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書簡介
重要資料
要 旨: |
駁斥猶太教士關於外邦信徒必須遵守猶太律法才可得救的主張,呼籲基督徒對主要有信心,在祂裡面得自由。 |
作 者: |
保羅 |
寫作對象: |
保羅於第一次宣教旅程中在加拉太南部所建立的教會(包括以哥念、路司得、特庇等),及各處的基督徒。 |
寫作時間: |
約公元49年,在安提阿寄出,即耶路撒冷大會召開以前(公元50年)。 |
背 景: |
早期教會最受困擾的問題是新信徒──尤其是外邦信徒──與猶太律法的關係,在猶太信徒和保羅第一次宣教旅程中所建立的新教會中,這些問題尤甚,所以保羅寫信予以糾正。稍後,各教會的領袖們在耶路撒冷大會中正式處理了這問題。 |
鑰 節: |
基督釋放了我們,叫我們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穩,不要再被奴僕的軛挾制。(加5:1) |
主要人物: |
保羅、彼得、巴拿巴、提多、亞伯拉罕、假教師 |
主要地方: |
加拉太、耶路撒冷 |
特 色: |
這封信不是指定給某間教會的,大概曾在加拉太當地的眾教會中傳閱。 |
概 說: |
一個家庭的成員,在夜幕中越過邊境,實現了周密策劃的出逃計劃。一個囚犯站在監獄的高牆外,貪婪地吸著新鮮空氣,沐浴在陽光底下。一個年輕的吸毒者脫離了過去的生活……他們自由了!帶著新的夢想,他們可以開始新的生活。不管是擺脫了壓迫,踏出監牢或戒除了壞習慣,那分自由均表示一種新的生活。世人都熱愛自由,當知道舊事已成過去,新機在望時,再沒有比這更令人振奮的了。 加拉太書是基督徒自由的憲章。保羅宣稱我們在基督裡不再受律法和罪轄制,得著真正的自由去服事主。初期教會的領袖和信徒都是猶太人,他們為自己的身分而掙扎:猶太教要求他們嚴格地遵守律法;但基督信仰給他們完全的自由,他們疑惑外邦人怎樣成為天國的一分子。這個爭論困擾著初期教會,極保守的猶太裔信徒認為外邦信徒必須在相信基督以外,還要遵守猶太律法和傳統。作為外邦使徒的保羅已多次處理過這個問題。他寫這封信的目的是駁斥猶太教士,並呼籲信徒持守純正的福音。福音是給萬民的,救恩是靠神的恩典、藉著相信耶穌而得的,沒有別的要求。信基督就有真自由。 一個精簡的引言後(1:1-5),保羅告誡接受了猶太教士虛假福音的人(1:6-9)。他親自與彼得和其他教會領袖對證(1:10-2:16),列舉自己如何悔改(2:17-21),喚起讀者回想自己接受福音的經歷(3:1-5),並指出舊約對救恩的教導(3:6-20)來證明得救是只憑信心。他解釋律法的意義和律法、神的應許跟基督的關係(3:21-4:31)。當建立了理論基礎後,他引伸到基督徒的自由。我們因信蒙拯救,不是靠著守律法(5:1-12);我們是自由的,可以自由地去愛和服事其他人,而非自由地犯罪(5:13-26);基督徒要承擔別人的重擔,彼此關懷(6:1-10)。最後,他親筆寫了他最終的期望(6:11-18)。 研讀加拉太書時,嘗試瞭解第一世紀有關律法與恩典、信心與積功德的衝突,同時也想想在今天有沒有類似的情況。 |
大綱
一.福音的純全(1-2章) 二.福音的超越(3-4章) 三.福音的自由(5-6章) |
為了駁斥假教師的攻擊,保羅寫信為自己的使徒資格和福音的權威而辯護。加拉太的信徒已開始由信心轉向律法主義。今天福音與律法主義之間的衝突仍然是一個危機。不少信徒在倒退,企圖藉遵守某些儀節或一套規則來討神喜悅。我們既是基督徒,就不再被困住,乃是自由的。為了保存我們的自由,我們必須與基督緊密聯繫、拒絕以任何隱晦的形式來賺取救恩。 |
重要主題
主題 |
解釋 |
重點 |
律法 |
一群猶太籍教師堅持非猶太籍的信徒必須遵守猶太律法和傳統的規矩。他們認為除了相信耶穌之外還要靠遵守摩西律法(特別強調的是割禮,因這是立約的記號),才可以得救。保羅反對他們的說法,指出律法不能拯救任何人。 |
我們不能靠遵守舊約律法甚至十誡而得救。律法指出我們有需要尋求神的赦免。基督為我們滿足了律法的要求。我們必須轉向祂才能得拯救,惟有祂才使我們與神和好。 |
信心 |
我們是靠著神的恩典,才免去祂的審判和罪罰。我們因信靠祂而得著拯救,再沒有別的附帶條件。成為基督徒絕對不是靠我們主動爭取、智慧的選擇或是良好的品德,我們惟有相信神才能與祂和好。 |
神接納你,只因為你相信基督,你絕不可歪曲這真理,也不可為它加添甚麼。我們是因信蒙拯救。我們絕不是因為甚麼好行為而得救,而是因信得救。你是否完全相信基督呢?惟有祂能赦免你,使你與神恢復關係。 |
自由 |
加拉太書是我們基督徒自由的憲章。我們不是在猶太律法和傳統的轄制之下,也不受耶路撒冷的權威所約束。相信基督使我們從罪中得釋放,我們不需再靠遵守律法來討神喜悅。 |
我們在基督裡是自由的,而這自由是一種特權。這不是說我們從此可以任意妄為,不用順服基督,而是可以自由地服事復活的基督。讓我們運用自己的自由來愛和服事人,而非濫用它來犯罪。 |
聖靈 |
我們是因聖靈的工作而成為基督徒的。祂賜我們新生命,甚至我們的信心也是祂的禮物。聖靈教導、指引、帥領我們,又賜我們能力。祂除去私慾對我們的轄制,給與我們愛心、喜樂、和平、和許多奇妙的轉變。 |
當聖靈引導我們時,祂便會在我們生命中結出祂的果子來。正如我們是因信獲拯救,而非靠個人的努力,我們也是因信而得到成長。因著信心,我們可以有聖靈住在心裡,幫助我們為基督而活。讓我們跟從聖靈的引導來順服基督。 |
真偽福音的標記
偽福音的標記 |
參考經文 ( 加 ) |
真福音的標記 |
參考經文 ( 加 ) |
視基督的死沒有意義。 |
2:21 |
指出福音來自神。 |
1:11-12 |
認為人必須靠遵守律法而得救。 |
3:12 |
知道生命是靠死亡而得;我們相信耶穌愛我們,並為我們死了,所以我們可以向罪死並為神而活。 |
2:20 |
企圖藉遵守某些儀式來討神喜悅。 |
4:10 |
解釋信徒因信而得著聖靈。 |
3:14 |
依賴遵守律法來洗脫自己的罪惡。 |
5:4 |
宣稱我們不能靠遵守律法而得救,惟一拯救之道是信耶穌基督,而這拯救之道是開放給每一個人的。 |
3:2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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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為所有信徒在耶穌基督裡都是平等的,任何歧視都不該存在。 |
3:2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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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出我們不受罪所轄制,聖靈賜我們能力,引導我們。 |
5:24-25 |
猶太教士與保羅的爭論
猶太教士對保羅的指責 |
保羅的回覆 |
參考經文 ( 加 ) |
他們認為保羅歪曲了真理。 |
保羅的信息直接來自基督。 |
1:11-12 |
他們指責他背叛了猶太信仰。 |
當時,他是最敬虔的猶太人之一,但在他最熱心地遵行律法時,神卻以耶穌基督的福音改變了他。 |
1:13-16;徒9:1-30 |
他們說他為遷就外邦人而妥協,將真理的要求降低了。 |
其他使徒都聲稱保羅所傳的是真福音。 |
2:1-10 |
他們說他蔑視摩西律法。 |
保羅並沒有眨低律法,只是正確看待律法。律法向人揭露人的罪惡,並且把人引向基督。 |
3:19-29 |
由於外邦基督徒與猶太教士的激烈爭論,保羅發覺有必要寫信給加拉太的眾教會。猶太教士企圖貶低保羅的權威,並傳講假福音。於是保羅為自己的使徒和所傳的真理的權威申辯。最後,整個爭論在耶路撒冷會議上得到正式的解決(參徒15章);然而,即使是在會議後,這個問題仍引起不少爭論。
律法是甚麼?
猶太教的律法有部分是記載在舊約聖經中。當保羅說非猶太人(外邦人)毋須受這些律法束縛時,他不是說舊約的律法今天對我們都不再適用。他只是說某部分的律法今天已不再適用。舊約有三類律法:
1. 禮儀法規: |
這類律法特別與以色列人的敬拜有關(參利1:1-13)。其原意是指向耶穌基督。因此,當耶穌基督受死和復活之後,這些律法已告無效。我們再不受禮儀法規所約束,但是它背後的精神──敬拜和愛聖潔的神──卻仍應用至今。猶太籍基督徒常常指責外邦信徒違反禮儀法規。 |
2. 民事法: |
這類律法規範著以色列人的日常生活(參申24:10-11)。由於今天的社會與文化跟古以色列已有很大的差異,很多規條已無法再遵行了。但是這些命令背後的原則,仍然是我們行為的指導。當時,保羅要求外邦信徒遵守部分這類律法,並不是因他們必須要如此做,而只是為了合一的需要。 |
3. 道德律法: |
這類律法是神直接的命令,例如十誡(參出20:1-17)。祂要求人絕對地遵守這些律法。這類律法彰顯神的本性和旨意,今天仍然適用。我們遵守道德律法,不是為了獲得拯救,而是要過討神喜悅的生活。 |
三種偏離基督教的派別
差不多在基督教剛開始時,便有一些要破壞或誤導整個信仰發展的力量存在。其中有三個派別直至今天仍不斷地產生很多問題,以其他的形式再度出現。下面我們試比較它們與真正的基督信仰的分別:
派別 |
基督徒的定義 |
信仰中心 |
危機 |
反省問題 |
猶太化的基督教 |
基督徒是承認耶穌是舊約所應許的救主的猶太人。所以任何外邦人要成為基督徒,必須首先成為猶太人。 |
高舉神的話語及祂對猶太人的揀選。他們不希望神的律法被忽視或破壞。 |
傾向將人的傳統和標準加添在神的律法之上。並且刪除了神在聖經裡清楚顯示出的對萬國的關懷。 |
你是否欣賞神先揀選一個民族,然後藉著這個民族去祝福全人類,賜他們永生的做法? |
律法主義的基督教 |
基督徒是遵守一大堆誡條的人。藉著好行為,人可以得到神的喜悅。 |
承認神對人真正的改變在於人的行為有所改變。 |
將神的愛變成人能夠賺取的東西,而不是神白白的恩賜;將基督教簡化成無法遵行的規條,把福音變成禍音。 |
和行為的改變一樣重要的是,你是否看到神可能期望你有與人不同的改變呢? |
放任主義的基督教 |
基督徒再也不受律法轄制,他們不需要任何指引。神的道不如我們對神的引導的個人感受重要。 |
承認神的赦免並不在於我們有能力活出祂完美的標準,而因基督死在十字架上,人只能憑信接受這恩典。 |
忘記了基督徒仍然是血肉之驅,若單靠心裡“感受”神的旨意而生活,就會失敗跌倒。 |
在你為神拯救的大恩而過感恩的生活時,你是否承認自己不斷需要神所頒佈的命令? |
真正的基督教 |
基督徒就是表裡一致、相信基督的人,藉著耶穌的死而蒙赦免,並得永生。他們以信心接納這禮物,然後按著神的旨意而活,好報答神的恩典。 |
基督教是個人、也是公眾的信仰;既是心裡相信,又要口裡承認。我們與神的關係和祂所賜的能力,使我們過順服的生活。我們已接納了赦免和永生的禮物,就應當每日靠祂的幫助來活出這生命。 |
(避免了以上所有的危機。) |
那些接近你的人會怎樣看你的信仰呢?他們是認為因你的生活以至神接納你,還是你這樣的生活是因為神先接納了你? |
善與惡
聖經裡提到許多特別的態度與行為,包括正確的與錯誤的。參閱下表所列的各項,看看在罪惡的項目內有哪幾種在影響著你?
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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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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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神而活的副產品) |
參考經文 |
(忽略神及他人) |
參考經文 |
仁愛 |
加5:22 |
不潔的思想 |
加5:19 |
喜樂 |
加5:22 |
情慾 |
加5:19 |
和平 |
加5:22 |
貪婪 |
西3:5 |
忍耐 |
加5:22 |
仇恨 |
加5:20 |
恩慈 |
加5:22 |
爭吵 |
加5:20 |
良善 |
加5:22 |
忌恨 |
加5:20 |
信實 |
加5:22 |
惱怒 |
加5:20 |
溫柔 |
加5:23 |
爭競 |
加5:20 |
節制 |
加5:23 |
紛爭 |
加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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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以為義 |
林後1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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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黨 |
加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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嫉妒 |
加5: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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謀殺 |
啟22:1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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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偶像\cell加5:20;弗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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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術 |
加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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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 |
加5: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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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宴 |
加5: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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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騙 |
林前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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淫亂 |
林前6:9-10;加5: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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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戀 |
林前6:9-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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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心 |
林前6:9-10;弗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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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盜 |
林前6:9-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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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蕩 |
路15:13;加5: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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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謊 |
啟22:12-16 |
地圖
加拉太的城市
加拉太的城市
保羅在三次宣教旅程中探訪了加拉太好幾個城市。在第一次旅程中,他經過彼西底的安提阿、路司得、以哥念和特庇,然後折返。在第二次旅程中,他從陸路由敘利亞的安提阿,經過加拉太的四個城市。在第三次旅程中,他經過這幾個城市往以弗所去。──《靈修版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