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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林多後書第一章

 

第一段 保羅的腳蹤(1:1-2:17

詩篇119:71:「我受苦是與我有益」,可以作為本章的鑰句。保羅在這裡講到他自己在亞細亞受苦難的經驗,一方面安慰信徒,一方面表明他自己在苦難中所學習的功課。同時也是向那些對他還有疑問的哥林多人解明他為甚麼本來想先到他們那裡,後來卻先到了馬其頓去。

一.引言(1:1-2

1-2   本書的問安語與前書稍微不同的是:

1.前書的引言比較長,不論寫書人的自稱和受書人的稱呼都比較長,而且還加上很多的形容;但本書卻比較簡短,顯然保羅在前書所用的自稱和對哥林多人的稱呼都是解釋性的,所以在稱呼之中也解釋了他自己是甚麼人,又說明哥林多教會信徒是甚麼樣的人(參前書註解{\LinkToBook:BookID=103,TopicID=101,Name=  問安的話 1:1-3}),所以在本書保羅只用比較簡略的稱謂。

2.前書提到一個人名叫所提尼。聖經沒有記載他甚麼來歷,大概是保羅的代筆人。本書卻提到提摩太,是前書未提的,可能寫前書時提摩太剛剛被打發出去有短期的任務,而寫本書時提摩太已經回來。

3.本書的受書人是寫給亞該亞遍處的眾聖徒,而前書的範圍似乎是更大一些,除了寫給哥林多信徒,也給「在基督耶穌裡成聖蒙召作聖徒的,以及所有在各處求告我主耶穌基督之名的人。」其實,這不是說只有前書才是致給所有信徒的公函,而本書則是限於亞該亞各處的眾聖徒,前書所以加上很長的稱謂,是因保羅特別要解釋教會是甚麼──教會不只是一個地方性的集合,也是各地方信徒的集合,無論在甚麼地方的信徒,只要他們是求告主耶穌基督的名的人,基督是他們的主,也是我們的主,雖然信徒分散各處,但是主耶穌基督是一位。保羅一再強調這一點,因為前書特別指責哥林多信徒的分爭和結黨。

但本書的目的,則是要使哥林多信徒知道他們對他們附近的教會所有的責任,按地理上的地位來說,哥林多是一個中心,亞該亞在希臘半島的南部,哥林多是南部半島的中心,所以保羅寫信給哥林多教會時註明:「並亞該亞遍處的眾聖徒」,這表示哥林多教會有責任讓亞該亞遍處的眾聖徒也都知道使徒的教訓,哥林多教會應負責把神交托給保羅的信息,傳給亞該亞遍處的聖徒,雖然神是全能的,但是被神所使用的人並不是全能的,所以,神的恩典、信息和各樣屬靈的祝福,總是要由少數先蒙恩的人傳到更多的眾聖徒。所以無論是教會,是個人,我們得到神的恩典,都有責任把這種恩惠傳遞到別的教會和別的地方去。

在前後書引言裡有一相同點,就是無論前書或後書,保羅都提到「神的教會」,特別強調教會是屬神的,因為哥林多人分爭結黨,沒有真正認識教會是屬神的。他們的觀念還是以為教會是人的;所以他們會說「我是屬保羅的……我是屬磯法的……我是屬亞波羅的」。如果我們真正知道教會是屬神的。我們就對於神所使用的僕人,無論他們對教會有甚麼貢獻,或各人的貢獻怎樣不同,也不至於因他們的緣故分派分黨了。

2            這是保羅向各教會問安慣用的祝福的話,既然是他一再重覆的話,似乎默默地告訴我們說,要蒙福,得平安,只能藉著耶穌基督從神那裡得著,所以他只能夠這樣重覆地向眾教會祝福,因為除了神,沒有平安,除了耶穌基督,神的恩惠平安,沒法臨到我們。

二.苦難中的頌讚(1:3-11

在這一段經文裡,保羅講到他受苦的種種經歷,主要的歷史背景記載在使徒行傳第19章,就是保羅在以弗所受逼迫的事。保羅經過大苦難之後,在這裡回憶受苦的經歷,說出他在受苦中所得到的益處,這證明他實實在在的承認詩人所說的話:「我受苦是與我有益」。有許多基督徒常常在口頭上和理智上知道受苦是與他有益,可是在受苦之中,他還是有許多怨言,這些怨言表明他還沒有真看出受苦是與他有益。要不然,他就不會發怨言了。所以,在這一段經文裡,保羅給基督徒很好的教訓,因為我們在世界上,難免有各樣的苦難,主耶穌也曾經說過:「在世上你們有苦難」,但「你們在我裡面有平安。」(參約16:33)所以,我們對苦難抱甚麼樣的態度,實在對我們靈性生活、人生的態度,有很大的影響。

1.        苦難使我們認識神的慈悲(1:3

A.苦難使我們認識神的慈悲(1:3

3            沒有苦難,我們不知道神是發慈悲的,父因為我們沒有苦難,我們無法親身體驗,神怎樣在各種絕境險境中向我們發慈悲,給我們合時的幫助。但當我們經歷痛苦,甚至生命垂危的時候,得到神的搭救,我們就真知道,神是發慈悲的父了。

B.苦難本身就是神的「慈悲」(1:3

3     另一方面,苦難本身就是神發慈悲的另一方式,是神的愛的另一種表現。在我們受苦難的當時,雖或不覺快樂,如來12:11──「凡管教的事,當時不覺得快樂,反覺得愁苦,後來卻為那經煉過的人,結出平安的果子,就是義。」但是當我們經過了苦難,卻並沒有因苦難真正受到虧損;反而從其中得到屬靈的祝福和好處,不是物質錢財所能帶給我們的,那時我們就知道,苦難本身也是神的一種慈悲。

就好像一個雕刻家要雕刻一塊木頭的時候,必須要用各種刻刀,在木頭上削去該削的部分,劃出各種痕跡,才能雕刻出各種圖案。在他完成雕刻後,那塊木頭便成為美妙偉大的藝術品。而在還沒有完成作品之前,他劃下的每一刀,刻下的每一個圖案,或是每一線條,都是他的一種「慈悲」,是他對這塊木頭的好意。

同樣,神也藉著各種患難,使我們成為祂的傑作;不單是我們成為祂的傑作以後,祂才是慈悲的,就是在祂讓我們受苦的時候,祂也是慈悲的。每一種苦難,就好像每一道刀痕;這些刀痕雖然叫我們的心靈、身體或錢財遭受各樣的痛苦和損失,但是,它們都是神的慈悲。因為沒有這些打擊、挫折、患難和管教,在我們的經歷裡面,或我們的屬靈生命裡面,就不會有這種屬靈的痕跡,如同那位藝術家留在那藝術品上的美妙圖案和線條,我們就不能夠成為神的「傑作」,顯不出祂在我們身上的奇妙作為。所以保羅在經過苦難以後,他稱頌神「是發慈悲的父,賜各樣安慰的神」。

2.苦難使我們得著各種的安慰(1:4-5

4-5   「我們在一切患難中,祂就安慰我們」,這是保羅自己親身經歷過的。他在以弗所時,因銀匠底米丟所挑起的暴亂,幾乎「連活命的指望都絕了」(下文8節),但神卻保守了他的性命。至於他在以哥念、路司德、呂高尼(徒14:1-7,19-20)、腓立比(徒16:22-34)、帖撒羅尼迦(徒17:1-9),神也都使他在患難中得著安慰。就以哥林多教會來說,雖然內中有反對他的人,有使他「憂愁」的犯罪信徒,但神還是照樣叫他得著「安慰」(林後7:6-7)。所以這句話不只是保羅的見解,也是他的見證;不只是他的「講論」,且是他的「結論」。

「叫我們能用神所賜的安慰,去安慰那遭各樣患難的人。」神可能藉人安慰我們,也可能親自叫我們自己領悟神旨而得安慰。但那得著神所賜的安慰的人,必然是受過患難的人。惟有在患難中受過神安慰的,才知道怎樣去安慰遭患難的人。

13:11,保羅勸告哥林多人「要受安慰」。有些人在苦難中不肯受安慰,故意要摧毀自己,這樣的人不能得著神的安慰。因為這種不受安慰的態度,就是對神所允許的苦難消極反抗,以致自暴自棄。這種態度常使信徒在受苦中受魔鬼欺騙,未從苦難中得益,反而受害。

「我們既多受基督的苦楚,就靠基督多得安慰。」所謂「基督的苦楚」,就是因基督而受苦、與基督曾受的苦楚類似的意思。當我們正在為基督受苦時,可能還不覺得是神的好意,但當我們因此而「多得安慰」時,就知道是神的好意了。苦難雖然叫我們在身體、物質、精神上多受損失,卻叫我們在靈性上多有收穫。穫得屬世的財富尚且要付代價,獲得屬靈的財富,更要付代價了。這樣看來,神絕非不公平,祂叫我們比別人多受苦楚,是要使我們在靈命上多有成就,多得安慰。

總之,這4,5兩節,是解釋第3節的話,說明為甚麼神是發慈悲的父,賜各樣安慰的神。因為患難就是一種機會,讓我們能夠多得神的安慰。我們經過一切患難,領略祂的安慰,就知道神的慈悲了!

3.受苦可使別人後益(1:6

6     保羅在這裡似乎把苦難的價值和意義一層一層地,說得更深、更高。苦難不但叫我們個人對神有更深的認識,叫我們的靈性得到更豐富的經歷,而且還能夠叫我們用從苦難中得到的安慰,去安慰那些遭遇各樣患難的人。

苦難的最高意義,不單叫受苦者得著益處,叫神得榮耀,還要使一切屬神的人都得到益處。每一次我們受苦的時候,為主的名受冤屈、受欺負、受誤會、受患難,我們總要記得,這「苦」不單是為我個人受的,也是為別人的益處而受的。

在一切的患難中,我們得到神的安慰之後,就學會了怎樣用神所賜給我們的安慰,去安慰那些跟我們遭遇同樣患難的人。我們受過人的誤會和冤屈,吃過虧,被人欺騙、反對、譏笑,領略了其中的痛苦,又得到神的安慰,看見神的公義和神的作為,確知神是信實可靠的,就能夠用同樣的經歷,去安慰那些跟我們受一樣痛苦的人。

安慰人不是單單憑口頭上能說幾句安慰同情的話,還要有受苦的經歷。你經歷過別人所受的苦難,就能夠用你的經歷去安慰他們。這些經歷是我們屬靈的產業,這種屬靈的產業是必須付出代價換取的。

所以我們每逢受苦的時候,總要想到我們並不是損失,反倒是加倍的得著。因為不但我們自己可以得到神的安慰,還可以被神使用,去安慰遭遇各樣患難的人。

「我們受患難呢,是為叫你們得安慰得拯救。」為甚麼保羅受患難,會叫哥林多信徒得安慰?這意思是:哥林多人既關心保羅,為他禱告,後來又看見神的拯救和保護,就因保羅曾受患難而得安慰了。

不但受患難是這樣,就是「得安慰」也是這樣──「我們得安慰呢,也是為叫你們得安慰」。如果保羅和他的同工在苦難得拯救和安慰──也就是他們的苦難得蒙神的看顧,已經轉危為安了──他們這樣得著安慰,也是為了叫那些為他們擔心的信徒得著安慰,好叫他們不用再為保羅掛心。

注意,全節是表現信徒與神僕之間的親密關係。沒有那種親切的關心,也就得不著那種安慰了。哥林多信徒,雖然有反對保羅的,但也有許多人是敬愛神的僕人的。保羅在本書中所講論的教訓,常根據部份信徒已發生的情況,對全體信徒作原則性的指導。不論是失敗方面或成功方面,保羅都把那些原本是局部的或個人的成敗,轉變成適合全信徒的教訓,向他們講解。

4.苦難使我們對人有信心(1:7

7     為甚麼保羅對哥林多人有那麼確定的盼望呢?因為他自己受過苦楚,而且在苦楚中確實經歷到神的安慰。所以他很確定的知道,現在哥林多人既同樣受苦楚,當然也必定同樣得到安慰了。

「你們既是同受苦楚」原文「同受」是koino{noi就是「分享者」,或「同受者」的意思,是名詞。英文N.A.S.B.本句譯作as you are sharers of our sufferings,所以不是指時間方面同時受苦,而是指保羅與信徒之間在基督裡的關係說的。當保羅在為基督受苦的時候,哥林多人既與保羅同在基督裡,站在同一立場上,也就與保羅一同有分了。

保羅寫這書信時是在以弗所為基督受患難。哥林多人當然不會到以弗所去,與保羅同受患難;但他們既然是基督的肢體,是教會,也難免會因十字架的福音受到各樣的苦楚。雖然不同時不同地,所受苦楚的深度也不同,但究竟都是為基督而受苦。只要哥林多人同樣的為基督受苦,他們也必像保羅那樣,從神那裡得安慰。

總而言之,這一節經文使我們看見,保羅從自己受苦的經歷中,經驗到神的安慰和慈愛,而在患難中滿有盼望;所以他們對在受苦中的哥林多信徒也產生同樣的堅定盼望,知道他們也會因苦難得益處,他並不為苦難過份擔憂。

在林前10:13,保羅曾經安慰哥林多的信徒說:「你們所遇見的試探,無非是人所能受的;神是信實的,必不叫你們受試探過於所能受的;在受試探的時候,總要給你們開一條出路,叫你們能忍受得住。」可見哥林多人也有他們的試探,包括苦難在內。

5.苦難叫我們認識主的救恩(1:8-10

8-9   8,9節是保羅追述他在以弗所時,銀匠底米丟挑唆群眾引起騷動的光景。當時他們幾乎連活命的指望也沒有了。那些群眾情感衝動時,甚麼事都做得出來,這很容易理解的。徒19:28說:「眾人聽見,就怒氣填胸」,甚至滿城都轟動起來。這樣忿怒的群眾,很可能在未經律法審訊的手續之前,就把保羅和他的同工活活打死。所以保羅在這裡說:「遭遇苦難,被壓太重,力不能勝,甚至連活命的指望都絕了。」但事實上他們並沒有死,這證明不是靠人的能力,乃是靠那叫死人復活的神。照保羅在這裡所Й述的遭遇,他們所蒙的拯救,實在是「死而復活」的拯救。

「祂曾救我們脫離那極大的死亡」,本句很容易被領會作祂曾救我們脫離滅亡。雖然按信徒的經歷來說,主的確曾救我們脫離那極大的死亡,但按本節來說,卻不是指得救的經歷,而是指上文保羅在以弗所遭遇危險的經歷,因為:

A.原文「極大的死亡」之前沒有指件詞「那」,新舊庫譯本譯作「這」,以表示是指上文的危險。

B.「死亡」不一定是滅亡的死亡,可以指任何一次死亡或死亡的危機(參英文N.A.S.B.

C.原文「救」字本節共用了三次,都不是通常新約用以指信徒「得救」或「救恩」的swteeria而是 errusato (hruomai),是救援,解救,釋放的意思。也可以譯作「脫離」(羅15:31)或「搭救」(彼後2:7,9)。

使徒保羅從他過去得蒙基督奇妙的搭救經歷中獲得信心,深信現在或將來,主也必同樣拯救他。主不只是過去的主,也是現在的主,不論靈性方面或肉身方面,過去或現在,祂都同樣拯救我們。

「並且我們指望祂將來還要救我們」,本句固然可以指患難方面的拯救,也未嘗不可以指身體得贖方面的拯救。因為不論是肉身或是靈魂的拯救,都包括在基督救贖的恩典之中了。在危難或疾病中得蒙拯救,只不過稍微預嘗身體得贖那奇妙的救贖能力罷了。

6.苦難叫信徒熱心代禱(1:11

11    遭受苦難的人向沒有受苦的人提代禱的要求,是難以拒絕的;在受過苦之後勸勉別人要為受苦的人代禱,更能激發信徒的熱心。保羅自己既曾為基督受苦,在此勸勉哥林多人用祈禱幫助他們,這樣的勉勵,當然會發生效果的。哥林多信徒雖然靈性軟弱,但仍樂意為這位曾在他們中間受過苦的保羅禱告,並藉著禱告幫助他們,就像跟他們一同勞苦作工那樣。

「叫許多人為我們謝恩」,因保羅跟他的同工們能勝過各種苦難,完成神所託付的工作,所以許多人就為他們謝恩。

「就是為我們因許多人所得的恩」,指保羅和他的同工們,因許多人的代禱,而得著神的恩助與看顧。

他們在極大的危險中得救,固然是出於神的恩典,但也是哥林多人禱告的果效,所以神容許祂的僕人遭受苦難,確有祂的美意,叫信徒學習禱告,並經歷禱告蒙應允的喜樂。當他們看見神垂聽禱告,神的僕人們雖經過苦難卻得蒙拯救時,就從心裡為他們發出感謝。所以神使「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羅8:28)。

總而言之,使徒的腳蹤是受苦的腳蹤──為福音的見證受苦,為信徒的益處受苦,為學習怎樣專心倚靠主受苦,為著使信徒在靈性上有更好的操練而甘心受苦。從使徒們受苦的經歷中,可見我們如果為基督受苦,必不徒然。我們應該效法使徒腳蹤,在苦難中獻上頌讚。

問題討論

比較本書的引言與前書有甚麼異同。

從本章1-11節留心基督徒對「苦難」要存甚麼態度?

神為甚麼容許信徒受苦?本段經文可見信徒受苦有甚麼益處?

三.為主奔勞的行蹤(1:12-24

這一段中,保羅向哥林多教會解釋他自己的行程。因為保羅本來想先經過哥林多才到馬其頓去,但是後來改變了計劃,先到馬其頓,才到哥林多。他不是不要去哥林多,而是要遲一點去。想不到哥林多信徒竟有人因此議論保羅,說他的行蹤「忽是忽非」,他所起的意念似乎不是從神來的。所以保羅在這裡對他的行蹤不得不有所解釋。這也給我們看見,忠心事奉神的人,一切生活動作都會受到信徒的注意;教會中的假信徒、假師傅,也想在他們身上找把柄。

注意,保羅並沒有甚麼品德上的錯誤,人家尚且挑剔他的不是,說他的閒話,今天信徒的行事若確有不是之處,當然更難免受人的毀謗了。

1.良心的見證(1:12-14

12    保羅說:「我們所誇的」,這意思是:他以為光榮的,能坦然向哥林多人表白的,就是他和他的同工們是「憑著神的聖潔和誠實,在世為人」。這是他們自己的良心能作見證的。

憑著良心行事為人,這也是保羅事奉神的一項原則。他向公會的人申辯的時候說:「弟兄們,我在神面前行事為人,都是憑著良心,直到今日」(徒23:1);在巡撫面前受審時,他說:「我因此自己勉勵,對神對人,常存無虧的良心」(徒24:16)。

4:2保羅也講了類似的話:「乃將那些暗昧可恥的事棄絕了,不行詭詐,不謬講神的道理,只將真理表明出來,好在神面前把自己薦與各人的良心」。我們雖然不能「憑良心」得救,但憑清潔的良心事奉神,卻是使徒留下的榜樣。我們在人面前所說、所行、所表現的,自己的良心是否能為我們作見證,證明是誠實的?別人聽見、看見我們所做所說的,是否只是表面上讚許,而內心卻不「阿們」呢?

「憑著神的聖潔和誠實,在世為人」,就是憑著神那樣的誠實──絕不裝模作樣。有些人的「聖潔、誠實」都是做給人看的,不算得是在神的聖潔和誠實裡面行事為人。

怎樣才能憑神的聖潔、誠實在世為人呢?「不靠人的聰明,乃靠神的恩惠」。如果要憑著神的聖潔和誠實做人,卻不靠神的恩惠,反靠人的聰明,結果不是落到不誠實,就是被人看為愚蠢。但是感謝主,我們在世為人不是靠人的聰明,乃是靠神的恩典和拯救。

照著世界的人生哲學做人,當然要運用屬世的手段;但如果我們要按照屬靈的原則做人,按照聖經真理所領悟的人生觀做人,就得倚靠神的恩惠,否則可能既得不到世人的稱許,也得不到信徒的尊重。

「向你們更是這樣」,哥林多人既然對保羅有猜疑,可見他們不但善於挑剔別人的不是,而且又容易結黨分爭,所以,保羅和他的同工在他們中間更加戰兢、小心,更要不靠人的聰明,只靠神的恩惠了!

13    「並不外乎你們所念的、所認識的」,就是不外乎他們所讀的、所能了解明白的意思。(「所認識」英譯本N.A.S.B.譯作understand)。保羅所寫的,不外乎他們所讀的書信,因此本句的意思就是:保羅已經把該寫的都寫給他們了。保羅所寫的也不外乎他們所能理解明白的,也就是說,按他們所能明白認識的,都寫給他們了。

「我也盼望你們到底還是要認識」,和合本的譯法「到底」二字很容易被誤解作「究竟」。其實這「到底」就是完全明白認識的意思。保羅所寫的,既是他們所能理解明白的,使徒就希望他們真正完全明白他所寫的,不要一知半解。

14        這一節包括兩種的誇口(誇口就是引以為榮耀的意思),一種是信徒以神的僕人為他們的榮耀,另外一種是神的僕人以信徒為榮耀。神藉著祂的僕人賜下各樣屬靈的恩惠,正如保羅和他的同工們都是神忠心的僕人,是時代不可少的工人。可是哥林多人對使徒們認識得不夠深,只有「幾分」認識;他們不十分知道,這就是神賜給他們莫大的恩典。另一方面,神的僕人以信徒作為榮耀。保羅說,他和他的同工們在主耶穌的日子要以哥林多信徒為誇口。為其麼呢?因為哥林多的信徒是保羅和同工所建立的教會,他們能夠得救,能夠成為神的兒女,是保羅勞苦的功效。雖然他們之間有各種失敗,但使徒在主面前為他們有信心,相信神會在他們身上繼續工作,以致保羅能以他們為榮耀。這些話對哥林多人來說,既使他們慚愧,又叫他們受激勵。

2.遵行神旨的行程(1:15-22

這一段中,保羅解釋為甚麼他沒有照原定的計劃到哥林多去。按16,17,保羅曾經答應哥林多人,他很快就要到哥林多,然後才去馬其頓,再從馬其頓回到哥林多,跟他們住一些時候(林前16:5-7),然後去猶太。可是後來他的計劃改變了。他先到馬其頓,才到哥林多。到了哥林多以後,本想直接去猶太,後來又有阻礙,便又到馬其頓去,再往特羅亞,亞細亞一些地方(徒20:1-6)。因這緣故,就有人批評保羅的行蹤,是「忽是忽非」。保羅在這裡解釋的總意是說,雖然行蹤的計劃有改變,但是他或來或去,要到甚麼地方,甚麼時候動身,甚麼時候留下,總是有一個中心目的,這目的就是叫神得榮耀,叫信徒得益處。正如15節所說的「叫你們再得益處」。這樣的意念他從來沒有改變過。

使徒並不像神一樣絕無錯誤。他對於環境的估計和看法,所定的各種計劃,當然不能是「一成不變」──即使情勢環境改變,也不許更動。因為他的目的不是一定要自己的計劃成功,而是要榮神益人。保羅沒有這麼快去哥林多的緣故,一方面可能是因為以弗所的動亂對當時的亞該亞也有相當的影響;另一方面,就是哥林多教會內部的情形也不安定,保羅認為遲一點去似乎比他當時就去更好,因而稍為改變行程。而哥林多教會就有人用這事作把柄,毀謗保羅。

A.親切的表白(1:15-16

15-16 在這幾節經文可見保羅的確希望能到哥林多,跟信徒們有更多的交通。這個意念是根據他的信心,就是第15節所說的:「我既然這樣深信,就早有意到你們那裡去。」他所「深信」的是指上文14節所說的,就是他已深深地相信並知道,無論是哥林多人,或是使徒保羅和他的同工們,都知道他們有一天要在主面前為對方歡喜並感到光榮。

保羅深信神藉著他在哥林多人身上所做的工夫,不會落空。所以當有一天到主的面前,他看見哥林多信徒能夠昂然無愧地面對主,就會為他們覺得歡喜而光榮。哥林多人也會因為有這樣一位神僕在他們中間工作,顯出神的恩典,因而以保羅為榮。換句話說,保羅深信神會保守哥林多人,也會保守他們(保羅和同工們),教大家都能夠在見主面的時候歡喜。既有這樣的「深信」在保羅心裡,他就很想能預先嘗到這種屬天的快樂,所以他早有意經過哥林多往馬其頓去,然後再回到哥林多,跟哥林多人住一些時候,讓他們為他送行(16節)。這些都是非常親切的話,像對知心朋友所說的。

B.保羅的意念(1:17

17    17節開始,保羅就把他行蹤改變的計劃和神的旨意,神的信實,以及他自己所傳的道,連起來講。他的行蹤,當然是由他所起的意念決定。他所起的意念,和他對於神旨意的明白當然有關係。那麼,神的旨意豈會「忽是忽非」呢?

本節是保羅用反面的口氣為自己解釋,他這樣改變行蹤,豈能跟從情慾所起的意念相提並論呢?他改變計劃,並非反覆不定的,而是根據信徒的益處和神的引導而定的。

怎麼說他改變計劃不是「反覆不定」呢?保羅在下文解釋說「豈是從情慾起的,叫我忽是忽非麼」,這說明他計劃的改變,和普通人從情慾所起的慾念而「忽是忽非」不同。他不是沒有宗旨,但他的宗旨不是為自己,而是為主的羊群。

「情慾」在這裡的意思不一定是指淫亂,污穢一類的事,而是指從肉體私慾所起的意念,是出於自私,求自己利益的,那樣的意念常常叫我們忽是忽非。有的人想要去那裡作工,或者不去那裡作工,要答應甚麼工作或者不答應甚麼工作,全是根據自己的利益;起初覺得對他有好處而答應的工作,後來再盤算一下,好處太少,就借故推掉了。這就是從情慾而起的「忽是忽非」的意念,這種意念不是出於神的感動。保羅說他所起的意念不是這樣忽是忽非的意念。

C.所傳的真道(1:18

18        在這裡保羅從為他的行蹤辯解,講到他所傳的道。雖然保羅的行蹤好像跟他所傳的道沒有直接關係;但實際上,不少信徒常以傳道人的行動為標準,來判別他們所傳的道。所以保羅在這裡解釋的時候,特別強調他是「指著信實的神」說的,他向哥林多人所傳的道,並沒有「是而又非」的,也就是沒有含糊或似是而非的情形。為甚麼有些人說的話會似是而非呢?這是因為他要兩面討好,既不敢背乎真理,又不想得罪人,他雖然明白真理的正意,卻也知道人不喜歡聽,於是就把信息講得含糊一點。所以保羅在這裡指明,他所講的道絕對沒有含糊,而是清楚肯定的,並且他知道他的神是信實的,他絕不是那等明知真理卻又想討人歡喜的傳道人。

D.所傳的基督(1:19

19    上節偏重於他們所傳的「信息」,本節偏重於他們所傳的「神」,不但神的道是信實的,神本身也是信實的。我們的神不會一下子是,一下子又非,「在他只有一是」,這意思就是祂對於任何錯誤,絕對不會摸稜兩可,只有真正的「對」、真正的「是」,才會被祂認為「是」。

這些話引用到保羅的行蹤方面,用意是:假如保羅改變行程的計劃是出於自己的任何私心,這絕對不會被神所認可,因為神只承認合祂旨意的行動。換句話說,如果保羅這樣改變行程是憑自己的意思,就必定沒有神的同在,得不到神在他工作上與他同工的證明。但徒20:1-12記載,就可以證明保羅在徒20:1-3突然先到馬其頓才到希臘的行程,確有神的同在;因為猶太人未能陷害他(徒20:3-6),他在特羅亞還行了一個叫死人復活的神蹟(徒20:6-12)。若他的行程改變是出於私意,怎會得到神這麼明顯的同在?

E.所傳的神的應許(1:20

20    這一節經文是講到神的應許,不但使徒所傳神的道是真實的,使徒所傳的「神」是真實的,而且使徒所傳神的應許也是真實可靠的。

「神的應許,不論有多少,在基督都是是的」,這「在」字應該是「在裡面」的意思,中文聖經沒有把「裡面」繙出來。這應許在甚麼裡面才是「實在」?才是「是」呢?在基督裡。我們所有好處,只能在基督裡得到。信徒已經有在基督裡的生命,但還要生活在基督裡,才能夠經驗到神應許的實在。

「實在」原文是「阿們」,英文N.A.S.B.譯本用大寫Amen。我們藉著耶穌基督支取神的應許,神就會說「阿們」,這樣就叫神因我們得榮耀。

我們支取神的應許,才能叫神得榮耀,才證明神救贖功效的偉大。我們怎能支取神的應許呢?靠著基督,基督就是使神一定會向我們說「阿們」的關鍵。

Amen按楊氏彙編新約共用了一百五十次,其中五十次英文聖經照字音譯作Amen「阿們」,另外一百次卻譯作Verily,就是「實在」或「實實在在」。

F.小結──神的印證(1:21-22

21-22 使徒在此提到神賜聖靈給一切信徒,證明我們都是屬神的;作為上文討論的一個結論。

我們怎麼知道自己已經屬基督,有資格支取神的應許呢?因為祂賜聖靈在我們心裡作憑據。

注意2122節的比較──「那在基督裡堅固我們和你們,並且膏我們的……」,這「膏」和22節的「用印印了我們」是指同一件事情,就是指神賜聖靈給我們。我們領受聖靈,就是祂用膏膏我們,用印印我們。這是最明顯的一節經文,說明了舊約的膏油預表新約的聖靈(參約一2:27)。

在我們身上有神兩方面的印記,都是藉著同一位聖靈成就的,一方面祂用膏膏我們,就是用聖靈把我們分別為聖,因為在舊約的時候,凡被聖膏油抹過的東西,就已經分別為聖歸神了。另一方面「用印印我們」,表示我們是在祂的權下,受祂的管理和保護,是歸屬祂的。當我們在甚麼東西上蓋了我們的印,就表示那樣東西是歸屬我,是在我的權下。「印」有時也代表蓋印者的權力和責任,例如在信件、法令上蓋印,就表示蓋印者在行使他的權力,為他所發的命令負責。所以我們是祂用印印了的,就表明我們是在祂權力的支配和保護下。

既然每一個信徒都受了神的印記,理當專一屬神,聽從祂的旨意行事。保羅在此提出這最普通的原則,說明他們既是神的僕人,他們的行蹤當然也以順從聖靈的引導為前題,而不是憑自己的意思。

「在我們心裡作憑據」,注意:「憑據」小字註明「原文作質」。聖靈在我們心裡被當作「質」。「質」和「憑據」意思有點不同。「質」不只是憑據,而且是抵押品。應許者如果不兌現所應許的,抵押品就歸給對方,所「質」比普通的「憑據」意思強得多。

神用甚麼為憑據保證我們一定得救?保證祂的應許必定不會落空?祂賜聖靈在我們心裡作「質」,凡領受聖靈的必然得救。

「憑據」arrabo{n就是抵押品的意思。英文N.A.S.B.pledge(抵押品),新約除本節外僅弗1:14;林後5:5用過。

注意,保羅提到神賜聖靈給我們,不附帶任何信福音以外的條件。凡是在基督裡的信徒,神就賜聖靈給他們。所以我們接受聖靈,不需要加上別的條件。但聖靈充滿跟受聖靈有點不同,有聖靈住在心中的人不一定常常被聖靈充滿,要常得聖靈的充滿必須經常倒空罪惡,在神面前常保持完全奉獻的心,聖靈就會隨時充滿。

3.結論(1:23-24

23-24 這裡保羅說,他沒有先到哥林多的另一原因:「是為要寬容你們」。這意思就是說,保羅不先去哥林多,是要給他們一點悔改的機會。他希望哥林多人受他所寫的前一封書信感動而悔改,等他們悔改之後他才去,而不願意在他們還沒因上一封信悔改時,就到他們中間處罰那些犯罪的人。所以他說他沒有到哥林多去,是為要寬容他們,讓那些犯罪的人有悔改的機會。

「呼籲神給我的心作見證」,保羅以上的意念,是很難證明的,所以他只能呼籲神給他的心作見證。哥林多人雖然對保羅存著壞心眼,卻還不至於連保羅在神前向他們表白也不信。實際上保羅是眾教會所敬重的神僕,不過因為哥林多人的多疑,他才加上這一句話罷了!

這兩節經文的總意是說,保羅願意信徒都能夠歡喜快樂,保羅如果去哥林多處罰那些犯罪的人,那麼大家都不會愉快,所以保羅情願等他們都悔改了,大家再見面更好。

「我們並不是轄管你們的信心」,這句話大概是指保羅恐怕哥林多人認為,他和他的同工干涉他們太多了。保羅是一個傳道人,在信仰上要指導信徒,然而信仰跟生活是有密切關係的,比方哥林多人分爭,犯姦淫等等的事,他們可以說這是私事,不必人家來管,但是信仰必須在生活上產生影響,如果信仰跟生活沒有關係,那就算不得是信仰。所以保羅為著要幫助他們在信心上長進,在信仰上站立得住,就必須干涉他們的生活。本節可能針對那些覺得保羅在生活上過份干涉他們的人說的。所以保羅在這裡解釋「我們並不是轄管你們的信心,乃是幫助你們的快樂」,就是幫助你們離開罪惡,過一個喜樂的生活。

「不是轄管你們的信心」也不是越俎代庖地替信徒作主,叫他們悔改,用這樣近似勉強的方法叫人悔改,是支配別人的信心,那人縱使表示悔改也是被動的。「轄管」原文kurieuo{新約共用過七次:
1.
22:25譯作「掌權…的…主」。
2.3.
6:9,14「作……的主」。
4.
7:1譯作「管」。
5.
14:9「作……的主」。
6.
林後1:24譯作「轄管」。
7.
提前6:15譯作「主」。

反之,保羅只是勸告他們,然後給他們寬容的機會,讓他們的信心有自發性的覺醒,憑這樣的信心他們纔能站得住。所以保羅延遲到哥林多,給他們時間思想保羅的勸告,幫助他們嘗到悔改的喜樂。

問題討論

憑良心行事可以作為我們事奉神的原則嗎?使徒保羅曾多次提到他是憑良心行事的,那些經文記載在甚麼地方?憑良心事奉神的真正意義是甚麼?

保羅怎能以哥林多信徒為誇口?這話是真誠的嗎?那是為甚麼?

保羅為甚麼改變他的行程?他為自己解釋的話中表現了怎樣的一種親切感?

保羅說他所傳的基督「只有一是」,真理只有一是,我們要怎樣應用這原則?保羅對哥林多人說:「我不是轄管你們的信心,乃是……」是甚麼意思?――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