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廿六篇 「傳基督,不是傳自己」的原則
讀經:
『我們原不是傳自己,乃是傳基督耶穌為主,並且自己因耶穌作你們的僕人。』(林後四5)
『並不是我們憑自己能承擔甚麼事,我們所能承擔的,乃是出於神;祂叫我們能成為新約有能的執事,不是憑著字句,乃是憑著靈;因為那字句是殺死人的,靈是賜人生命。』(林後三章5~6原文)
『我們既多受基督的苦楚,就靠基督多得的安慰。』(林後一5)
『我們在一切的患難中,祂就安慰我們,叫我們能用神所賜的安慰,去安慰那遭各樣患難的人。』(林後一4)
『我們受患難呢,是為叫你們得安慰得拯救;我們得安慰呢,也是為叫你們得安慰;這安慰能叫你們忍受我們所受的那樣苦楚』(林後一6)
現在,我們要來看馨香之氣的第三個特點,就是「傳基督,不是傳自己」。
所有服事主的人都宣告說,「我們不是傳自己,乃是傳基督耶穌為主」。這是一句最簡單的話,也是所有服事主的人都宣告的話。但是,就我的領會,這也是一句最常被誤用的話。
今天幾乎所有的傳道人,都是在那裡傳自己,而不是傳基督。他們雖然個個都起來宣告說,「我們所傳的是基督」,但是我們看見,他們骨子裡頭卻是傳自己;他們外面打的招牌是基督,裡頭賣的卻是自己。
今天在這地上,很少有人能夠從良心裡起來作見證說,「我不是傳自己,我乃是傳基督耶穌為主」。不僅在公會裡是如此,連在教會生活裡,我們許多時候也不知不覺的在那裡傳自己。
有一天我和一位青年弟兄談話。他對我說,「朱弟兄,以後你不要常在聚會中題到我,你常常題我,就把我特殊化了。」雖然他說「不要題我」,但是他有自覺;因為我沒有想到「特殊化」,他卻想到「特殊化」。
為甚麼想到特殊化呢?因為人的裡面總喜歡傳自己。我們都喜歡特殊一點,這個特殊一點,就是在「傳自己」的原則裡。
傳自己是人的天性
一個傳自己的人,就是一直盼望自己特殊;而一個傳基督的人,乃是一直盼望自己消失。我若是一個傳基督的人,自然就盼望這個「我」不見了;我若是盼望「我」還在,我就成為一個傳自己的人。
你要認識,在人天性裡,每一個都是傳自己的人。每一個人都希望自己比別人特殊一點,比別人高一點,比別人深一點,比別人更被眾人欣賞一點,比別人更受人歡迎一點。每一個人天天所守著的,就是這個人的自己。
雖然在我們的感覺裡,在我們的心願上,在我們的態度裡,我們是服事主、服事教會的,然而我們總是會不知不覺的傳起自己來。
譬如有一位弟兄到某一個地方去傳福音,若是聽眾多,場面也熱烈感人,並且有許多人得救,他的裡面就要不知不覺的把自己高舉起來了,就要沾沾自喜的說,「看,我這樣一傳,有人就得救了」。這就是傳自己。
我們這個人,從骨子裡就是為著自己的,少有人是真正「傳基督,而不是傳自己」的。
我們這一個人天生就是一個高舉自己的人。甚麼時候我們自以為有、自以為是、自以為能、自以為有用,甚麼時候我們就是在「傳自己、而不是傳基督」的原則裡。
今天基督教裡的傳道人,都是想盡辦法要把自己高舉起來。尤其在美國,幾乎所有著名的傳道人,都是在傳自己的。
在某一個城裡,有一個很有名的傳道人,他很能幹,也很能作工,又開醫院又辦學校,也有幾處電台和電視台,和他在一起的信徒約有上萬。有一天我偶然間拿到一本他的刊物,在整篇的話裡,他不說「我」,他把所有「我」的代名詞,都用他的名字放進去。所以你讀了他寫的那一篇文章,別的都不大記得,只記得他這個人的名字。你所看見的,完全是傳自己,而不是傳基督。
在我所在的教會附近也有一個名傳道人,蓋了一座「明日大教堂」。當你走進這座大教堂去參觀時,領你參觀的人,不對你說別的,只說某某人:這是某某人設計的,那也是某某人設計的。到末了,你對甚麼都印象模糊,卻清楚記得某某人的名字。
今天,我們中間在這件事上還能蒙保守,是因為我們的家風太好了,前面的弟兄們給我們留下的榜樣太好了。但是你不要以為,只有基督教的人才傳自己。包括我在內,只要我們有機會,我們也都盼望有成就,能顯揚名聲。
在原則上,在人的天性裡,我們都是「傳自己,而不是傳基督」的人。
高舉自己就是傳自己
從一面來說,傳基督是很簡單的事,所有信主的人都是傳基督的;但是,幾乎所有信主的人,結果都變成傳自己了。
為甚麼?
因為在他傳基督的過程裡,他高舉了自己,高舉了自己的經歷,高舉了自己的知識,高舉了自己的口才,高舉了自己的豐富。就因為他高舉了他所有的,所以他這一個人就不再是傳基督的人,而成為一個傳自己的人。
我們在聚會時,常常我們的存心是要傳基督;但是傳來傳去,傳到末了,都是傳自己。我們總是不知不覺的就高起來,一高起來,我們就落到傳自己而不傳基督的原則裡去。
傳基督,不是傳自己
你若願意作一個傳基督而不是傳自己的人,你就要看見以下幾個點:
所傳的是基督;
所憑藉的是聖靈;
所根據的是自己所經歷的基督;
所經歷的是十字架的苦難;
這一切都是為教會。
這裡給我們看見,一個真正傳基督的人,他所傳的必須是基督,而不是他自己;他必須是一個在靈裡的人;他必須是一個對基督有經歷的人;他必須是一個活在十字架裡面的人,而這一個十字架的苦難,不是為著自己的屬靈,這一個十字架的苦難乃是為著除去「己」;當他越摸著十字架,越活在十字架的原則裡,他的己就越被除去,他就越經歷基督,結果就叫他這個人活著就是基督;而基督從他身上顯出來,乃是為著祂的教會。
所傳的是基督
要持守在生命的路上,我們必須牢牢的抓住一個原則-傳基督,不傳自己。
若是有一天,我們成了傳自己的人,我們就已經得了我們的獎賞;若是有一天,人知道我們過於知道主,我們就已經得了我們的獎賞;若是有一天,我們在人中間得的稱讚過於在主面前所得著的稱讚,我們也已經得了我們的獎賞。
這樣,我們整個的人就已經從生命的路上滑出去了。
保羅在這裡有一個見證,我們原不是傳自己,乃是傳基督耶穌為主:
今天我在這裡傳,我乃是把「我」放到一邊去;
今天我在這裡傳,乃是叫基督被人高舉;
今天我在這裡傳,人所得著的,不是我,乃是基督;
今天我在這裡傳,人所摸著的,不是我的口才、能力、知識、經歷,乃是這位活活的基督;
今天我所要給人的,不是我所知道的,乃是這位基督。
這一個就是傳基督。
所憑藉的是聖靈
當我們傳基督的時候,不是我們說了基督,講了基督,就是傳基督。我們傳基督的時候,需有一個憑藉,就是靈。沒有一個傳基督的人可以缺少靈,沒有靈就沒有基督。如果傳基督沒有靈,就不是傳基督;因為基督就是那靈,就是那賜生命的靈。沒有靈而傳基督,就是傳理論的基督、口號的基督。
要傳基督,你這個人就必須是一個滿了靈的人-愈有靈就愈有基督;愈在靈裡就愈在基督裡;靈在你身上愈豐富,基督在你身上就愈豐富;你若是一個滿了靈的人,你就是一個滿了基督的人。
為甚麼今天在基督教裡有那麼多人似乎是傳基督,卻都是傳自己?就是因為今天在基督教裡,幾乎是沒有靈的。若沒有靈,而說有基督,這是假的。基督就是靈,惟有在靈裡,纔能在基督裡。若是沒有靈,就是沒有基督。若是缺少了靈,所說的基督都成為理論;若是靈豐富了,基督在我們身上纔有可能成為實際。
所傳的是基督;但其憑藉是靈。你若盼望把基督給教會,你就必須把靈給教會。你若願意幫助弟兄姊妹認識並經歷基督,你就必須幫助弟兄姊妹認識並經歷靈。
所根據的是自己所經歷的基督
有了靈,還需有經歷,否則講講就講乾了。當你在那裡憑藉著靈傳基督的時候,那個基督必須是你經歷裡面的基督。傳基督不只需要藉著靈,還得有根據-所根據的是自己經歷的基督。你要傳基督,就必須經歷基督;你對基督沒有經歷,就不可能傳基督。一個對基督沒有經歷的人,不可能傳講基督,就不可能把基督傳給人。
這需要主的憐憫,需要主不斷的作工在我們的身上。所以保羅說到這裡的時候,就非常厲害的說到,我們該如何在基督面前對基督有經歷。若不是對基督有主觀的經歷,就不可能是一個傳基督而不是傳自己的人。
所經歷的是十字架的苦難-除己
怎麼經歷基督呢?經歷基督乃是在十字架的原則裡。
十字架就是把人的己除去的地方。人若要不傳自己,就非除掉己不可;而到十字架的跟前來,接受十字架,經歷十字架的苦難,這就叫你這個人離開己,除掉己,離開理論的世界,而有一個屬靈的實際。
不經歷十字架,就不可能經歷基督;你若要經歷基督,你就必須是一個經歷十字架苦難的人。你怎麼知道你經歷了基督呢?就問你是否背十字架,就問十字架是否在你身上作過工。若是十字架在你身上作過工,在你身上被你經歷了,自然基督的成分在你身上就是多的、就是豐富的、就是實際的、就是能供應人的。你這個人因著活在十字架裡面,就成為一個傳基督的人。
在我們的觀念裡,十字架就是受苦、受對付、受折磨;不,神沒有意思要我們受苦、受對付、受折磨,神乃是要我們這個「己」被除掉。十字架的目的不是苦難,乃是除己。當你這個己被除掉以後,你就沒有辦法再傳自己,只能傳基督了。
要想傳基督,必須憑藉靈;要憑藉靈,必須經歷基督;並且我們所經歷的基督乃是從十字架裡經過的,十字架一來,就把「我」除掉,不斷的除掉,基督就出來,「我」就消失了。「我」愈被除去,基督愈能從我身上顯出來。
一切都是為教會-「作你們的僕人」
這一切也都是為著教會、為著弟兄和姊妹的。
保羅在哥林多後書四章五節說,一個傳基督的人,乃是一個因耶穌的緣故作眾人僕人的人。這是傳基督的態度-作弟兄姊妹的僕人。
保羅在前面說,我乃是傳基督;現在接著就說,在我的生活裡,我是作僕人的。保羅有一個態度-我的生活就是我的傳,我的傳就是我的生活。當我傳基督時,我乃是作僕人的;我傳基督不僅是用我的口,更是用我的全人來傳。
弟兄姊妹,今天你們願意一生好好服事主、願意擺在教會生活裡,我盼望將來主會用你們。也許有人成為使徒,有人成為先知,有人成為教會中的長老、執事,但無論是使徒、先知、長老、或執事,你必須認識,你是弟兄姊妹的僕人。你若不是弟兄姊妹的僕人,反而成了另一個階級,成了另一種人,你就不是一個傳基督的人。
* 傳基督的人,乃是眾人的僕人
你要知道,一個傳基督的人,乃是眾人的僕人。
你願意傳基督嗎?你願意高舉基督嗎?你要作眾人的僕人!
我們的觀念裡總是以為在教會中是愈爬愈高,不,教會生活乃是愈走愈卑微的。你若是願意基督在教會中成為實際,自己要領先成為眾人的僕人。
我們剛得救、剛進教會生活時,每一個人都是我們的僕人-長老、執事、全時間的弟兄姊妹、年長的、老練的、有經歷的,每一個人都是服事我們的,都是我們的僕人。
但是你若在主面前有追求、有長進、肯擺上、主也憐憫你,慢慢的也叫你成為事奉祂的人;這時候你要認識,你的地位乃是一個僕人的地位,你乃是眾人的僕人。你若感覺你有甚麼樣的身分了,你有甚麼成就了,你有某種屬靈的長進的,這樣你就不是一個傳基督的人。
一個真正傳基督的人,他所注意的、他所看見的,不是他的成就,不是他在主面前已經有了多少的得著。他乃是有一個認識,在教會中,無論對年長的、年幼的、愛主的、不愛主的、絕對的、不絕對的、有盼望的、似乎是沒有盼望的弟兄姊妹,他都是他們的僕人。
僕人就是奴隸。
* 一個叫教會得益處的僕人
一個奴隸所過的生活,乃是看著他主人的手的生活;在他所有、所作的一切事上,都是看著他主人的手。
這裡所指的主人乃是弟兄姊妹。換句話說,一個真正傳基督的人的生活,是一個受約束的生活,是一個被控制的生活,是一個不自由的生活。他所看的是弟兄姊妹們的手:他一直在那裡注意,他們怎麼動,他們需要甚麼,他們怎樣纔能更長大、更蒙恩,怎樣纔能更愛教會,怎樣纔能更有基督,怎樣纔能有更多的奉獻。他整個人的生活受弟兄姊妹的影響和控制。
這一個就不是工作,乃是職事,乃是在盡職事的原則裡。
弟兄姊妹,我願意和你們說一句嚴肅的話,我們中間有一個很好的家風,我們尊重年長的、愛年長的,我們也是尊重為主說話的弟兄們。若是一個弟兄在主面前有了某一種工作的果效,也都是我們大家所羨慕的。但是你得注意,你不要想在教會成為被人尊敬、被人羨慕的人。
你要不斷的告訴主說,「主阿!求你憐憫我,帶我長大,帶我經歷更多的基督。帶我有靈,帶我有生命,帶我這一個人在十字架裡除去我的己,除去我的天然、肉體,除去一切不是基督的東西。」
這時候你的生活,就成為僕人的生活。不是高高在上的,乃是低微而實際的;不是命令人的,乃是服事人的;不是你控制弟兄姊妹,乃是他們影響你、約束你的。你的眼睛一直看著他們的手,無論年老的、年輕的、老練的、不老練的,你都看著他們的手,因為你是個服事的人,你就成為他們的僕人。這就是保羅在這裡的負擔,「並且自己因耶穌作了你們眾人的僕人」。這就是傳基督。
你要傳基督嗎?你要有這樣的看見:你是眾人的僕人。
為甚麼許多的名傳道不一定是傳基督?因為他們缺少了這一個態度-認識自己不過是眾人的僕人。凡不認識自己是眾人的僕人的,無論他怎麼去作工,怎麼去吸引人,怎麼去影響人、帶領人、幫助人,怎麼去叫人跟著他的負擔走,都不是馨香之氣,都不是傳基督;乃是在工作的原則裡,要叫他自己被破壞,也叫教會不得造就。
弟兄姊妹,當我們還年幼,有心願起來學習服事主,就得告訴主,「主阿,願我的一生就是作眾人的僕人。主阿,求你憐憫我,叫我成為一個服事教會的奴隸,叫弟兄姊妹因著我得益處!」──
朱韜樞《馨香之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