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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林多後書第二章

 

四.樂意寬容人的心懷(2:1-11

1.愛的快樂與憂愁(2:1-4

本段經文充分表露出使徒保羅的愛心,從字裡行間,不斷流露出一種父親的愛心;他因為愛哥林多的信徒,而為他們憂愁,也因為愛他們而為他們快樂。在事奉主的工作中,如果沒有愛神愛人的心,有許多「憂愁」是可以免了的,因為既不為信徒的靈性掛心,當然也不會有什麼擔憂的事。照樣,如果沒有愛神愛人的心,許多在基督裡的喜樂,也不可能嘗到;因為不為信徒犯罪憂愁的,也不會為信徒悔改而喜樂。但在這裡,使徒為哥林多人深深嘗到事奉主的「樂中苦」「苦中樂」。這兩種滋味都是忠心愛主的工人才能體會到的。

A.立意要大家沒有憂愁(2:1

1            本節的意思是,保羅已經自己立定主意,他再去哥林多的時候一定要不用帶著痛苦的心情去,也不要讓哥林多人因為聽說保羅要來,而擔心不知道會發生什麼事。他定了主意,要大家都愉快地見面他才去。但怎樣才能叫保羅不帶著痛苦的心情去,哥林多人也不用擔心保羅來的時候會處罰他們呢?那就是哥林多教會中犯罪的人悔改了。所以,全節的意思就是保羅立定主意,要遲延去哥林多,等哥林多人悔改,這樣就不用在痛苦尷尬的場合中相見了。

B.以信徒的悔改為快樂(2:2-3

2-3   2節的意思是:如果我在前書責備的話(如林前5;6章)叫你們憂愁,無非因你們中間有人犯罪的緣故。這樣,除了那犯罪的人誠心悔改以外,誰能叫我快樂呢?

保羅的快樂是什麼呢?就是看見犯罪的信徒誠心悔改。他的憂愁與快樂不在乎物質方面的得失,全在乎信徒靈性方面的長進或退後。

「我曾寫信給你們」這句話是指前書(參林前4:21;5:1-2)。「恐怕我到的時候,應該叫我快樂的那些人,反倒叫我憂愁」,即那些在保羅預料中可能悔改的人反叫他失望。這句話也可能是指那些教會領袖,執行教會紀律的人(林前5:1-2),沒有按照保羅的意思對付罪惡,他們對自己在神的事上失責並不在意,因而叫保羅失望。但保羅始終表現出他對哥林多人的信心,雖然有人犯罪,有人反對保羅,他卻深信他們在基本上還是有基督徒當有的表現而且也會像保羅那樣,為教會靈性的墮落而憂心,為教會的復興而快樂。所以,保羅相信如果他為那犯罪的人悔改而喜樂,哥林多人也必然跟他同樣喜樂。保羅既把哥林多信徒的憂愁看作是自己的憂愁,也就深信哥林多人會以保羅的快樂為他們的快樂了。

C.愛心的傷痛(2:4

4            本節說明保羅所寫的哥林多前書,雖然滿了責備的話,卻是「心裡難過痛苦,多多的流淚」而寫成的。責備若不是出於愛心,就只不過是一種敗壞人性的發洩而已!先愛之深後責之嚴,才是父親的心,使徒保羅在這裡所表現的正是這樣的心情。所以他向哥林多人解釋他寫前書,不是發洩怒氣,故意叫他們難過,而是因為「格外的疼愛你們」

2.勸勉信徒收納悔過的人(2:5-11

全段的總意是叫哥林多人不要過份苛責那已經悔改的人,應當收納他、赦免他,免得他灰心跌倒,在此分六點研究:

A.為犯罪的人「幾分」憂愁(2:5

5     「若有叫人憂愁的」,這是原則性的講法,表示這裡所講的也適用於一切犯罪的人。但按當時來說,就是指哥林多教會犯罪的人,特別是林前5章犯淫亂的罪娶自己繼母的那個人。(下文第6-7節講到犯罪的人受了責備,也用單數的「他」,暗示所講的就是林前5章的犯罪者。)

「也是叫你們眾人有幾分憂愁」,保羅說這樣犯罪的信徒不但叫保羅憂愁,也叫哥林多教會的眾人憂愁。教會中任何信徒犯罪,不但傳道人覺得難過,教會其他信徒也該同樣覺得難過。保羅這樣說的意思,表示他前一封信那樣厲害的責備,不單是表達保羅個人的痛心,也表達了哥林多教會其他愛主信徒的痛心。這些話表示保羅並沒有把所有哥林多信徒都看成靈性很軟弱的,其中也有不少與使徒同心的。

「是叫你們眾人有幾分憂愁,我說幾分,恐怕說得太重」,犯罪的人所犯的罪愈嚴重,就叫別人為他擔憂得愈多。要是犯罪的人事後有幾分悔改的意願,也就叫為他憂愁的人減輕「幾分」心靈的負擔。保羅在這裡特別解釋:「我說幾分,恐怕說得太重」,是要和緩以前那封信中的嚴厲語氣,表示那犯罪的人所犯的罪雖嚴重,卻不是無可挽回,或不肯悔改的;保羅對他有信心,相信他會悔改。這樣哥林多的會眾也不用過份苛責那犯罪的人,免得他擔當不起,自以為罪惡太重而自暴自棄。

但本節的主要困難是,這裡所說的「幾分」,到底是程度上的「幾分」,還是數量上的「幾分」?按和合本與新舊庫本,很自然地叫人理解為程度上的幾分;然而呂振中本譯作「一部份」,那就變成指數量方面──是哥林多人中有一部份人難過憂愁。英文R.S.V.譯作Some measure(數量方面),N.A.S.B.卻譯作some degree(程度、等級方面),這是因為原文meris可以用作數量、程度,甚至時間方面的「部份」。所以,這「幾分」既可指數量也可指程度。

B.勸戒信徒寬恕那犯罪的人(2:6-7

6     所謂「受了眾人的責罰」,就是指哥林多教會的人都同心指責那犯罪的人,以致他成為眾矢之的,這樣的指責其實已經是一種責罰,對於一個願意悔改的人,已經夠嚴厲了,所以不用再過份責備。

從第7節看來,保羅說這話的背景,大概是因為聽到提多的報告,知道那犯罪的人已經願意悔改,而且很多信徒也都為這事覺得羞恥慚愧。

7     對於不肯悔改的人,教會應該加以懲罰;但是對於已經肯悔改的人,就不要過份責備,免得使犯罪的人自以為沒有盼望,不能得到赦免,因而自暴自棄,灰心跌倒。

「沉淪」katapino{新約除本節外還有六處用過這字,太23:24;彼前5:8;12:16都譯作「吞」;林前15:54;林後5:4;11:29譯作「吞滅」。只有本節譯作「沉淪」,它的實際意思不是指沉淪以致滅亡,而是指那犯罪的人,既知罪自責,又受人過份的指責,就可能因此灰心消極,而被這種過份的自責所吞沒,無法重新起來了。按N.A.S.B.譯作overwhelmed,就是「擊潰」「不勝悲傷」的意思。R.V.譯作swallowed up,就是「吞沒」的意思。

C.在責備之中要顯出愛心(2:8

8            保羅在本書中的口氣,比前書溫和很多,由此可以看出保羅的愛心,好像一個慈母責打了她的孩子以後,心裡覺得剛才的責打似乎用力太大──孩子壞,不得不責打;責打了,自己又覺得心痛,這正是保羅當時的心情。他深怕哥林多教會其他信徒不肯饒恕那犯罪的人,所以一再勸他們要向犯罪的人「顯出堅定不移的愛心來」,也就是要顯明他們雖然責備那犯罪的人,但仍是愛他的,並沒有放棄他。哥林多人初時包容犯罪的人,後來卻苛責過甚,全是因為沒有保羅那種愛心,又放棄了真理的標準。

D.解釋寫前書的用意(2:9

9     這意思是他所寫的前書除了責備犯罪的信徒以外,還有一個作用,就是看看那些沒有犯罪的信徒,是不是同心對付罪,順從保羅的教訓。等到他聽了提多的報告(林後7:6-7,13-14),知道哥林多人實在順從神的意思,跟他同心,就大得安慰。

為什麼今天的教會不能按真理來處理犯罪的信徒?

因為大家都不站在真理的一邊。保羅因此寫哥林多前書,不單責備那犯罪的信徒,也責備那些包容罪惡、不同心對付犯罪者的人(林前5:1-2)。現今教會的情形比哥林多教會更不如,因為哥林多教會雖有許多壞事,但多半的信徒到底還是站在真理那一邊。現今的教會卻輕忽真理的準則。

E.你們赦免誰,我也赦免誰(2:10

10    其實,保羅以他使徒的身分,大可不必等待哥林多人同意,只管按照真理的權柄,執行教會章程,處罰犯罪的人。但保羅卻不肯輕率地用他的權柄,他願意等哥林多人跟他同心而行,願跟著他們一起赦免他們所要赦免的人。

「在基督面前」,意思是他的赦免是真實的赦免,是基督所同意的,是因為基督已赦免了,所以保羅跟教會也願意赦免。

注意,這絕不是說保羅或教會有赦罪之權,

1. 赦免在此指不懲罰,不再苛責(參1:23,2:6)。
2.
注意本節下半節保羅的赦免是因在基督面,前基督已赦免了,所以保羅也不再懲罰了。

有時候我們對犯罪而悔改的人,似乎比基督更公義,基督已經赦免了的,我們還不赦免!這是今天教會的兩種偏差──

1.      對正在得勢的信徒,縱然犯了罪也不敢勸責,甚至為他掩蓋。
2.
對沒有地位勢力的信徒犯了罪,縱使他已悔改,還是苛責過甚。

F.不要讓撒但有機會(2:11

11        這意思就是在我們責備犯罪信徒的事上,不要給撒但留機會。雖然責備犯罪的人是好的,教會同心不容納罪惡是一件可喜的事,但是假如我們做得過份,對於一個願意悔改的人責備得太厲害,以致他灰心喪志,那就中了魔鬼的詭計。對犯罪者過份嚴厲和過於姑息,都不合真理與愛心的原則,結果都會引起各種憤懣不平,而使教會陷於紛爭之中。

問題討論

如果別的肢體快樂或憂愁,長進或退後,你會像保羅那樣為他們快樂,為他們擔憂嗎?

5節說:「我說幾分,恐怕說得太重」是什麼意思?

7節所說:「倒不如赦免他」「他」是指誰?「免得……沉倫」是什麼意思?

保羅在林前5章很嚴厲責備哥林多教會不處罰犯罪信徒,在這裡卻又勸他不要過於苛責,究竟是怎麼回事?

五.顯揚基督的香氣(2:12-17

1.保羅到特羅亞與馬其頓的行程(2:12-13

12-13 這裡保羅說他「從前為基督的福音到了特羅亞」,是指甚麼時候?徒16:8曾經提到保羅到特羅亞,那是他頭一次到歐洲,在還沒有到腓立比之前,曾在特羅亞看見馬其頓的異象。這裡所說的到特羅亞不會是那麼早的事,因為這12節是和13節連起來的。13節說:「那時(就是12節保羅到了特羅亞的時候)因為沒有遇見兄弟提多,我心裡不安,便辭別那裡的人往馬其頓去了。」可見這時保羅已打發提多到哥林多去,因他既改變了行程計劃,不先到哥林多,而先到馬其頓才到哥林多,這樣他自己是從以弗所北上,同時打發提多去看望哥林多教會。當他北上到了特羅亞時,在那裡等候提多的消息。

所以這裡不會是使徒行傳16章所記載的事,因為那時候保羅還沒有到過哥林多,還沒有建立哥林多教會。那麼這裡所說的「到了特羅亞」,應該是使徒行傳20章所說的(徒20:1-2),就是保羅在以弗所受底米丟騷亂之後,離開以弗所到馬其頓去。從以弗所北上到馬其頓,必然經過特羅亞,本節所指的應該就是這一次到特羅亞。按徒20:1-2曾提到保羅走遍馬其頓一帶的地方,然後到了希臘(徒20:2下),(可能在這時候到過哥林多,但聖經沒有明說),然後再回到馬其頓,又從馬其頓的腓立比坐船到特羅亞(徒20:3-6),再南下米利都,回耶路撒冷去。

注意:原文沒「從前」這個字,只有下句的「到了」,表示曾到過而已。N.A.S.B., K.J.V.R.S.V.都譯作when I came to Troas(當我到了特羅亞時)。

保羅在這裡特別提到徒20:1-2未詳細記載的行程,還是繼續為他的行蹤辯解:

A.他雖未先到哥林多而先到了特羅亞(往馬其頓必經之地),絕不是貪圖安樂或逃避苦難,因他在特羅亞還是為福音受苦。

B.他雖然延遲到哥林多,他的心卻一直掛念他們,甚至急著想遇見提多,好得知哥林多教會的消息。可見他的行蹤不是求自己的益處,他延遲到哥林多絕不是不愛他們,而是遵從神的引導,到處顯揚基督的香氣。

按下文7:5-7,後來他到了馬其頓才遇見提多而得著安慰。

2.各處顯揚基督的香氣(2:14

14    這節經文的本意原是保羅替自己解釋的。他在此表明無論他到那裡都有一個目的,就是要叫主的名得榮耀,更重要的是他那樣改變行程,也是順從神的帥領。他怎麼能夠到處顯揚基督的香氣呢?因他到處順從神的帥領。如果他是為自己的面子,怕受人議論,一定會照自己的計劃,來決定行程,那就不一定能在各處顯揚基督的香氣了。

他這樣順從基督的帥領,就在他的行程中更加認識基督,無論到甚麼地方,都留下得勝的經歷和美好的見證。

本節也有當時特別的背景。當時的羅馬軍隊,如果一個將軍打勝仗回來,他就走在他的士兵和俘虜的前面,凱旋進城,並且在遊行時,群眾要燒香歡迎。保羅可能借用當時的習慣,來描寫基督的戰士,順從基督的帥領而得到勝利的情形。所以這裡說「在各處顯揚那因認識基督而有的香氣」,實在就是在各處留下得勝的見證。

3.香氣的兩種作用(2:15-17

15-16 「我們」包括保羅和他的同工,也可以泛指一切信徒。無論是向得救的基督徒或向不信的滅亡者,我們都應該隨時隨地顯出基督徒應有的美好見證,並宣傳十字架的福音,這樣就是顯揚基督的香氣。這種香氣有兩方面的作用:對於信的人,就成了活的香氣叫他活;對於不信而拒絕的人,就成了死的香氣叫他死。這意思是,十字架的福音,對於接受的人就成了他們得救的盼望和喜樂,對於拒絕的人就成了他們被定罪的根據。基督徒為基督所顯出美好的見證也是這樣,沒有成見的人會因而受感蒙恩,存心敵擋神的人,反而因信徒的好行為而生出嫉妒和毀謗。

「這事誰能當得起呢」,這是一句感歎語,意思可能是:

A.對於拒絕不信的人,他的結局是多麼可怕呢?

B.對於這同樣的香氣,竟然會產生兩種完全不同的結果,神這樣奧妙的作為,誰能作得那麼適當呢?

C.對於基督十架勝利之救法,接受的便得救,拒絕的便滅亡,誰能改變或阻擋神規定的這種原則呢?

17    本節可作為第一段保羅行蹤(1;2章)的總結。

保羅說了這麼多話,就是要叫信徒明白,他的腳蹤不像那些假師傅,為利混亂神的道,或為利改變他們的行蹤,而是由於要誠實地憑著神的引導決定他的腳步。他是在神面前,靠著基督傳講神所交付給他的信息。

問題討論

這幾節所說保羅到特羅亞,應該是行傳中那一次的行程?他提到這段行程主要的目的是什麼?

到處顯揚基督的香氣是什麼意思?對當時的保羅來說是指甚麼事?應用在今日信徒身上是指怎麼回事?

為甚麼「香氣」會有兩種相反的作用?

17「許多人,為利混亂神的道」是指誰?保羅為甚麼要這樣自辯?――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