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頁 | 返回本書目錄 |

 

第六十三篇 教會必須在財物上正常()──量出為入

 

 讀經:

哥林多後書八章十六至廿一節

8:16『多謝神,感動提多的心,叫他待你們殷勤,像我一樣。』

8:17『他固然是聽了我的要求(勸),但自己更是殷勤,情願往你們那裡去。』

8:18『我們還打發一位弟兄和他同去,這人在福音上得了眾教會的稱讚。』

8:19『不但這樣,他也被眾教會挑選,作我們旅行的同伴(和我們同行),把所託與
   我們這恩典送到了,可以榮耀主,又表明我們樂意的心。』

8:20『這就免得有人因我們在盡這職分時的豐富,就挑我們的不是。』

8:21『我們留心行光明的事,不但在主面前,就在人面前也是這樣。』

 保羅前面說到我們對財物該有怎樣的態度。在哥林多後書八章十六至二十一節這段經節裡他進一步的提到處理錢財的原則,提醒我們在處理錢財的時候,該有怎樣的屬靈認識、屬靈實際、以及正確態度。這裡主要是說到,教會如何將錢財運用在工作的這一面,而不是指個人如何運用錢財的這一面 ── 這要在林後九章才會提到。

 我們要從以下這些基本原則來看教會當如何處理並運用錢財。

財物管理的原則 ── 「量出為入」

 在主的憐憫裡,我要作一點處理錢財的見證,從一九七五年至七九年,在我所服事的美國俄亥俄州當地,每年我們幾乎都需要蓋會所:一九七五年蓋克利夫蘭會所,一九七六年蓋威勒比的會所,一九七七年蓋曼斯斐爾的會所,一九七八年蓋哥倫布的會所,一九七九年蓋底特律的會所。

 除了每年都蓋會所之外,每年也都有移民:一九七八年我們移到哥倫布,一九七九年我們移到底特律,一九七五年我們又從艾克朗移民到威勒比。每年的移民也都需要一筆錢,所以我們手邊的錢一直非常的緊。每當我和管理財物的弟兄們交通到這件事,他們總是信心滿滿的說,「弟兄,我們從來沒有一張帳單是付不出去的」;換句話說,到時候都會有錢,叫我不必擔心。

 雖然如此,但是在我的感覺裡,這還不夠,教會不能僅維持在「夠應付帳單」,教會還有許多的事要作。「只夠付帳」和「有所作為」這兩個是不一樣的。換句話說,柴米油鹽都有了,房子卻蓋不出來;只能過生活,卻成不了大事。譬如說,有時我們要請一個同工來開特會,都要考量有沒有機票錢。所以我告訴弟兄們說:「你們要注意,聖經裡有關錢財的原則,和你們管錢的原則完全不一樣。你們管錢的原則是『量入為出』,所以你們向主所要的,不過只是能應付目前的需要而已。然而,聖經的原則是『量出為入』。」

 倪柝聲弟兄也曾說過,基督徒理財的原則是「量出為入」。如果連一個個的基督徒都要操練「量出為入」,那麼教會理財的實行就更應該如此了。教會不應該只在蓋會所時求主來預備我們的需要。反之,教會要在還沒有錢進來之前,就把該作的事通通列出來,並一項一項的仰望主。

 你可能會說,教會要作的事是無止境的,要花的錢也是無止境的。但你也要知道,主的供應也是無止境的。我們若是浪費錢,主一定會管制,不再供給;但只要我們不是浪費,而是為著所需要作的,是為著見證的,我們就應該憑著信心學習「量出為入」。

 今天這一個原則也要運用在你們身上。只要你有心願、肯為主拚上去,都應該好好出來全時間服事主,不要將這個恩典漏掉。不管外面有沒有印證,只要你裡面有呼召,就應該勇敢的出來,主必負你完全的責任,你自然能活得下去。這就是「量出為入」的原則。

 你若是能憑著信心,相信主會給你財物上的預備,好好學習全時間服事主。二年之後,你裡面慢慢就能清楚主是要帶領你繼續全時間,或者是要帶領你去在職。主若是帶領你去在職,你也蒙主憐憫在教會裡負責,那時你就不會是一個糊塗長老,因為你曾經受過訓練,曾經把自己擺到絕境裡,並經歷過如何信靠主。你是這樣的經歷過,所以你所治理、所帶領的那個教會一定會強,一定能積極往前。

「量出為入」的實行

 現在我們已經知道「量出為入」的原則,那麼,我們要如何來實行?

 首先,我們應該把一個月的開支都列出來,假定一個教會每個月分期付款需要三千塊,水電費一千塊,其他雜支款一千塊,總共五千塊錢,這就是固定開支。

 此外,為著其他專項的需要,例如供給聖徒一千塊,為著移民的特別需用一千五百塊(為著開展,弟兄姊妹移民到新的地方都有財物上特別的需要),還有兒童費用五十塊,青年費用一百塊,整潔用具五十塊,電器裝備五十塊,這些專項開支每個月是二千七百五十塊。連同固定開支,教會每個月的需用應該是七千七百五十塊。

 如果這個月的奉獻五千塊錢,這僅僅只能應付固定開支,就無法再支付其他的專項支出了。這時所需要的不是你投一個奉獻包,寫著「為著我兒子所參加的兒童聚會用」來將這個短缺補足。不,教會絕不接受這樣的奉獻包,你要顧到教會的需要,而不是你的需要。凡事要以教會的需要為第一。

 教會對奉獻款的處理是這樣:除了「固定開支」之外,剩下的奉獻款再依照百分比分攤到各專項的需要。比方這個月一共奉獻了七千七百五十塊,剛好各項都能照原定數目入帳。但若是只有奉獻六千六百五十塊,除了固定開支五千塊外,剩下一千六百五十塊,各專項就只能分攤到百分之六十。這樣的算法很有意思,財務報告只需要報告一個百分此,大家就心裡有數。譬如報告上個月的奉獻是百分之八十,大家就知道專項開支只奉獻了二千二百塊,(原來應該是二千七百五十塊),聖徒們就知道未來那個月的奉獻要擺上更多了。下一次如果報告奉獻是百分之一百二十五,聖徒們也就知道缺的已經補回去了。

 弟兄們告訴我,經過這樣觀念的轉換,教會每個月的奉獻都超過百分之一百。現在因為奉獻多了,他們每半年就調整一次各專項比例,或找些新項目加進去,本來總支出是七千七百五十,現在增至九千塊,我盼望他們能進一步到一萬塊。教會只要在量出為入的原則裡,無論怎麼增加開支,奉獻款總是會一直進來的,因為主說,「因為凡有的,還要給他,叫他有餘」(太十三12,太廿五29)。

 這麼多年來,因著我們是「量入為出」,所以我們吃了許多不必要的苦頭。自從我們實施「量出為入」的原則後,弟兄姊妹看見了教會的需要,自然的也就都願意擺上,一反過去財務上沈重的壓力。這就是教會中在財物上正常的經營。

教會的需要第一

 除了蓋會所和個人的奉獻包之外,我們必須學習信託長老和教會,不要各管各的 ── 你管你的兒童聚會,我管我的青年聚會…… ── 譬如說,有的姊妹喜歡作愛筵,所以她每次的奉獻就是「為著愛筵用」。這不是不好,而是過程中一點也沒有聖靈的引導,一點也沒有活在主面前,一點也沒有向主負責,一點也沒有向教會負責,一點也沒有學功課。甚至自己還很得意說,「阿利路亞,我們又有錢作愛筵了,因為這是我奉獻出來的」。如果是這樣,那麼,主到底在哪裡?若是教會因著她的奉獻,就可以有錢作愛筵,教會還需要主嗎?不認識屬靈的事的人,才會有這樣的作法。

財物經營的原則() ── 在靈裡?

 保羅在這裡一再強調在靈裡奉獻錢財的重要性,包括如何作在神面前,如何作在教會裡,如何作在人身上,都要叫自己在主面前有學習、有屬靈的實際。連我們的主都要以祂的貧窮來叫人富足,何況我們?我們若要使人富足,更不可能不藉著我們的貧窮。

 不僅錢財管理的原則非常重要,連如何經營錢財也非常重要。譬如,這次我回台灣帶領訓練,為主說話的機會多,主的供應也就多。若是我以為這些供應都是為著我,那麼,我就是不懂得經營錢財。這個訓練,不是僅靠我的講道,更是有眾聖徒的勞苦,所以這些錢不是為著我的,乃是為著有分於這服事的人的。我不能夠扣留住這些恩典,反而我要學習從主領受,也暗中給出去。這就是錢財的經營。

讓錢財合式的經過

 為甚麼今天教會的水準不高?為甚麼今天教會不能更屬靈?這完全不是心願的問題,也不是帶領的問題。最主要的問題在於人太愛錢,人的血輪裡就是「愛錢」。

 錢很容易叫人心胸狹小,錢很容易叫人詭詐,錢也容易叫人複雜,所以我們要學習,在經手錢財的事上,不要讓任何人受傷。因此當錢財經過你時,你就要非常小心,不要讓人有把柄。錢財經過你一定要正常。每次錢財經過你,你都要合式的用出去,這樣就不會讓魔鬼有任何的攻擊。你若在錢財上有私心,你這個人一定會受到攻擊,也會給魔鬼留地步;若是你在錢財上是蒙恩的、是光明的,不僅是作在神面前,更是作在人面前,這樣,你的服事就一定有祝福。

要在屬靈的過程裡幫助聖徒

 我在主面前作個見證,我曾經幫助過非洲迦納教會蓋會所,至終,我不是在錢財上幫助他們,而是一直幫助他們在屬靈上長進。

 當時有位負責弟兄叫雷斯福特,他的人很可愛,也很坦白的告訴我,他們急需一個會所,但是沒有錢。

 後來,我再去訪問迦納時,李常受弟兄告訴我,美國眾教會為了幫助迦納蓋會所,已經奉獻四萬美金。基本上,按照官價是一元美金換二元迦納幣,按照黑市卻可換二十元迦納幣。但按照官價不值錢,按照黑市又不義,因此我就與雷斯弟兄交通如何有效益的運用這筆奉獻款。

 我們在主面前考量許久,剛好有位會開車的弟兄進門來。雷斯弟兄突然說,「若能買一輛巴士進來就好了,任何東西進口都要加稅,只有交通工具不加稅。我們買一輛巴士,用來載客,每月就可以收入五千迦納幣。」我裡面非常響應,就問那位會開車的弟兄說,「如果教會有輛車子交給你管,你能夠經營嗎?」他說,「能。」我就當著弟兄們面前鄭重的託付他,「弟兄,他們沒有時間管車子,你是專門管車子的人,你要替教會來管這件事。」感謝主,事就這樣成了。

 最近我收到雷斯弟兄的來信說,車子跑了好幾個月,已經存了一萬多塊。我立刻回信說,「弟兄,這些錢是蓋會所用的,不要挪作別的用途。」後來他回信給我說,「盼望你來的時候,會所已經蓋起來了。」從這個見證中,你就能清楚,如果他們要甚麼,我們就給甚麼,這個過程裡就必定不屬靈。要怎麼作才能更幫助教會、幫助聖徒,要怎麼作才能叫教會得益處,這一切都必須要屬靈,惟有在屬靈的負擔裡來作,才能得著屬靈的益處。

 因此,在經營錢財的過程中,一定要屬靈。

錢財的經營必須屬靈

 我再舉個例,譬如我們有個教會的接待中心真是美輪美奐,連走廊、樓梯都用大理石舖成。如果我們以天然的「經營」觀念,就會說,「何必蓋接待處呢?把這塊地賣了,最少值一億,拿到銀行去存,光是利息就可以接待我們去住豪華旅館。何必這麼笨,大家辛辛苦苦的奉獻來蓋接待處?」這個構想很美,說得也有道理,但是不屬靈。

 弟兄姊妹,只有奉獻才是屬靈的。你若是想,「那個教會若把接待中心和大會所的地合起來賣,值二億元,每月的利息就有兩百萬。假定一個禮拜平均有五次聚會,等於一次聚會要花四十萬,那不是太不合算了?何況有時候人數也沒那麼多?何不把地賣掉,另租一個地方聚會,凡來聚會的,每人還可以給一些紀念品,不是既錢,又能帶進更多的人嗎?」這實在是不屬靈的想法!

 教會是屬靈的,在錢財的經營上必須屬靈,不是「賺錢」的原則,乃是「屬靈」的原則。即或一次聚會要花掉四十萬元,在人看是笨事,在神看卻是美事,因神所關心的,就是「屬靈」!

一個管理錢財的人必須屬靈

 十六、十七節保羅說:「多謝神,感動提多的心,叫他待你們殷勤,像我一樣。他固然是聽了我的要求,但自己更是殷勤,情願往你們那裡去。」這裡說出提多是滿有負擔的往哥林多去,保羅也把哥林多教會奉獻錢財的事交託給提多。提多是個有屬靈負擔的人,因此他在處理錢財的事上也必定是屬靈的。

 我們總認為處理錢財不需要屬靈,只要會打算盤、會會計就可以了。不,沒有屬靈分量的人就不能管錢,管來管去都是屬肉體的。為甚麼保羅把錢財這件事託付給一個年輕人?就是因為提多和教會之間有一個非常正常的屬靈關係。他不但在屬靈上有保羅對哥林多人的負擔,他也有保羅那樣的殷勤。因著這樣的負擔和殷勤,保羅就把奉獻錢財的事,託付在他身上。

 許多時候錢財經過我們,因著我們的不屬靈,經過的結果也就不屬靈。我們一定要學習在錢財的經營上屬靈,若是不屬靈,一切都沒有意義。

 所以保羅題起提多的時候,他不是說,「提多又忠厚、又老練,絕對不會欺騙、貪財。他一定老老實實的把你們奉獻的錢都帶到耶路撒冷,你們可以完全放心」;他乃是說,「提多是又有負擔,又殷勤,又熱心。我打發提多,是因提多能幫助你們在屬靈上有所長進。我打發提多,不是要把事情辦妥而已,最重要的是要讓你們得著屬靈的益處」。

 我們要摸著保羅這裡的靈 ── 誰在教會中管錢,誰就要殷勤、有熱心、有負擔、一切擺上。他不是作一個開奉獻箱的出納員。

 弟兄姊妹,你們處理錢財要像提多這樣。保羅為甚麼叫提多管錢?因為提多在錢財的經營上是個屬靈的人。保羅不是先提到「錢」,乃是先提到「人」。管錢的人必須是屬靈的人;屬靈的人管錢,過程和結果就會不一樣。

 弟兄姊妹,當你們年幼的時候,不借要學習不愛錢,還要學習會管錢。你要不斷的奉獻,也要學習有負擔的為著教會的需要經營管理錢。我們要能不愛錢,才能為主經營,否則美其名為「為主賺錢」,其實是為著自己的享樂。

 我們有一個農場第一年作了十七萬美金的生意,我從不問弟兄們怎麼開支,怎麼使用;因為這個農場完全是買來為著主、為著教會、為著工作的需要的。我已經委託給幾位弟兄管理,他們很清楚教會的負擔,即使我人不在那裡,他們也可以照著教會的需要自由的來經營。如果我天天還想著農場應該種菊花還是蕃茄,我就從「屬靈」的原則裡岔出去了。

 我們必須看見,我們對錢財的態度必須屬靈。我們要像提多一樣屬靈,有一個清楚的看見:我不是管「錢」的,我乃是管「人」的;我不是來要錢的,我乃是來建造教會的。當我們有這樣的屬靈負擔,並殷勤來服事人、建造教會的時候,錢財經過我們必定就能屬靈。── 朱韜樞《馨香之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