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前書簡介
重要資料
要 旨: |
指出哥林多教會的問題和解決方法,教導他們在敗壞的社會裡為基督而活 |
作 者: |
保羅 |
寫作對象: |
哥林多教會和各處的基督徒 |
寫作時間: |
約公元55年,即保羅第三次佈道旅程中,在以弗所三年的末段。 |
背 景: |
哥林多是一個國際大城市,是一個貿易海港,也是亞該亞省最重要的城市,充斥著偶像和不道德的事。這裡的教會主要由外邦人組成,是保羅在第二次佈道旅程中建立的。 |
鑰 節: |
弟兄們,我藉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名,勸你們都說一樣的話。你們中間也不可分黨,只要一心一意,彼此相合。(林前1:10) |
主要人物: |
保羅、提摩太、革來氏家裡的人 |
主要地方: |
哥林多的各處聚會點 |
特 色: |
這是一封語氣強烈、直截坦率的書信。 |
概 說: |
在草地上,變色龍的鱗甲變成綠色;在土地上,牠又變為土黃色。動物會配合環境改變自己,許多生物用天賦的偽裝色與大自然融為一體,以提高自己的生存機會。改變和與環境融合是自然規律。但是,跟隨基督的信徒都是新造的人,價值觀和生活方式都與這個世界不同,並且與世人認同的道德觀念有所衝突,真正的信徒不會與環境融合。 哥林多教會正與環境搏鬥,周圍充斥著各樣的敗壞和罪惡,他們感受到被同化的壓力。他們知道他們在基督裡是自由的,但是這自由是甚麼意思?他們應該對拜偶像或淫亂採取甚麼態度?他們對婚姻、婦女在教會內的角色,及聖靈的恩賜應有甚麼立場?這些並不純粹是神學的問題,信徒的心志正被敗壞的風氣所考驗,其中有些信徒已經跌倒了。保羅於是寫了這封信替他們解決困難、處理紛爭,指斥他們的罪行,糾正他們的過失,鼓勵他們徹底委身基督。 保羅以一個簡單的序言開始(1:1-9),便立即處理教會合一的問題(1:10-4:21),強調信徒必須團結在福音真理之下;他又解釋教會領袖的角色,要求信徒在信心裡成長。保羅處理某些信徒的不道德行為,以及信徒間的官司糾紛(5:1-6:8)。哥林多教會面對許多與性有關的問題,因此保羅用了最強烈的字眼來譴責性罪惡(6:9-20)。因為娼妓及不道德的事猖獗,婚姻關係混亂,基督徒也不知如何回應,保羅給了一些實際的指引(7章)。關於吃祭肉的問題,保羅提醒他們必須全然委身基督,並關懷其他信徒,特別是軟弱的弟兄姊妹(8:1-11:2)。 至於敬拜的問題,保羅小心地解釋了婦女的角色、聖餐及恩賜等(11:3-14:39)。在討論之間,他提出關於最大的恩賜──愛的動人講述(13章)。按著,他論述了復活的問題(15章),最後以勸勉、問候和祝福作結朿(16章)。這封信對每一個信徒都是暮鼓晨鐘,我們不可與世界同流合污及接納它的價值觀和生活方式,反倒必須以基督為中心時刻省察自己的價值觀,過毫無指摘、熱愛生命的生活。 |
大綱
一.保羅指出教會的問題(1-6章) 1. 教會的分裂 2. 教會的混亂 |
當保羅離開哥林多之後,哥林多教會陷入分裂與混亂之中,保羅直截了當地指出這些問題。在我們的教會裡,必須關注合一和秩序的問題,但卻又要避免把沉悶當作秩序,把客套當作合一。我們也要指出教會內出現的問題。 |
二.保羅解答教會的問題(7-16章) 1. 有關基督徒婚姻的教導 2. 有關基督徒自由的教導 3. 有關公共敬拜的教導 4. 有關復活的教導 |
哥林多信徒向保羅提出一系列問題,保羅一一予以答覆。他希望藉此可以糾正教會內的放肆行為,並且向他們指明活出信仰的重要。保羅這種解答問題的方法,給了我們很好的榜樣。他徹底地分析問題,將背後的因素揭露出來,然後申明聖經的原則,作為行動的指引。 |
重要主題
主題 |
解釋 |
重點 |
效忠 |
哥林多教會的信徒各自擁護不同的領袖和教師,如彼得、保羅及亞波羅。因此導致他們產生理性上的驕傲,又分裂了教會。 |
我們對任何人間領袖或屬世智慧的擁戴,絕不應使信徒分門結黨。我們要關懷其他信徒,不要跟他們相爭。你最終效忠的對象應是基督,讓祂直接引導你吧。 |
不道德 |
保羅聽聞在哥林多教會發生了不道德的性罪惡。他們對不道德的行為視若無睹;也有一些人對婚姻產生誤解。我們的身體既要用來服事神,就必須保持聖潔。 |
基督徒不能與罪惡的思想和行為妥協,也不可與周圍的人同流合污,而是要活出神的道德標準,即使是社會所容許的不道德行為,我們也不能照著去行。 |
自由 |
保羅認為聖經並不禁止信徒在行為上的自由。有些信徒認為某些行為──例如吃那些曾拜祭異教偶像的肉,會使他們受玷污;另一些信徒則不覺得這些是罪行。 |
我們在基督裡是自由的,但不可濫用自由而忽略了別人的感受和需要。我們萬不可因自己的行為而要求別人也這樣行,卻要讓愛來引導我們的行為。 |
敬拜 |
保羅提到敬拜內的秩序問題。哥林多教會的基督徒在領聖餐前沒有承認自己的罪。他們也濫用了屬靈恩賜,又不清楚婦女在教會內的角色。 |
敬拜必須規規矩矩地按秩序進行。我們所做的每一件與敬拜神有關的事,必須以榮耀神為目標。敬拜必須是和諧、有意義,並能造就所有信徒的。 |
復活 |
有些人否定基督從死裡復活,另一些人則認為肉身復活是不可能的。但基督的復活卻給以我們確實的保證:我們死後將有嶄新的、活的身體。復活的盼望成了基督徒信心的秘訣。 |
因為我們在死後都會復活,生命就不是徒然的。我們必須在自己的道德操守上和事奉上忠於神。今日我們活著,要知道將來會永遠與基督在一起。 |
附表
哥林多前書的重點
成熟的信徒和軟弱的信徒
永不放棄
關鍵時刻的抉擇
復活的身體
哥林多前書的重點
重點 |
參考經文 |
解釋 |
十字架的意義 |
1:18-2:16 |
因基督為我們所成就的,我們應當彼此體恤。人不可驕傲,自以為知道一切,我們必須效法基督的謙卑。 |
最後晚餐的事蹟 |
11:23-29 |
聖餐是讓我們思考耶穌在臨死前向門徒所傳講的最後信息。我們在守主餐時,必須守秩序及以一個正確的態度來紀念祂。 |
愛的詩章 |
13:1-13 |
愛是我們行事為人的總綱。我們可能有不同的恩賜、能力、喜好或憎惡,但我們卻都有同一的使命:蒙呼召去愛。 |
基督徒的歸宿 |
15:42-58 |
基督為我們死,又應許我們在祂再來的時候,這不朽壞的身體就會變成屬天的身體,我們會與祂同掌王權。 |
成熟的信徒和軟弱的信徒
對象 |
給他們的勸勉 |
成熟的信徒 |
不要為自己的成熟而驕傲,不要濫用自由。要以愛行事,不可使軟弱的弟兄因你而跌倒。 |
軟弱的信徒 |
雖然你未能與別人一樣在某些事上感到自由,祈禱吧,但不要勉強別人遵守你的禁忌。倘若你為基督徒的生活添上更多的規條,或許會妨礙別的信徒。要小心察驗自己所持守的信念,看看是建基於神的道,還是個人的意見。 |
牧者和領袖 |
正確教導神的道,幫助信徒明白神的旨意,又幫助他們在不同的意見中,仍然保持合一。不要容許將任何潛在的問題無限擴大,以致分裂教會。 保羅勸勉那些在信仰上比較成熟的人,必須照顧那些在基督裡信心比較軟弱、老是覺得自己做得不好的肢體。他勸勉那些“軟弱”的基督徒關注生命的成長。對於牧者和領袖,他則指示他們如何處理這兩類人所引起的衝突。 |
永不放棄
堅守信仰、忍耐到底,便會得到獎賞。神從來沒有應許過基督徒的一生是一條容易走的路;保羅反倒常常提醒我們,必須為生命確立目標和計劃,因為日子將會困難重重,撒但也會攻擊我們。但是,忍耐到底會為我們帶來獎賞──這是神必定成就的應許。
目的 |
計劃 |
獎賞 |
參考經文 |
.競賽到底,以至得勝。 |
.除去一切纏累你的東西。 |
.獲得天上永存的冠冕。 |
林前9:24-27 |
.向著目標直跑。 |
.克制及鍛煉身體。 |
|
|
.不要為行善而感到厭倦。 |
.順從聖靈而撒種。 |
.獲得永生。 |
加6:7-10 |
.不絕望,不放棄。 |
|
|
|
.善待一切人。 |
|
|
|
.穿戴神所賜的全副軍裝。 |
.應用神給你的全副裝備。 |
.站立得穩固,抵擋撒但的詭計。 |
弗6:10-20 |
.恆切禱告。 |
|
|
|
.努力工作,做神願意你做的。 |
.忘記背後,努力面前。 |
.神所呼召你得的獎賞。 |
腓3:12-14 |
.把真理交託給那些能夠教導別人的人。 |
.如同士兵忍受苦難,不受世上事物纏累。 |
.我們會與基督同活,並且一同審判萬民。 |
提後2:1-13 |
.即使在信心軟弱的時候,也要靠基督的恩典剛強起來。 |
.遵守主道,如同運動員按規矩競賽。 |
.祂永遠信實不變,並遵守祂曾應許過的。 |
|
|
.辛勤工作,像農夫般為收成而勞苦。 |
|
|
關鍵時刻的抉擇
我們要考慮 ...... |
參考經文 ( 林前 ) |
這是否幫助我見證基督? |
9:19-22 |
我背後的動機是否幫助別人認識基督? |
9:23;10:33 |
這是否竭盡我所能? |
9:25 |
這是否違反聖經某項明確的教訓,以致使我犯罪? |
10:12 |
這是否最佳或最有利的抉擇? |
10:23,33 |
我是否只想到自己,或者也真正關懷別人的需要? |
10:24 |
我是以愛心為事,還是自私自利? |
10:28-31 |
這是否榮耀神? |
10:31 |
這會否引致他人犯罪? |
10:32 |
我們每天都要作無數的抉擇,絕大部分都是無關對錯的──例如你吃甚麼、穿甚麼。但我們也經常面對一些有重要後果的抉擇,對此我們不想犯錯,也不願導致別人犯錯。那麼,在作這類抉擇之前就必須慎重考慮了。
復活的身體
現在的身體 |
復活的身體 |
必朽壞的 |
不朽壞的 |
羞辱的 |
榮耀的 |
軟弱的 |
強壯的 |
血氣的 |
屬靈的 |
屬土的 |
屬天的 |
我們皆有身體──每個人的身體從外表看來都有不同,有不同的能力和弱點。但既然都是血肉之軀,就有許多共同之處。現今所有信徒都得著神的應許,死後有永生並且好像基督那樣,有復活的身體。( 林前15:49)
教會紀律
教會無論在任何時間,都要對犯了罪的會友執行紀律處分。但必須謹慎、坦誠並以愛心來執行。
一.情況:
1. 有些人犯罪,是無意的過失,或屬私人性的。
2. 另有一些人犯罪,是公開的,或是有意識的、故意的。
二.一般步驟:(參太18:15-17)
1. 私底下向犯罪的弟兄姊妹指出他的過失。
2. 若他不聽,就找一或兩位見證人與他再談。
3. 倘若他拒絕接受,那就將整件事交給教會處理。
三.特別行動:
當以上的步驟都做過以後,如果他仍不聽,便應該採取以下的行動:
1. 拒絕與那犯罪者相交(參林前5:2-13)。
2. 教會表達一個整體拒絕的立場,倘若他願意悔改,就要饒恕和安慰他(參林後2:5-8)。
3. 不可與叛逆者繼續相交來往。如果你必須與他交談,就視對方為一個需要警告的對象來與他對話(參帖後3:14-15)。
4. 當兩次警告無效之後,將對方開除會籍(參多3:10)。
哥林多與以弗所
保羅在他的第三次宣教旅程中,在以弗所逗留了三年,寫了這封信給哥林多教會。哥林多和以弗所是在愛琴海兩岸的兩個重要港口。這封信可能是由提多從以弗所帶往哥林多的(參林後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