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前書第六章
哥林多前書6:1-11
我們現在要研讀的這段經文,具有明顯的地域背景和色彩。哥林多的特殊光景產生了使徒現在要對付的這許多難題,因此我們讀的時候必須將他們的地方色彩銘記於心。然而這些地方色彩並不會妨礙整卷書信的價值,因為我們看見保羅在聖靈的帶領、指引之下,從永恆的、普遍性的真理角度來討論地力性的事務。我們要特別注意這一類的原則。
本段(1-11節)是針對哥林多人寫的。它同樣為各世代的教會啟示了重要而永恆的真理。首先來看它的地方性。前面一章使徒已對付了教會裏面不道德的事,指出為了教會的見證和教導著想,教會必須施行管教。第5章末了部分,保羅論到所有不道德的事。他前面提到的亂倫事件很可能在法庭中導致了其他案件的興起,很可能這件事成了轟動一時的案件,並且審判過程廣受各方矚目,雖然我們沒有記錄證明這一點。但可以肯定的是,教會裏面的分爭如今帶到了外邦人的法庭上,這是保羅要對付的。在對付哥林多人的問題時,他也啟示了我們一些永恆的原則。
我們可以將全段如此劃分:
1.首先是挑戰性的問話(1節)。
2.緊接著是反對他們行動的論證(2-10節),
3.最後一節描述應由聖徒來判斷他們,指出他們的錯誤。
挑戰性的問話(1)
這些屬神的兒女,至高者的兒子,教會的肢體有充分的裝備,可以處理他們目前求外邦人的法庭來定奪的事。
使徒一開始的話「你們……怎敢」是一句挑戰。你們有這膽量?我們可以立刻看出使徒語氣中的驚訝,他站在人的立場上,似乎無法瞭解他們的所作所為。你們與鄰舍相爭,竟敢在不義的人面前求審,而不在聖徒面前求審?這是一個挑戰,其
含義是,這樣作會破壞你們生活的原則,你們竟敢如此行?將教會內部的分爭帶到外邦人面前求審,是違背教會生活的原則。這句話的重點在「你們」。你們竟敢這樣?我們必須回到書信開頭的部分,那裏稱呼哥林多教會是在基督耶穌裏成聖,蒙召作聖徒的,他們被召與耶穌基督一同得分。不管外人如何,你們竟敢這樣作?
反對他們行動的論證(2-10)
他用這些論證(2-10節)來指出這樣作是沒有必要的。這裏提到三個有關聖徒的事實:
1.第2節,「豈不知聖徒要審判世界麼?」這是第一個事實。
2.第3節,「豈不知我們要審判天使麼?」
3.然後是第9節,他問道,「豈不知不義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麼?」他說,難道你們不曉得這些事?他的意思是,如果他們不明白,當然就不會產生任何影響力,不然他們也不敢在外邦人面前求審了。
他們為甚麼不應當去?此處重複了三次「豈不知」。這些都是論證。他提醒他們甚麼?他指出甚麼事實?
豈不知我們要審判世界麼?
豈不知我們要審判世界麼?那是「聖徒要審判這世界」的充分意義。這句話涵括的思想超越了現今的世代,一直延伸到那最後的審判台,不僅僅指聖徒要在基督面前受審的聖台(Bema),並且指最終審判的白色大寶座。使徒說,豈不知聖徒要審判這世界麼?到那時,全世界的人要站在白色大寶座前面,與神面對面。可惜今日人們完全忽略了這重要、最終的事實。人們汲汲營營謀利圖名,毫不考慮最終的結局。「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來9:27)。人們卻遺忘了這事實。在這裏我們只約略帶過,不再詳述。使徒說,聖徒要審判這世界,但坐在審判臺上的是羔羊,神的兒子。他是大審判官,全人類要站在他面前受審,其意義是,那是聖徒與基督最終的聯結。
使徒的書信中,還有甚麼比這句話更能確切地指明聖徒與主的聯合關係呢?他們要審判世界。保羅寫給提摩太的話也正是此意,他說,「我們若能忍耐,也必和他一同作王」(提後2:12)。作王的行動之一是審判。他最終審判世人時,他要與蒙贖的人聯合。我們要審判這世界。神已使我們與基督一同得分,這「一同得分」的特權已帶給我們赦免,平安,而且最終我們要與他一同審判世界。使徒說,我們要審判世界,然而你們中間竟有人將分爭帶到外邦人面前求審。「豈不知聖徒要審判世界麼?」
「豈不知我們要審判天使麼?」
這不過是將上一句話作更廣的應用,因為他有最後的權柄,不只管轄人類,也管轄一切受造之物,包括眾天使,他將審判天使,如同審判人一樣。他將與他所贖的聖徒一同施行審判。我們要審判人,也審判天使。
「你們豈不知,不義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麼?」
第三個事實是,「你們豈不知,不義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麼?」此處「不義的人」和他前面說到「在不義的人面前求審」時,所用的是同一字「adikos」。這句話是甚麼意思?「神的國」何所指?它包括最後的審判台,和堅定不移的公義。但那到不義之人面前求審的人對此一無所知。他們不能承受神的國。他們的生活與永恆公義的原則脫節。
使徒在第5節裏轉用諷刺的語調,「難道你們中間沒有一個智慧人?」他們曾自認為有智慧,並且以此自高自大。他前面已刺破他們驕傲的氣泡,現在又重複一次。難道你們中間找不出一個人能審判、定奪弟兄們的事嗎?如果真的找不出來,至少還有一個選擇,「為甚麼不情願受欺呢?為甚麼不情願契虧呢?」為甚麼不肯忍耐、順服呢?為甚麼不情願被冤枉呢?而你們情願將分爭帶到外邦人面前,他們也不能解決分爭,因為他們不能承受神的國,就是那嚴謹的,公平的,永恆的審判與公義之原則。如果你們中間找不出智慧人,你們最好就停留在原處,情願受欺,吃虧。這是很奇妙的,情願吞聲忍氣,也不要在不義的法庭前求審。
應由聖徒來判斷他們(11)
然後是這一小段的結語。使徒列出一連串邪惡的事,令人怵目心驚。哥林多充斥著-一件惡行,而且許多已侵入教會;稍後我們將論及。保羅說,「你們中間也有人從前是這樣。」你們活在這樣的光景中,向其降服。留意這個醒目的字,「但」。「但如今你們奉主耶穌基督的名,並藉著我們神的靈,已經洗淨成聖稱義了。」這裏啟示了教會得力量去處理爭端、施行公義的秘訣。「已經洗淨」指的是相信主耶穌,得到潔淨。你們因洗淨,而從世界分別出來,與你們周遭的社會分別。你們仍活在世上,你們必須停留在那裏,但你們要與世界分別。你們是已洗淨,分別,稱義的人。讓我們留在這稱義的能力範圍之內。你們既已稱義,就得以承受神的國。你們已經根據信心的永恆原則被稱為義。因此在神的國裏你可以與那最終的、公義的審判台和權柄接觸。這是你們現今的身分。你們曾是不潔的,你們中間有些人曾作過上述的惡事;但你們已經洗淨了,已經分別為聖,被稱為義了。你們已被永恆的公義宣判無罪,那公義的神也叫兒相信耶穌的人稱義了。當然,你被洗淨時,你的靈裏就得以成聖,稱義,你可以感覺到神的義在你裏面動工。藉著這些,你被裝備妥當。你們中間若有分爭,豈敢向那些位泣於洗淨、成聖、稱義的教會之外的人求審呢?
本段從頭至尾,哥林多地方的色彩都非常濃厚,但它所含的原則是亙古不變的。這與教會內部的分爭有關。我敢放言說,即使在今天,教會裏若有人在世界的法庭中控告另一位弟兄,他就是違反了這重要的原則。這不是說,我們在任何情形下都不可以藉助法庭解決問題。我們必須記住,我們現今的法庭和保羅時代的外邦人法庭,以及初代教會當時的法庭是不同的。我可以驕傲的說,我們現今的法庭已具有相當的公義和公平。雖然也偶有漏失之處,但大體說來,這些執法人員仍是稱職的。然而如果我與弟兄有分爭,我實在沒有理由告到世上的法庭去。教會應該能夠處理這事。但不要忘了,寫這封信的使徒也曾向世上的法庭提出上訴。他上告該撒,並且在某些場合中聲明他的羅馬公民權;當官長企圖剝奪他的自由時,他使出了最後一招:「我要上告於該撒!」至於他是否得到公平審判,那是另一回事,此處我不擬探討;然而他確是運用了他羅馬公民身分的權利。不管怎樣,基督徒彼此之間的分爭,都應該在教會裏面解決。這是本段經文所教導的一項重要原則。──無名氏《哥林多前書》
哥林多前書6:12-20
使徒仍在對付道德的腐敗。我們繼續討論第6章,會發現他接下去是對付一般性的問題。他已對付了那人的淫亂,以及從革來氏家風聞的事,如今他要探討一個更痛苦,更棘手的題目。
我們必須記住哥林多人的背景,以及哥林多教會是由哥林多人組成的事實。他們整個的問題歸納起來說,就是這城市的精神已滲透到教會裏。這一向是危險的。教會的責任不是把握時代的精神,而是糾正它。神的教會若認識己身的職責,依照它自己的生命法則而活,就會不斷譴責那些僅僅屬於過去的、短暫的世代之事物。然而我們也必須記住這裏的背景。從其背景我們可以對這段經文有較深的認識。如果喪失了背景,使徒最初寫作的理由也就消失了。雖然這裏的背景是哥林多,但所涉及的問題卻是普世性的,因此我們在這段經文裏要探討的不是哥林多,而是使徒在對付哥林多人的問題時所揭露的原則。
這是一封令人驚訝的書信。我多年在大西洋兩岸的教導事工裏,人們常對我提到哥林多教會的失敗,或者其他教會的失敗,但我發現在教會生活中,沒有一件事堪與哥林多的可怕光景相比。他們中間有些人已陷入極低下的層次,其餘的則容忍這些事存在於教會中。我們必須記住這一點。
保羅如今轉到一般的話題,顯然不道德的事已在教會裏四處蔓延,他提到的邪惡就是淫亂。他在第二卷書信裏有更清楚的論述。在那裏他明確指出犯這罪的正是教會中的人,「許多人從前犯罪,行污穢姦淫邪蕩的事,不肯悔改」(林後12:21)。這是哥林多人的背景。
我們要考慮兩件事:
1.哥林多人的背景。我們必須記住,不論保羅關於這主題說了些甚麼,淫亂的罪在哥林多這城中已經屢見不鮮了。它不僅是一個極普遍的罪,而且更糟的是,哥林多的哲學家和教師們根本不視它為罪。他們一點不以淫亂為一項罪行。當時哥林多是拜維納斯女神(Venus)的中心,眾聖徒都末論到這事。保羅在本段中所論及的罪即是拜維納斯的一部分。
2.另外要考慮的是,保羅不斷體認到教會的奇妙和榮耀。讀他所有的作品,我們會越來越對這事實留下深刻印象:理想的教會是無比榮耀、奇妙的。此處保羅也存著同樣的心思。他固然關心個別的罪和道德腐敗,但他更關心若容忍這罪,將在教會裏造成的影響──腐蝕教會,阻礙它的生長,便它不能發揮功用。
本段經文很自然的分成兩個部分:
1.原則的敍述,這也是本段最高價值所在。
2.將原則運用在這特定的主題上。
原則
他所敍述的原則包含在開頭的一節裏:「凡事我都可行。」一共重複兩次。第一個原則是自由。保羅在這裏說了兩次,然後在10:23,他又運用這原則在另一個有關吃祭偶像食物的主題上。這原則非常簡單,「凡事我都可行。」使徒是指「凡事」,人類生活中一切必要的恩賜和能力對基督徒而言都是合宜的。這種自由顯示了基督生活的自然本質。使徒堅持這一點。這些人清楚知道他說的是甚麼。他在下一段中又作了更詳細的說明。但目前使徒指的是男女之間的事。「凡事我都可行。」基督徒不是被召去否定人的一切本能活動。這是第一個原則,也是重要的真理。值得注意的是,他這裏是引用哥林多的領袖、教師們所說的話。那是享樂主義(Epicure&anism)派的論調──「凡事都可行」。不要自我限制,拘束,只要盡情表達自己。經驗和表達,那就是享樂主義。保羅說,作為一個基督徒並不表示這個人必須抑制他所有的天然能力。
「但不都有益處。」
「凡事我都可行。」但請等一會兒!如果第一個原則顯示基督徒生活的自然性,那麼第二個原則就顯明了它的超自然性;一切自然的事物都是在屬靈的、超自然的事物管理之下。保羅很巧妙她將這點表達出來。首先,「但不都有益處。」「益處」是指甚麼?我們說,凡事我都可行,但不一定合宜、方便。希臘文這詞有更多的含義。它是一個動詞「sumphero」,意思是彼此相關。我們立刻就看出這句話的精意所在。凡事我都可行,但我不是單獨活著。我無法遺世獨立。沒有人只為自已活。我和其他人息息相關,可能有些事我作了對我無妨,但卻無益於我和別的基督徒之關係。因此,這些事是沒有益處的。對保羅完全無礙的事,可能為了別人的緣故他就絕對不去作。並非凡事都是有益的。並非-一件事都是可以互相承擔重擔的。特別對基督徒而言,這中間有一些限制,這在世界其他宗教領域裏是找不到的。當然,在那些哥林多的哲學家中間更不得見。我們幾乎都抱著「自掃門前雪」的態度,別人呢?那與我不相干!我發現撒但往往就利用這空隙乘虛而入。有許多事涉及與別人的關係,以及對別人的責任。凡事都可行,但有些事別人能作,我不能作。為甚麼?因為作了無益,不能增進我與別人的關係和責任。
「無論那一件,我總不受他的轄制。」
這就是第二個限制。「無論那一件,我總不受他的轄制。」可行的事可能會轄制我,它可能成了我的律法,控制著我。這裏有兩個選擇。首先,是自由:「凡事我都可行。」基督徒的經歷中沒有任何自然的力量是受壓抑的,但所有力量都是受到限制的,都是在節制下運行的。這其中必須有限制,有管束。這是一種雙重關係:
1.我與別人的關係,凡事不一定有益處;
2.對我的影響,「我總不受他的轄制。」不讓我自已成了它的奴僕,違背我的主。
這是兩個偉大的原則。
原則的運用
至於原則的運用是很明顯的。保羅接著舉出一例,說明這原則的功用。「食物是為肚腹,肚腹是為食物。」這是確切的功用。食物需要肚腹來填裝,肚腹需要食物來維持身體,但兩者都是次要的。它們都是短暫的,會朽壞的,無法長久存在。然而「身子不是為淫亂,乃是為主;主也是為身子」。保羅在運用這原則時,所說的是身子,而不是肉體,這個區別必須先弄清楚。新約中不斷用肉體來描述那種完全降服於物質、欲望的生活態度。身子則是指神創造的一部分。譯成身子的字是「soma」,意思是健全。使徒此處是指一個完整,健全,理想的身子。請留意他在這段話裏宣告了有關身子的三件事:
1.「身子……乃是為主;主也是為身子。」
2.「你們的身子是基督的肢體。」
3.「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它多麼鮮明地照亮了一切黑暗的背景!多麼清楚地顯示了基督徒生命的真正光景!
身子(soma),就是那理想的,完整的,健全的身子,是為主的,主也是為身子的。保羅用對比來說明神將如何毀壞短暫的事物。如今他論到基督徒的身子,指出它不是短暫的,而是永存的,因為神要照他的旨意,叫這身子復活,以成就他的計畫。對他們而言,若是順服他的主權,完全在他的控制之下,那麼原先可行的事就更為可行。請注意,保羅不單單說身子是為主,並且主也是為身子,他供應身子的一切需要,好叫身子的功能裏一切合宜的、自然的事物沒有一樣不是在主的控制之下。「身子……是為主;主也是為身子。」
保羅最後用一句驚人的話作總結,我們最好不添加任何註解。「你們的身子是基督的肢體。」「與主聯合的,便是與主成為一靈。」主在世上時,他一切的能力都在聖靈的控制下,雖然凡事他都可行,但為了他的重大使命,有些事未必有益處,他從不渴望作一切可行的事,也不讓那些事轄制他;我們與他成為一靈。「你們的身子是基督的肢體。」
最後一段包括了一切。「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殿(naos),聖所,裏面的聖所。我們在3:16看過,他說教會是神的殿,神的聖所。這裏用的是同一個字,指聖靈實際居住的地方。你們已從神那裏領受了聖靈。你們不再是屬自己的人。你們不能任意而行。你們是「重價買來的」,因此「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
這一個正面的思想也可作負面的運用。身子自然是神所造的。還記得詩篇作者的話嗎?他說我們:「受造奇妙可畏」。我們可曾仔細思想詩篇139篇的美麗詩句?
「我未成形的體質,
你的眼早已看見了;
你所定的日子,
我尚未度一日,
你都寫在你的冊上了。」
身子是奇妙的!我們在科學世界裏已有了驚人的發現。人們為這些發現心存感謝,雖然許多科學上的發現到今天已被人濫用。但一切的科學發現都無法與人相比。我們的受造奇妙而可畏。身子的一切功能都是被許可的,然而蒙贖的身子是聖所,是神的靈居住之處;因此它與別人息息相關。有些事是有益處的,有些是無益處的;最重要的是,身子要在它一切的思想,責任,功用上,都受那惟一的主所管理。──無名氏《哥林多前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