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壹書第一章
1:1-4 引言
本段說明全書的要旨:作者為他親身經歷的「生命之道」(即神的兒子耶穌基督,
見約1:1, 4)作見證 , 使讀者與他一起分享這永遠的生命。
1
「起初原有」:指基督在成了肉身之前已經與神同在。(約1:1)
「所看見」:原文是「親眼看見過」。
「親眼看過」:原文含有「仔細觀察過之意」。
2
「顯現」:指基督首次到世上來的顯示。
3
「相交」:原意為共同享有(參路5:10);在信仰上表示共享一些福氣、經歷、使命,並且互相契合的意思。
1:5-2:17 與神相交之道
1:5-2:2 行在光中
與神相交的人絕不能容讓自己活在罪惡黑暗中。
5
「光」:光與黑暗象徵真理與邪惡的對立。(參約1:5; 3:19-21)
「神就是光」:表示神是聖潔、公義、美善、真理的源頭。
6-10 針對三個錯誤的思想
1.否認犯罪會影響人與神的關係(6)
2.否認自己現今存有罪惡(8)
3.否認自己曾犯過罪(10)
然後提出糾正(7, 9; 2:1-2)。
9
「赦免 ...... 洗淨」:為同義平行體,「赦免」暗示罪如同債項要待豁免,「洗淨」表示罪如同污漬有待清除。──《串珠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