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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林多後書第九章

 

五.誇獎與勸勉(9:1-5

1.誇獎(9:1-2

1-2   可見哥林多人對於為何要為別處窮乏信徒奉獻財物,已無須使徒再寫信解說什麼。他們已經明白這方面的道理,也已經有心要幫補聖徒的缺乏,保羅早已知道這點,並且保羅已對馬其頓人誇獎他們說:「亞該亞人預備好了,已經有一年了。」這也就是8:10所說的:「因為你們下手辦這事,而且起此心意,已經有一年了。」在此所謂「預備好了」的意思,不是指他們已經把獻款收集齊了,而是指他們一年前已經預備好他們樂意的心,為耶路撒冷的聖徒奉獻。保羅大概是在哥林多人起這心意的時候,就對馬其頓人講到亞該亞人的熱心,並且使許多人受激勵。可是出乎保羅意料之外,在一年多以後,哥林多人竟然還是只把心預備好,卻還未把錢預備好。所以保羅在這裡把他怎麼向馬其頓人誇獎他們的話,告訴哥林多人。他們所起的心意,既已激動了許多人,他們自己也就不該落後了。

保羅有背後誇獎人的習慣,雖然哥林多信徒有許多缺點,保羅毫不徇情地指責他們,但他並沒有忘記哥林多人可稱許的長處,而別人的面前誇獎他們。

這兩節經文給我們一點重要的教訓,就是:受感動是一回事,實行所受的感動是另一回事。預備心要行道是一回事,真心實行是另一回事。講述見證並不困難,要維持所講過的見證卻是困難的。哥林多人在一年以前已經有感動,要幫助聖徒的缺乏,而且他們這見證己經叫別人受感動了,但哥林多人是否好好地實行了他們所受的感動呢?當別人受了哥林多人感動已經把錢拿出來的時候,哥林多人會不會反而把他們一年多以前所承諾的淺忘了呢?這正是使徒保羅最為他們擔心的。

2.勸勉(9:3-5

3-4   既然保羅要先打發弟兄去勸告哥林多人「預備妥當」,那就表示他們還未預備好。而且保羅對他們是否會預備好放心不下。這裡的「預備妥當」應指錢方面的預備好,不是一年前的「心意」8:10)。

但這兩節經文的主要問題是:既然哥林多人還未預備好,為什麼保羅那麼快就向馬其頓人誇獎哥林多教會?保羅這麼做是否有不誠實的成分?注意第4節:「就叫我們所確信的,反成了羞愧」,哥林多人曾使保羅確信他們是真心預備為缺乏的信徒奉獻。保羅因信任他們才對馬其頓人誇獎他們。但現在保羅擔心這樣信任他們會使自「羞愧」,因為哥林多人似乎不值得他這樣信任。否則既然一年前有了這心意,怹麼一年後還未把錢預備妥?

但這些話與其說是為保羅恐怕自己丟臉才勸告他們的,不如說是為了激發哥林多人,所以才利用這實際可能發生的尷尬局面,勸勉他們重新挑起當初的熱心。

在此也可見預先承諾的奉獻,在初期教會中已實行過。按使徒差派幾位弟兄收取獻款看來,顯然不只是哥林多教會這樣做,別的教會也曾這樣做,不過哥林多教會似乎有拖延承諾的情形。但整個事情的經過,有許多地方都是現在的教會要其中吸取教訓的。

5     怎麼能夠證明哥林多人所應許捐的錢是樂意的呢?

那要他們自己把所應許的錢及早預備好,就可以證明他們的奉獻是樂意的。注意:保羅是要求哥林多人,用這種方法來證明他們的奉獻是樂意的,卻不是一定要哥林多人把他們所應許的拿出來。

本節「把從前所應許的捐貲」8:12「乃是照他所有的,並不是照他所無的」,是否有矛盾的地方?注意,這兩處經文是應該合起來解釋的。按8:12「所有的」,雖然不是當時把錢拿出來,不過是自己的預算中,預料會有甚麼收入。例如雖然當時還沒有一百塊錢,可是自己預料到了某些日子就會有一百塊錢的收入。所以這兩節經文合起來是沒有矛盾的。根據本小段經文,預先應承的奉獻是合聖經的,但還是要照自己信心的程度估計「所有的」,不是勉強「所無的」「所無的」不但指錢財方面,沒有那樣的力量,也包括信心方面,沒有那樣的信心。

六.樂捐的賞賜(9:6-15

1.多種多收(9:6

6   「少種……多種」可見所有為神家的需用而獻出的錢,都不是損失,而是「種下」,日後必要收成。就像農夫下種,不會以為是損失,倒會為所種下的滿懷希望。而且種下的愈多,收成的希望也愈豐。所以,會不會多收,全在自己要不要多種下去。全節的語氣,顯示在這方面的善事上,我們要不要多收獲,多得賞賜,可以由自己撰擇。多獻上的必然多得賞,就像多種下必然多收一樣,是理所當然的。保羅還恐怕讀這書信的人不放心,所以再加上一句:「這話是真的。」

2.蒙神喜愛(9:7

7     神所喜愛的捐獻是甚麼樣的捐獻呢?是樂意的捐獻。怎樣才是樂意的捐獻呢?「隨本心所酌定的,不要作難,不要勉強。」所謂「隨本心所酌定的」,就是按照自己樂意的程度而作。每個人必定能知道自己獻出多少會「樂意」,過了多少會感覺為難。奉獻錢財,常與樂意的心、信心程度,和經濟能力這三方面有關聯。只有奉獻者自己才能從這三方面酌定所要奉獻的數目。

「不要作難,不要勉強」──捐獻而「作難」「勉強」,不外兩方面的原因:一方面是出於自己的虛榮心,看見別人捐獻得多,自己不甘落後,結果,在外表的數目字爭得勝利之後,卻又為所獻的數目很大而不甘心樂意。另一方面是被人勉強,在別人過分的勸說、催促之下,不得已承諾奉獻一個數目,卻不是本心所願意獻的。

教會初期的亞拿尼亞和撒非喇,正是因勉強奉獻而受罰。不過他不是被人家勉強奉獻,而是自己的虛榮心使他作了虛偽的奉獻。所以「隨本心所酌定的」,不但酌定自己捐獻的能力,更是酌定對捐獻的心有多少。保羅的意思不是不鼓勵信徒盡力奉獻,但是他更強調樂意奉獻的重要。在前面幾節他誇獎馬其頓教會的捐獻是過了他們的力量,所以他不是說我們不可以作一種超過自己力量的奉獻,像那窮寡婦的奉獻那樣;而是說女果沒有那樣樂意奉獻的心,與其作難,倒不如不越過自己的能力,寧可捐得少一些,總要保持「樂意的心」

3.多蒙恩惠(9:8-10

8     這是給行善者的應許,神能將各樣恩惠多多的加給他們。「多多加給」的目的是要叫我們能多行各樣善事。換句話說:神使我們財物豐富的目的,不但表明神對我們的恩惠增多,而且表示神交託給我們的責任也增多了。祂多給我們,是叫我們多行善。所以這一節聖經的意思就是,我們樂意捐獻的結果,就能夠更有能力,可以為神多行善事。這種多行善事能力,本身就是神的賞賜之一。

9     本節引自詩112:9,證明幫助窮人這件事確是神所喜愛的。捐獻錢財的人,常以為捐獻出去之後,自己能夠享用的就減少了。這節聖經就是強調我們為主所拿出去的,並沒有減少,反而存到永遠(參箴19:17;6:20;提前6:18-19)。錢財原是只屬今世有用的身外物,生不帶來,死不帶去:基督徒卻可以作神錢財的受託者,趁著還能運用它時候,把它存到永世裡去。

10    神就是那「賜種給撒種的」,那些肯多為神撒種的,神就增添他的種子,又要增添他們「仁義的果子」。上節說明我們的善果是不會失掉的,要存到永遠。本節更積極地指明,不但存到永遠,而且愈來愈增多。注意,本節提到兩方面的增多:

1. 種子的增多,
2. 果子的增多。

換言之,不但將來積存在天上的善果增多,現在手中行善的能力也增多。所以,本節的精義與主耶穌所講:「凡有的,還要加給他,叫他有餘;凡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去。」(太13:12)意思是一樣的。我們在錢財上愈肯為主作忠心的管家,主也把更多的錢託付我們。

4.凡事富足(9:11

11    樂意奉獻的人所得的第四項賞賜是可「凡事富足」「可以多多施捨」說明了上句的富足指物質方面。對於樂意用財物幫助缺乏者的人,神是喜歡讓他們更富足的。基本上,神不但喜歡祂的兒女在屬靈上富足,也願意我們在物質上富足。只是許多人在富足時只知為自己享受,忘記了對別人該盡的責任。所以對於那些忠心作神錢財管家的人,神是樂意讓他們富足的。注意本節下半提到神叫人富足的兩個目的:

1. 可以多多施捨。
2. 使感謝歸於神。

5.可以叫神得到榮耀(9:12-14

12-14 從本段經文我們知道保羅所辦這供給的事,還是偏重於幫補聖徒的缺乏。從使徒行傳4章我們看見,門徒曾過著凡物公用的生活,很多人把他們的房屋變賣;但那只是暫時的,聖靈也沒有要教會永久這樣實行。所以在使徒時代末期沒有再看見那種凡物公用的生活,可是用另外的原則來代替,就是那些富足的要「補」缺乏的。

在此,使徒指出在財物上幫助缺乏的人有兩樣好處:

1. 能使受助者從物質的供應上得到憑據,證明信徒的愛心是實在的,就把榮耀歸給神。
2. 能使他們受激勵也關心那些幫助他們的人,為他們禱告。

愛心的行動能激發對方產生反應。藉著物質的幫助,激發受助的人「想念你們,為你們禱告」。這不只是獲得一種報償而已,更是使那些心靈已經疲乏,愛心已經冷淡的人,大得鼓勵,而覺悟到自己也該愛人,為人禱告。信徒在財物上相通互助,也是善用金錢以增進屬靈方面利益的方法,遠勝於為肉慾虛榮而枉費錢財。

總結12-14節可知:在財物上供給是具體的愛心之憑據。願意為別人的需要而捐獻錢財,也是「承認基督順服祂的福音」的效果。雖然福音的主要目的是救人的靈魂脫離罪與死,但福音的基本原理是愛與犧牲。所以實行愛心而在物質上照顧別人的缺乏,是接受福音的自然效果。

6.說不盡的恩賜(9:15

15  為什麼保羅發出這樣的感謝?神那說不盡的恩賜是給「施」的人還是「受」的人呢?當然應該概括一切幫助人的和受幫助的兩方面。保羅講到這種「授受的事」時,看見了神無限的豐富。神的兒女們能夠藉著錢財上的捐獻,使那些捐獻的人自己經驗到神說不盡的恩賜,又使那些受幫助的人也經驗到神說不盡的恩賜。神藉萬事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這樣奇妙的安排和善意,遠超人的口舌所能盡說。保羅不禁大有感觸,因此他只能說:「感謝神,因祂有說不盡的恩賜。」

問題討論

保羅既誇獎哥林多人樂意的奉獻,為什麼又為他們擔心?

哥林多人既然有意拖延所承諾的捐獻,則保羅對馬其頓教會誇獎他們是否有不誠實的成分?這件事對我們有什麼教訓?

「預先承諾」的奉獻是否合聖經?現在教會要實行這樣的奉獻,該按什麼原則才不至於有勉強捐獻的情形?――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