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伯來書第十二章
這許多的見證人──你會想起誰?人家可會想起你?
12:1 “這許多的見證人”包括了這章所載的人物,他們的信心是對我們的鼓勵,我們不是孤單地掙扎,也不是第一個在生活問題中掙扎的人。有些人已經跑完了他們的路程,並且取得勝利,他們的見證激勵我們向前奔跑,同樣得勝。我們所繼承的“遺產”是這樣的好,真叫人得鼓舞!
為主奔跑,只是人世的事何其多,教人煩擾──快看看聖經所言?裡面說的是──
12:1-4 基督徒的生活是艱難的,需要放棄一切危害我們與神關係的事物,忍耐地奔跑,並藉著聖靈的能力對抗罪惡。要成功地過這種生活,我們必須仰望耶穌。若我們的目光偏離主,只看到自己或四週的環境,便會失足跌倒。我們應當為主奔跑,而不是為自己,所以必須時常仰望祂。
重擔壓肩,愁苦繞心,孤單對影自相憐?黑暗背後,好像有點光……
12:3 當我們遇到困難和挫折時,很容易便只看眼前,但我們並不孤單,仍能得到很多支持。很多人所經歷的情況,遠比我們更困難,他們都成功地經過了。受苦是訓練基督徒成長的途徑,使我們能更忍耐,最終嘗到勝利的甜美。
人受逼迫苦難當,我想放棄可以不可以?
12:4 這些讀者正遭受迫害,但未到要犧牲性命的地步。由於他們仍然活著,作者督促他們繼續往前奔跑,正如基督沒有放棄一樣,他們也不應放棄。
被責罵,被管束,誰喜歡?就算是神──啊,這……
12:5-11 哪一位父親更愛自己的孩子呢?是任憑孩子做可能傷害自己的事的父親,還是那位糾正、訓練,甚至懲罰孩子,幫助他們分辨對錯的父親呢?被神糾正和管教是不好受的,但祂的管教正反映出祂深愛著我們。當神糾正你時,應視之為神愛你的憑證,並且求問祂要教導你甚麼。
為何你要這樣管我?這樣不准、那樣不可以──對神的管教,你的態度不會這樣吧……
12:11 我們可以怎樣回應神的管教?(1)無可奈何地接納;(2)充滿自憐地接納,並認為自己不應受這樣的管教;(3)憤怒、生神的氣;(4)感激地接納,就像對慈父一樣的回應。你認為應該怎樣選擇呢?你又怎樣選擇呢?
神你的要求可真高,我怎能勝任?
12:12-13 神不但管教兒女,更是要求極高的教練,祂將我們推往能力的極限,並要我們過有紀律的生活。雖然我們可能認為自己不能得勝,但跟從基督,從祂那兒取得力量,便可以繼續前行,更可以用不斷增長的力量來幫助身邊在掙扎中的軟弱的人。
我的手已垂,還要抬?我的腳已酸,還要走?其實,我又能做多少?──你有話說──
12:12-13 “所以”一詞提示我們,接著所說的事是非常重要的!我們的心思意念不應只想著自己,其他人會跟著我們的樣子做,我們自稱為主而活,便有責任為別人樹立好榜樣。你的言行是讓別人更易信主、跟隨基督、在基督裡成熟,還是令效法你的人感到無所適從和迷失?
明明是不太喜歡他,還要與他和睦,我……
12:14 讀者對預備人敬拜的潔淨禮儀應該非常熟識,也知道要進入聖殿,人必須“聖潔”或“潔淨”。罪惡常常攔阻我們到神那裡去,所以,我們要見神,便必須除去生活中的罪(參詩24:3-4)。聖潔與和睦有關連,先與神有正確的關係,我們才能與其他的信徒建立良好的關係。雖然我們不一定能喜歡所有的信徒,但要效法基督就必須追求與眾人和睦。
怨恨?我不會這樣嚴重的,頂多是……哎,我……
12:15 正如一粒小種子可以長成一棵大樹一樣,我們心裡所出現的苦毒,可以影響最深交的基督徒友誼。當我們讓“失望”轉化成“不滿”,又或將過去的傷痛積壓在心上時,就會生出苦毒的根來,引致嫉妒、紛爭和邪惡。但是,若聖靈充滿了我們的生命,就能治愈帶來苦毒的傷口,我們便不會再有怨恨了。
懊悔,有時候真的於事無補,你有這樣的感覺嗎?
12:16-17 以掃的故事說明了錯誤和罪惡有時會帶來深遠的影響(參創25:29-34;27:36),即使悔改和寬恕也不一定能除去罪的惡果。你所作的決定是基於現在的慾望,或是你長遠的需要?應當先衡量可能產生的長遠影響,才作出決定和行動。
在西奈與錫安面見神,前後之別在哪兒?
12:18-24 以色列人在西奈山與神會面時是何等的驚恐,在錫安山與神見面時卻是何等的喜樂,這真是一個強烈的對比!耶穌所帶來的改變,是何等的大!基督降世之前,神看似遙不可及,叫人恐懼;但基督降世後,神藉基督歡迎我們到祂面前來,不要輕忽神的邀請啊!
天上的耶路撒冷,好像遙不可及……
12:22 作為基督徒,我們現在已是“天上的耶路撒冷”的一分子了,基督掌管我們的生命,聖靈常與我們同在,我們也可以與信徒甜蜜地分享、相交。(有關全備和最終的賞賜和天家的情況,請參啟21章。)
世界終會被毀,我們今天的指望……
12:27-29 這個世界最後會被徹底毀滅,只有神的國永遠長存。跟隨基督的人在神國裡都有分,不必怕搖撼、震動,或火燒。若我們對將來缺乏信心,這數節經文可以幫助我們重建信心,不論發生甚麼事情,我們的將來都是建立在永不摧毀的穩固根基上。不要將信心放在那些會摧毀的事物上,應當將生命建立在基督和祂那永不動搖的國度裡(參太7:24-29)。
烈火,我們的神原是這樣的,還有……
12:29 蠟蠋的小火燄跟森林大火中那咆哮般的火舌實在無法比擬,我們甚至無法靠近火場,縱然有最先進的滅火設備,火勢也常非人力所能控制。同樣,神也不在我們的控制之下,我們不能認為通過祈禱可以強迫祂做甚麼事。然而,祂是充滿憐憫的神,祂把我們從罪和死亡中拯救出來。所有無價值和充滿罪惡的東西都會被神震怒之火焚燒乾淨,只有美好的、奉獻給神的和公義能夠存留。──《靈修版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