為主宰的教皇。 1529 年的挺達爾起,如今在改正教中認出教皇制為小角,實際上已是意見一致了。在此時期,十角的名單作為構成歐洲國家是很普通的,並日漸正確努力按插一千二百六十年之時期。(同上第三章)。

  這時,終於發生了一種新的情況:羅馬天主教為了竭力對抗上述歷代解經家和當時各國宗教改革家對但以理、啟示錄預言的正確解釋法——即歷史預言解釋法,力圖為教皇政權解脫敵基督的小角的罪名,便先後泡制了二種新的互相矛盾的解釋法:一是將來解釋法,一是過去解釋法。這就是演變到今天的所謂將來派過去派兩種解釋法。這兩派和上述歷史預言派的解釋,也就成為現在解釋但以理和啟示錄書的三個主要派別。

  將來派的解釋法是由當時羅馬天主教會的所謂耶穌會的會徒利比拉( RIBERA 發明的。他是西班牙人,生於西元 1537 年,死於 1591 年,花了 16 年的功夫,總算拋出了一本啟示錄詮釋。他在詮釋中將啟示錄四章到二十章內容全部歸結為世界末後七年內所將發生的事,而且和歷代教會無關,借此他企圖為教皇制開脫敵基督的罪名。利比拉爭議說:敵基督是單獨的一個人員,而還沒有來到,是耶路撒冷的一個不信的統治者,將在世紀的末了時,任意而行實數的三年半。天主教出名的大爭辯家伯拉明紅衣主教強烈的支持這意見。這種把敵基督者認為還遠在將來的說法,就恰稱為將來派的解釋法。(同上第一章)。

  由於啟示錄和但以理書的預言是相連貫的,因此將來解釋法也同樣應用到但以理的預言上。他們為了給當時的教皇解脫小角的罪名,竟大膽地將但以理書和啟示錄中一系列系統性的連續不斷的完整的預言,進行了嚴重而巨大的割裂。

  例如在解釋但以理二章和七章的預言時期時,雖然也不得不承認四大帝國的次序為:巴比倫、瑪代波斯、希臘和羅馬;但又無理強辯說,十國卻還遠遠沒有興起,小角更遠沒有出現,這些必須等到世界末了幾年纔能出現。但是史實上鐵腿及第四獸所代表的羅馬國,早已於西元 476 年被各蠻族人侵、分割為十個蠻族王國(也即演變至今的西歐各國)而滅亡了。而照他們的說法,半鐵半泥的腳和腳趾,及第四獸頭上的十角所代表的十個國家,卻至今還沒有出現,那麼他們豈不是將大像的鐵腿和半鐵半泥的腳之間砍斷了,也把第四獸和它頭上的十角、小角之間砍斷了麼?既然羅馬帝國已在西元 476 年滅亡了,而從羅馬帝國分裂成的十國和小角,卻至今還沒有興起,還要等到基督複臨前的七年(即所謂七十個七的最後一個七年)內纔能興起,那麼從西元 476 年以來直到現在,甚至直到主來前七年,這一千幾百年的時間和情況,豈不是在預言中都成了空白麼?從而使得本來連貫的、完整的預言,遭到了最嚴重的割裂。

  將來派不但對但以理二章、七章預言的解釋是這樣,而對但以理八章、九章、十章至十二章預言,以及對啟示錄中有關的預言,也都同樣作了最嚴重的割裂。甚至他們對預言時期的解釋也是這樣。就如解釋但以理九章七十個七的預言時期時,竟然硬將最後一個七年和前面六十九個七分割開來。因六十九個七年早在西元 27 年秋天在基督受洗,被聖靈恩膏,開始傳道時應驗了,而他們卻硬將最後一個七年從七十個七年中分割出來,指定為基督複臨前的七年,而變成了將來派預言分期的基礎。由此可見,對但以理、啟示錄一系列連貫性的完整預言所進行的嚴重割裂,乃是將來派解釋的通病和最嚴重的錯誤所在。可惜今日基督教界有些屬於基要派者,由於對上述將來派解釋的實質未能看明,對歷史預言派的解釋又未能真正瞭解,以致也盲目地隨從將來派,並大肆宣揚將來解釋法的錯誤分期法和末後敵基督的空洞的推測。

  在羅馬天主教拋出將來派解釋的同時,過去派的解釋法也正在泡制之中,並即將出籠了。過去派解釋法也是由羅馬天主教的殘酷鎮壓宗教改革運動的機構——所謂耶穌會”——的另一會徒阿卡實( ALCASAR )所發明的。他也是西班牙人,生於西元 1554 年,死於 1613 年,竟忠心耿耿地花了四十年的時間討好教皇,搞成了一本啟示錄詮解。但卻在他死後一年,即西元 1614 年才出版。

  阿卡實提出了後稱為過去派的觀點,堅稱所有的預言實際上在猶太教和猶太國,以及異教羅馬被武力傾覆後即已結束了,而敵基督也是羅馬帝國的某些皇帝,如尼祿( NERO ),豆米仙( DOMITIAN ),或戴克萊興( DIOCLETIAN )。(同上第一章)。在他的詮釋裏,他把保羅時代的羅馬皇帝尼祿硬指為大罪人,說是應驗了但以理和啟示錄的預言等等。因為愛路該撒詮釋預言的方法是將所有這些預言的應驗,通通放在過去的事實上,所以稱為過去解釋法(啟示錄之研究 13 頁)。

  值得深思的是:當利比拉和啊卡實相率提出以上兩種觀點絕對相反的解釋時,羅馬教皇都同樣為他們的著作祝福,以示嘉納。正如某一位作者指出:上述兩個羅馬教著作的工作,都為教皇所獎勵和支持,當他們的書問世的時候,雖然這兩本書根本對於啟示錄預言的解釋法是極端的矛盾,但是卻都蒙教皇的祝福,蓋上羅馬教會的大印以示嘉許。(同上 14 頁)其實道理也很簡單,原來他們兩人的詮解起的作用是相同的:都是為要幫助教皇解脫被宗教改革家根據預言定為敵基督的小角罪名。

  其實過去派的解釋法在基督教的基要派中,(也即相信聖經和預言都是上帝所默示的一派中),是毫無市場的,也是不值一駁的。但可歎那些所謂基督教的現代派,也稱為不信派,他們一概不信預言和神跡,卻對過去派的七拼八湊的毫無根據的解釋法,視如真寶並大加發揮。而當年在德國興起所謂高等評經運動的一班領袖,對於預言的解釋,就是採用愛路該撤(即啊卡實)所創始的這種方法。直到今日,那些尊尚所謂高等評經的改正教,也跟從了這種解釋法。(同上 13 頁)。其實這些自以為聰明的人,也正如古時不相信死人復活的撒都該人一樣,既不明白聖經,也不曉得上帝的大能。此外如恩格斯在他所寫的啟示錄一文中,對啟示錄的解釋和評論,也是採用了所謂高等評經者所提供的過去派的解釋啟示錄的方法。他認為啟示錄不過是一本主要隱射當時羅馬皇帝尼祿(西元 54 68 年)迫害基督教的寓言書,並堅信本書著於西元 68 年。其實啟示錄不是著於西元 68 年,而是著於 96 年。

  關於啟示錄的解釋,除以上三個主要派別外,還有一個少數人主張的所謂靈解派。就如《聖經手冊》上所指出的:按照這一派的解釋,《啟示錄》一書並非論及任何歷史的事件,既不是約翰時代的事,又不是末期的事,或關乎這兩個時期中間的事。它乃是一種高度寓意的圖畫,是描述教會經歷中所實現的宗教真理,是描述長期鬥爭的重大原則,是善意克服罪惡的最後勝利。(聖經手冊 884 885 頁)。然而這種所謂靈解派的解釋,實質上是完全違背基督的啟示的,因啟示錄上多次申稱,本書乃是耶穌基督的啟示,叫他將必要快成的事指示他的眾僕人。(啟 1 13 19 4 1 22 6 7 18 19 )。

  關於啟示錄的概論,就介紹到這裏。 * 路光── 無名氏《啟示錄靈修與默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