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篇 兩種顯明
讀經:
『所以無論是住在身內,離開身外,我們立了志向,要得主的喜悅。因為我們眾人,必要在基督的審判台前顯露出來。叫各人藉著他的身體,按著他所實行的,或善或惡受報。我們既知道主是可畏的,所以勸人,但我們在神面前是顯明的,盼望在你們的良心裡,也是顯明的。我們不是向你們再舉薦自己,乃是叫你們因我們有可誇的機會,好對那憑外貌不憑內心誇口的人,有言可答。』(林後五9~12另譯)
九節至十一節這一段聖經中,「顯明」共用了三次。第一次是在第十節,『在基督的審判台前顯露出來』;第二次、第三次都在第十一節,『在神面前是顯明的,盼望在你們的良心裡,也是顯明的』;這一段聖經的「顯露」和「顯明」在希臘文是同一個字。
在基督臺前「被顯露」出來
『我們立了志向,要得著主的喜悅,因為我們眾人,必要在基督的審判台前顯露出來』,說出我之所以要得主的喜悅,是因為我知道有一天主要來審判,要把我這一個人顯露在主面前。這裡的顯露在原文是個被動式,也就是,「要在主的審判台前被顯露出來」。
審判台前的顯明是被動的:你願意也得被顯明,你不願意也得被顯明;你要也得被顯明,你不要也得被顯明。有一天當主再來時,在祂的審判台前,每一個人今天藉著他身體所實行的,都要被顯明出來。所以我們今天在這裡的事奉,乃是根據將來要面對的顯明。為此,我們裡面要覺得可怕,要在今天好好的傳福音、勸人、建造教會。
十一節說:『我們既知道主是可畏的,所以勸人。』在這裡可以把「可畏」繙作「可怕」,因為整本聖經中的「敬畏」,原文就是「怕」。換句話說,這個在主審判台前的被顯明,乃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我想到有一天我要在主的審判台前被顯明,而這一個顯明,可能叫我發現我並沒有甚麼榮光,所以我就害怕了。我既知道主是可怕的,所以我才勸人。
也就是說,我知道有一天我們都要在主的審判台前,要把我們身體所行的顯明出來,要把我們所實行的結果顯明出來。我知道這是一件可怕的事,而我就是為這件事在這裡勸人。並且今天在這裡事奉神、服事人的時候,我是立了志向,要在一切的事上討主的喜悅。
保羅在這裡勸人,他的負擔是高的負擔,他的感覺是高的感覺。他不是注意一個人得救的問題,他乃是注意一個人得獎賞的問題;他不是注意一個人不下地獄的問題,他乃是注意一個人如何在永世裡活的問題。
今天我們來事奉主,在我們觀念裡根本就沒有這個東西。在我們的觀念裡,滿腦子都是怎麼傳福音,怎麼作工才有果效。我們還沒有一個感覺像保羅這樣;他說:「我既知道主是可怕的,所以就勸人。」他這個勸,就是他這個人,他這個人就是他這個勸。
兩種顯明
在神面前與在聖徒的良心裡
因著那日我們要被顯明,所以在保羅的勸勉裡,就題到今天我們所要注意的兩種顯明。他說:『但我們在神面前是顯明的,盼望在你們的良心裡,也是顯明的。』一個人要討主的喜悅,就必須有這兩個顯明:在神面前是顯明的,在聖徒的良心裡也是顯明的。這兩種顯明就是基督徒一生中最寶貴的東西。
是已經、且正在繼續的顯明
這兩種顯明不是被動的,乃是完成進行式。這兩種顯明,是不但已經顯明,而且正在繼續顯明。也就是說,我不住在昨天的嗎哪裡,但昨天我已經有嗎哪;我不住在昨天的得勝裡,但昨天我已經得勝了;我不住在昨天的變化裡,但昨天我已經有變化;我是過一個正在繼續顯明的生活。
當我在這裡建造教會的時候,我不是藉著我的話,不是藉著我的勞苦,乃是藉著我這個人的顯明。那麼,我如何顯明呢?第一,我這個顯明是積極、主動的顯明在主的面前。不但以往的顯明在主的面前,今天的也顯明在主的面前,將來的也要顯明在主的面前。第二,我是顯明在聖徒的良心裡,顯明在教會裡 ─ 在你們的良心裡也知道我是顯明的。
這兩個顯明不是被動式,不是已經完成,也不是將要完成,而是已經完成同時又在進行中。
今天的顯明決定那日的被顯露
為著這兩個顯明,保羅在這裡說他如何立了志向,要得主的喜悅。他似乎是說:「除了主之外,我甚麼都不要;除了主之外,我甚麼都不在意;除了主之外,甚麼都不能引誘我、佔據我,我所要的就是這一位主。我立了志向,我乃是積極主動的,要討主的喜悅,這是我今天在地上的態度與實行!因為只有這樣,有一天在主的審判台前,我被顯露的時候,才能叫我這身體的實行得著一個合式的報答。」
保羅的意思是說,今天在我身上正在進行的這兩個顯明,要決定那天我被顯明的時候,我是如何受報的。
一件等候主來最嚴肅的事 ─ 生命的變化
一個事奉主的人,他如何看主的再來呢?
要摸著那個最嚴肅的東西。
甚麼是最嚴肅的呢?就是「變化」 ─ 生命的變化。這是我們在主面前等候主再來最嚴肅的事。
為著這一個,保羅在這裡告訴我們:那一天生命變化的顯明,乃是藉著我的身體,這個身體有一個生命變化的顯明──換句話說,對有些人,他的變化是非常的榮耀;對有些人,他的變化就非常有限;因為各人的榮光不同──為著這個顯明,我在這裡要竭力討主的喜悅。因為我知道,我的生活是要站在主的面前,我生活的結果,在那一天會顯明出來。
正當的實行 ─ 生命被變化
第十節末了說:『叫各人……按著他所實行的,或善或惡受報。』保羅在這裡的負擔,不是作好作壞,不是作善作惡,他的負擔乃是實行。因為善惡乃是聯於我們所實行的。我們這些人,在神的面前必須有一個正當的實行。
甚麼才是正當的實行呢?就是我們所作的一切事情,都是能叫我們變化的。這個顯明、這個變化,乃是根據我們有一種正當的實行;這一個正當的實行,叫我們有一種的生活,是一種叫我們變化的生活。也就是說,我有一種實行,這一個實行能夠叫我的生命變化,叫我有一種的顯明。
你要注意,今天在你所有的追求和事奉上,不是你這個人能夠為主作多少的問題,乃是在這個實行上,有沒有叫你這個人變化的問題。常常有弟兄覺得奇怪,不知道我為甚麼對一些事情的反應會那麼強烈。譬如說,我看見一位弟兄買了一本不必要的書,我的反應就很強烈。我不是對這本書反應強烈,我乃是對我們弟兄的生活沒有活在變化的原則裡,不好好注意變化,卻去搞知識而反應強烈。還有,我對「講道」的反應強烈,不是講道有錯,而是對講道的人不一定是一個在神的手裡不斷的實行、變化的人而反應強烈。
那日的審判根據今日的實行
今天主所要的,乃是要我們有一個實行;而這個實行,乃是為著我們這個人的變化。我們這一個人要不斷的變化、不斷的變化,一切的事情都叫我們變化。這一個變化的結果,就是叫我們的身體,有一天在主的審判台前顯明出來,能有一個榮耀的情形。
今天我們若是不注意到這一個變化,而注意外面的事物,我們的實行就不能幫助我們變化。我們若不變化,就不能討主的喜悅。今天如果你僅僅帶青年聚會,談談大學工作,跟人禱告,帶人去相調……,感謝主,這些都是好的,但還不夠,你還必須有變化。因為我們的實行要在審判台前被顯明出來。那一天,我們這一個人必須是一個變化的人。
這一個變化,不是奧祕神奇的,也不是突然的。一個愛打麻將的人,不會有一天正當打麻將時,突然被提,變成榮耀的形像了。弟兄姊妹,我們裡面要有一個認識:主的審判乃是根據於我們的實行。今天無論我們作甚麼,我們一定要注意,要不斷的仰望主藉著我們的實行叫我們有變化。
譬如我在高中時,就想全時間服事主,卻等了十四年才被主呼召。在這十四年中,我送過報,守過總機,教過書,守過電梯,也在銀行、圖書館作過事,這一切的煎熬、折磨,就是為了叫我變化。
今天主給你一個這麼「好」的教會生活,叫你滿了折磨、滿了煎熬,叫你不能出人頭地,叫你盡不了負擔,叫你滿了限制;但你不應該滿腹牢騷,反而應當歡喜快樂的讚美主,因為這一切的事就是為著叫你變化。弟兄姊妹,我們要有一個實行 ─ 一個變化的實行。我們都需要變化,所有一切臨到的,我們都要歡迎。合理的,叫我變化;不合理的,更叫我變化!阿利路亞!變化!變化!
這一個變化,就是根據我們的實行出來的。我們要有個實行,這個實行是個變化的實行。我們要有一個態度說,我乃是立定了志向,我所作的一切事,必須叫我變化,如果這些事不叫我變化,它就沒有甚麼價值。因為有一天我到審判台前,我要被顯明出來。那時候所顯出來的,不是我作了甚麼,乃是我生命裡面的變化。
變化乃是長出來的
保羅說:『因為我們眾人,必要在基督審判台前顯露出來,叫各人藉著他的身體,按著他所實行的,或善或惡受報。』(林後五10另譯)這裡有一個實行,這個實行是藉著身體。今天所有一切主所作的,都在這身體上 ─ 得勝聯於身體,失敗聯於身體,變化也是聯於身體 ─ 到那一天,這個身體不是像一個神奇的「阿拉丁神燈」,也不是像魔術師手中的金棒,一吩咐,伸手一點,個個突然就都變化了。不,而是有一種現象從裡面長出來。
這一個變化,不是外面進來的,乃是裡面長出來的。換句話說,你那一天能變化多少,能有多少榮光,乃是根據你今天裡面變化了多少。你要「望變心切」,如大旱之望雲霓。不要在那裡一直計較誰對誰錯,能不能盡職,這些東西都不重要,都要過去;惟有變化才是你所該注意的。
就著我,我要被變化
弟兄姊妹,你傳福音,不是告訴人「空空空,凡事都是虛空」嗎?那你為甚麼還抓得這麼緊呢?你自己抓得緊緊的,自己不覺得空,卻告訴別人「空」,難怪你傳福音沒人得救。無論你曾被人叫過「耶穌」也好,或曾被人叫過「魔鬼」也好,這些都是空、空、空!你們都要學會說:「去罷!今世名利福樂!來罷!痛苦和嘲譏!為主活著,苦是喜樂,有主喜悅,損是益!」阿利路亞!不在乎高、低,也不在乎褒、貶,只在乎變化!
有些姊妹們,她們買菜時就非得順手抓兩根蔥不可,拿到了就快樂,拿不到就怏怏不樂。我們要認識,今天主所要的,乃是我們要變化。你若是買菜沒有蔥,但是你變化了,主就歡喜了;你若是買菜送了三根蔥,你也變化了,主也歡喜。主不在乎有三根蔥,主也不在乎沒有蔥,主只問一件事:「你變化了沒有?」
弟兄們,若是你們在教會中講的話,大家都聽,都採納,你變化了,那感謝讚美主。若是你講話,沒有人理睬,你卻變化了,主也會非常歡喜。主不在乎這些,祂只問一件事:「你變化了沒有?」我們也只該問一件事:「我變化了沒有?」
教會生活是一個「變化營」,我們要注意變化的實行。我們要注意,不要落在是非、對錯、好壞、合理不合理裡面;一旦落在這裡面,我們就失去了變化的實行。
一個人一小,他就固執了;一個人一小,就很難變化。弟兄們比較容易變化,因為弟兄們格局比較大。姊妹們就比較難變化了,因為姊妹們總是是非多,意見多,理由多,注意小事,格局較小。
弟兄姊妹,只管好好活在主面前。無論合理不合埋,無論冤枉不冤枉,都是要叫你變化。你不要活在是是非非、對對錯錯、好好壞壞的裡面,落在這些裡面,只會叫你受無謂的虧損,而缺少變化。
保羅有一個實行,他的實行乃是叫他這個人變化。他能說,「我的實行乃是叫我這個人有一天見主的時候,站在主的審判台前,藉著我的身體,能夠得著一個報答,這一個報答就是我身體的變化」。我們今天在地上所作的一切事,所實行的一切事,只有一個目的,就是要叫我們變化,好叫我們在那一天得著榮耀,成為一個滿了榮耀的人。弟兄姊妹,有這樣的認識,才是一個討主喜悅的人。
要如何討主的喜悅呢?要討主的喜悅,不是去替主作事情;要討主的喜悅,乃是你這個人要作一個坦然無懼的人,你這個人要作一個有正當實行的人;而這個正當的實行對你來說,乃是叫你這個人有變化。
對著教會,將人服事到變化裡
而這個正當的實行,怎麼對著教會呢?
十一節就說:『我們既知道主是可怕的,所以勸人。』保羅說,我愈看主所作的,愈覺得主實在是可怕的,所以我就起來勸人。這乃是根據我認識有一天我們都要站在主的台前,藉著我們的身體,我們都要被顯明出來。這件事太可怕了,因為是這樣的可怕,所以我才在人中間勞苦,所以我才服事主。
一個服事主的人,對著教會應該有一個實行:我服事主的中心,乃是叫人有改變,叫人有變化。我沒有負擔維持一個工作,我沒有負擔維持一個聚會、一個局面。我裡面那個實在的負擔,乃是凡我所接觸的人,都必須是個變化的人;凡我所接觸的教會,都必須是個變化的教會。
弟兄姊妹,變化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所以我們勸人。當我們摸著變化,並認識這個變化的結果乃是要帶到永世,我們就知道主的確是可怕的。今天世人作錯了事,有所謂的「一失足成千古恨」,在人看不過是懊悔七十年、八十年。但是對於我們,我們這一生變化的結果,到那一天見主面時,有一些人可能要哀哭切齒一千年!他們要懊悔的說:「主阿,我這個人經過了一生之久,到現在才知道變化得不多。」
所以我們摸著這個審判的時候,我們不是摸著一個對錯的問題,我們乃是摸著一個嚴肅的問題,就是變化。
弟兄姊妹,怪不得保羅要說,『我們既知道主是可怕的,所以勸人。』你一定要注意變化;你一定要從是非、長短、對錯、好壞裡出來,一定要從宗教的世界裡出來,一定要從窄小的自己裡出來,一定要從固執、堅持裡出來,要讓主在你身上作工,叫你成為一個可以變化的人!並且你的勞苦也是為著叫人有變化,你要盡心竭力的將人服事到變化裡。
一個主動的在神面前的顯明
十一節接著說:『但我們在神面前是顯明的。』當我勸人的時候,我講的道,並不只是一個道;我所講的道,更是我這個人。所以當我在這裡勸人的時候,我知道我在神面前是顯明的,我不能隱藏,我這個顯明叫我覺得榮耀。我也知道有一天我在審判台前要被顯明;雖然那個被顯明的時候未到,但是今天我要主動的把我自己擺在神手中,擺在神面前,把我這個人顯明出來。
「我在神面前是顯明的!」這是何等豪邁的宣告!
弟兄姊妹,我們何等需要一個主動的在神面前的顯明!但願我們能夠天天告訴主說:「主阿,過去的,顯明在你面前;今天的,顯明在你面前;要來的,也顯明在你面前!這一個顯明是我經歷各種環境而變化出來的結果。雖然我看不見,但在我的良心裡,在我的靈裡,我深深的知道,主阿,對我現在這個情形,你是何等的喜樂;對我現在這個情形,你是何等的滿足;對我現在事奉你、跟隨你的情形,你是何等的喜悅。」這個就是我們今天在神面前的那個顯明。
這時,我們不需要再覺得赤身,我們不需要再隱藏,我們不需要再呻吟、歎息。雖然已過我們有這麼多失敗的經歷,但現在我們說到主的再來,說到有一天我們這個身體要改變形狀,說到主的可怕,說到我們的服事,我們可以說,我的事奉就是我的顯明,我所說的就是我這個人所經歷的,我今天在神面前乃是一個顯明的人。
這一個顯明,不是神強逼我的 ─ 神甚至可以限制我的顯明 ─ 不!我現在乃是主動的把我自己擺在神的面前,我可以告訴主說:「主阿,以往那些年日,我沒有浪費;今天我還活在你的面前;將來我還要活在你的面前。」這就是在神面前的顯明!這個顯明是完成進行式,這個顯明就是說,我這個人是這樣的活在主的面前,這樣的討主的歡喜,這樣的討主的喜悅,就有一個結果出來,叫我能告訴主:「主阿,我在你的面前乃是這樣的顯明,所以我能向你坦然無懼!」
保羅是一個服事主的人,當他起來說,我知道主是可畏的、可怕的,所以我勸人;他也在這裡說,你要知道,當我勸人的時候,我可以作一個見證,我這一個人在神面前乃是一個顯明的人。我是主動的顯明在神的面前。
這個顯明不同於審判臺前的顯明;審判台前的顯明是不管你願意還是不願意,都沒有選擇。但是這個顯明是我自己主動的見證說:「主阿,我是一個跟隨你的人,我是一個勞苦的人,我是一個事奉你的人,我是一個擺上去、拚進去的人。不僅這樣,我今天還立了志向,要討你的喜悅,我今天還活在你的面前,我今天還活在變化裡。今天我的實行在你面前是站得住、經得起審判的。我願意天天活在一個正當的實行裡面,來討你的喜悅。主阿,我在你面前是顯明的。」
一個跟隨主的人,他經歷到這一個時候,他在主面前是成熟的。他不是一個隱藏的 ─ 他沒有隱藏的打算,也沒有隱藏的選擇 ─ 在一切的事上他能夠作在主面前,活在主面前,他能見證他在主面前是顯明的!
弟兄姊妹,我們特別需要在主面前顯明,因為中國人總是隱藏的。中國人總是裡面有盼望,裡面有打算,裡面有計畫,裡面有要求,但在外面卻讓人看不出來。他們對主,沒有甚麼信託;對教會,也沒有甚麼信託;完全活在自私的裡面,口裡卻還能說是服事主。有些弟兄們為主說話,勸大家要愛主,勸大家要把一切歸給教會;裡面卻一直盤算著到美國去,到處打聽「溜美」的捷徑。這都是在主面前不是顯明的。
我們總得學習作一個在主面前是顯明的人:我沒有甚麼隱藏的事,沒有甚麼隱藏的打算,沒有甚麼隱藏的計畫,我的裡面就是我的外面,我的外面就是我的裡面。因為我知道我所有的一切,在主面前都是顯明的。
一個在聖徒良心裡的顯明
十一節又繼續說:『盼望在你們的良心裡,也是顯明的。』哥林多人說保羅是假使徒,用心計牢籠他們。這裡保羅似乎是問他們:「你們的良心在哪裡?我能見證我在主面前是顯明的。現在我盼望在你們的良心裡,也是顯明的。」每一個事奉主的人,還得學習這個在聖徒良心裡面的顯明。
你不能僅僅說,「我向主負責」,不!聖徒的良心甚麼都知道。連那些最年幼的弟兄,連那些初進教會生活的弟兄,連那些剛搬進姊妹之家的姊妹,他們的良心裡都能感覺誰在那裡。你千萬不要以為教會是哄得了的,是騙得了的。有的青年人初出去開工,頭一篇道就想一鳴驚人,想把人征服。你不能有這樣的存心,因為你騙得了人一天,你騙不了人一年。等你在一個地方一年半載,大家的良心裡都會有數,知道你到底在那裡。
一個跟隨主的人,該有一個心志:「主阿,我不但在你面前是顯明的,我何等願意在聖徒的良心裡也是顯明的。」因為在弟兄姊妹的良心裡面,他們都知道到底我們這些人是不是一個事奉主的人。教會裡沒有交朋友、攀交情這一套東西,大家的良心都知道誰在那裡。所以保羅才說這句厲害的話,「盼望在你們的良心裡也是顯明的」。保羅的意思是:「你們說我用心計牢籠你們,你們的良心在哪裡?你們說我是假使徒,你們的良心在哪裡?你們的良心裡知道,我如何是一個活在審判台前亮光裡的人!」
顯明在神前,也顯明在聖徒的良心裡
因此我們能說,當許多服事主的人被人棄絕、被人誤會的時候,聖徒裡面的良心仍然能知道他們還是服事主的人。所以我們這些有心要服事主的人,一定要學習,不但是顯明在神面前,也是顯明在聖徒們的良心裡面;我們要學習不僅向主負責,也向聖徒的良心負責;不僅活在主的面前,還要活到聖徒的裡面去。
這樣的認識,就叫我們有一個實行,而這一個實行,就像倪弟兄所說的,「我今每日舉目細望,審判台前亮光,願我所有生活工作,那日都能耐火」。我們這一個人,乃是一個活在審判台前的人!──
朱韜樞《馨香之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