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示錄第十九章
1-5 天上的歡呼歌頌
正如18:20所說(「你們要因她歡喜」),天上的群眾(1-3),廿四長老和四活物(4)及天使(5),分別對巴比倫的傾覆作出回應(比較18:9-19之三哀歌)。
1
「群眾」:下文提及「救恩」(參7:10)和「伸冤」(6:10),可見說話的是天上得勝的信徒(見7:9-17; 比較5:12和7:12)。
3
「哈利路亞」:希伯來文音譯;「哈利路」即讚美,「亞」是耶和華的簡稱。
「巴比倫」的兩項罪名是:淫亂(18:23)和逼害信徒(18:24)。
5
呼喚所有信徒加入讚美的行列。
6-20:15 基督對撒但的致命打擊
6-10 宣告羔羊婚筵
6
眾多的聲音襯托出宣告的偉大(參結1:24;
43:2 ; 但10:6; 啟1:15)。
7
「婚娶的時候」;按猶太風俗,男女雙方訂婚之後,已算是合法夫妻了 (參太1:18-20) , 但還須等待正式婚娶的時候。同樣,教會已許配了基督(弗5:32),不過基督再來時才正式迎娶並擺設婚筵(參9)。
8
「所行的義」:信徒是因信稱義 (羅3:22,
26), 但還須在生活行為上見證出生命的改變(參弗2:10)。
10 「要敬拜神」:可能針對敬拜天使的問題(參西2:18),強調信徒只當敬拜獨一的真神(申6:4, 13; 太4:10等)。
「為耶穌作見證」:也可作「耶穌所作的見證」。
11-16 彌賽亞君王的顯現
基督的再來對不信者是審判的噩運,但對信徒是美好盼望的實現。(參帖後1:7-10)
11 「白馬」:勝利的象徵。
12 「名字」:不是下文的「神之道」或「萬王之王」。無人知道的名字表示基督的奧祕高深莫測(參創32:29; 士13:18)。
13 「濺了血」:可指基督的血或敵人的血。
「神之道」:耶穌是神的啟示(約1:14,
18),又是神造宇宙、完成計劃的媒介(約1:3; 西1:16-17;
來4:12; 參創1:3, 6等)。
14 「眾軍」:指得勝者(17:14)。
15 三項對審判的形容:以劍擊殺,以鐵杖轄管和踹踏酒酢;都取材自舊約(見串30-32)。
16 「萬王之王、萬主之主」:顯示基督擁有普世權力,遠超過一切仇敵(參腓2:6)。
17-21 敵基督全軍覆沒
17-18 天使召喚飛鳥來吃敵擋神者的屍首(參結39:17-20)。
19 哈米吉多頓大戰:見16註。
20 「獸」(見13:1-10)象徵擁有政治勢力的敵基督國度,及其首腦「假先知」
(13:11-18) 則指誘惑人遠離神及拜偶像的宗教及其領袖。兩者都被扔入火湖。即完全被消滅(參20:10, 14; 21:8)。──《串珠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