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羅西書第三章
第四段 信徒生活的原則(3:1-4:6)
在這大段中使徒所注重的信息是關乎信徒生活方面,指示信徒如何過得勝生活。本書前2章的信息,比較著重對付歌羅西的異端,使徒按著福音的真理,指導信徒如何在主的道上站穩,免得被假師傅誘惑。但從第3章開始,保羅便從另一方面教訓歌羅西信徒如何在生活上榮耀主。他們既無須遵守那些不可拿、不可嘗、不可摸的規條,這樣,他們在生活上要遵循怎樣的原則?從第3章開始便加以說明。
保羅常在辯明福音真理之後,接著就教訓信徒怎樣在真理與愛心的原則中生活行事。這也就是本大段的主題,並且其中的教訓,跟以弗所書後半部很相似。
一.求上面的事(3:1-4)
信徒生活的第一個原則是求上面的事。為什麼要求上面的事?
1.因我們已與基督同復活(3:1-2)
1 「若真與……」,使徒不是懷疑歌羅西信徒還沒有與基督一同復活的經歷;而是用一種推理的語法說明一種當然的道理,正如2:20的「若」字一樣。信徒既與基督同復活了,當然該求上面的事。
「與基督一同復活」,指信徒得救的經驗是因信而得著的。「求上面的事」,就是有了這經驗的人該有的表現。基督徒的「復活」是一種生命的更新,不是一種道德的改革,也不是一種理念。既是生命的更新,自然要有生命的表現,這表現就是求上面的事。
「那裡有基督坐在神的右邊」,本句加強上句的意思。基督坐在神的右道,表現祂已經得勝,已經領受天上地下的權柄,被神升為至高。我們既然從祂得赦罪,得生命,當然應當以祂作為我們在地上生活的目標,以祂的事為我們思念的中心,又以祂所應許的盼望給我們帶來的一切福樂為滿足。
2 「你們要思念上面的事……」,這句話似跟上節「求上面的事」意思重覆。其實上句注重追求、尋求方面的意思;本節注重思想、默念的意念。怎樣才會喜歡追尋上面的事?就是要多思念它們。多用心思想上面的事更加愛慕,更覺得它的可愛、有價值,因而更想多知道多得著,就自然地追求天上的事了。
人的心思主掌人的一切行動。信徒在世上,若要常過得勝生活,不被今世罪惡纏累,就必須保守自己的心,思念天上的事。心思屬天,然後生活才會屬天。反之,心思是屬世的,生活當然也屬世了。當我們有了屬天的心思後,對地上的事自然會看得輕,看得小,而對天上的榮耀卻看得更為真實。這常思念天上的心思,是我們愛神的最好證據,因為人所愛的,必常思念難忘。
2.因我們的生命與基督一同藏在神裡面(3:3)
3 本節論到信徒生活的兩方面,一方面我們是已經死了的,這是向世界方面來說。罪惡曾使我們的靈性死了,使我們在神面前過一個像死人的生活,跟神沒有交通,又在律法下要被定死罪。但基督的死,卻使我們脫離那極大的死亡。我們因著信而與祂同死,就被神看為已經死了。另一方面我又是活著的,我們從基督領受了新的生命,這生命與基督一同藏在神裡面。所謂與基督一同藏在神裡面,就是說我們所領受的生命,乃是與基督和神完全合一的,這生命就是神的生命。神的生命的特色,就是祂可以分出去;我們肉身的生命也是可以分出去的,但分了之後就成為另一個個體,而神的生命是靈的生命,分出之後仍然是合一的。所以主耶穌降世時說祂自己是「從天降下仍舊在天的人子」(約3:13)。照樣,今日領受基督生命的人,可以說是在地得生命而仍舊在天的人。
當時歌羅西的異端以為,只有他們之中的少數人有「得救的奧秘知識」。使徒在此卻指出重生的生命是與基督一同藏在神裡面的,是與神聯合的生命。它是屬基督的,也是賜給信徒的,又是與神合一的生命,是完全屬神的奧秘,是藉信心領受的,絕不是少數人所能專制的知識。使徒在此把神的生命比作是包括全教會的「大生命」,所有領受了神生命的人,都藏在其中。
本節也可說是我們追求上面的事的方法之一。這方法就是,消極方面看我們是已經死了的。為什麼我們會為肉體作種種籌算?無非都是為「地上」而生活。但當我們看自己是死了時,任何地上的事也不能拖累我們了。積極方面,把那藏在基督裡的生命,藉著跟神不斷聯合而活出來,順著這生命而生活行事,自然是以上面的事為念,追求天上的盼望了。
保羅這句話提醒信徒應當知道,我們所領受的生命是多麼榮耀和寶貴。「神裡面」是何等聖潔、榮耀……不容常人侵入的所在,但神卻把我們藏在祂裡面。沒有人會把一雙破鞋放在珍貴的首飾箱裡,只會將珍貴的物品放在珍貴的箱子裡面。照樣,我們的生命既被藏在神裡,顯見我們所領受的生命多麼尊貴榮耀,我們所處的地位何等安全可靠!既然這樣,我們怎麼可以輕忽這寶貴的恩典,不思念上面的事呢?
3.因我們將與基督一同在榮耀中顯現(3:4)
4 「顯現」聖經有時指基督第一次降世(提前3:16;約一1:2),有時指基督復活後向門徒顯現(徒1:3)。但在本節是指基督的第二次降臨(參彼前5:40;提前6:14;提後4:80;多2:13)。
本節表示信徒有一美好榮耀的盼望,是存在天上的盼望。就是耶穌基督再次顯現時,信徒要一同顯現在榮耀裡(彼前1:13;帖前4:16-17;帖後1:7-10;羅8:19;啟19:7-10)。我們既要跟祂一同顯現,就該為著將來這個榮耀的盼望而生活,不要只顧念地上的事。
二.治死舊人(3:5-11)
這幾節中提到舊人的種種罪行,共可分為三類:
A.關乎私慾方面的罪
如:淫亂、污穢、邪情、惡慾、貪婪(弗5:5)。
B.關乎心性方面的罪
如:惱恨、忿怒、惡毒。
C.關乎言語方面的罪
如:毀謗、污穢的言語、說謊等。
這些都是舊人的種種表現;信徒卻要治死舊人,活出新人的樣式。在此使徒解釋信徒為什麼要治死舊人,可分五點研究:
1.要「治死」地上肢體,因已與主同「死」(3:5上)
2.要「治死」肢體,因我們還活在肉身中(3:5下)
3.要「治死」肢體,因信徒已經是順命之子(3:6)
4.要「治死」肢體,因信徒現今已脫去舊人(3:7-10)
5.小結(3:11)
1.要「治死」地上肢體,因已與主同「死」(3:5上)
5上 5節首句有連接詞「所以」,表示以上所說信徒已與基督同死同復活,並且信徒的生命與基督一同藏在神裡面,就是信徒應當治死舊人的理由。這也證明上文所說的與基督同死,乃是指在基督裡的地位而言,不是指信徒生活上的經歷;否則上文既說已「同死」,使徒絕不至在此又叫信徒去「治死」了。信徒這種「治死」肉體與外教人的修養刻苦有什麼分別?那分別在於信徒是憑基督已成就的事實──已釘死我們的肉體。我們只要用信心接受,世人卻只憑一己的努力。信徒經歷與主同死,是經歷救恩的另一階梯。
2.要「治死」肢體因我們還活在肉身中(3:5下)
5下 注意,使徒提到「要治死你們在地上的肢體」後,跟著就舉例說:「就如淫亂……」,而這些都是罪惡的事,顯見使徒的意思是說,地上的肢體是表現這種種污穢之事的工具。當我們活在血肉之體中時,常要受到肢體的律和牽制(羅6:13;7:23),這肢體的律是隨著肉身的存在而存在的。是靠著聖靈治死地上的肢體,不讓它隨從肢體的律,乃應揀選聖靈的意思,隨從生命聖靈的律(羅8:2,5-6,13)。
「要治死」,表示這種治死的經歷,需要信徒用意志抉擇,所以使徒才這樣勸勉他們。因為信徒雖然在地位上已經與基督同死,但要將這同死的歷史事實,變成本身的經歷時,需要信心承認主所成就的事實,看自己是死的,並用意志揀選聖靈的意思,棄絕肉體的要求。
3.要「治死」肢體因信徒已經是順命之子(3:6)
6 因為神的忿怒必臨到悖逆之子,豈可仍行悖逆之子所行的事呢?或說若神的忿怒要臨到悖逆之子,我們豈可隨從他們的主張行事,不隨從聖經的真理呢?
4.要「治死」肢體,因信徒現今已脫去舊人(3:7-10)
7-8 這些事既是從前在罪中時所作的,現今已在基督裡,自然應當棄絕這些事了。對於罪惡的痛苦和罪惡所帶來的傷害,我們是已經有了經驗的人,我們既已領略過罪惡的滋味而轉向基督,豈可仍戀棧罪惡外表的美麗,而不棄絕罪惡的纏擾呢?
惱恨、忿怒、惡毒,都是屬於內心性情方面的敗壞,毀謗和污穢的言語,是外表行為上的暴露。誠於衷則形諸外,沒信主以前,我們的敗壞,不只是偶然的錯失,實在是內心生命的敗壞所表露出來的惡行。內心對人懷恨、嫉妒、忿怒……的結果,就在行動上,說出毀謗和污穢的言語來。正如主耶穌所說的:「因為心裡所充滿的,口裡就說出來……」(太12:34)。
這樣,使徒在這裡所要求於信徒的改變,當然也不是只在外表上偶然說些好話而已,而是要求信徒活出那已經有的新生命。信徒如果順從聖靈不體貼肉體,治死肉體的惡行,就必能結出新生命的果子來。從前他們的困難是,就算下決心也結不出善果,因為根本沒有生命;現在他們只要決心順從聖靈,就可以表現出新生活了。
9-10 在此「舊人」指舊亞當生命的敗壞。信徒不再活在舊人的支配中,也不再依循舊習慣行事。「穿上了新人」就是披戴基督,在新生命裡生活,在新規律中行事為人,站在新地位上事奉神的意思。
順從「新人」生活的結果,使我們在神的事上,有更多的「知識」──認識神的知識。又在屬靈的「智慧和身量」上日漸長大,「正如造他主的形像」。
注意,第8節提到,「毀謗,並口中污穢的言語」,第9節又提到「不要彼此說謊」,這些都是關乎言語方面的罪。可見信徒在治死舊人,活出新人的經歷中,勝過言語上的罪佔相當重要的地位。基督徒不要輕忽言語上的過失,在言語上隨便之後,在別的罪上也可能隨便。雅各說:「若有人在話語上沒有過失,他就是完全人,也能勒住自己的全身」(雅3:2)。
5.小結(3:11)
11 本節是要說明,這種在基督裡的新生活的原則,是不分任何等級與種族的。基督的恩典要臨到一切的人。一切在祂裡面成為新造的,也都應該依照同樣的原則來生活,同樣用信心支取這新造能力,使新生命日漸強壯。不論希利尼人、猶太人、化外人、西古提人,這些都不過是人間的區分,在基督裡卻沒有這些區分。基督是包括一切,又住在一切人之中的。祂是我們裡面的生命,又是我們外面的能力。祂像一件義袍穿在我們身上,同時又是生命的大能住在我們裡面。祂的救恩原理適合一切不同階級種族的人。
罪惡向來就是超種族、超國界、超時代性的。犯罪的方式雖因時代而不同,犯罪的本質在任何時代地區卻都一樣。沒有什麼罪在這時是罪,在另一時不是罪。照樣,基督的救恩也是超時代、超種族、超地區的。沒有什麼人或什麼時代,例外地要把基督的救贖加以修正才合用。它是一切信徒都合用的。
問題討論
基督徒為什麼要「求」上面的事,「求」上面的事跟「思念」上面的事有什麼關聯?你的生活中曾否有過類似的學習?
我們的生命與基督一同藏在神裡面,該怎樣領會?我們在地上,神在天上,我們怎能既在地上又在天上?
治死「舊人」或「地上的肢體」是什麼意思?怎麼經歷?為什麼要「治死」?
注意:11節基督救恩的超時代與超種族的特性,怎樣應用在我們信仰生活中?
三.活出新人(3:12-17)
在這裡保羅指出新生命的幾個特點。這些特點就是模範的肢體生活,是我們一切在主裡新生的人所應有的表現。可分三點研究:
1.為甚麼要活出新人?(3:12上)
2.新人應有的美德(3:12下-15)
3.活出新人的途徑(3:16-17)
1.為甚麼要活出新人﹖(3:12上)
12上 這就是我們應當活出各種美德的理由。神揀選我們的目的,絕不是叫我們繼續過罪惡的生活,而是叫我們過聖潔的生活,將祂的榮美,祂的生命表現出來。我們既蒙了揀選,作了神的選民,就該有以下的德行,才跟神選民的身分相稱。我們既是屬天的高貴民族,自然應當與屬地的人有顯著的分別了。
「聖潔」說出基督救贖所成就的恩典。我們原是污穢的,但神卻使我們成為聖潔,若我們沒有美好的見證與生活,便辜負了神這奇妙的作為和恩典,使人疑惑神在我們身上所施行的救恩了。
「蒙愛」說出我們曾領受神的恩愛的事實,是神所寶貴,所愛顧的。信徒不活出新人該有的品德,就不像是神所愛的人。這「蒙愛」提醒我們該有高貴的品格。每逢罪惡的試探臨到我們時,要想到自己是主所愛的人,每逢要活出某種屬靈美德時,也要想到自己是主所愛的人。我們不該使愛我們的主失望,倒要叫祂得著榮耀,使祂因我們的緣故被人稱頌。
本節經文像是一個天秤,前半是神的恩典,後半是我們的本分。前半是神為我們種下一些種子,後半是我們應結出的果實。前半是我們的地位,後半是我們應有的品格。當我們思想這節聖經時,總要把自己放在這天秤上稱一稱。
2.新人應有的美德(3:12下-15)
在此所論的美德共有九樣:
A.憐憫(3:12下)
B.恩慈(3:12下)
C.謙虛(3:12下)
D.溫柔(3:12下)
E.忍耐(3:12下)
F.彼此包容饒恕(3:13)
G.愛心(3:14)
H.平安(3:15上)
I.感謝(3:15下)
A.憐憫(3:12下)
12下 「就要存憐憫……的心」,原文是「就要穿憐憫的心」。心怎麼能「穿」?穿在此有特別的意思,一方面表示我們本身原沒有憐憫,或任何美德,這一切都是新人所有的,所以我們應當把它「穿」起來。另一方面表示,雖然憐憫的心是內在的,我們卻要把它表現在現實的生活上,像衣服穿在身上那樣。
B.因慈(3:12下)
參加拉太書註解。
C.謙虛(3:12下)
參加拉太書註解。
D.溫柔(3:12下)
參加拉太書註解。
E.忍耐(3:12下)
參加拉太書註解。
F.彼此包容饒恕(3:13)
13 「倘若這人與那人有嫌隙,總要彼此饒恕;主怎樣饒恕了你們,你們也要怎樣饒恕人」,聖經沒有以為信徒跟信徒共同生活時,不會發生磨擦。反之,聖經是要求我們在發生磨擦後彼此包容饒恕。
嫌隙──就是可疑的漏洞。人與人來往,很容易發生這類的漏洞。例如當你家中有難處時,你在人前的表現可能是憂愁的,鬱鬱寡歡的,但別人卻可能以為是你對他有什麼不滿,這就成為一種嫌隙在他心中了。這種嫌隙是由於人在肉身活著時的種種不完全,而成為不可避免的。我們在肉身活著時無法知道人心中所藏的,無法在每一個時刻都保持清醒,或保持正確的態度,又可能因情緒的起落無常,而發生種種不完全,而成為不可避免的。我們在肉身活著時無法知道人心中所藏的,無法在每一個時刻都保持清醒,或保持正確的態度,又可能因情緒的起落無常,而發生種種的誤會,因此和人來往時彼此都很容易留下嫌隙。我們要怎樣處理這些嫌隙?要彼此包容,彼此饒恕;否則便可能成為一個破口,使魔鬼有機可乘了。彼此包容饒恕,是新人所該有的品德,那麼我們要怎樣彼此饒恕呢?使徒的回答是:
「主怎樣饒恕了你們,你們也要怎樣饒恕人」,不是要像我們自己那樣饒恕,乃是像主耶穌那樣饒恕。主的饒恕是完全忘記,不再追究以往的真正饒恕,絕不留痕跡,不翻舊賬。我們也當這樣饒恕人。
彼此包容與彼此饒恕是連在一起的,若只包容而不饒恕,或可能有一天會爆發成為不可收拾的局面。
G.愛心(3:14)
14 「在這一切之外,要存著愛心;愛心就是聯絡全德的」,為什麼在這一切之外還要存著愛心?下句說愛是聯絡全德的,聯絡原文sundesmos,就是「聯成一條鏈子」或「聯繫物」的意思。在徒8:23譯為「捆綁」。愛心像一根繩子,將各種美德聯結起來,成為完整的。沒有愛心,各種屬靈品德都不完滿,不能發揮最高的屬靈價值,而且缺乏感力和生氣。林前13章是專講「愛」的一章聖經,使徒把愛作為一切行事的價值,是產生種種美德之母,所以信徒的各種美德是以愛心為根基,沒有愛心的各種謙卑、忍耐、慈憐、溫柔、信實……都帶著虛假的成份,不能久存,也不能使人受益。
愛心使我們不但不嫉妒別的信徒所表現的美德;且像一根帶子,將教會各個信徒所表現的美德聯繫起來,成為有力的見證。反之,若沒有愛心,就會因別人強過自己而感覺不快,甚而暗中毀謗破壞,使原本有力的見證成為引起紛爭和各種壞事的潛在原因。所以說「愛心就是聯絡全德的」。雖然我們個人沒有完備的「全德」,但各個信徒合在一起,便有完備的全德,也有完備的見證了。
H.平安(3:15上)
15上 「又要叫基督的平安在你們心裡作主」,人必須在自己有平安時,才能給別人平安,但人對自己的平安尚且沒把握,怎麼能保證別人有平安?所以人的平安是不可靠的,但基督的平安是永遠可靠的,因為這升到天上的基督,已坐在神的右邊,已安息得勝,祂所賜的平安沒有人能奪去。
「又要叫基督的平安在你們心裡作主」的意思,就是在一切行事上,要讓基督平安作主宰,要以保持這種平安作為行事的準則,要以是否會損害基督所賜在我們心中的平安,作為抉擇的方針。若所要做的事會使我們受良心的控告,以致基督的平安無法在心中「作主」,這種事就不要做。當我們自私、體貼肉體、犯罪……時,就是讓這些壞事在我們心中作主,而不是讓基督的平安作主。但若讓基督在我們心中作主時,祂平安的王權,也在我們心中掌權了。
但注意:不是讓我們的感覺作主,而是讓基督的平安作主。不是我們的情緒和肉體的感情作主,而是在真理中藉著信心讓基督的平安作主。
「你們也為此蒙召,歸為一體」,就是為藉著愛心,聯成一體,表現基督的各種美德而蒙召;為著讓基督的平安作主,歸為一體而蒙召。
I.感謝(3:15下)
15下 「且要存感謝的心」,常存感謝主的心,表示常常記住自己是一個蒙恩的人。常常承認自己是軟弱卑微的,全靠主恩的扶助才能站立得住。存這種態度生活,就是尊主為大,敬虔感恩的信徒。
總之,這幾種屬靈的美德,彼此都有關聯,互為因果,互相促進。正如各種罪惡的行事也同樣會互相牽連,犯了一樣罪必同時犯第二樣罪。屬靈的美德也照樣互相激發而長進。
3.活出新人的途徑(3:16-17)
上文保羅所講的各種屬靈美德偏重於個人方面。信徒個人要有各種屬靈美德,在生命中長進。但這種個人在生命中的長進,並非活出新人的最高意義。活出新人的更高意義在於如何跟別的弟兄姊妹共同生活,如何和諧地活出教會性的「新人」之生活來。信徒既是神聖潔的選民,既有憐憫、恩慈、謙卑、溫柔、忍耐、饒恕和愛心等美德,就當讓這一切的美好,成為教會性的美好,而不只是個人的美好。並且應當讓這些美德實際應用於公共的關係上,使它們受考驗,受操練,與別的信徒互相砥礪,彼此勸勉,因而更加長進,更加成熟。在此使徒指示我們活出這新人生活的途徑是什麼。
A.心存主道(3:16上)
16上 A.信徒心中所應「存」的,是「基督的道理」(參西1:25;帖前1:8;帖後3:1);不是成見,不是人的吩咐,也不是今世的誇耀。「基督的道理」新約僅用過這一次。「存」原文是「住」的意思。在羅7:17;8:11;林後6:16;提前6:16譯作「住」或「居住」。K.J.V., N.A.S.B., R.V.等譯「存」都譯作dwell(居住)。
B.要把主的道存在「心裡」,不是只存在頭腦裡。這意思就是要讓主的道在心靈、意念、悟性、意志中作工運行,使它在你的生命中發生果效,而不是僅僅知道。
C.要用「各樣的智慧」把主的道存在心中。這世界有許多事物會使我們失去所聽的真道,或忘了主所教訓我們的話。這一切的俗事,都像空中的飛鳥,會奪去已經撒在心田的種子。它們都是魔鬼各種的計謀,不但要使未認識主的人得不著真理的光,也要使已經歸信主的人把所已認識的真道「隨流失去」。基督徒要用聖靈所賜的各種智慧,把基督的道理,常存心中,不至失去。
D.要「豐豐富富」地把基督的道理存在心中,不可以已知、已存在心中的道理為滿足。因我們不但要有主的道存在心裡,更要豐豐富富的存在心裡;不但要對主的道要有經歷,且要有豐豐富富的經歷。
這樣豐豐富富地把主的道存在心裡,需要謙卑的心。在對基督的道理有甚麼新的體會和經歷時,不會驕傲,而能繼續尋求長進,然後纔會進到豐豐富富的境界。
B.彼此勸戒(3:16下)
16下 在整本聖經中,類似要求信徒互相勸戒的教訓很多(羅12:80;帖前4:18;5:11;帖後3:15;來3:13),但這裡的注重點是要信徒在感恩稱頌的生活上彼此教導,互相勸戒。信徒屬靈生活的最美麗表現,在於不論痛苦快樂,能在各種不同環境中,都稱頌感恩。這種高尚目標並不是一種個人的理想生活,而是一種實踐的教會生活。要實現這種生活,需要彼此虛心地接受別人的教導和勸戒。在苦惱、患難、挫折、損失、困惑、錯誤之中,常常彼此勸戒、安慰、勉勵、激發,以保持感恩的心。在平安、順利、富足、成功、快樂的光景中,同樣需要互相教導,以學習繼續的謙卑,把一切榮耀歸給神。
總之,務要使一切臨到我們身上的事,都能叫我們「心被恩感」地歌頌神。這是基督徒完美生活應有的表現。
在這裡提到「詩章、頌詞、靈歌」,作為信徒感恩生活中互相激發的方法。這三者實際上都是文字方面的貢獻。使徒們不但以文字書信勸勉信徒,也提醒信徒留意神藉著祂的僕人們所寫下的感恩稱頌的文詞,要常常歌頌,以激勵自己感恩的心。
「詩章、頌詞、靈歌」難作嚴格的分別。但「詩章」大概是指舊約的「詩篇」,原文「詩章」psalmois,與路20:42之「詩篇」同字。「頌詞」原文humnois,它的動詞在徒16:25譯作「唱詩讚美」,這可能是專指用口唱而未配上樂器的稱頌;也可能是指普通的稱頌,不一定唱歌(如路1:67-79,46-55;2:29-32)。「靈歌」並非指靈恩派超然靈感的歌唱,因為,「靈」原文pneumatikais,是「屬靈的」之意。在英文譯作spiritual,與彼後1:21的「被聖靈感動」,或提後3:16的「默示」意思絕不相同。這「屬靈的」在於指出唱的歌與屬世的不同:不是普通的歌,而是屬靈的歌。聖經本身對於「靈歌」一如上文的「詩章頌詞」沒作詳細的解釋,大概是當時信徒所共同明白的。最穩當的解釋應當是:「靈歌」就是將舊約的詩篇或神僕與聖徒們的頌詞,配上樂譜或音樂,用來歌唱稱頌神的屬靈詩歌。跟世俗的詩歌不同。
C.奉主的名(3:17)
17 所謂凡事奉主耶穌的名,絕不是動不動「妄稱主名」,也不是把「奉主耶穌的名」作為一種口頭上的習慣語;而是不論說話行事常存敬畏主的心,不敢憑自己作,只憑主的旨意和能力而作,使我們在日常所作的事上,都能看見主的恩助,而藉著祂感謝父神。所以「凡事奉主耶穌的名」而行,就是凡事按主的吩咐,遵照主的命令,根據主的真理而行的意思。這樣,凡我們所行的就都有主作我們的後盾和倚靠了。
問題討論
本段提到「新人」的美德共有幾項,默想其中什麼是你最缺少的?什麼美德最會影響你跟別人的關係?
特別注意饒恕、愛、基督的平安,有什麼屬靈教訓?
按3:16-17,基督徒在教會的公共生活中,最有價值的表現是什麼?
什麼是「靈歌」?怎樣凡事奉主的名?
四.基督化家庭(3:18-4:1)
家庭生活,佔基督徒信仰生活的重要地位。使徒書信中,除了辨解救恩真道的原理之外,也常提醒信徒怎樣在家庭中作個成功的基督徒(如:弗5:22-31;6:1-9;提前3:1-13;5:1-16;多2:1-10;彼前3:1-7等)。因為福音真理既然改變人的生命,當然也必改變人的生活,而家庭生活是最實際的生活考驗。所以基督徒敬虔的操練不是只在教會的崇拜或為主作工的時候,更是在家庭的生活中。在教會裡被認為是熱心愛主的信徒,不一定是真正愛主。在家庭裡愛主愛人,存敬畏神的心行事,那才是真正的屬靈。
1.夫妻的相待(3:18-19)
A.妻子怎樣對待丈夫(3:18)
18 在弗5:22-31中,也同樣先講到妻子怎樣對待丈夫,然後講論丈夫該怎樣對待妻子。
「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這在主裡面是相宜的」──使並不理會世界的學說怎樣主張,使徒要我們注意的是「在主裡」的夫妻要怎樣相待才「相宜」。基督徒不是用世人的言論主張作為生活行事的根據,而是用聖經的話作為我們的根據。
妻子要順服丈夫,跟基督裡不分男女的平等觀念沒有任何衝突,所以說是「相宜」的。因為這不是階級的問題,是神為祂所設立的家庭制度安排的秩序問題。學校、社會、商業機構、軍隊,都不能沒「順服」,沒有崗位。那完全是秩序和紀律的問題,不是階級或人權的不平等問題。
現代人在男女平等觀念上最嚴重的錯誤是把「平等」當作「一樣」。其實「一樣」跟「平等」是兩回事。如「一樣」才等平等,男人都不會生孩子,女人卻會生孩子,男女無論怎樣都不能平等。
神在創造人的時候,就按祂的旨意,使男女各不相同。不但在生理上,也在心理、性格和特長方面各不一樣。這樣,男女就互相需要對方而互助互愛。但現在世人卻極力要叫男女變成一樣,甚至裝扮也要「單性化」,這都不過是人類各種悖逆神的表現之一。但人們極力使男女變成「一樣」的結果,只是男女互相需要的程度減少,家庭制度愈顯得脆弱,美滿婚姻愈難以維持罷了!神的旨意是要女人完全像女人,按神給予女人的長處,顯出女人的特色。男人也按神所給男人的特長,顯出男人的優點。然後男女愈覺得互相需要,互助互愛,建立基督化家庭。
使徒的教訓是說:「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這在主裡面是相宜的」。「在主裡面」已對於「順服」加上了界限,並不是完全沒有範圍的順服。聖經除了指明各種地位上該有的順服之外,也要我們在真理之中彼此順服(弗5:21)。
B.丈夫怎樣對待妻子(3:19)
19 神對夫妻的吩咐都針對他們的缺點,或針對他們可能妨礙家庭幸福的缺點提醒他們。作丈夫的在愛情方面比作妻子的較容易變心,而且作丈夫的常會仗著體力比妻子強健,或控制著經濟權力,而苦待妻子。所以使徒警告這些作丈夫的要愛他的妻子,不可苦待她們。
神給男人較強健的體格,是為保護女人;給丈夫更適宜於向外發展的許多特長,是要叫他們為家庭擔負該盡的責任,愛護他們的妻子。
妻子順服丈夫,丈夫愛護妻子,這是神對家庭所安排的秩序。人可以自由拒絕神的安排,但神也有自由不賜福給違反神安排的家庭。
(相似的解釋參弗5:22-31;彼前3:1-7註解。)
2.父母子女的相待(3:20-21)
A.子女怎樣對待父母(3:20)
20 作兒女的要凡事聽從父母,這是基督徒兒女跟世人的分別之一。基督徒青年要怎樣求神的喜悅?聽從父母是求神喜悅的方法之一,因為這裡已經說明:「這是主所喜悅的」。
這時代是輕忽老年人的經歷,一味討好青年人的時代。許多政治家、野心家為要得著青年人的擁護,常常過份貶抑老年人的人生經歷的價值,又過份渲染青年創新改革的精神的重要。結果許多輕視師長、父母、長輩教訓的觀念,愈來愈普遍。其實這是青年人的損失,因為他們可能因此完全喪失了長輩們經過許多挫折所得著的人生教益。而他們對上一代的反抗和改革,又常常是缺乏客觀了解,只憑他們有限的人生觀所下的大膽判斷。結果,所謂時代的改革,只在物質上有改進,在道德和精神上,反而愈改革愈比不上以往的時代。人對於處理物質方面的問題愈來愈有效率,對於處理心靈和道德方面的問題卻愈來愈紊亂無章,無所適從。
人間離經背道的哲學,製造了更多破碎的家庭和空虛的心靈。2:8,21說的「理學」和「世上的小學」,正好描寫那些背離神真道的哲學家,就像「無用的醫生」,愈醫治愈把世人心靈的病症弄得病入膏肓!
B.父母怎樣對待子女(3:21)
21 「你們作父親的,不要惹兒女的氣,恐怕他們失了志氣」,在弗6:4提過類似的教訓。但本節比弗6:4多了一句:「恐怕他們失了志氣」。「惹……氣」N.A.S.B.譯作exasperate,就是「激怒」的意思。為何保羅不是勸兒女不要激怒父母,反而勸父母不要激怒兒女?下句「恐怕他們失了志氣」是很好的註解,說明了這裡所謂的激怒,不是晚輩激怒長輩那種激怒。而是作長輩的無理責打,或動輒斥責,使兒女無所適從,對自己所行所作失去該有的自信心,長大以後就會有很深的自卑感,失去志氣和果敢的判斷力。父母雖然有責任管教兒女,卻不該把兒女當作洩憤對象,以致兒女從小就厭惡家庭,怨恨父母,這樣對待兒女,就不合基督愛心的原則了。基督徒不能在家庭生活中表現基督的愛,甚至不能給兒女一個正確愛心的感受,這樣的基督徒生活當然是失敗的。
3.主僕怎樣相待(3:22-4:1)
A.僕人怎樣待主人(3:22-25)
22 1. 肉身的主人和看不見的主人
僕人聽從肉身的主人,這是根據地位而有的聽從。但「肉身的主人」暗示,每個基督徒除了肉身的主人(或上司)之外,還有一位不是肉身的主人,就是神。所以下句說:「不要只在眼前事奉,像是討人喜歡的」。雖然我們是為看得見的「肉身的主人」作工,但我們卻不是只在人的眼前事奉,像是只討人的喜歡。我們是在不可見的神跟前事奉,是藉事奉人而事奉神,目的不是討人的喜歡,而是討神的喜歡。所以所謂「凡事聽從你們肉身的主人」,也是在討神喜歡的原則下聽從的。
「總要存心誠實敬畏主」,對於作僕人的來說,存誠實的心對待主人是基督徒品格上很大的得勝,如果所事奉的主人不是一個好主人,就更容易使作僕人的不誠實,故意叫他受虧損。但保羅勸告作僕人的,總要從自己對神的關係方面來想。信徒在世上的地位、職業,都不過是一種學習,學習在各種不同的環境中怎樣活在神的眼前。所以存敬畏神的心,盡自己的責任,才是首要的操練。至於在世上的地位尊貴或卑賤,都不過是神給我們學習屬靈功課的一種安排罷了。
23 2. 屬世的工作可以變成屬靈的事奉
「無論作什麼」指凡與罪無關的事,都該從心裡作,也可以像是給主作的一樣。換句話說,無論為肉身的主人作什麼,要是存為主而作的心去作,就都變成是給主作的了。
本節最重要的意義是說明一個信徒可以使原「屬世」的事變成「屬主的」。雖然我們不是在教會中事奉,但如果我們存心榮耀主的名,見證主的福音,而在職位上忠心,也就是事奉主了。今天正需要許多這樣完全奉獻的信徒,在學校、醫院、商場、工業界……存事奉主的心,在他們的崗位上,為福音作見證。
24 3. 存奉獻的心在職業上事主必得賞賜
不但全時間事奉主的人,將來會得賞賜,忠心在職業上事奉主的人,也必得賞賜。
「得著基業為賞賜」,當時作奴僕的人,不能承受基業,所以這基業一定是指屬靈方面的福份,包括一切因作神兒女所能享受的永世福份,也可以包括今世所能得著的神的眷佑和看顧。
25 4. 警告
這句話可能警告作僕人的,也可能警告下文作主人的;無論誰,凡行不義,必受不義的報應,因主是公義正直的神。──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歌羅西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