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貳書簡介
重要資料
要 旨: |
強調跟隨基督便要實踐真理和愛,警告信徒要提防假教師。 |
作 者: |
使徒約翰 |
寫作對象: |
“蒙揀選的太太”和她的兒女(可能是指一間地方教會),及各地信徒。 |
寫作時間: |
與寫約翰一書的時間相近,大概於公元90年,由以弗所寄出。 |
背 景: |
這位姊妹和她的家人顯然參加一間由約翰作監督的教會,他們之間已經建立了穩固的友誼。約翰警告她要防備假教師,這些假教師正在一些教會中產生影響。 |
鑰 節: |
我們大家要彼此相愛,這並不是我寫一條新命令給你,乃是我們從起初所受的命令。我們若照他的命令行,這就是愛。你們從起初所聽見當行的,就是這命令。(約貳5-6) |
主要人物: |
約翰,蒙揀選的姊妹和她的兒女。 |
概 說: |
人們常常談論真理和愛心,卻很少付諸實踐。 無論是政治家或推銷員,都很會隱瞞或忽略某些事實,用花言巧語來抬高自己的地位或推銷產品。弄虛作假已是司空見慣,正直可靠的品德卻鮮有所聞。無怪乎人們需要“起誓”才說真話。 至於愛又怎樣呢?這個世界處處都可以找到關於愛的字句──流行歌曲、賀卡、報章上的某某信箱、愛情小說等等,都往往使我們有飄飄然、鳥語花香的幻想。但真正的愛──無私的賜與、關懷、分享,甚至願意捨身,卻極少看到。我們渴望去愛人,也渴望被人愛,但在生活中卻很少有這種真實的例子。 基督的價值觀和社會流行的價值觀完全相反。社會的價值觀是崇尚虛偽和以自我為中心的,但祂卻是真理和愛。因此凡自稱忠於基督的人,必須向這些理想全然委身,亦即跟隨真理,活出真理,以愛彼此相待。 使徒約翰親眼見過真理和愛,因他曾經和耶穌在一起。這些經歷對他產生了很大的影響,以至他所寫的書卷(約翰福音,約翰一、二、三書和啟示錄)都充滿了這一個主題──真理和愛對基督徒來說是絕對重要和不可分割的。約翰二書是約翰寫給一位密友的短信,也有相同的主題。他說要遵行真理,要順服神(4),要防備假教師(7),要愛神和彼此相愛(6)。 我們只需幾分鐘便可讀完這封書信,但信中的信息卻應貫穿我們生命的始終。這位充滿智慧、年紀老邁的基督的僕人所寫的這幾段話,值得你去深思反省和重新立志,作一個高舉真理、有愛心、又順服主的人。 |
大綱
一.防備假教師(1-11) 二.約翰最後的話(12-13) |
收這封信的教會,正面對假教師這個嚴重的問題。約翰警告信徒不要接待假教師。乍聽起來這警告似乎冷酷無情,但這些人所傳的異端會嚴重地、甚至永遠地毒害信徒。 |
重要主題
主題 |
解釋 |
重點 |
真理 |
基督徒生活的重點是遵從神的話,也就是遵從聖經的教訓,因為神就是真理。基督真正的跟隨者必須持久不變地遵從祂的真理。 |
要忠於基督的教導,我們必須尋求認識聖經,但千萬不要歪曲聖經的信息,以符合自己的需要或目的,也不可鼓勵別人誤用聖經。 |
愛 |
基督的命令是要基督徒彼此相愛。 這是真正基督教信仰的根基。 |
要完全遵從基督,我們必須服從祂吩咐我們彼此相愛的命令。實踐愛就是幫助別人,施捨和補足別人的需要。 |
假領袖 |
我們應當謹慎,有些宗教領袖並不忠於基督的教導。我們不能讓他們有機會去傳假信息。 |
不要鼓勵那些和基督作對的人。要遠離那些假教師,留心省察教會的教導是否正確。 |
專題文章──基督徒彼此相愛
信耶穌是個人跟神的關係,為甚麼我們還要跟其他信徒彼此相愛呢?
一.要彼此相愛的原因:
1. 神是愛,神先愛我們(參約壹4:19)
2. 愛人如己是神的最大誡命之一(參可12:31)
3. 這是耶穌頒佈給門徒的一條新命令(參約13:34)
4. 讓別人認出我們是主的門徒(參約13:35)
5. 同是聖徒,是神家的兒女(參弗2:19)
二.彼此相愛的途徑:
1. 留心別人的需要,用行動表示對人的關心,如問候、讚賞的話、一份小小的禮物、款待神的僕人等等(參來13:2)
2. 互相欣賞,彼此尊重;互相祝福(參羅12:14)
3. 彼此分擔,同甘共苦(參羅12:15)
4. 對於犯錯的、失敗的、跌倒的,給予指正、引導、鼓勵、扶助(參帖後3:15)
5. 對於回轉的,給予肯定、接納
6. 對有缺乏和有需要的,給予實際的幫助(參太10:42;路5:18-20;羅12:13;提前6:18;約壹3:18)
7. 肯於饒恕人,以德報怨,以善報惡(參太18:22;羅12:17)
8. 彼此分享、代禱,在主內互相建立(參羅15:2;弗4:2-3)
三.破壞彼此相愛的行為:
1. 結黨分爭(參腓2:3)
2. 論斷人,說長道短,搬弄是非(參太7:1)
3. 挑剔別人,只見別人的瑕疪,不見自己的缺點(參太7:3)
4. 自驕自傲,自以為義
5. 忌妒成就比自己高的人
6. 對人說一套、做一套,表裡不一
7. 只滿足自己的慾望,看不見別人的需要(參腓2:4)
四.彼此相愛的態度:
1. 謙卑(參腓2:3)
2. 真誠、坦白、開放、堅定(參約21:15-17)
3. 盡自己的本分,不與他人比較(參羅12:3)
──《靈修版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