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後書第八章
第三段
愛心的捐獻(8:1-9:15)
一.稱讚馬其頓教會(8:1-5)
這幾節經文提到馬其頓教會如何樂捐,可作哥林多人的榜樣。馬其頓是一個很大的地區,馬其頓的眾教會,最少也包括腓立北,帖撒羅尼迦等教會。
1.捐獻是神所賜的恩(8:1)
1 所謂「神賜給馬其頓眾教會的恩」,就是指馬其頓眾教會為神工作的需要,樂意奉獻的心意(見下文第2節)。可見在使徒看來,願為神的聖工奉獻,不是個人的偉大,而是神的恩典。能有機會為主的工作奉獻錢財,不是虧損,倒是神的恩典。
2.在窮乏中的捐獻(8:2)
2 馬其頓教會在極窮乏中還是樂意奉獻的。人們常以為自己在平安的時候,才有責任奉獻錢財幫助別人。但是馬其頓眾教會所留下的榜樣,給我們看見這種觀念是錯的。奉獻錢財幫助人,是我們經常要學習的功課。就是在「大試煉……極窮……」的時候,還是應該學習盡本分奉獻。看腓立比書就知道,馬其頓的教會並不是很富有,如腓4:19所說:「我的神必照祂榮耀的豐富,在基督耶穌裡,使他們一切所需用的都充足。」保羅所以會寫這話,表示腓立比信徒並非很富有,他們在一切所需用的事上還是常常仰賴神的。在腓4:16說:「就是我在帖撒羅尼迦,你們也一次兩次的,打發人供給我的需用。」根據徒17:2記載,保羅在帖撒羅尼迦的時間只有三個安息日,停留時間很短,但腓立比信徒卻一次兩次打發人送錢給保羅。可見腓立比信徒並非很有錢,但他們是盡力量奉獻,否則,何必一次兩次地送錢給保羅;若他們一次送給保羅的錢很多,就不用在短短三個禮拜裡,分兩次送錢給保羅了。
3.盡力的捐獻(8:3)
3 使徒保羅為他們作見證,證明馬其頓教會不但盡力奉獻,甚至過了他們的力量。如果不是自己甘心樂意奉獻,就很有理由推卻,絕不至於過了他們的力量。
「過了力量」也表現他們奉獻的信心。既然過了力量,也就是他們經濟能力所負擔不起的。把金錢奉獻了之後,會叫他們在現實生活上立即面臨艱難的局面。如果沒有信靠神的心,怕為主犧牲,就不可能有這樣的奉獻。
4.請求給予捐獻的機會(8:4)
4 他們把能夠奉獻錢財給別的聖徒使用,看作是一種很難得的權利,惟恐沒有機會為人捐獻;甚至再三的求保羅,准他們在這供給聖徒的恩情上有分。這種態度實在要叫今天的信徒慚愧。某公司增發股票,申請認購的數目竟超過增發股票數額的三十倍。這無非因為大家都認為可以投資在這間公司是很難得的機會,所以有那麼多人來爭取。現在我們對於奉獻錢財為神家的需要而用,是否真的看作難得的投資機會。
5.先把自己獻給主(8:5)
5 為甚麼馬其頓的信徒能夠這樣奉獻呢?
因為他們先把自己獻給了主。他們過一個真正完全奉獻的生活,一切所想所求的,都是為著主的利益。這樣當他們想到別的聖徒有需要時,就盡力幫助他們。所以一個真正奉獻的人,必定樂意奉獻錢財。奉獻錢財是我們的一種考驗,看我們到底是不是過完全奉獻的生活?凡在真理上歸附神的,也必甘心把錢財歸神使用。
二.勸勉哥林多信徒(8:6-12)
保羅提到馬其頓教會的好榜樣之後,就勉勵哥林多人也應該在這件事上像他們那樣熱心。另一方面,保羅並不勉強哥林多人學效馬其頓。因為甘心樂意的奉獻,絕不是跟別人比賽爭勝。所以使徒要他們按自己所有的,不是按自己所無的奉獻,並以基督的捨己為榜樣勉勵他們要為別人捨棄。
1.怎樣勸提多(8:6)
6 「慈惠的事」範圍應該比「供給聖徒」的範圍大,所指捐助的事,不單指聖徒,也可以包括那些教外的人。但按使徒在這裡所講的,卻是指幫助聖徒說的,因為上文4節,下文13-15節,很明顯是指幫助缺乏聖徒說的。聖經並沒有反對信徒行善或賙濟人,不過聖經有一個次序,就是先顧到神的家、神的兒女,然後才顧到外人(參加6:10)。
2.怎樣勸哥林多信徒(8:7-8)
7 保羅的意思是:哥林多人既然在別的恩賜上很長進、「滿足」(就是很充足的意思),那麼他們在樂捐的事上,也應該有同樣的長進。如果他們為著追求知識、口才、……這些事上肯花錢、花時間,又在款待神的僕人方面顯得慷慨、熱心,就該在這幫助遠方缺乏的聖徒之事上也肯捐獻,也顯出熱心來。真正考驗人愛心的,不是只在接近我們的人之中,表現我們的慷慨,更重要的是對遠方無力報答我們的弟兄,顯出我們樂意的奉獻。
8 雖然保羅勉勵哥林多人,在奉獻的事上不要落後,要趕上馬其頓的眾教會,但他不願意讓哥林多人有一種被人命令,而不得不作的感覺。所以在此他補充道:「我說這話,不是吩咐你們……」,意即他不是命令他們一定要照做。他不過是用別人的熱心,來證明或試驗他們的愛心。換句話說,保羅不過要把馬其頓人的愛心,和哥林多人的愛心比較一下,證明哥林多人的愛心到底實在不實在罷了!
3.基督的榜樣(8:9)
9 這裡提到耶穌基督為我們成為貧窮,包括物質和屬靈兩方面。按屬靈方面來說,祂原與至高的神同等,卻捨棄天上的榮耀,成為人的樣式,成為「貧窮」。按物質方面來說,祂不但為我們成為人,而且在人當中祂是「貧窮」的人,「狐狸有洞,天空的飛鳥有窩,人子卻沒有枕頭的地方」(太8:20)。祂這樣為我們成為貧窮,結果叫我們在這兩方面都可以成為富足。靈性上我們可以靠祂作神的兒女而成為富足,在物質方面也能夠因祂成為富足。這正是保羅親身的經歷,正如6:10所說的──「似乎貧窮,卻是叫許多人富足的,似乎一無所有,卻是樣樣都有的。」保羅是要藉基督為我們捨棄的榜樣提醒哥林多人。我們也有責任在物質上為別人捨棄,使別人得著福音的好處。
4.當照「願作的心」辦理(8:10-12)
10-12 「把我的意見告訴你們」,本句指明了以下的意見針對哥林多教會而發。因他們在一年前已起意辦理這慈惠事,一年以後卻未成事。所以上文雖然以馬其頓眾教會的榜樣勸勉他們,下文向他們所提的意見,卻並非照著馬其頓教會的標準,而是按哥林多教會的程度。
捐獻一定要出於樂意,甘心情願的奉獻才蒙神悅納。怎樣才是甘心的奉獻呢?是「照他所有」,不是「照他所無」。「照他所有」應包括照他自己所預料會有的(參9:5)。甘心樂意的奉獻,不是照他所沒有的財力,勉強答應超出他能力所能奉獻的。這似乎和上文所說馬其頓教會表現的剛剛相反,因馬其頓教會按保羅所說是「過了力量」的。但我們要注意哥林多教會和馬其頓教會在靈性上是不一樣的。他們既然起了心意已經有一年,還沒有完成,就表明他們中間總是有一些人有點為難。所以保羅說是「照他所有的」,不是「照他所無的」。
三.解明主內相通之理(8:13-15)
13-15 耶路撒冷教會的信徒有缺乏,為什麼要哥林多的信徒為他們捐獻呢?對馬其頓的眾教會來說,這是不用解釋的問題。對於心腸狹窄的哥林多人(林後6:12),連保羅自己也沒有接受他們的供給,就不能不向他們解明主內理當相通互助的道理了。保羅自己雖然沒有接受他們的供給,哥林多人卻不能在愛心的奉獻上沒有學習,所以使徒盡力向他們講解,信徒在財物需用上互相濟助,原是神的本意。在舊約歷史中,已經蘊藏著這方面的教訓了。
「我原不是要別人輕省,你們受累」這意思就是:我並不是說叫別人不必負擔那麼多物質方面的責任,而要你們為別人的需要受累。
保羅把舊約以色列人收取嗎哪的規則,引用在信徒錢財的捐獻上。舊約以色列人如果多收了嗎哪,就得把多收的分給人,否則剩下的嗎哪也是會發臭的。以色列人拾取嗎哪可以比作信徒接受養生的需要。我們在養生的需要上該效法以色列人,有餘的人有責任去補那些不足的人。為甚麼神有時使這人不足,那人有餘呢?就是要那有餘的人學習照顧那不足的。但是富足的人未必是永遠富足。他現在富足,將來可能缺乏。缺乏的也不會永遠缺乏,他也可能變成「有餘的」。那時,他也要學習怎樣分給缺乏的人了。保羅提醒哥林多人,雖然他們現在捐獻錢財,是為著幫補別人,但將來他們說不定也有缺乏的日子,需要別人的幫補。神並不強制地按著相同的數目分配信徒的財富,而容許人經歷貧窮也經歷富足,並學習互相補別人的不足。
以色列人收取嗎哪,多收的沒有餘,因必須分給人,所以少收的也沒有缺,這就是每天仰望神信靠神的生活。自古以來,神就要祂的兒女學習在物質的需用上信靠祂,學習用愛心互相照顧。信心生活絕不只是傳道人要學習的功課,也是一切信徒該學習的功課。
四.介紹三位代表(8:16-24)
在這一小段中,保羅特別介紹奉派到哥林多的三位弟兄,他們是專為處理捐獻的事到哥林多的。提多顯然是這三人小組中的領袖。在這簡短的介紹中,也給我們好些處理教會聖工(特別是關乎錢財方面)的重要原則和亮光。
1.提多(8:16-17)
16-17 「殷勤」原文spoudeen,也有誠懇、熱切的意思(參A. & G.新約字彙),英譯R.V., R.S.V., K.J.V.都譯作earnest care,而 N.A.S.B.譯作earnestness。呂振中本則譯作「熱切」。
保羅為提多待哥林多人「殷勤」而感謝神,這殷勤是由於誠懇熱切而有的殷勤,不是形容提多本身的勤勞。
從17節看來,提多到哥林多固然是受保羅的吩咐,他本身也很願意去,可見保羅對同工的態度,雖然有權可以打發提多,卻盡可能讓提多自己願意。不但他認為提多是適合代表他到哥林多的人選,也要提多自己有負擔願意負這種責任。
2.一位弟兄(8:18-21)
18-19 18節只說打發了「一位弟兄」跟提多一起到哥林多,辦理捐獻款項的事,卻沒有提到是誰。可見在此使徒只注重那奉派者靈性方面的資格。這弟兄「在福音上得了眾教會的稱讚」,這意思是說他在傳福音的工作上,已經被教會公認是一個忠心可靠的人了。19節頭一句則說:「他也被眾教會挑選」,就是指這個人在辦理捐獻的事上,是眾教會所信任的。
注意,這裡先提到他為福音所做的工作和見證。「在福音上」包含了一切他為福音所付上的代價。先提到他在福音上忠心,然後才提到他在捐獻的事上,被教會所信任所挑選。可見一個人對於福音的事工是否忠心,可以衡量他對其他的事情忠不忠心。在福音上不忠心不可靠的人,在錢財也是一樣不可靠不忠心的。因在福音的工作上有忠心的人,必然關切神家的事。這樣的人來辦理捐獻的事,他就會以為神家利益籌算的態度來處理。但若他單單關心世界的事或關心他個人的前途,在處理神家的錢財時,也就可能有徇私利己的成分了。
20-21 「捐銀很多」原文只用一個名詞hadroteeti,就是「豐厚」的意思。全新約只用過這一次。中文新舊庫本譯作「這項鉅款」,英文標準譯本N.A.S.B.譯作this generous gift,R.V., R.S.V.都譯作this liberal gift,都是大量、慷慨的餽贈的意思。K.J.V.則譯作abundance就是豐裕的意思。
從這兩節經文,可見:
A.經管錢財很容易引起人的猜疑,所以必須盡量避免給人可挑剔的把柄。
B.雖然使徒保羅和提多,都是教會所信任的。但發起這慈惠事的主事人是保羅,而提多是保羅的親信。保羅要在他的親信之外,另由教會派人跟提多一同處理大數目的捐款。
C.這雖然是光明的事,我們也要很謹慎的做,不要以為這是光明的事,就不管人家怎麼的批評。如果我們處事的方法有給人批評的機會,有可疑之處,就不能單責怪人家的批評,我們自己也要負責。
D.凡是這一類不只關乎神也關乎人的事,不但要行在神的面前,也要行在人面前。
按這兩節經文的記載,提多被差遣去哥林多的時候,大概已經帶著一筆捐款,也可能還順路收集別的教會捐款,結果當然會變成相當大筆的數目了。
3.另一位弟兄(8:22-24)
22 保羅在這裡介紹另一位沒有提名的弟兄,是在許多事上屢次經過試驗的人。可見使徒對於挑選甚麼人來管理錢財非常地謹慎。所謂「在許多事上屢次試驗過」,那就是說不單熱心傳福音,他廉潔可靠,不但忠心愛主,也有足夠的才能可以勝任這樣的委託。在管理錢財的事上受過試驗,在別的事奉主的工作也受過試驗。
23-24 這兩節可說是上文簡介的總結。在舉薦以上的「三人小組」之後,保羅要求哥林多人尊重他們,並顯出應有的愛心,不要因為他們是來收取獻款就輕看他們。
提多是保羅的同工,而且曾經跟保羅一起在哥林多工作過。另兩位弟兄是眾教會的代表,保羅說他們是「基督的榮耀」,意即他們的見證很能叫基督的名得榮耀。保羅要哥林多人顯出他們「愛心的憑據」,意思就是顯出他們對別處窮乏信徒的確有關切的心。保羅曾因哥林多人一年以前已有的心意(8:10),誇獎過哥林多人,所以在此保羅勉勵哥林多人要顯出憑據來,證明保羅對他們的誇獎是對的。
問題討論
馬其頓教會在金錢的奉獻上有什麼美好的榜樣?
我們該怎樣奉獻錢財?預先承諾的奉獻是否合聖經原則?
哥林多人似乎對自己曾經承諾的奉獻不大熱心了,類似的情形是否也發生在現代的教會中?該怎樣處理這種情形?怎樣鼓勵信徒奉獻而又不至於勉強?
神為什麼允許有些人有餘,另外一些人缺乏?
保羅為什麼要派兩位弟兄與提多共同負責收取捐款?教會在處理公款的事上該有什麼原則?――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