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摩太前書第一章
1:1-2 問安
1
「救主神」:見簡介「主題特色」。
這詞在舊約相當普遍,見串1。
2
「因信主 ...... 真兒子」:提摩太是保羅帶領信主的,保羅與他親如父子。
1:3-11 提醒提摩太防備異端分子
3
保羅往馬其頓之行,見「教牧書信總論」。
「馬其頓」:見徒16:9註。
「以弗所」:見徒18:19註。
4
「荒渺 ...... 家譜」:可能是對舊約家譜的諸多臆測,混合了雛型諾斯底主義的理論主義(參「教牧書信總論」之「異端問題」與「歌羅西書簡介」之「主題特色」)。
「不發明 ...... 章程」:指上述荒渺無憑的話,對於神為人信仰所定的計劃毫無幫助。
5
「但命令 ...... 就是愛」:傳異教的結果是滋生辯論(4),但正確的囑咐(3)卻是要教會激發愛心的行動(參加5:6)。
7
「教法師」:大概指教導猶太律法,備受尊崇的人(參徒5:34)。
「想要 ...... 論定的」:教會內那些傳異教者曲解舊約律法,導人於迷。
8-11 律法的功用
在於控制及指斥人的惡行,但福音卻能彰顯神的榮耀(參林後4:4註)。
9-10 保羅列舉違反十誡(見出20:3-17)的昭彰惡行。
「不法和不服 ...... 戀世俗」:乃悖逆神的罪行:
「弒父母 ...... 起假誓」:是得罪人的惡行。
「親男色」(10):即犯同性戀。
「正道」:原指健全的教訓。
11 本節或可譯作「這是照著可稱頌、榮耀的神所交託我的福音說的」(見新譯本)。
1:12-17 保羅經歷福音的大能
保羅接續上文(11)細說他如何受神託付傳福音,又從罪魁身分改變為日後信主之人的榜樣。
13 保羅未信主時逼迫教會的舉動,見徒8:3,9:1-2。
14 「我在基督 ...... 愛心」:指保羅蒙恩之後的改變。
15 「基督耶穌 ...... 罪人」:這話大概引自當時的信條。
「十分可佩服的」:應作「值得完全接受的」。
17 保羅想及神浩大的恩典,不禁發出頌讚。
「不能看見」:指人肉眼不得看見。
1:18-20 鼓勵提摩太
保羅重拾3-5節之話題,勉勵提摩太竭力事奉,抵擋異端。
18 「從前指著你的預言」:大概與提摩太蒙召作神工人有關。
「命令」:指3節提及的囑咐。
「因此」:應作「因這預言」;這預言無疑激發提摩太事奉的信心和熱情。
「可以打那美好的仗」:尤指與異端對抗一事。
20 「許米乃」:見提後2:17-18。
「亞力山大」:可能是提後4:14所載大肆攻擊保羅的銅匠,或是徒19:33提到的猶太人。──《串珠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