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篇 在建造教會的事上,我不能
讀經
『並不是我們憑自己能承擔甚麼事,我們所能承擔的,乃是出於神;祂叫我們能成為新約有能的執事,不是憑著字句,乃是憑著靈;因為那字句是殺死人的,靈是賜人生命。』(林後三章5~6原文)
我們的「有能」乃是出於神
哥林多後書三章五至六節,『並不是我們憑自己能承擔甚麼事,我們所能承擔的,乃是出於神;祂叫我們能成為新約有能的執事,不是憑著字句,乃是憑著靈;因為那字句是殺死人的,靈是賜人生命。』保羅在給我們看見了甚麼是香氣的事奉之後,在此接著給我們看見靈與字句的不同,並看見不是我們憑著自己就「有能」,我們的「有能」乃是出於神。
『祂叫我們能成為新約有能的執事,不是憑著字句,乃是憑著靈』,這裡有一個對比,就是「我」與「主」的對比:我無能,主有能。保羅這段的負擔,乃是從「我」帶到「祂」,再從「祂」帶到我身上來。他先說「我」-我不行,並不是我憑自己能承擔甚麼事;然後說「祂」-祂行,祂能叫我成為新約有能的執事。
你若要看見甚麼是「靈」,你必須學這個功課-看見「我不行」,看見「祂行」。祂的「行」就是祂運行在我的身上,叫我能成為新約「有能」的執事。我們若是蒙憐憫、蒙開啟,就要看見並不是我們憑自己就能「有能」,我們的「有能」乃是出於神。當我們看見了香氣,看見了主的經營、主的建造時,自然就承認「我」是無能,主是有能。
一面來說,保羅作了很強的見證說,你們就是我們的薦信,是我們用永生神的靈刻出來的;但另一面來說,保羅也給我們看見,並不是我們憑自己就「有能」,我們的「有能」乃是出於神。
在屬靈的事上,我不能
當我們初期來跟隨主時,常聽說「我不能,神能」;其實我們每一個人都自認是「有能」的,連我們謙虛的說「我不能」,也還都是「我能」。
譬如說,遇到此路不通,就換一條路;到一個地方不喜歡,就換一個地方;我們從裡面就是認定「我是能」的。又譬如,為甚麼你是這麼難被人來摸?為甚麼你是這麼硬?為甚麼你是這麼難接受別人的幫助?這些都說出我們能,我們太能。此外,我們能讀書,我們能賺錢,我們能有許多的抱負……,我們在一切的事上,都表現出自己是個「能」的人。
甚至在教會生活中,我們也披上了「虛假的不能」,裡面卻是非常的「能」。我們的主日講台,都是自己已經滿了把握,禱告不過是形式,裝模作樣,哪有誰是戰兢恐懼的仰望主?我們的服事,似乎從來沒有摸過香氣,從來沒有看見神的心意、沒有看見神的建造。
在許多的事上,我們幾乎無所不能:我們有勁頭,有口才,會講道,又會編輯……在在都看得見我們的能!
但是,我願意告訴你,屬靈的事奉,不是我們的眼所能看得見的。
你想要幫助聖徒嗎?你看不見你能;你想要叫人奉獻、叫人愛主嗎?你看不見你能;你想要建造一個讓神心滿意足的教會嗎?你更是看不見你能。當你來摸到教會的建造,來摸到如何把人刻進去、刻出來,使人成為你的薦信,你就要承認說:我不能。到這時,你只好起來說,「主阿,別的我能,在屬靈的事上,我不能!」
保羅說,「不是憑著字句,乃是憑著靈」。甚麼是字句?我們應該清楚,若不是靈,定規就是字句,在字句裡就是不能。
你一定要看見,你就是字句,字句就是不能;換句話說,你就是不能,你無論作甚麼都不能。你以為只要好好講道,就能出事情?不,要出事情,必須主來作。主若不作,你講得再好、再賣勁,講得個個都受感流淚、都奉獻,仍是白搭。
若是在我們的事奉上,沒有讓靈流出,沒有讓香氣溢出,這一切都是白搭,都是徒勞;即或我們的道能叫人感動得痛哭流涕,也都會煙消雲散,都會歸於無有。我們一定要領會,在事奉主的事上,一摸著新約的職事,我們就知道:我不能。因為這不是講道的問題,也不是才幹的問題,乃是一個香氣,要叫人死、要叫人活的問題。
在屬靈的事上,在建造教會的事上,你必須看見你不能。
你需要向主說,「主阿,只有你能建造,我不能;要叫人愛主,只有你能作,要叫教會復與,只有你能作。」
為甚麼我們不能?
因為摸著屬靈的事,不僅不能憑我們消極的血氣、天然、肉體,就是我們積極的天分、幹勁、口才也不能。凡是屬人的東西,沒有一樣能把教會建造起來。教會的建造完全是靈的事,沒有了靈,就甚麼都沒有了。換句話說,教會的建造完全是主來作的,離開了主,就甚麼都沒有了。
藉著審判,認識自己不能
今天也許我們都懂這些道理,但是我們這個人還需要經過審判,才能認識自己不能。
我剛到國外,學習自己作飯。記得有一次買了一打蛋,就把蛋放在窗戶上。第二天早晨拿下來一看,個個都凍裂了,因為天氣太冷。在這件事上,我受了審判:連怎麼存放雞蛋都不會,何況是作飯?從那次後,我就不敢誇口會作飯了。
在屬靈的事上也是如此,必須經過審判,才會知道自己是無能的。必須有些教會給你「凍壞」了,叫你蒙了光照,叫你經過審判,你才會承認自己的不能。我就怕我們把教會服事壞了,卻一點感覺都沒有;把大學工作作垮了,卻一點感覺都沒有。
我們常常是已經懂了「我不能」,但一碰見事情,我們還是出於自己,不是出於神。為甚麼呢?因為我們沒有經過審判。我們這個人是拒絕審判的人:主明明把一些環境顯給你看,叫你知道你不能-不是因你口才不好、幹勁不夠、熱心不足,乃是你這個人就是「不能」-但是我們經過一次再一次的挫折,仍然沒有光,仍然自以為能。
在教會中,應該是愈長愈不能。
但是事實卻是相反;我們起頭的確是覺得不能,卻愈長就愈覺得能-長到後來,意見多,看法多,打算多,盼望多,也衡量這事、測量那事。這就證明我們這個人還沒有受過審判,我們還是一個「能」的人。
為何在教會中有這麼多的意見?
因為太多人自以為能!你若不能,焉會有意見?你有意見,就證明你能。
為何在教會中有這麼多難處?
因為太多人自以為能!沒有多少人像保羅一樣,一面在靈裡把教會刻出來,一面又見證說,並不是我們憑自己就能「有能」,我們的「有能」乃是出於神!
我們要在神面前蒙憐憫,要對主說,「主阿,求你給我一個審判!」
我們要與主有這樣的合作,裡面要有這樣的開啟,「主阿,蓋房子,我能;寫文章,我能;作事,我能;解經,我能;講道,我能;作許多的東西,我都能。但是,在建造教會的事上,我不能!」
若不是主祝福,沒有一人能建造教會;若是主祝福,似乎你並不比以前賣力,教會卻得著了建造。不是你作不作的問題,乃是主祝福不祝福的問題!
弟兄姊妹,我們要在這些事上受主的審判,好叫我們認識,在一切的事上也許我都能,但在建造教會的事上,我不能!
我們如何能刻出薦信?如何能使別人成為我們的薦信?惟有認識「我不能」。因為我就是字句,主是靈;只有靈能,字句不能。所以保羅這時起來作這個見證:並不是我們憑自己就能「有能」,我們的「有能」乃是出於神。
保羅所以能作這個見證,因為他在這事上受過審判,到一地步,他能深深體會-在屬靈的職事上,在教會的建造上,我不能;是祂叫我能成為新約有能的執事,一切都在於祂!
神能,我不能
弟兄姊妹,我們來摸屬靈的事奉,在起初就該對「神」與「我們」有基本的認識。
對我們,不是我們憑自己就有能;對神,我們的有能乃是出於神,是神叫我們有能。
我們要接受這個審判,要認識我們所自以為有的「能」是不能建造教會的。例如,我們能搞得人人痛哭,我們也能搞得人人悔改,但若不是出於神的,痛哭不能建造教會,悔改也不能建造教會。
你要想把「信」刻出來嗎?你要人成為你的薦信嗎?你要在靈中服事,使教會建造嗎?這一切都根據於你認識你不能,認識那一個屬靈的事奉是你不能的。
我初期到美國,受差派到華府服事,擺進了許多心血,也得著了一批人,經過了多年,只有一個人是碩果僅存的。這叫我在主面前俯伏,我對主說,「主阿,我不能!我雖能講道,能叫人流淚,能叫人奉獻,但建造教會,我不能!」弟兄姊妹,我們若能有這樣的看見,我們這個人就改變了。
我們以往都接受「神能,我不能」的教導,卻不知道真正的「我不能」到底是指甚麼,所以常常掙扎。明明我們有許多的能-能讀書、能作事、能講道、能服事、能傳福音、能照顧人……,若要一味否認這些,未免太抹殺事實,叫人不服氣。但是我們要注意,「能」與「不能」不在這些事物上面,乃是在神的心意上面。要摸著神的旨意,摸著神的經營,摸著神要得著的建造的教會,摸著神榮耀的見證,就要認識在這一切上要有主的憐憫-因為我不能!
靈能,字句不能
有了這一個認識,我們這個人就改變了,因為這乃是屬靈的,並不是字句。
字句雖有許多好的東西,但神卻只要靈;惟有靈能供應生命,惟有靈能建造教會。你若有這個看見,你每一次預備主日講台,感覺就不一樣;你每一次為主說話,感覺就不一樣;你和弟兄姊妹交通,感覺就不一樣;你就不敢再依賴自己已往的老資格、老經歷。你就體會不是憑自己就能有能,你的有能乃在乎永生神,你只能深深的依靠神,而在靈中來盡你的職事。
我舉一個例子,比方林弟兄和陳弟兄先後來找我,他們兩個有同樣的問題。林弟兄來了,我給他一個回答,他滿意的走了。陳弟兄也來了,我就如法炮製的給他相同的答案,他也滿意的走了。同樣的答覆,卻是不同的源頭:前面一個是我不能,我倚靠主,憑靈作的,所以弟兄得了生命的供應;後面一個是我能,我倚靠自己,憑字句作的,所以弟兄只得著問題的答案,並沒有摸著生命。
新約有能的執事-香氣,不是憑著字句,乃是憑著靈
這個有能的執事就是香氣,香氣就是有能的執事;保羅在第二章是用「香氣」,但在第三章就用「有能的執事」。
祂叫我能成為有能的執事,不是憑著字句,乃是憑著靈。今天你若要來看你的職事是屬於字句的,還是屬於靈的,就看你的職事是不是「有能」的職事;若是,就是屬於靈的,否則就是屬於字句。若屬於字句,就是殺死人的職事,因為字句是殺死人的。
新約有能的職事不是出於字句,乃是出於靈。
字句殺死人,靈賜人生命
但字句和靈的深度,卻因著我們的認識和感覺而不一樣。
我們總感覺字句是呆板的,靈是活潑的;我們總領會誰會跳,誰就有靈,誰安靜,誰就無靈。所以天生內向的人,因為蹦跳不起來,有時就自暴自棄,以為無法屬靈。這樣的領會法,就證明我們不知道甚麼是靈,我們完全是在字句裡。
保羅的領會與我們大不相同,甚至比我們嚴重多了。他說,『因為那字句是殺死人的,靈是賜人生命』。保羅感覺字句是殺死人的,靈是賜人生命的。在他的感覺裡,字句一來,人就死了,因為字句殺死人。
我們沒有這種感覺,連我們說「今天聚會好死」,也不感覺其嚴重。我們沒有一個啟示、一個認識:靈來了,人就活過來了;字句來了,人就被殺死了。我們也沒有一個感覺:我起來為主說話,若是沒有靈,就是活的也被我殺死了。反而暗自欣賞所講的道,為自己發表還不錯而沾沾自喜。
我們對「字句殺死人」沒有嚴重的感覺。你要知道,字句一出來,人就死了;字句一出來,教會就被破壞了;留在字句裡,人就永遠無法長大。我們靈裡該有這個焦迫:主阿,我不要字句,我只要靈!
若我們今天只領會字句就是呆板、木訥、沒有風趣、沒有笑料,這些領會都是外行話。我知道有一位弟兄不大會講道,但是每次他一站起來,就給人生命的供應;他叫人摸著的,不是他的口才,乃是他的靈。弟兄們,我們一定要看見,不是口才好壞的問題,不是比喻多寡的問題,不是風趣與否的問題,不是講道長短的問題,乃是生與死的問題,乃是靈與字句的問題。
靈與字句是生與死的關頭
我們很少領會在不在靈裡是生死關頭-在靈裡就賜人生命,不在靈裡就把人殺死;在靈裡盡職分,就賜人生命,不在靈裡盡職分,就殺死人。
有的弟兄姊妹原來很好,但經過我們的服事,活的就變成死的。有時我們把人殺死了,但因著他們還是留在教會中,我們還以為他們是忠心。其實他們已經成了機械人,只是履行宗教的義務,完全沒有生命的表顯。我們只在意他們是否履行我們的要求,卻不在意供應他們生命;我們只注意他們是否準時赴會,不注意他們是否得著餧養和供應。
今天我們可以帶人逢會必到,奉獻錢財,又參加各樣服事,但在主再來的那一天,我們要發現他裡面並沒有加增生命。
那時誰來負這個責任?
我真怕有一天當我們都站在基督台前時,那些經過我們的服事的弟兄姊妹,他們的生命竟是那樣的幼嫩。那時我們該如何面對他們?
若我們服事到末了,我們所服事的人,都沒有生命的供應,完全是在字句裡長大的,我們如何去見主呢?這不是有否讀經、禱告、盡功用、奉獻的問題,乃是到底是靈還是字句的問題!在字句裡就殺死人,在靈裡才賜人生命。
活在審判中,活在新約有能的職事
弟兄姊妹,每一次我們來服事主的時候,總要向主說,「主,因著你的憐憫,我來服事你,不是我有能,乃是你使我有能。主阿,使我活在靈裡來叫人得生命!」
這不是小事。我裡面的負擔真重!我們這個人總得先受審判,對主說,「我憑自己不能作甚麼,我需要你的憐憫!」不只如此,連我們的事奉也必須受審判,必須是一個有能的職事,是憑著靈、屬於靈。今天我們所需要的乃是靈,因為我們一憑著字句,人就被殺死。
我們一定要定罪「字句」這個東西,恨惡它過於一切。若是兒童聚會被我搞垮了,不羞恥,但是人給我殺死了,真羞恥;一個聚會聚不起來,不羞恥,但是人若沒有從我得生命的供應,可羞恥。工作被我作垮了,我可以不計較,但是人一交給我,我一定要叫他們在靈裡得生命。這就是那新約的職事。
願主憐憫我們,不要光把這些當作道聽,要知道我們這個人就是字句,我們的血輪裡都是字句。我們是最愛字句,最寶貝字句的,我們這個人所要的就是字句。我們務必要蒙主憐憫,對主說,「主阿,求你在我身上動工,更多審判我,好叫我認識,我雖能作許多,但是若要叫人得生命,若要叫教會得建造,我就一無所能。必須你來作,只有你能叫我成為新約有能的執事。叫我不憑著自己,不憑著字句,只憑著靈來分賜生命。」
這個事奉不簡單,但這個事奉有價值,因為這就是香氣!要問你的事奉有否香氣,就要問你這個人是否被審判過,審判到一地步,叫你深深體會:講道、作工我都能,但建造教會我不能,我不敢憑自己,只好切切的倚靠主,倚靠靈,我不敢再倚靠自己的口才和熱心。惟一能叫我得著幫助的,能叫我有能的,乃是主,乃是靈!當我活在靈中時,我就是新約的執事,就能在靈中供應生命。
但願我們不是一個在字句中殺死人的人,乃是在靈中成為一個有能的執事,能供應人生命!── 朱韜樞《馨香之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