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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林多後書第三章

 

各人是基督的信(三1-3

這段經文是根據當時流行的習俗,書寫舉薦的信。如果有人往生疏的地方去,他的朋友就為他寫一封薦信給一個在那地方他所認識的人,介紹他並證明他的品格。

在紙草文件中,有一封像這樣的書信,是由一位名叫亞基流(Aurelius Archelaus)寫的。他是一個享有特權的人(beneficiarius),這種人乃是一個兵士,享有特權,豁免一切勞役。他寫給他的司令官,一位軍隊的護民官,名叫杜米休(Julius Domitius)介紹薦舉一個名叫茜翁(Theon)的,『從亞基流,一個享有特權的兵士,致書於杜米休,軍團的軍隊護民官,向你問安。先前我已經把我的朋友,茜翁,介紹給你;現在我又求你,他在你跟前,猶如我一樣。他是值得你愛的一個人。他離開他的親屬,財物,事業,來跟從我,盡他一切所能,保護我安全。因此我求你讓他可以來見你。他能把我們這裏的事告訴你。……我愛這人。……但願你身體康泰,內心偷快,闔府萬壽無疆。希望此信在你跟前,好似我親自向你說話。再見。』

在保羅心裏所想的,就是這類的書信。在新約裏也有像這類的書信。羅馬書第十六章是一封薦信,舉薦一位堅革哩教會的信徒,非比,給羅馬的教會。

在古時,和現在一樣,有時這類介紹信毫無意義,有一次,有一個人向犬懦派哲學家戴奧真尼斯(Diogenes)請求寫一封介紹信。他回答說,『如果你是君子,他一看就會知道;如果他有鑒別好歹的能力,他會發現你的好歹;如果他沒有,就是我寫了千萬次,他還是不能知道事實的真相。』但是在教會裏,這樣的書信是必須的,因為就是外邦人諷刺作家,路其安努(Lucian)也注意到,任何騙子能夠在一個頭腦簡單的基督徒身上,發了財,因為他們這樣的易於受騙。

在保羅書信的先前幾句,在唸的時候,好像在舉薦自己。他聲稱他並不需要這樣的舉薦。於是他側目看到那些擾亂哥林多教會的人。他說,『有些人有介紹信帶給你;有些人向你求介紹信。』十分可能,他們是猶太人派來破壞保羅的工作,他們受了公會(Sanhedrin三合林)的委任狀。有一次保羅往大馬色去毀滅教會,也帶有這樣的信(徒九2)。他說,他惟一的薦信就是哥林多教會信徒們自己。他們品格及人生的改變是惟一他需要的薦舉。

他作出了一個重大的宣告。他們每一個人都是基督的信。好久以前,柏拉圖說,一個優良的老師,並不用將來要褪色的墨水,寫下他的訊息;他把訊息寫在人的品質上。耶穌正是如此。祂藉祂的僕人保羅,寫訊息給哥林多人,不是用褪色的墨水,乃是用聖靈,不是像第一次的律法寫在石板上,乃是在人的心裏。

在這裏有一個重要的真理,一方面是一個靈感,另一方面是一個可怕的警告──每一個人是耶穌基督的一封公開信。不論他喜歡與否,他是基督教的廣告。基督的榮譽是操在跟從祂的人的手裏。我們從出售的貨物確定一間店鋪;從製成品決定手藝人;從教會裏的人看出一間教會;因此從跟隨基督的人來看基督。薛巴德(Dick Sheppard)好多年在空曠的廣場向未信主的人宣講福音,宣稱他發現『教會最大的阻礙是口裏承認是基督徒的不良行為。』當我們步入世界之中時,我們有一種戰戰兢兢的感受,要為基督和祂的教會,擔負責任,作為公開的書信與廣告。

 

極大的榮光(三4-11

這段經文可以分為兩部。在開始保羅覺得他聲稱由於他自己的工作,使哥林多的信徒成了基督的活的書信,或許有自炫之嫌。因此他很急速的堅稱不論他所做的是甚麼,並不憑藉他自己,乃是出於上帝自己的工作。上帝幫助他,使他有足夠的能力,承擔他的工作。在他的思想裏,或許會想到猶太人有時給上帝的一個偉大的稱呼以利沙代(El Shaddai)。這名稱的意思是全能。不過猶太人有時解以利沙代為充足者。祂給保羅充足的力量去完成他的工作。

斯陀師母(Harriet Beecher Stowe)是美國的女作家。她寫的小說黑奴籲天錄(Uncle Tom's Cabin)一年之內銷售了三十萬部。這書譯成了好多種語言。帕麥爾斯頓(Palmerston)爵士沒有唸小說已有卅年之久,盛讚這部小說,『其佳不但因其內容,也因其經世之才』。科克本(Cockburn)爵士是一位樞密顧問官。他宣稱本書對於人的貢獻非其他小說可與比擬。托爾斯泰認為本書乃人類心智的偉大成就。的確,此書在推動奴隸解放起了很大的作用。斯陀師母卻沒有把功勞歸於自己。她說,『我,是黑奴籲天錄的作者麼?實在不是。我不能寫這小說;它是由自己本身寫成的。上主寫的;我不過是在祂手裏的無用工具。我從上主那裏,得到一幅一幅的遠象,我只是把文字寫出來。一切榮耀只有歸給祂。』

上帝給她充足的能力。保羅也是如此。他從不說,『看我的成就!』他常說,『榮耀歸與上帝!』他從來不以為他自己有充足的能力從事他的工作;他想只有上帝使他有充足的能力。正因為如此,他意識到自己的軟弱,深懼一無所成。他從不單獨的一人去做,他總是有上帝與他同做。

第二部所講的是舊約與新約的對此。約乃是二人之間同意作出的安排,雙方都須遵守。聖經裏所說的約,與一般普通的約是不同的;因為普通的約是雙方處於平等的地位。在聖經中的約,上帝出於主動,向人建議,並提出條件。人不能提出或更改條件;他只能接受或拒絕。

保羅在講新約時,所用的新字是與耶穌所用的一樣。這有它特別的重要性。在希臘文中,有兩個字,它們的意義都是新。第一,neos其意義只是指時間而言。一個年輕的人是neos,因為他新來到世界上來。第二,kainos其意義不只在時間上新,在品質上也是新。一件事如果是kainos的,它把新的要素帶入情況之中。耶穌和保羅所說的新約,就是用這個字。它的重要性是新約不只是在時間上新,它與舊約完全不同。因新約而產生的人與上帝之間的關係全然兩樣。

這不同在那裏呢?

(一)舊約是根據寫下的文件。我們可以在出埃及記廿四章一至八節讀到立約的故事。摩西把約書唸給百姓聽,他們都同意遵行。不同的是新約是根據賜生命的靈的能力。寫下的文件是屬於外面的;聖靈的工作改變內心。一個人可以服從寫下的法令,但是在內心裏老是不願;當聖靈進入他的內心統治他,他不但不會破壞法令,他從來不會想要破壞它,因為他已是一個改變的人了。寫下的法令可以改變律法;只有聖靈能改變人的本性。

(二)舊約是一件致人死命的東西,因為它在上帝和人中間產生律法的關係。那實際上是說,『如果你要保持與上帝的關係,你必須遵守律法。』它造成了一種景況:上帝是審判官,人是罪犯,永遠在上帝審判台前受審。

舊約是致命的,因為它消滅某些東西。(甲)它消滅希望。依照人類的本性,人永遠沒有希望遵守上帝的律法。因此所產生的結果,總是失敗。(乙)它消滅生命。在律法之下,人不能得到甚麼,只有被定罪。被定罪意思就是死亡。(丙)它消滅能力。它很能告訴人當做甚麼,但是不能幫助他去做。

新約就不同了。(甲)這是一種愛的關係。新約之成是出於上帝愛世人。(乙)這是一種父子的關係。人不再是犯罪的罪犯,他是天父的兒女,即使他是浪子。(丙)它改變人生,並不是把律法的新法令加在他身上,乃是改變他的內心。(丁)因此它不只告訴人當怎樣做,並且也加給他力量去完成。給以誡命的同時,也賜給他力量。

保羅接把兩約加以此較。舊約是誕生在榮光之中。摩西從山上下來,帶了十條誡命,那是舊約的法令,臉上滿有榮光,沒有人能夠用眼睛去看他(出卅四30)。很明顯的,這榮光的華彩是暫時的,它不能永久保存。新約乃是藉耶穌基督,使人與上帝有了新的關係,有更大永不衰退的華彩;因它產生赦免不是定罪,產生生命不是死亡。

這裏是一個警告。猶太人贊成舊約律法;他們拒絕新約,在基督裏的新關係。舊約本來不是一件壞事;它只是次一等的好,在人生路程中的一個階段。正如一個偉大的釋經家所說的,『在太陽上升以後,燈就失去了它的效用。』有的人說得對,『次一等的好是最好的可怕敵人。』人往往有一種趨向,不願放棄舊的,就是新的比舊的好,也是如此。有一段很長的時期,人站在所謂宗教的立場上,拒絕應用一種麻醉,叫做哥羅仿(chloroform)的。華茨華斯(Wordsworth)及一般浪漫派詩人出現在詩壇上的時候,評論家說,『這詩永遠不會成功的。』華格納(wagner)開始寫他樂曲的時候,大家都不要他。全世界上教會保守舊的,拒絕新的。因為一件熟悉的事,往往會認為對的;一件新的嘗試,往往會認為錯誤的。我們必須要小心!不要重視人生路程上的階段,忽略了人生的目標;不要抓住次等的好讓最好等待;不要像猶太人一樣,堅持舊的方式是正確的,拒絕上帝為我們開放的新的榮耀。

 

遮住真理的帕子(三12-18

這段經文中所描繪的圖畫,都是直接從上一段的經文而來。保羅從想到摩西從山上下來,臉上滿有榮光,沒有人能直接看他,作為開始。

(一)他回想到出埃及記卅四章卅三節。根據英文的欽定譯本,摩西把帕子蒙在臉上,直到他講完為止。不過根據希伯來文正確的翻譯,英文的修訂標準本(中文和合本也是如此)這樣說,摩西說完了話,就用帕子蒙上臉。保羅認為摩西這樣做,為的是避免讓眾百姓看見他臉上的榮光漸漸衰退。他第一個念頭是舊約的榮光,舊約上帝與人的關係是要衰退的。它必為新的所勝,並不是『非』為『是』所勝,乃是『不全』為『完全』所勝。摩西所帶來的啟示是正確的,也是偉大的,不過這只是片面的;在耶穌基督裏的啟示卻是完全的,也是最後的。好久以前,奧古斯丁很明智的說,『如果我們否認舊約正如同新約,是從同一位正和良善的上帝而來,那我們是錯誤的。另一方面,如果我們以為新約的地位與舊約相等,那我們又是錯誤了。』舊約乃是進入榮光的第一步;新約乃是榮光的最高

(二)現在這帕子的觀念抓住了保羅的心意,他用各種不同的方式,表明他的思想。他說,當猶太人在安息日,在會堂裏聆聽唸誦舊約,他們的眼睛蒙上了帕子,以致他們不能看見真的意義。舊約要他們看見指向耶穌基督,但是帕子卻阻礙他們不能看見,我們或許也會看不到聖經的真正意義,因為我們的眼睛被帕子蒙蔽。

(甲)他們或許被成見的帕子蒙蔽了。我們也往往在聖經尋找支持我們觀點的地方,不是尋找上帝的真理。

(乙)他們或許被如意心願的帕子蒙蔽了。我們往往只看到我們心裏願意知道的,看不到我們心裏不願意知道的。譬如我們喜歡看到的是上帝的慈愛與憐憫,讓上帝的忿怒與審判溜過去。

(丙)他們或許被支離碎破碎思想的帕子蒙蔽了。我們應當以整體的觀念去讀聖經。我們犯斷章取義的毛病,隨便取一段經文,妄加批評。我們很容易證明那些舊約的部分,不合基督教的標準。我們也很容易提取某些經文,捨棄某些經文,支持我們的見解。不過我們必須從整體的訊息想;也就是說,我們必須在耶穌基督的光照下去讀經。

(三)不只是在猶太人的眼上,有帕子遮住,使他們不能看見聖經的真正意義,在他們與上帝之間也有帕子,隔絕交往。

(甲)有的時候,這是不順服的帕子。阻止我們見到上帝,往往不是理智方面的盲目,而是道德方面的盲目。當我們老是不順服祂,我們便愈益不能見到祂。上帝自己的遠象是賜給清心的人。

(乙)有的時候,這是不可教的帕子。在蘇格蘭有一句俗語,『沒有人比不肯張開眼睛來看的人更肓目了。』如果一個人自以為一切都已知道,不肯再去學習,即使有天大本領的老師,也無能為力。上帝給我們自由的意志。如果我們老是我行我素,我們就無法學習上帝要我們學的。

(四)保羅繼續說,我們臉上沒有帕子,看到了上帝的榮光,因此我們也變為從榮光更進入榮光。很可能保羅的意思是這樣,當我們時常凝視基督,我們就會把基督反映在我們身上。他的形像出現在我們的生活中。這是生命律:如果我們時常凝視一個人,我們就會漸漸像他。人們敬重某一英雄,我們會反映他的舉止行動。如果我們時常思念耶穌基督,我們也會反映耶穌基督。

保羅在這裏說,『主就是那靈』,對好多人說來,這提出了神學的問題。他似乎把復活的主認為就是聖靈。我們必須記得他並非在寫神學;他寫的是經驗。在基督徒生活的經驗裏,聖靈的工作及復活主的工作是一樣的。我們所得的力量和引導,一樣的從聖靈和從復活的主而來。

保羅說,在聖靈裏,我們就有自由。他的意思是,一個人服從上帝,只是因為服從律法的法令而服從,他有一種不得不服從,被逼的感受,他是一個心裏不願的奴隸。不過如果這是出於聖靈在他心裏的工作,他的整個人格的中心,唯一心願是事奉上帝,這不是出於律法,乃是出於真摯的愛心。為一個不認識的客人,受命為他做事,心裏總會帶些不願的感覺;為我們所愛的人做事,卻認為這是一種榮幸。愛把最卑賤,最辛勞的苦役披上了榮光。『在事奉上帝的工作上,我們卻有了完全的自由。』――《每日研經叢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