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論
前 言
I. 導論: A.希伯來書的作者
B.希伯來書的背景
C.目的與結構分析
II. 注釋:
1 : 1 - 4
1 : 5 - 14
2 : 1 - 4
2 : 5 - 18
3 : 1 - 6
3 : 7 - 4 : 16
5 : 1 - 14
6 : 1 - 20
7 : 1 - 28
8 : 1 - 9 : 28
10 : 1 - 18
10 : 19 - 39
11 : 1 - 40
12 : 1 - 29
13 : 1 - 21
附錄∶
希伯來書中的舊約和解經法
III.
結論: 希伯來書神學淺介
作業
1.
閱 讀 講 義
2. 閱讀希伯來書兩篇,並把十句你喜歡背誦的經文抄下交上。(10%)
3.
考 試 (90 %)
參考書(學生不必購買)
1. 馮蔭坤 希伯來書(上下)∶天道注釋聳書。
香港∶天道,1995。
2. Bruce,F.F. Hebrews. NICNT Grand Rapids:Eerdmans,revd.1990.
3. Attridge,H.W. Hebrews. Hermeneia Philadelphia:Fortress,1989.
4. B.F.Westcott. Hebrews:The Epistle to the Grand
Rapids:Eerdmans,
1889,R:1984.
5. Ellingworth,P. The Epistle to the Hebrews. NIGNT. Grand
Rapids:
Eerdmans,1993。
前 言
歡迎同學們參加這希伯來書課程。經過過去二十多年來新約學術界的討論與進展,九十年代希伯來書的研究已呈現一個嶄新的畫面和認識。我所說的“新畫面”是因為過去二十多年來學者在希伯來書方面的研究有許多突破和新看見。這些“新看見”都有專稿與我們分享。(注一)
經過十年的閱讀、寫作及教學,讓我對希伯來書有許多認識,也稍為掌握書的內容。這些“認識”你們都可以在這課程中找到。這課程也將建基於以下的五個重點來編寫∶
一.舊約的影響∶自從上個世紀末,威斯克(B.F.Westcott)教授特別的在其希伯來書注譯書為希伯來書中的舊約引用(OT
Quotations)特別有作分析和討論。(注二)從五九年至七一年,希伯來書的學術研究也見到有五個博士論文專門對書中的舊約引用作研究。(注三)當然還有許許多多的專文特別談論這個課題。當代的學者也再次的肯定舊約對希伯來書作者的影響,只是不能完全肯定作者是從那個舊約原文版本引用這些舊約經文,也不肯定對舊約的奇妙用法(解經法)是受誰的影響而顯得那麽特別。按照統計,在四千九百四十八個字中(按照原文新約聖經
UBS GK NT 3rd),有六百三十二個字是出自直接引用舊約的經文,而有二百八十一個字是出自間接引用的舊約經文,占全書百分之十八點四五。當然,這也不過是一個數字,真正希伯來書中的許多用字和術語卻是源自舊約或是對舊約的解釋而來。(注四)課程中的注釋將會把這個認識納入。我相信看重希伯來書的舊約引用,也注重去注釋這些引用的意義。
二.釋經的∶我相信如果要真正的掌握希伯來書是必須以釋經(interpretation)入門。我們也將按著嚴謹的釋經步驟來為每一段經文作注釋。我所說的釋經步驟不是一般傳統的解經法。七十年代及八十年代對解釋學方面的眾多發現將是這課程的解經法。也就是說許多新批判學的方法將會被應用在注釋中。
三.綜合學術性的∶課程的資料將把過去許多學者的討論納入,也就是說將參考許多的研究資料;不管是英文或其他語言的。參考許多的資料並不是指什麽都要放進這課程裡面,而是挑選最好的討論資料。我相信這作法是客觀的。我們也將小心地挑選及使用這些研究資料。
四.處境應用的∶希伯來書作者時常強調神過去所說的話語(或“道”),也同樣是把它當著是向今日的人所要說的話語,這是因為他相信神的話語是活(潑)的,不管是過去,現在,或將來都是有效的。我們同意這位作者所堅持的態度。因此,我們也盼望從注釋中來瞭解希伯來書對今日的人所要說的“話語”是甚麽。當然這一個解經步驟將留到每一段的注釋之後。
文 牧
九七年三月廿日
-------------------
注一∶Grasser,E.,“Der Hebraerbrief 1938-1963,”
TRu 30 (1964) 138-226頁; Buchanan,G.W.,“The Present State of
Scholarship on Hebrews” 在 “Christianity,Judaism and Other Greco-Roman Cults”Neusner,J. 編 (Leiden,1975) 229-330頁;
McCullough,J.C.,“Some
recent developments in Research on the Epistle to the Hebrews”第一部份,Irish
Biblical Studies 2(1980) 141-165頁,第二部份
Irish Biblical Studies 3 (1981) 28-45頁; Hughes,P.E.,“The Epistle to the
Hebrews,” 在 “The New Testament and its Modern
Interpreters” Epp,E.J. 及 MacRae,G.W. 編 (Atlanta:Scholar Pr.,1989) 351-370頁。
注二∶Westcott,B.F.,“The Epistle to the Hebrews” (London,1892),特別是在書後
469-496 頁的討論。
注三∶Thomas,K.J.,“The Use of the Septuagint in the Epistle to the
Hebrews” 沒刊登博士論文
(University of Manchester,1959); Kistemaker,S.,"The Psalm
Citations in the Epistle to the Hebrews,” (Amsterdam,1961); Ahlborn,E.,“Der Septuaginta Vorlage des Hebraerbriefs”沒登刊博士論文
(Universitat Gottingen,1966); Schroger,F.,“Der Verfasser des
Hebraerbriefes als schrift auslager” (Regensburg,1966); McCullough,J.C.,“Hebrews and the Old Testament” 沒刊登博士論文
(Queen's University,1971)。
注四∶這是我自己的研究成果,也是我的論文論據基礎。
I.
A. 希 伯 來 書 的 作 者
按當代的解釋學,確定一個本文(或一段經文)的作者及讀者對掌握本文的意義有極大的幫助。作者必會決定經文的注釋;例如,作者是那個時代的人,他與耶穌或教會的關係,他是為了什麽目的而寫,怎樣收集和整理資料,他受了那些思想的影響,等等資料都會直接影響注釋的意義。另外,他是為那些“讀者”而寫,這也決定本文的意義。在還沒有為一段經文注釋之前,我們不得不先去認識“作者”及“讀者”這些意義的先決人物。
希
伯 來 書 的 作 者
自從第二個世紀開始,聖經學者就被希伯來書的作者的身份迷惑,也互相爭論,這是因為大家很想去肯定這卷沒有署名的書信。一般上,在研究一本書卷時,確定作者的身份是極重要的,因為知道作者是誰,就直接的知道當時的背景及他的思想;如果對書卷的作者沒有認識,就會影響經文的注釋。
我們必須從三個層面,就是書內的證據、早期東西方教會及近代學者的意見,來探討這問題。
先從書內本身的證據來看∶
A.肯定的是,這位作者對舊約極其熟悉,不只引用了許多舊約經文,也引用許多猶太傳統資料。
B.作者使用優美的希臘文來書寫希伯來書這作品。句子是經過特意的修飾,說明他對希臘文的修辭及寫作有高深的技巧。當然,作者本人也有高超的神學基礎,不然是寫不出這麽內涵豐富的希伯來書。
C.他本人是屬於第二代的信徒(2:3)。是「提摩太的兄弟」(13:23),與義大利的教會有連系(13:24)。
以上這三個對希伯來書作者的認識皆不能讓我們清楚知道誰是作者。
從書卷外的證據來看。討論課題可從兩個方向入手:東方教會(希臘語系教會)和西方教會(拉丁教會)對希伯來書的看法。
東方教會:從東方教會,我們有以下的證據∶
A.亞歷山大的革利免(Clement of Alexandria,西元
190)說:
「希伯來書是保羅的作品,是用希伯來語寫給希伯來人的。但是路加很細心的把它翻釋,然後發行給希臘人。所以可從這卷書和使徒行傳中找到同樣書寫的格式和用辭。但是“使徒保羅”這名字不在標頭裡是因為它是寫給希伯來人的,因為保羅不想一開頭就引起他們對他的偏見和懷疑。他明智的不把自已的名字放進內。」(參考
Eusebius 的HE 6.14.2-3)
B.俄利根(Origen,西元220)說:
「這卷名叫<致希伯來人>的書信並沒有像使徒[保羅]書寫的粗糙用辭。...
但是其中的思想卻是那麽令人讚賞,並不低劣過使徒其他所公認的書信...
但是對我來說,如果要說出我的意見,我願意說它的思想是使徒[保羅]的,但其中的編寫和用辭卻是一位熟悉使徒[保羅]教導的人。他就在空閒時寫出許多他主人所說的。如果有任何教會接納它為保羅的書信,就由他這樣接納。因為從前的人接納它為保羅的書信不是沒有原因的。致於誰寫這卷書,只有神知道。我們所聽到的不同意見,有人說是革利免所寫;他是羅馬教會的會督。又有人說是路加所寫;那位寫路加福音和使徒行傳的人。我們的討論就應該到此為止。」(參考 Eusebius 的 HE
6.25.11-14)
C.俄利根之後,東方教會一般上都沒有懷疑這卷書的正典權威,也當它是保羅所寫的。在查時特莆草本(Chester Beatty papyrus: P46)(西元 250)中,希伯來書是排在羅馬書之後。而在許多較遲的希臘文文件中,希伯來書是排在帖撒羅尼迦後書之後,教牧書信之前。
西方教會:從西方教會的歷史中,我們有以下的證據:
A.羅馬的革利免所寫給哥林多的第一封信中(西元
97),我們發現類似的經文。例如:
「妓女喇合,因她的信和接待,就得救。」(I Clem 12.1,來
11:31)。
「讓我們也學習那些披著綿羊山羊的皮各處奔跑傳講基督再來的人。」(I Clem 17:1,來11:37)。
「耶穌基督,為我們獻上全祭的大祭司,我們軟弱的保護者和幫助者。」(I
Clem 17:1)。
「他是神榮耀所發的光輝,是多麽的遠超過天使,因他所承受的名比天使的名更尊貴。因為這樣記載說,『神以風為使者,以火焰為僕役』論到子卻說,『你是我的兒子,我今日生你』...又對他說,『你坐在我的右邊,等我使你仇敵作你的腳凳』。」(I
Clem 36:2-5,來1:3,4,5,7,13)。
以上的證據只能肯定革利免擁有希伯來書,但革利免並沒有說誰寫作這本書。最多只能肯定希伯來書是在西元97年之前已在教會中被引用。
B.希伯來書並沒有被納入馬吉安(Marcion)所編的正典中,也沒有被編在幕拉朵拉(Muratora)正典裡。馬吉安的反猶太心態和幕拉朵拉正典只編入保羅給七個教會的書信一起說明不被納入的理由。
C.特土良(Tertullian,西元
175)說:
「巴拿巴的名也同與希伯來書一起」(On Modesty 20.3)。
D.優西比(Eusebius,西元
320)討論使徒們的書信時說:
「十四卷保羅的書信是通用也不受爭論。不可輕忽一些人反對接納希伯來書,因為它被認為不是保羅所寫。」(HE 3.3.5)
E.耶柔米(Jerome,西元
380) 及奥古斯丁(Augustine,西元 450)皆不能肯定是誰寫希伯來書,但卻跟隨東方教會的意見當它是保羅所寫。
從此以後,教會就把希伯來書當著是保羅第十四卷書信一直至改教時期為此才受爭論。
近代學者的意見:近代學者可說是意見紛亂,幾乎每個可能性的新約人物都被提出來。
A.十六世紀的馬丁路德提出說亞波羅是希伯來書的作者。路德認為亞波羅是位很會辯論的人,也對舊約聖經熟悉(徒18:24)。他也是從亞歷山大城來,因此對希臘哲學、猶太傳統及神學都有認識。(注一)
B.其他新約人物的名字也相繼被學者提出來說是希伯來書的作者。百基拉,或是她的丈夫亞基拉,這兩位猶太人基督徒宣教士(徒18:2,26;羅16:3-5;林前16:9;提後4:19)曾被提出來。西拉,保羅的同工,也是帖撒羅尼迦書信的聯名人,曾被提出來。(注二)其他的名字有以巴弗,提摩太,執事腓利等等。甚至還有人提出是耶穌的母親馬利亞寫希伯來書。(注三)
-------------
注一∶關於馬丁路德這方面的意見,請參考
Hagen,K. A Theology of Testament in the Young
Luther: The Lectures on Hebrews (Leiden: Brill,1974)。
注二∶Hewitt,T.
The Epistle to the Hebrews. Tyndale NT Comm. (Grand Rapids:Eerdmans,1960)。
注三∶參 J.M. Ford,The Mother of Jesus and the Authorship of the Epistle
to the Hebrews,University of Dayton Review 11
(1975) 頁49-564 討論所引起的課題不只是肯定作者的身份,而是牽連到最早期教會怎樣接納及對待新約正典的權威。一般上,初期教會對正典的確定在於兩方面:使徒的權威性(apostolicity)和作者的真實性(authenticity
of authorship)。關於「使徒的權威性」的定義是建基於神學的;在於大公教會的公認意見和評定。關於「作者的真實性」;也就是說一卷書是否使徒親手筆錄或是含有使徒的教導,常引起爭論。對於我們今天來說,新約的形成是經過使徒們及教會多年的評定。希伯來這本如此輝煌的書卷就在我們的聖經裡。關於初期教會正典權威的討論,請參
D.G. Meade, "Pseudonimity & Canon"
(Grand Rapids: Eerdmans,1987)頁203-215。Meade 也說明:「作者的真實性」的評定是在乎文學的鑒定(literary
criterion)和正典權威的傳統(authoritative
tradition).
結論∶我們可以為以上的不同意見作以下結論
一.當時的東、西方教會皆對一卷書的正典權威和著作者(author)持有不同的看法。亞歷山大的希臘教會因為不能確定保羅是作者時候,卻把一卷書的內容(contents)列為最重要的考慮因素,因此接納希伯來書為正典,然後把它歸入保羅書信內。
西方的拉丁教父們卻認為一卷書的著作者應是優先的決定條件,因此起初反對它的正典地位,遲遲不肯接納希伯來書為新約的正典。後來(第四世紀後),西方教會也受東方教會的影響而把希伯來書歸入保羅書信內。最終是在西元397年的第三次迦太基教會會議上才被所有教會接納為正典(Canon)。可見初期教會如同今日的教會一樣,同樣是以著作者及內容作為正典的條件。兩個條件不分先後,互相輔助,如果兩個缺一,才會以其他一個條件為先決。可見希伯來書是以內容作為條件成為新約正典。
二.如果要求人真正提出一個作者的名字,我們只好像俄利根所說的「只有神知道」。
三.今天,聖經學者們也不再為希伯來書作者的身份作許多的猜測及爭論。在學術上只統稱「希伯來書的作者」為代表。
討論問題∶我們今天是以那些條件或態度接納正典呢?
希
伯 來 書 的 讀 者
希伯來書的讀者/受書人也是一個謎。歷代以來引起許多的猜測。按書的資料中,我們大約可從以下的方面來認識這讀者:
A.按書的標頭「致希伯來人書」(雖然這在第三世紀時才出現),但是從革利免及俄利根的證據,我們稍肯定這是寫給希伯來人(當時的猶太人)的一卷書,雖然不能肯定是寫給那一個地區的希伯來人。
B.他們可能就將離棄所信仰的宗教(2:1;3:12)。
C.他們也可能在受逼迫(10:32;12:3;13:13),雖然不能肯定是否是這原因致使他們欲離棄基督的信仰。
D.他們在屬靈的事上或對深奧的聖經知識比較遲緩(5:11)。
作者在書中多次勸勉這一班讀者在面對困難時,要堅持到底。不能確定是什麽原因致使這班讀者發生以上所提出的困難。(注五)作者也直接的指明他寫這卷書的目的:「勸勉的話」,並且多次的勸勉他們要把基督的信心要堅持到底(3:6,14;
6:11; 10:23,25,36; 12:12)。作者甚至用了許多深奧的神學,甚至一些是深奧的教義,例如麥基洗德的解釋,來增添勸勉的效果。今天,聖經學者一般肯定這讀者是:
一班猶太人基督徒,正在面對許多困難而欲離棄基督的信仰甚至要返回猶太教去。
寫
作 日 期 及 地 點
日期:按照羅馬的革利免的引用,它不可能超過西元97年。從2:3及13:7可以推測受書人是第二代的信徒,這大約是西元40-70年。根據13:23,當時提摩太仍活著,因此是西元90年之前。另外,書中講論許多獻祭的禮儀,可能是在聖殿被毀之前(西元70之前)。
一般的意見是西元60-70年之間。
地點:相信「從義大利來的人」(13:24)是和這位作者在一起。提議的地點是在東方(巴勒斯坦地),或更切實的是耶路撒泠。因此,讀者可能是羅馬的猶太人基督徒或是各地的猶太人基督徒。
---------------
注五∶Dahms,J.V.,The First Readers of Hebrews. JETS 4 (1977) 365-375頁,特別指出說這班讀者的問題不是因為要返回猶太教或是冷淡而要離棄基督的道理,而是領受了許多錯誤的教義。
I.
B. 希 伯 來 書 的 背 景
無法確定希伯來書的作者也直接的影響我們去確定希伯來書的背景。今日學者們的工作多是以“比較”的方法來尋找“可能性”的背景。也就是說以希伯來書的教導(神學思想和文學形式)和當時各種的背景思想作比較,然後從中尋找可能性。我們簡略的討論六個背景:
一.舊
約(Old Testament)
舊約對希伯來書作者掀起重大的影響是肯定的答案。作者對猶太人的經書;包括希伯來文舊約(也就是瑪所拉版本)、七十士譯本、次經、還有許多猶太人的傳統記錄(包括一些口傳傳統),以及當時基督教會所用的希臘文舊約(七十士譯本)等等檔都非常熟悉。有以下的證據:
A.作者引用許多舊約的觀念。神對人類的漸進啟示、天使的功用、摩西的身份、曠野的漂蕩和它的意義、麥基洗德的傳統解釋、祭司和獻祭,立約的事、舊約中(包括次經和猶太傳統)許多歷史人物事蹟等等,都一起說明作者是一位極熟悉舊約的人。當然,他對基督教神學的見解也有高超的看見。法國的希伯來書學者史碧克(注一)說這位作者是當時聖經學院的一位教授。
B.作者引用許多舊約經文。三十多次的直接引用和六十多次的間接引用說明作者是一位以舊約為“生活”的人。舊約經文約占全書五分一。引用的手法與當時猶太拉比的“米特拉斯”(midrash,引用經文來支持自己要說的論點)式釋經法有許多相似之處。(注二)明顯的,希伯來書神學的形成可說是以舊約的經文為骨幹加上作者對這些經文的解釋而組成。(注三)
C.七十士譯本為版本。引用經文多出自當時流行的七十士譯本(LXX)。至於引用那一個七十士譯本版本卻無法確定。作者也常以這七十士譯本的獨特希臘文修辭來維持他在書中的神學論證。(詳細見來2:5-8的注釋)
二.斐
羅(Philo)
斐羅(Philo)是耶穌時代亞歷山大城猶太學院的著名學者。也是新柏拉圖主義的宣導人。他的思想和著作深深的影響當時的人。今日研究斐羅的著名學者威廉遜(R.
Williamson)(注四)指出希伯來書與斐羅有三大方面的相同之處∶
A.用字上相同:「所發的光輝」、「本體的真像」、「中保」、「美事的影兒」、「本物的真像」、「實底」等等的哲學字眼都是斐羅在書寫時常用的字詞。不過,當威廉遜把斐羅所用的字詞與希伯來書中同類的字詞的相比後,結論說:「希伯來書作者從來沒有提起斐羅,也沒有參考斐羅的檔。而且希伯來書中的舊約引用也不與斐羅的相似。」(注五)
B.內容觀念上相同:一些觀念比如「地上的安息和天上的安息」、「地上的會幕和天上的會幕」、「地上的家鄉與天上的家鄉」、「神的發誓」、「信心的觀念」、「大祭司麥基洗德」等等都是斐羅常借用柏拉圖概念論(二元論)的理論來書寫的資料。當完成這方面的研究以後,威廉遜也結論說出兩個意見:一.雖然希伯來書的作者與斐羅在資料上有許多相似之處,不過,他們是各自從舊約中的資料而來。在重要的主題和講解上卻不相同;二.許多希伯來書中的重要主題都沒有在斐羅的書中出現。希伯來書的內容是屬於作者獨特的理解。目的和物件皆與斐羅的不一樣。(注六)
-------------------
注一∶C.Spicq,"L'Epitre
aux Hebreux" I (Paris,1953) 25頁。
注二∶Buchanan,G.W.,"To The Hebrews" Anchor Bible (New York:
Doubleday,1972).他特別以猶太文件來編寫這本注釋書。在結論的時候說:「這作者把他所要講的資訊用完美的結構大綱編寫...用一個典型的米特拉斯形式...。」247頁。米特拉斯解經法是傳統猶太拉比們的解經法。他們常引用一節或一連串的舊約經文,然後按著他們的需要(處境的需要)來解釋。
注三∶這是筆者本身的論文理論。見講義和注釋。
注四∶參 "Philo and the Epistle to the
Hebrews" (Leiden:E.J.Brill,1970)。
注五∶同上書。133-136頁。
注六∶同上書。493-494頁。
C.聖經的應用(釋經法)方法相同:我們知道斐羅的解釋法是寓意式(靈意式)的解經法。斐羅以這樣的解經法應用在許多的舊約的經文上。威廉遜在研究這兩位同時期的作者對聖經應用的方法以後,結論說∶一.兩人的解經法在方法上完全不相同。斐羅的解經法幾乎是寓意式的。而希伯來書的解經法卻是預表式的,希伯來書作者目的是要解釋並證明過去舊約對今日基督的預表如何實現了,二.他們引用相似的經文是因為大家都是參考舊約。(注七)
藉著以上看見,我們可以反對法國學者史碧克所說的一句話,他說希伯來書的作者是“一位改信基督教的斐羅門徒”。(注八)這句話原本在十九世紀時米尼哥(M.
Menegoz)(注九)所說。一般上學者所贊同的,就如威廉遜所作的研究告訴我們,希伯來書和斐羅的相似之處是形式上(in
form)的,而非觀念/內容上(contents)的。也認為形式上的相似是因為希伯來書作者和斐羅同樣是處在同一個(亞歷山大城)背景中。(注十)另外,一般學者只接受說斐羅所使用的解經法是寓意式解經法,而希伯來書作者使用的是預表式的解經法。
三.死
海 昆 蘭 人(Qumranites)
自從死海古卷在一九四九年陸繼被人發掘後,許多學者都嘗試尋找和比較新約聖經和古卷相同之處。盼望更深入瞭解耶穌時期的猶太人背景。牙丁教授(Y.Yadin)(注十一)找出古卷中許多與希伯來書相同之處:
A.祭司式的彌賽亞,天使對信徒的保護,歷史事蹟的鑒戒,信心偉人的事蹟等等都是死海昆蘭人所注重的教導。
B.死海第十一洞麥基洗德古卷(11Q Melchizedek)的解釋就好像希伯來書作者解釋這位神秘的大祭司一樣。在短短的二十六節經文中,都是用來形容麥基洗德的工作。比如:「它的注釋,是關於末世的,也是關於那些被擄的...麥基洗德,他將把他們帶回來及宣佈釋放他們,並且為他們的罪擺上挽回祭。...麥基洗德將以神在審判時的憤怒來報復...。」(注十二)
C.舊約的引用和昆蘭人伯撒彌式(pesher,原意指“這就是那”,也就是引用一個經文並指明這過去的經文就是指著今天所要講的意思)的釋經法就如希伯來書的一樣。取用的經文也有許多是一樣的。
牙丁教授甚至說,「希伯來書的收信人原本是死海邊的猶太人,後來才改信基督教。」(注十三)郭斯馬拉(H.
Kosmala)更進一步說希伯來書的受書人是愛色尼人,而希伯來書的目的是要說服他們成為基督徒。(注十四)布魯師(F.
F. Bruce)(注十五)反對以上的理論而認為希伯來書的作者及昆蘭人只是擁有同一個文化和思想背景。一般學者們也只是認為希伯來書的作者和昆蘭人只是同處在一個猶太文化背景中。
----------------------
注七∶同上書。576-579頁。
注八∶C. Spicq,同書,25頁。這句名言說「un
philonien converti au christianisme」。
注九∶E. Menegoz,"La
Theologie de l'Epitre aux Hebreux" (Paris,1894)。
注十∶同書,492頁。S.G.
Sowers,"The Hermeneutics of Philo and
Hebrews" (Zurich,1965)也同意這樣的結論。
注十一∶Y. Yadin,"The
Dead Sea Scrolls and the Epistle to the Hebrews" Scripta Hierositamitana
IV (Jerusalem,1965),36-53頁。
注十二∶參看 M.de Jonge and A.S.Van der Woude,"11Q Melchizedek and the New Testament"NTS
12 (1965-66) 頁301-326。另參
Y. Yadin,"A note on Melchizedek and
Qumran" IEJ 15 (1965)152-154頁。
注十三∶Y. Yadin,"The
Dead Sea Scrolls..." 同書,38頁。
注十四∶H. Kosmala,"Hebraer-Essener-Christen"
(Leiden,1959)。
注十五∶F.F. Bruce,"To
the Hebrews or to the Essenes?" NTS 9 (1963)217-232頁。
四.樂
斯 底 思 想(Gnosis)
樂斯底思想(Gnosis)出現於第一世紀,與第二世紀已經系統化的樂斯底主義(Gnosticism)稍有分別。從漢馬地廢書墟(Nag
Hammadi)的檔中我們可分辨出這些分別。樂斯底思想是比較“純”希臘化的,而樂斯底主義是參雜了波斯、猶太神秘思想的主義。
卡色曼(E. Kasemann)(注十六)一早建議說希伯來書中充滿了許多樂斯底的思想(gnosis
myths),比如:
A.天路歷程的觀念、安息、救贖者的降下和回程、神的兒子及神的兒子們、完全的觀念等等,都是樂斯底思想所注重的。
B.天上的帳幕更是樂斯底思想中所強調的觀念。何非兒(O. Hofius)(注十七)研究後說「帳幕」和「安息」的觀念不 限定在樂斯底的思想中,也出現在猶太的啟示文學裡。
C.在漢馬地的「麥基洗德古卷」(Melchizedek,Nag
Hammadi Codices IX)(注十八)就充滿著麥基洗德的討論及他和基督論的混合解釋。在這古卷中共有七百四十五節。有二十八節與希伯來書的一樣。
從以上的討論至少證明了希伯來書的作者與其他新約的作者有分別的地方。不過,要說這些檔是與樂斯底的一樣,或是說思想乃屬於樂斯底的思想,那證據似乎見得還不足夠。
五.末
世 觀 的 背 景
猶太人的淪亡致使他們特別注重末世論的解釋。這也深深的影晌著初期教會。巴勒特(C.K. Barrett)(注十九)認為希伯來書中的神學觀念如「安息」、「天路歷程」、「天上的會幕」或是「天上的家鄉」是受了末世觀的影響而有。他提出三方面的證據:
A.上帝通過天使藉著先知向列祖所說的話現在於這末世還有效。
B.部份的先知預言已實現,另外的部份將要在“末世”顯現。
C.舊約的資訊不只是向前指,而且向上指向上帝。
巴勒特還說希伯來書的作者藉著這世末觀的解經法解釋了由保羅的「義廢掉了律法(舊約)」所產生出來的誤會。香港的一位學者,沙伯(J.R.
Sharp)(注廿)說希伯來書中的兩個天堂觀念不是屬於柏拉圖的而是屬於啟示文學的。
六.猶
太 教 的 影 晌
聖經學者們在最近嘗試去研究第一世紀猶太教的背景和情況,盼望可以更深入瞭解新約中的資料背景。學者們找到當時猶太教的神秘主義“默加巴”(Merkabah
Mysticism)和希伯來書有相同的
--------------------
注十六∶E. Kasemann,"Das
Wandernde Gottesvolk" (Gottingen,1938,4th ed. 1961)Eng.Trans. "The Wandering People of
God" by R.A. Harrisville &J.L. Sandberg (Minneapolis,1984)。
注十七∶O. Hofius,"Katapausis:
Die Vorstellung von endzeitlichen Ruheort im Hebraerbrief" (Tubingen,1970),"Der Vorh
and vor dem Thron Gottes" (Tubingen,1972)。
注十八∶B.A. Peaeson,"Nag
Hammadi Codixes IX & X" (Leiden,1981)反而認為漢馬地的"麥基洗德古卷"是受希伯來書的影晌.
注十九∶C.K. Barrett,"The
Eschatology of the Epistle to the Hebrews" in C.H.Dodd Festschrift. W.D.
Davies & D. Daube ed. (Cambridge,1964)頁363-393。
注廿∶J.R. Sharp,"Philonism
and the Eschatology of Hebrews" EAJT 2(1984) 頁289-298。
地方:(注廿一)
A.默加巴(Merkabah)主義者對神的寶座最感興趣。尤其是想像自己來到了神的寶座前,並得了一些特殊的啟示。信徒可想像自己在走天路,從地上的家鄉走向天上的家鄉,或是走向神的寶座。
B.對天使具特別的興趣。認為天使是神的僕役,常在神的寶座前成為神的天軍,並保護屬於神的人民。
C.默加巴的文件也常使用一些字眼如「火」、「神的聖潔」、「神的榮耀」,並提議說人應該以虔誠和敬畏來看待神。「神的會幕」、「大祭司」也是常用的觀念。
希伯來書和默加巴關係的討論可以從森克(H.M.
Schenke)和威廉遜(R.Williamson)的文章中找到。(注廿二)這裡只能作結論說,因著缺乏更詳細的證據,兩者不可能是互相依賴。
結論:從以上的討論,我們略略找到幾個的可能性:
一.希伯來書與其中一個或多個的思想有直接的關係,甚至受了影晌。
二.希伯來書與其中一個或多個的思想只有間接的關係。
三.相同之處是因為他們出自同一個源頭。
四.有些相同之處是因為兩者相處於同一個文化背景。
或者,我們可以像威爾遜(R.McL. Wilson)(注廿三)說∶「除了舊約,沒有其他的思想和主義可以確實的說真正的影響了希伯來書的作者。」
討論∶新約作者生活的時期必然有許多不同的思想背景,也必須面對這些思想背景來寫作來表達資訊,你該如何去面對這些思想背景和掌握它們呢?
I.
C. 內 容 結 構
作者告訴我們他寫作的目的是∶勸勉冷淡的基督徒,說明信奉基督的超越性(來13:22)。
從聖經文學和神學的角度來看,長達4948個字(按原文希臘文字)的希伯來書,並不能真正地顯出以上的目的。
從聖經文學的角度來看,希伯來書的修辭內容有以下的特徵∶
一.希伯來書是一封信。這是普遍的意見。書中含有私人的談話,書尾的問候皆顯出這卷書是一封信。
二.希伯來書是一篇專論。書中井井有條、嚴謹、學術性的演繹和闡釋說明這一點。
三.希伯來書是一篇解經文章。書中有條有紊的引用和解釋支持這一個說法。
四.希伯來書是一個勸勉。作者自己曾這樣說明(來13:22)。書中也有許多部份顯出勸勉的內容∶2:1-4; 3:7-4:13; 6:1-19; 10:19-39;
12:1-28。
五.希伯來書是一篇講章。指明整卷書是一篇釋經式的資訊,針對某一個會眾而寫。
面對以上不同的意見,我們可結論說沒有一個字眼可以切實的形容希伯來書的內容性質。
-------------------
注廿一∶默加巴的意思是神的寶座。默加巴主義者常以神的寶座作為他們的討論和默想的異象。
注廿二∶H.M. Schenke,"Erwagungen
zum Ratsel des Hebraer-briefs" in "NT und Christliche Existenz"
ed. H.D. Betz and L. Schottroff (Tubingen,1973)
pp.433-434. R. Williamson,"Background of
the Epistle to the Hebrews" ET 87 (1976) 頁232-237。
注廿三∶R.McL Wilson,"Hebrews"
NCB (Grand Rapids: Eerdmans,1987) 頁27。
內
容 結 構
希伯來書的內容結構可以以下的準則(criteria)來決定(注一)∶
一.勸勉的部份∶書中最少有五個明顯的勸勉部份;來2:1-4; 3:7-4:16; 6:1-20;
10:19-39;12:1-29。每個部份多以“所以”來作開始。每個勸勉的部份的語氣與解經部份的語氣不相同,讀者可藉著閱讀分辨出來。作者不時在勸勉,鼓勵和勸告受書人「堅持到底」。
二.解經部份∶至少有八個明顯的解經(解釋舊約經文),部份分佈在希伯來書中。比如有七個“連鎖性”的舊約經文出現在來1:4-14。詩8成為了來2:5-18 的注釋經文。在第三和第四章,詩95出現了五次,也成為了該段資訊的最主要經文。詩2也是第五章的主要經文。在第七章,詩110和創14成為了辯論的資料。第八、九、十章關於約和獻祭的事也是建基於舊約的經文。第十一章的許多信心事蹟都是從舊約的闡釋而來。
三.鑰字∶這是在一些段落裡常出現的神學觀念字眼。尤其是在解經的部份,比如,兒子(五次)、 天使(八次)在來1:1-2:18,忠心(四次)在來3:1-6,安息(十次)在來3:7-4:16,祭司(四次)在來5:1-14,祭司(十七次)在來7:1-28,約(十五次)、獻祭(十八次)、祭物(九次)在來8:1-10:18,信(廿次)在來11:1-40。
四.連接經節∶明顯或不明顯的連接經節,常出現在每一個段落的末端。比如∶來1:4;2:17-18; 4:14-16; 6:20; 7:28; 10:39;
12:28-29。
五.段落∶有六個明顯的段落出現在希伯來書中。比如,來1:5-2:18; 3:1-4:16; 5:1-6:20; 7:1-28;
8:1-10:39; 11:1-12:29。
按著以上的準則,可把希伯來書的內容結構建立起來。
1:1-4
序 言: 申 言
1:1-2a 新與舊的比較
1:2b-3 七個基督身份的屬性
1:4 兒子與天使在名份上的比較
(1:4是連接經節)
1:5-2:18
神兒子的超越性
「神子」和「天使」是鑰字
1:5-18 解經∶神子超越天使。以七個舊約經文來作辯證。
2:1-4 勸勉∶穩守由基督而來的超越救恩。
2:5-18 解經∶人子超越天使。以詩8,22經文來作辯證。
(2:17-18 是連接經節)
3:1-4:16
真正在基督裡的安息
「忠心」和「安息」是鑰字
3:1-6 解經∶耶穌超越摩西。
3:7-4:16 勸勉與解釋∶真正的安息。以詩95,民14,創2為資料。
(4:14-16 是連接經節)
----------------------
注一∶A. Vanhoye,"A
Structured Translation of the Epistle to the Hebrews"(Rome:Pontifical
Biblical Institute,1964)。曾經多年來為希伯來書的內容大綱發表許多文章,本篇內容大綱與Vanhoye教授的內容大綱有許多相似之處。
5:1-6:20
耶穌超越的大祭司
「祭司」是鑰字
5:1-14 解經∶耶穌超越的大祭司。
6:1-20 勸勉∶竭力進入完全的境界。
(6:20是連接經節)
7:1-28
解經∶麥基洗德大祭司
以詩110和創14支持辯證。
(7:28是連接經節)
8:1-10:39 更美的約與更美的祭品
「約」、「獻祭」、「祭品」為鑰字
8:1-9:28 解經∶更美的約。耶31為支持經文。
10:1-18 解經∶更美的祭品。以耶31和詩40支持經文。
10:19-39 勸勉∶堅守所承認的指望。
(10:39是連接經節)
11:1-12:29 堅守所擁有的信心。「信心」是鑰字。
11:1-40 解經∶古代人的信心見證。
12:1-29 勸勉∶存心忍耐,奔跑前程。
(12:28-29是連接經節)
13:1-21 結 言∶勉勵和禱告
── 文牧《希伯來書講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