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書第一課
第一百三十三課 加拉太書 之一
題示:研讀這一課之前將全書最少讀兩遍,而且要一口氣讀完。
加拉太像哥林多一樣,曾經被一些從猶大上來的滋事之徒攪擾。不用說,我們必須花相當多的篇幅來研究他們的來臨,他們觀點的散播,和他們所造成的破壞消息怎樣傳到這位元使徒那裡……這位使徒的敵對者雖然不能把在哥林多攻擊他的壞話成功地傳入加拉太。但他們能滲進去,散播謠言,說他的傳道工作是低等的;並且指控他,說他的福音知識和權柄原本是來自彼得和十二使徒的。但現在他竟敢公然自高,與十二使徒作對!這個保羅自稱很有經驗,其實他只是一個很會裝模作樣的初入門的小子吧了。而且,他經常自相矛盾:例如大家都知道他以前也傳揚割禮的,但如今竟在加拉太大大地反對割禮(五11)。所以,我們發現加拉太書和哥林多書有一個相同點,就是裡面混雜著個人的和教義的問題,兩者交織著分不開。在這卷書信裡,神學上的問題比較重,但在哥林多後書這問題比較輕。它占了加拉太書大部分的篇幅,又是這書的中心思想。尤其是頭三章,保羅用了最有力,最深奧,最濃縮的話來辯明它。
——芬尼(G.G. Findlay)
保羅為福音辯證
這一卷寫給「加拉太的眾教會」的書信,實際上說並不是一封普通的信,而是一本辯證的小冊子。但在受信的人來說,作者的熱誠,並個別的關懷,使它確有書信的情調。再者,對那些感到急切須要為純正福音而爭辯的人來說,這卷書糾正了那些似是而非,經常出現的謬論,又以情以理解決了當時的大難題。所以這卷書誠如一份寶貴的護教文獻,是由神的啟示和人的感情並技巧編織成的。
正如我們在較早之時所說,九卷教會書信(羅馬書至帖撒羅尼迦後書)是天然地分成三組的。加拉太書就是稱為福音書信第一組的最後一卷(羅馬書、哥林多前後書、加拉太書)。又在前一課之時,我們曾經指出提摩太后書三章十六節的話:「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義、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恰好把這幾組的書信分成「教義」類的,「督責」類的,「使人歸正」類的。所以,這第一組的羅馬書真的注重「教義」;哥林多書注重「督責」人的壞品行;加拉太書注重「糾正」教義性的錯誤,我們也可以說,尤其是對初信主的人來說,要在信仰上打好根基就必須讀羅馬書;要有好的品行就必須讀哥林多書;要堅守真道就必須讀加拉太書。
司布真(C
H。Spurgeon)曾經說過:「今天,不學會為道爭辯,很難成為一個真正的基督徒。」若果司布真的日子是這樣,現今的時代就更是這樣了。不但如此,原來這句話早在保羅的日子也是真的。這就是加拉太書所告訴我們的。要知道,當日保羅所說:「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這句話也包括了他所寫的書信在內。研究這些書信之時,我們豈不是感到,他為福音真道所作的鬥爭是何等的輝煌嗎?我們能得到這些書信好好的保存到今天,這實在要十分的感謝神。它們所載的是何等偉大的爭辯,何等價值的戰鬥,何等崇高的動機,為真理付出何等大的代價!在每一卷書信裡都有這位偉大使徒所留下為福音真道作戰的彪炳戰跡。當然,這卷加拉太書也不會例外。
在保羅的時代,「加拉太」這個名稱有兩個不同的用途。通常它的意思是指加拉太人(高盧人的後裔Gauls)所居住的地方(位於北亞細亞);但在羅馬人或羅馬政府來說,它的意思是指一個很大的羅馬省名,而加拉太城只是其中一個很小的地方而已。所以這引起了一個問題,到底保羅這卷書信是為那一個加拉太而寫的呢?要解決這問題實不容易,因為太複雜,不是我們在這裡可以辦得到的。但在這裡,我們經過思想考慮,認為這卷書信是寫給加拉太城的可能性較高。
保羅到訪加拉太
大多數的人都同意,保羅在三章十三節的話——「我頭一次(或作前一次)傳福音給你們」——暗示他曾到過加拉太兩次。使徒行傳的記載也與這一點吻合。使徒行傳十六章六節告訴我們,保羅在第二次旅行佈道之時到過加拉太一次;十八章二十三節又告訴我們在他第三次旅行佈道之時,大約在三年之後,他到過第二次。
第一次訪問
在第一次訪問之時,聖經告訴我們兩件重要的事。第一件,當時恰巧是保羅身體不適。聖經這樣說:「你們知道我頭一次傳福音給你們,是因為身體有疾病」(加四13)。明顯的,本來保羅沒有打算去加拉太傳福音,但他突然患上某病,甚至他的外貌都受到影響,並且加拉太人會很容易因此而「輕看」他(四14),但加拉太人卻因這病而得聽到福音(神使萬事互相效力的作為是何等奇妙)。第二件是加拉太人的熱情接待,他不嫌保羅患病和難看的外貌,盡情的款待他,「你們為我身體的緣故受試煉,沒有輕看我,也沒有厭棄我,反倒接待我,如同神的使者,如同基督耶穌……那時,你們若能行,就是把自己的眼睛剜出來給我也都情願,這是我可以給你們作見證的」(四14、15)。這位孤單受創的傳道者所發出的熱情,與及他的聽眾所作出的同情回應,是任何疾病都不能勝過的。於是這位使徒漸漸康復,並且在他們盡心的款待之下,還多住了好幾個月呢。
第二次訪問
可是保羅第二次訪問之時,他就沒有像第一次那麼好受了,他察覺到氣氛起了變化。他在加拉太信徒中調查,有關這第二次訪問的資料,我們不難在書信中找到,他感到須要「咒詛」那些傳不同的福音給他們的人(一9)。他質問說:「如今我將真理告訴你們就成了你們的仇敵麼?」(四16)——這些話必然是指第二次訪問說的,因為第一次訪問沒有人與他對敵,同時也不可能是他的書信引起的,因為他們根本上還未讀到他的信!再者,他在信中指出他早已感到須要警告他們一分明是在第二次訪問之時——他們的荒宴醉酒和各樣的壞事是不應該有的(五21)。此外,更重要的,是差不多整卷書都佈滿保羅針對他們中間一些致命的錯誤。這些錯誤是在保羅第二次訪問時就立刻開始調查的,而現在,查清楚了,他要親自寫信去責備他們。
加拉太人的錯誤
究竟加拉太人所犯的錯誤是什麼呢?保羅指出說:「你們……去從別的福音,那並不是福音」(一6、7),又說:「不過有些人攪擾你們,要把基督的福音更改了。」保羅的意思是要加拉太人明白,他們被吸引去接受的,並不是同一種福音的更高級形式(他們被欺騙了以為是這樣),而是一種根本不同的所謂福音。為了使他所表達的意思更清楚,他還加以指出,那些攪擾他們的人,其實是「更改了基督的福音」。「更改」這個動詞,在希臘原文含有把事情扭轉方向的意思。所以保羅指出的事實是,那些攪擾加拉太人的人,他們不是只傳「另一個同類的福音」,他們乃是把基督唯一的福音扭轉了方向,使這福音變了質,成為一種不是出於基督本意的信仰。
保羅寫書的態度沒有半點含糊。經過開卷的問候話之後,開始第一句就是「我希奇你們這麼快離開那藉基督之恩召你們的,去從別的福音」。簡言之,這是加拉太人所犯的第一件,也是最後一件錯誤——他們離開了真福音的獨特教義,就是靈魂得著永遠的救贖全憑基督的恩,不憑任何宗教上的知識和人為的功德。究竟他們轉去跟從的又是什麼「福音」呢?查考整卷書信,就可知道當時他們所要尋求的,是「靠律法稱義」五4),他們謹守「日子,月份,節期,年份」四10)。他們向須要靠割禮的意念低頭(五2,六12、13)。他們企圖靠肉體去遵行律法,藉行為去補聖靈工作的不足(三13);他們把猶太教的規條遮蓋簡單而屬靈的福音;而且,他們似乎越來越主張更多的依照摩西的律法來行事(四21)。他們並不是直接的否認福音;只不過是他們的思想漸漸的律法化和禮儀化,這樣就不知不覺的毀滅了他們心中的福音真理。
或許我們問,誰是加拉大的滋事者呢?在保羅寫這書信時,似乎看來是加拉太教會裡的一部分信徒。六章十三節提到他們時是用現在式的,意味到當時猶太教的割禮仍在暗中執行;又表示出這是他們從前未有過的,因為他們都是外邦人。五章十二節可能也是指這一方面說:「恨不得那攪亂你們的人把自己割絕了。(那是說,既然他們這麼熱心追求肉體上的記號,為什麼只是行割禮就算了呢?為什麼不割絕自己,正如他們的異教司比利〔Cybele〕祭司所行的呢?)本來這些加拉太民族的天性就是喜歡傾向外表化和禮儀化的宗教了。現在還加上他們中間有一些猶太信徒,不斷的影響他們,他們更難擺脫猶太教的律法禮儀了。
但是,事情似乎相當清楚,這個趨勢是有外來的力量發動的。以整卷書信來看,當時加拉太信徒的思想被影響至與保羅對立,這是毫無疑問的。然而這種情況只有外來的力量才有可能辦得到。因為事情發生得太突然和太激動(一6,四14一20),根本不像是從內部慢慢演變出來的。當保羅這樣問:「無知的加拉太人哪……誰又迷惑了你們呢?」(三1),很清楚的表示在他的腦海裡,存在著某一些外來的份子,在某一個肯定的時間裡,改變了加拉太人對保羅的態度。五章七節同樣有這情況:「你們(所有的人)向來跑得好,有誰攔阻你們?」四章十七節也是這樣:「那些人(與二十一節的『你們』不同的人)熱心待你們卻不是好意。」
從耶路撒冷上來的猶太人
耶路撒冷有一小撮的猶太人專門跑到各處去傳揚猶太教式的基督教。使徒行傳第十五章告訴我們,這些人在安提阿滋事。保羅在這一書信裡也提及他們(二12等),他說他們是耶路撒冷的「假弟兄」(二4)。我們知道這些假使徒曾在哥林多教會裡做過不少擾亂的事(參看哥林多後書),其中有些甚至帶有「薦信」的(林後三1)。即使耶路撒冷方面沒有人差來,各地的教會還會與當地的猶太人領袖接觸;而這些猶太人領袖也會照樣影響各教會的猶太信徒,從而影響教會,所以這是很難避免的。猶太教主義分子如影隨形,無論保羅到那裡去,他們也跟著去,要消滅他的工作。(正如保羅所說,撒但的差役化作「光明的天使」)他們一次又一次的傷透保羅的心,但卻又同時激起他最凜烈的義憤:在哥林多,他們攻擊他的使徒職權,可以說是人身的攻擊。在加拉太,他們攻擊他的教訓,這是我們在書信中可以看到的,對保羅來說,這樣的攻擊是最嚴重不過的——猶太教的主義竟然危及基督的十字架,他說:「義若是藉著律法得的,基督就是徒然死了」(加二21)。
書信本身
我們思想完了上述的基本問題,現在讓我們來想一想這卷書信本身。有一句話說得有多少道理:「像保羅這一類的作者」,若果想要把他的書信作「有系統的分析」,不免會出現「多少人為化」,尤其是當他在情緒激動時候寫的信(加拉太書是其中一個例證),更是如此。不過,照我們看來,雖然保羅的信是一口氣寫成的,它們裡面的思想層次仍然是明顯而有次序的。加拉太書也不例外,它分成三大段,每段有兩章。讀者在第一次讀這書信之時就可能發現這一點了。頭兩章是敘述(關於保羅自己的事),跟著兩章是討論(關於福音的真偽),最後兩章是勸勉(關於加拉太的信徒),換言之,頭兩章是個人性的,中間兩章是教義性的,最後兩章是實踐性的。
這三大段的目標又是什麼呢?這是我們在這裡分析的目的,我們不求多仔細深入的分析,我們只用釋經的立場來分析。所以我們要注重的是書的大意、中心點,和其中的意義。
第一和第二章
請看第一、二章——就是我們所說敘述個人事蹟的一段。為什麼保羅要作一個這樣的敘述呢?通常的意見是他要為自己的使徒職分自辯。但嚴格一點來說,這還不能把其中的真正目標講出來。小心讀一遍:我們會發現,他正是在證明他所傳的福音是真實的和準確的。
保羅一開始就指出,他所擁有的使徒職分可不是由於人,而乃是出於神(一1)。他的福音也「不是出於人意」,因為這不是從人接受的,也不是別人教導他的——乃是直接由神自己啟示他的(11、12節)。他得到了這個直接的啟示和差遣之後,他「沒有與屬血氣的商量」(第16節)。他的福音絕對不是經別的使徒傳給他的(他的敵對者這樣攻擊他),因為他根本上沒有上耶路撒冷去見他們(第17節)。即使在後來,三年之後,他曾到耶路撒冷去作過短暫的訪問,也只是見過彼得和雅各(第19節)。而且自從那一次之後,他一直再沒有與猶大各教會的人見過面(22、23節)。所以,無可疑問的,保羅在這一段是要證明他所傳的福音,自始至終都是出自神的。
第二章是繼續上一章的證明,不過重點不同吧了。保羅從砷領受了這個純正的福音之後(一20),不久他有機會與其他使徒對證和比較一下。前十四年他去訪問過耶路撒冷之後,一直到現在才有機會上去對證(二1~2)。對證之後發現他們與他自己的觀點完全相同(6~10節),大家得到彼此瞭解,並且一致認為救恩的中心教義就是得救是完全本乎恩。有了這一次的對證和瞭解,到後來彼得在安提阿表現出遷就猶太教主義者的行為的時候,保羅就有了根據公開斥責他(二11~21);所以這一章的重點是使徒們公認保羅的福音是純正的。保羅把比較的經過(二1~10),和與彼得爭論的經過(11~21節)說出來,目的是要指出他所傳的,與使徒們所傳的都相同。
這樣我們看清楚第一、二章是為證明福音:(a)證明它的來源(第一章);(b)證明它的本質(第二章)。再者,這兩章經文還有一點很重要的,就是它表達出保羅和使徒們所傳的福音都是相同的。小心提防今天有人把「保羅的」、「彼得的」、「約翰的」分開了!
第三和第四章
現在我們要看第三、四章了,裡面的神學論點究竟是什麼呢?要解答這問題,首先我們不能不指出,在這整整兩章經文裡,保羅一直保持驚奇的態度。他表示似乎很難叫人相信,竟然會有人甘願離開福音的自由和高貴,轉去接受律法主義的捆綁和低賤。他第一句話就是:「無知的加拉太人哪……誰又迷惑了你們呢?」——他好像表示有人用催眠術迷了他們一樣,不然怎會有這樣無知的事做出來!到第三節他又再用「無知」這個字說:「你們既靠聖靈入門,如今還靠肉身成全麼?你們是這樣無知麼?」又在四章九節他再說:「怎麼還要歸回那懦弱無用的小學,情願再給它作奴僕呢?」他的語氣好像表示他感到大惑不解。事實上他在四章二十節說出來了:「我為你們心裡作難。」
在這兩章經文裡,保羅不斷的指出福音勝過猶太教;例如「屬靈的」勝過「屬肉體的」(三3);「信心」勝過「行為」(三2);「被稱為義」勝過「靠律法行義」(8、11節);「得福的」勝過「被咒詛的」(9、10節);亞伯拉罕得的「應許」勝過摩西的「誡命」(12~14節);「亞伯拉罕的約」勝過「摩西的約」(16~22節);「長大成人」勝過「被監管的小孩」(25、26節)。「兒子的地位」勝過「奴僕的地位」(三26,四6);「兒子成長的權利]勝過「在律法做無能為力的嬰孩」(四1、3、5);「自由」勝過「受捆綁」(四8、21~31)。這一切是何等的超越!反映出退回去律法主義的地步是何等的無知!
請注意,雖然這兩章經文都是論福音的超越性,但每一章的重點仍然是不同的。小心讀第三章,我們會發現中心點是在第七節:「所以你們要知道,那以信為本的人,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所以」這兩個字暗示前文的因由,那麼前幾節經文說些什麼呢?前文指出我們因信接受聖靈;這就是駁不倒的得兒子名分的憑據。全章其餘的經文都是解釋這一點:(a)基督救贖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好叫聖靈因我們的信住在我們心裡(10~14節)。(b)神賜律法並沒有廢掉給亞伯拉罕的應許(15~29節)。這一章結束時候,再強調說:「所以你們因信耶穌基督都是神的兒子」(第26節);「你們既屬乎基督,就是亞伯拉罕的後裔,是照著應許承受產業的了」(第29節)。所以這一章的重點是「兒子名分」。換言之,我們得以進入這個超越的關係裡,證明這福音真的具有極大的超越性。
第四章的重點是在兒子名分的權利,接著第三章最後一節的「後裔」二字,保羅現在強調作兒子也是作後嗣(1、7、30節)。這裡用兩個詞把我們作兒子的權利總括起來——「收納(直譯adoption)」(第5節)和「承受」(第30節)。這裡譯作收納(保羅其他的書信也是一樣)的字,在希臘原文的意思並不像英文或中文所譯的意思,把一個孤兒收納為自己的兒子。它所指的乃是當自己親生的兒子長大到了法定年齡之後,在法律上正式接納他為有一切權利的兒子。在保羅的時代,一個兒子長大到了法定的年齡,通常就要公開舉行這種收納的儀式。這個公開收納的儀式,在信徒來說要等到將來才正式舉行(參看羅八18~23);但在屬靈的意義上說,我們已經得到了長成的兒子所應有的權利,因為(正如這里加四6、7所說)「神就差他兒子的靈,進入我們的心,呼叫阿爸父。可見,從此以後,你不是奴僕,乃是兒子了。既是兒子,就靠著神為後嗣。」
保羅之所以感到希奇,就是因為他們竟聽從了那剝奪他們作兒子權利的「別的福音」;他特別要指出那些迷惑他們的新師傅是欺騙他們的,他說:「那些人熱心待你們卻不是好意,是要離間你們」(第17節)。
最後他用以撒和以實瑪利(21~31節)作為根據,指出我們信的人都是以撒,是正式有權承受亞伯拉罕的產業的。但那些在律法以下的人都是以實瑪利,是婢女所生的,又是被逐不能承受產業的(第30節),這產業就是神的應許(三14、16~22、29等)。
這樣,我們看到三、四章論及福音的超越性:(a)第三章論這福音帶給我們的新關係;(b)第四章論及這福音帶給我們的權利。
第五和第六章
最後兩章是保羅的勸勉,它的大要是什麼呢?開始第一節就告訴我們說:「基督釋放了我們,叫找們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穩,不要再被奴僕的軛挾制。」所以它的大要是論及在生活道德上怎樣運用在基督裡的自由,這一段全經文沒有什麼複雜的地方,我們打算稍微解釋幾句就夠了,小心看很容易察覺到這裹不外論及自由的兩方面。
第一、五章一節至十五節論及用愛心互相服事的自由取代用律法挾制。二至十二節實際上應該加上一個括弧。保羅插入這一段話不外是要證明若不靠基督裡的自由,我們就「欠著行全律法的債」,而且還「從恩典中墜落了」。跟著第十三節再接續第一節的話,他指出福音的真自由就是愛的自由,不是放縱情欲的機會(可能保羅這句話是為要反駁那些假師傅,他們指摘保羅所講論的自由原是放縱情欲的機會)。
第二、五章十六節至六章十節論及福音所帶給我們的自由就是「在聖靈」裡面的自由,這自由取代了被「肉體」所捆綁。相信這一段不須要怎樣解釋就能明白了。第六章的末後,即十一至十八節,其實是一個附錄。這樣我們看完了五、六章,知道裡面的大要就是福音的自由:(a)五章一至十五節論及用愛心互相服事的自由取代了被律法捆紆而失去自由;(b)五章十六節至六章十節論及聖靈的自由取代了被肉體捆綁。
現在我們可以把我們所分析的簡單列出來了;但在列出來之前,我們要自問:這加拉太書的主旨是什麼呢?答案只有一個,就是福音帶給我們的自由。「自由」這個字在這卷書裡面最少出現過十次以上。一、二章是自由的基礎,它指出了福音的真確性,又在教義的辯論上作一個比較;跟著三、四章是自由的真理;最後在四、五章論及自由的功效,整卷書的最高潮是五章一節。
「基督既然釋放了我們,叫我們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穩,不要再被奴僕的軛挾制。」
(分析大綱請看下一課的題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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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斯德《加拉太書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