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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林多前書第十章

 

哥林多前書10:1-13

保羅現在要從以色列的歷史取例,來說明他從第8章開始就論到的原則,這些原則涵蓋了基督徒生活的整個範圍。他已經拿自己作例證,說明他的使徒權利,以及他傳福音的權柄。如今他轉到以色列的歷史上。本章開頭的「所以」(中文聖經無此二字),將它與前一章末了的部分緊緊連在一起。前面他寫到恐怕他被棄絕了(9:27),他說到他傳福音給別人,和他被棄絕,兩者有密切關係。有人認為棄絕是指他喪失了靈魂,這是不對的。我想原來的意思指他可能喪失的是使徒的身分。保羅從頭至尾要告訴他們,權利並不擔保他可以避免失敗。他已論到使徒身分的權利;他爭取的不是物質的供應,而是他的使徒身分之確認。另一方面他也看到,他仍有可能被棄絕,被趕逐出去。這是何等重要的事實!我們很容易相信自己的權利,認為自己是享有特權的子民,而忘記了權利往往也帶來責任。

保羅從以色列的歷史取證。這十三節經文可以被視為一段附記,適於在學堂上講述,主題是自由的誤用。保羅暫時轉去談論人誤用自由的可能性,但仍然與整個主題有關。

此段經文可分成三部分。

1.首先是以國家為例,說明自由的事實(1-5節)。

2.然後指出這些人如何濫用他們的自由(6-10節)。

3.最後他將這自由應用在神的子民身上(11-13節)。

以國家為例,說明自由的事實(1-5

頭幾節奇妙地歸納了以色列被帶領脫離為奴之地,進入自由的過程。當然,保羅這封信是寫給基督徒,希利尼人,外邦人的,但他使用了他自己的生命史和國家為例證。請注意頭四節中一再出現的「都」字。

「我們的祖宗從前都在雲下。」

「都從海中經過。」

「都在雲里海裏受洗歸了摩西。」

「都契了一樣的靈食。」

「都喝了一樣的靈水。」

「我們的祖宗從前都在雲下。」

回到舊約記載的細節。他說他們都在雲下,意思是,他們都在神的領導、指引之下。這是他們的第一個權利。儘管如此,我們還是在5-9節裏看到他們驚人的失敗。

「都從海中經過。」

他們都從海中經過,意思是都被拯救了。雲柱的指引,目的在解救他們。請記住保羅的用意,他描述了這些人在埃及為奴的景況。他們被帶出來,經過大海。

「都在雲里海裏受洗歸了摩西。」

接下去一句很有意思。「都在雲里海裏受洗歸了摩西。」意思是,他們都在摩西的領導之下團結起來,成為一個團體,正如基督的教會一樣。歸入教會是藉著洗禮,不是水洗,而是靈洗,-一個人就成為神教會的一份子。當一個人重生,受聖靈的洗歸入基督的身子時,他就是教會的一個肢體。保羅稍後還會提到這一點。保羅用「受洗歸了摩西」來表達這種合一、交通的關係,指的是在神管理之下,摩西領導的整個制度。他們跟隨雲柱,在雲里海裏受洗歸了他;他們行經之處,海水為他們而分開,形成一個奇觀。他們成為一個國家,一個團體。他們受洗歸入這偉大而奇妙的團契。請注意他們的特權。

「都契了一樣的靈食。」「都喝了一樣的靈水。」

然後是曠野漂流的階段。他們都吃同樣的靈食──嗎哪。那是神賜下的。他們無法證明嗎哪的來源,只知道是神為他們預備的。神供應他們物質上的需要。「也都喝了一樣的靈水。」保羅大膽地說,靈水所來自的那磐石就是基督。他們生命的中心就是基督,那將要來的彌賽亞;因此,流出靈水的磐石就是基督。我們從最後兩項──靈食和靈水──看到神的供應。請看這裏所啟示的簡單事物。在雲下──指引;從海裏經過──神的拯救;受洗歸入摩西──神所創造的自由,共同加入新的團體;靈食和靈水──神奇妙的供應。這些是百姓的特權,保羅強調的重點即在此。

保羅提醒他們,以色列這個國家如何脫離捆綁,進入自由。兩者有極大的差別。他們曾經為奴,但被領到自由之地。他提醒哥林多人這中間的經過。沒有一樣是出於他們的努力。-一件事都是靠著神的作為。他提供雲柱,救贖,自由,肉,水,和他們享受的所有特權。一切都是神的,沒有一樣是他們自己的。-一件事都是超自然的,是神的作為。

保羅如今要求哥林多人以此為例,來認識一個重要的原則。他們第一個感覺可能是,這樣享有特權的百姓應該不會失敗的。如果神真的一路引導,拯救他們,在新的基礎上為他們設立一個團體,供應他們肉身、屬靈的一切需要,他們將被神帶進何等奇妙的自由裏啊!

古人如何濫用他們的自由(6-10

然而第5節說,「但他們中間,多半是神不喜歡的人;所以在曠野倒斃。」「多半」是正確的描述。這些人結局如何?他們中間有多少人在曠野倒斃?從埃及出來的百姓中,除了約書亞和迦勒,無一人倖免。保羅說,他們多半倒斃曠野,只有兩個人例外。

他們為何倒斃?5-9節解釋了原因。貪戀惡事,拜偶像,行姦淫,不信,發怨言。保羅列出這些事,並不是根據它們在曠野實際發生的次序來排列的。

第一件事惡事──貪戀

再回到這些中心、特定的例證上。他列出的第一件事是貪戀惡事。在民數記11章有詳細記載,他們貪戀神末供應的事物。這件事看起來似乎並不嚴重,但請讀民數記那一章記載,看看他們如何貪戀。是的,神可能將他們渴望的賜給他們。詩篇的話能夠提供一些亮光。

「他將他們所求的賜給他們,

卻使他們的心靈軟弱。」

這是一句驚人的宣告。我們可能貪戀一些東西,在神的管理下,他把這些賜給我們,為的是要顯明我們的祈求是多麼愚昧。這些人貪戀一些神的供應以外之事物。他們為甚麼沒有肉吃?答案很簡單,因為神沒有供應;然而他們想要。許多時候我們想要神末供應的東西,這些看起來沒甚麼不對,似乎我們理當擁有;有時神就允許我們得著所追求的事物。是的,他們貪戀,那正是敗壞的開端。人的墮落總是從這一個奇異的、神秘的欲望領域中滋生。現今的心理學是否能解釋欲望?如果你問一位心理學家何謂欲望,他可能會提到抑制、禁止等名詞,但欲望的領域仍然是人類生命中一個高不可測的部分。欲望不屬心理的範疇,雖然它有助於心理;它也不屬意志的範疇,雖然欲望也觸及責任。然而主宰人一切心思意念的卻是人的欲望。它總是一切腐敗之源。聖經一開頭的故事,就是絕佳的例證。人是如何墮落的?看看創世記的記載。「女人見那棵樹的果子好作食物,也悅人的眼目,且是可喜愛的,能使人有智慧。」她想要神供應以外的東西。這些百姓是神的子民,是自由的人;保羅提出的第一件事就是貪戀,它破壞了自由的律。

第二件事惡事──拜偶像

其次是拜偶像,他指的是出埃及記32章記載的事,我們都耳熟能詳。摩西上了西乃山,百姓久等他不回,開始不耐煩,頻頻詢問他的蹤跡。他們不知道摩西遭遇了甚麼事。於是他們要求亞倫為自己造一個神。亞倫搜集了他們從埃及帶出的一切首飾,用火燒了,塑成一隻金牛。亞倫受責備時,他所說的話真是驚人。他說他把這些金飾扔在火中,「這牛犢便出來了。」他的意思是,牛犢自己出來的,似乎這純屬意外事件。不!他們存心要造一個東西代表神。那是一切禍患的起源。沒有人可以代表神,他們破壞了神的律法,另外設立假神。保羅說他們拜偶像,又「坐下契喝,起來玩耍」。這些已獲自由的百姓,不但未完成他們的責任,反而轉離開去,違反神的命令,另外設立偶像來拜。

第三件事惡事──國家分裂

許多年之後,這個國家陷入了分裂局面。我們都記得所羅門去世之後發生的事。百姓來見羅波安,請他放鬆他父親所羅門加在他們身上的重軛。羅波安捨棄耆老的建議,卻去和身邊的少年人商議。如果他聽從老年人的意見,或許後來的禍患就不致發生。這位年輕的王決定沿襲所羅門的專制,他對百姓說,我父親用鞭子責打你們,我要用蠍子鞭責打你們。結果呢?應驗了這一句話:「以色列人哪,各回各家去罷」(王上12:16)。以色列分裂成二,北方由耶羅波安治理。耶羅波安採取了甚麼行動?他又重複亞倫的罪行,鑄造金牛犢代表神。他並不是想用偶像取代神,他是想藉金牛犢讓百姓認識神。因此從出埃及記開始,我們看見這個國家經過了幾個世紀,即使在神的引導下渡過紅海,從為奴之地被拯救出來,他們仍然不斷塑造偶像來代替神。

第四件事惡事──淫亂

請讀民數記25章的故事。百姓隔離了真自由,誤用自由,不但與摩押女子通婚,甚至與巴力毗珥連合,犯了淫亂的罪。本已低落的道德標準如今降得更低了。而這些百姓都是享有特權的百姓,都是神帶領到榮耀自由裏的子民。

第五件事惡事──不信

故事記載在民數記21章。他們變得不耐煩,失望,最後甚至口出褻瀆的話。

第六件事惡事──怨言

其實這是一開始就有的,它表現的是內心的不滿,埋怨。保羅列出的這份單子真是洋洋大觀!他們的行動與前面他們蒙拯救的描述形成何等尖銳的對比!這意謂著甚麼?權利本身沒有價值。他們因誤用自由而遭毀滅。他們有自由,但他們沒有活在真自由裏,不但不根據神僕人享有的榮耀自由行事,反而偏離正道,行各樣的惡事。保羅用這些例子說明自由本身不能保證甚麼,如果忘記責任,徒具自由也是罔然。

原則的應用(11-13

保羅指出這些事情發生,並記載下來,都是在警戒我們這些末世的信徒。在這個末世的時候,我們回顧過去的年代,就可以看到所發生的事。那些百姓雖然享有特權,卻因他們的失敗,而倒斃在曠野。

最中心的警告見於第12節,「自己以為站得穩的,須要謹慎,免得跌倒。」它可以作多方面的運用。但願那些因自己的特權而自以為站得穩的人要謹慎,免得跌倒。

保羅以充滿恩慈的語氣結束這一段話。我們都會遇見試煉。我們會發現這些較低層次的試探是想引誘我們撤回對神的忠心,結果卻會毀壞自由。「你們所遇見的試采,無非是人所能受的;神是信實的,必不叫你們受試探過於所能受的。」意思不是說,神不會讓我們跌倒;但神已經計畫,安排,供應,使我們不必跌倒。他「必不叫你們受試探過於所能受的;在受試探的時候,總要給你們開一條出路,叫你們能忍受得住。」我們都會有試探。我們都會聽見引誘的聲音叫我們偏離正路,但我們不必聽從它。當我們面對試探時,就會找到一條出路。許多年前我聽赫頓先生(Hutton)說過一句話,覺得深獲我心,永難忘記。他說,「神總是會開一條出路,那條路就是主的道路,加上一雙飛奔的腳。」如果試探來臨,我們的最佳策略就是拔腳跑開,不讓試探摸觸到自己。我們若停留在一個充滿試探的社區裏,就可能降低我們的標準,最後跌倒,雖然我們自以為站立得住。許多時候,正確、勇敢的作法不是與試探爭鬥,而是轉身跑開。神總是會開一條逃生的出路。

因此這段經文的整個教訓可以用彼得的話作總結。彼得在第一封信裏對基督徒說,「你們雖是自由的,卻不可藉著自由遮蓋惡毒,總要作神的僕人」(彼前2:16)。我們這些神的僕人所享有的自由一方面是無限的自由,另一方面卻也是受限制的。但願我們謹慎,免得我們用基督裏的自由來遮蓋惡事。──無名氏《哥林多前書》

 

哥林多前書10:14-11:1

本段經文中,使徒又回過來答覆哥林多人有關吃祭偶像之物的問題,並且結束了對這個問題的討論。我們已經看見他定下了管理的原則(8章),並且用他自己的使徒身分來解釋這些原則(9章),又藉以色列的歷史來作說明。

在所有基督徒的信心生活中,自由都有其限制。如今他以突出的方式回到主題,並作結論。首先是確切的禁止(10:14-22),接著是最後的指示(10:23-11:1)。

確切的禁止(10:14-22

14節簡短而扼要。「所以我所親愛的弟兄阿,你們要逃避拜偶像的事」(中文聖經無「所以」二字)。「所以」是根據前面說過的事,標明一個結果。將「逃避拜偶像的事」和前面的經文連在一起看,就能發現「所以」的用意。前一節是,「神是信實的,必不叫你們受試探過於所能受的;在受試探的時候,總要給你們開一條出珞,叫你們能忍受得住。所以我所親愛的弟兄阿,你們要逃避拜偶像的事。」關係立即可見。神預備一條出路。運用在這件事上,就意味著逃避之路。不要流連徘徊在試探的環境中,要逃避它。本章前面部分所列出以色列的罪行,其中一項是拜偶像。保羅在那裏舉出埃及記32章記載的事為例,他們鑄造、敬拜金牛犢,然後坐下來吃喝享樂。他說,要逃避拜偶像和這一類的事。

在以色列百姓的例子中,拜偶像意味甚麼?他們造了一個假的東西來代表神。他們鑄造金牛犢,並不表示他們打算另外再立一個新的神。他們沒有違反第一條誡命,他們違反的是第二條。他們造一個東西來幫助他們明白神,但這樣作是降低了神的理想。那個金牛犢根本不能代表神,然而他們敬拜它,向它獻祭;等作完這一切之後,他們就坐下來吃喝,玩耍。因此這裏拜偶像的意思是把別的東西放在神的地位上,想用它來代表神,並且敬拜它;這樣作等於貶低了整個生命的觀念。所以「我所親愛的弟兄阿,你們要逃避拜偶像的事。」這是神預備的出路。

使徒繼續說下去。留意他如何一步步接近他們。「我好像對明白人說的。」解經家對這句話有許多不同的解釋。有人認為這是一句諷刺的話。我們記得早先他曾嘲笑他們的自以為聰明。有人認為此處他仍在繼續嘲諷。我不敢確定,但我想他是假設他們是有知識,見解,和智慧的人,所以他如此呼籲,「你們要審察我的話。」

接下去是一段令人注目的經文(10:16-20)。為了總結他所說的,保羅提到聖餐的儀式,以顯示參與這種敬拜的人當如何與其它的祭拜分別。他提出兩件東西,一是所祝福的杯,一是餅。這是聖餐中必備的。我們都熟悉這儀式。或許我們對如何守聖餐意見分歧,但大家都同意它的神聖,美麗,及價值。我們有時稱它為主的晚餐,或擘餅聚會。我個人喜歡稱它為「祝謝餐」(Eucharist),因為它的希臘文原意是感謝,那也正是我們守聖餐的本意。在守這儀式時,我們來到神面前頌贊,敬拜,感謝。我們不是到主的臺子前認罪,那應該事先作完。我們來以前要先對付罪,與神有正確的關係。保羅引用聖餐為例有他的理由,稍後我們會看到。「我們所祝福的杯,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血麼?我們所擘開的餅,豈不走同領基督的身體麼?」我們立刻從「同領」一詞得到助益。稍早我們已看到這詞,雖然它被譯成另外的形式,但在希臘文裏是同一字。保羅稍早時提到基督教會的功用。「神是信實的,你們原是被他所召,好與他兒子,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一同得分。」「一同得分」與這裏的「同領」是同一個字「koinonia」。不妨將這節經文改成,「我們所祝福的杯,豈不是一同得分基督的血麼?我們所擘開的餅,豈不是一同得分基督的身體麼?我們雖多,仍是一個餅,一個身體。」

留意保羅所作的。他提醒他們敬拜的中心事實,那是基督教會的經歷中最神聖的行動,也是今日我們所謹守的。關於這聖餐的事實,他如何說?

首先是所祝福的杯。那是甚麼?那表示同領基督的血;當我們喝這杯時,就顯明我們同得救贖。當我們擘餅時,就顯明我們有分於基督的生命。血代表救贖,餅代表生命的完整。他對這些人說,你們到主的桌前,擘開餅,喝這杯。你明白你所作的嗎?你是在表達與耶穌基督一同得分。保羅用基督徒生活和經歷中這件醒目的事,來說明他的原則。

這一切對基督徒的信心有深刻含義。對基督徒而言,沒有一件事是微不足道,無關緊要的。沒有一件事是次要的,因為這一切事都受到我們與主的關係中一些緊要的事實所影響。我們可以吃祭偶像之物嗎?不要忘了,我們的敬拜中心也包括吃喝,不論何時我們吃這餅喝這杯,就表示我們同領那為我們破碎的身體,同領那為我們所流出的血。這是基督徒生活中極重要的事。保羅提醒他們不要忘記。

從這個觀點著眼,就可看出我們到底能作甚麼。保羅用非比尋常的方法讓我們明白,那些透過基督的身體和血,與他一同得分的人,不可能再與邪惡的靈相交。「我是怎麼說呢?豈是說祭偶像之物算得甚麼呢,或說偶像算得甚麼呢?我乃是說,外邦人所獻的祭,是祭鬼,不是祭神;我不願意你們與鬼相交。你們不能喝主的杯,又喝鬼的杯;不能契主的筵席,又契鬼的筵席。」如果你這麼作了,結果如何?你就是在「惹主的憤恨」了。保羅這裏使用的\cs14「憤恨」,和舊約裏用來描述神的「忌邪」是同一個詞。「耶和華你的神乃是烈火,是忌邪的神」(申4:24)。神因他的榮耀、權利而忌恨邪靈;他讓一個人與耶穌基督一同得分,同領基督的身體和血時,他也指望從這人身上得到回應。如果這人轉離開,去拜偶像,參與拜假神的儀式,神就會憤怒,忌恨。

因此保羅在最高的層次上結束他對這個主題的教導。他對哥林多人的問題作了明確、清楚的解答。他提出一些原則,並且一再重複強調凡事都可行,但並不都有益處。有益的事並不是指承擔別人的重擔,而是指與人一起承擔重擔。許多事看來是合宜的,可行的,但不一定有益處,不一定能建立、教誨人。這樣的事,我們就不要去行。這又回到第8章的原則。基督徒衡量事情的準則不在於看這事是否對自已有益,而是看它對別人會產生甚麼果效。

10:25-30

是保羅特別針對哥林多人說的。在那城裏,有許多拜偶像的事。人們祭完偶像之後,就把一部分祭肉拿到市場上賣。基督徒該如何作?保羅說,凡市上賣的都可以吃,不要為良心的緣故問甚麼話。「因為地和其中所充滿的,都屬乎主。」買來的肉是神所供應的。這是一回事。

但保羅的話還末說完。他進一步聲明,如果他們受不信的人邀請赴席,就儘管去;擺在他們前面的食物,若末經主人指明是祭偶像之物,他們就可以和主人一同吃,不必問甚麼話。另一方面──請留意這中間的危險──他們若應邀赴席,主人清楚說明這食物是祭過偶像的,他們就不要接觸,也不要吃這食物。這是為了那人良心的緣故。他們應該拒絕食用。

保羅奇妙地總結(10:31-11:1

保羅奇妙地總結了前面講的一切話。「所以你們或契或喝,無論作甚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一開頭的「所以」表明是根據他前面講過的話。他最先提醒他們敬拜的中心事實,他們守聖餐時喝這杯,是表明藉著血已蒙救贖;吃這餅,是表明他們的生命與永生的主聯合。因此,你們或吃或喝,無論作甚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我們若為誇耀自己的自由,而叫弟兄跌倒,就不榮耀神。在這個例子裏,若要榮耀神,我們就應該為了別人的緣故放棄某些權利。這是第一個原則。

還有別的原則。「不拘是猶太人,是希利尼人,是神的教會,你們都不要使他跌倒。」這裏有兩個行動的原則。

1.凡事都要榮耀神;

2.不可叫弟兄跌倒。

一切生活都應受這兩個條件約束──榮耀神,使人得益處。

最後,保羅引自己為例。「就好像我凡事都叫眾人喜歡。」他已經告訴他們,他向甚麼樣的人,就作甚麼樣的人,為要多得人。「就好像我凡事都叫眾人喜歡,不求自己的益處,只求眾人的益處,叫他們得救。」這是基督徒生活的最終目的和願望。然後是最後一句,「你們該效法我,像我效法基督一樣。」這是一段美麗的經文。如今他結束了這個主題,開始談論另一個非常有趣而重要的題目,顯然的,那也是哥林多人在信中提出的。──無名氏《哥林多前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