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前書第十五章
一、
論基督耶穌的復活(15:1-58)
1.
基督復活的確據(15:1-11)
A.基督復活是福音的主要內容(15:1-4)
1-2 保羅在這裡追述他在哥林多教會時所傳給他們的福音,這福音是哥林多人靠著得救的。按下文看,保羅所傳給他們的福音,就是第3,4節說的:「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在此第2節的話很容易叫人誤會,以為使徒認為信了福音還沒有得救。本節最主要的關鍵在「若不是徒然相信」一詞究竟何所指?如果是指人要憑自己的力量持守信仰到底,那麼未「到底」時,我們就無法知道自己會不會得救。但這就與本章下文保羅所表現信徒在基督裡都要復活、「都要改變」(22,51節)的觀念完全相背,何況在1:2使徒早就把信徒看作已經成聖的了。注意:本章中心信息是講論復活,顯示當時信徒在復活之重要信仰上遇到試探,所以保羅反覆證明基督復活的真確,而詳述信徒復活的盼望,都是要駁斥那種不信基督復活的謬論。若從這重點留心領會使徒所說的「徒然相信」,就必知道是指那種只領受基督已為我們受死贖罪,卻不相信衪已經復活的「相信」。下文14節「若基督沒有復活……你們所信的也是枉然」和17節:「基督若沒有復活,你們的信便是徒然……」,都助證本節的「徒然相信」是指相信那種沒有復活的「福音」。但保羅所傳給哥林多人的,不是那樣的「福音」。現在保羅已經離開哥林多,他們中間有人說:「沒有死人復活的事」(12節)。他們一面信福音,一面不信復活。保羅恐怕哥林多人受迷惑,勉勵他們持守他先前所傳給他們的完備福音,所以說:「你們若不是徒然相信,能以持守我所傳給你們的,就必因這福音得救。」並隨即在3,4節說明福音是甚麼。
「若不是徒然相信」,「徒然」原文是 eikee有四個意思:
1. 無故。
2. 無效。
3. 無目的。
4. 無思考的。(參A. &
G. Lexicon)。
這字在西2:18繙作「無故」;在加4:11繙作「枉費」,加3:4繙作「徒然」;羅13:4繙作「空空的」。所以這字所指的是沒有可靠對象,空洞的信心。這樣莫名其妙的信福音,當然是徒然的。但所有誠實相信福音的,必能勝過各樣攔阻人相信的試探,使福音的道種在他的心裡,發生實在的果效而有得救的經驗。
3-4 這兩節經文講到福音的內容是什麼。福音不是博愛,不是耶穌為我們立下了犧牲的榜樣。福音,就是耶穌基督:
1. 「為我們的罪死」
不是因衪被釘十字架而死就是福音,乃是因衪為我們的罪被釘十架才是福音。
2. 「而且埋葬了」
埋葬證明衪的死是真的,跟平常人一樣,完全的死了。衪受了神的刑罰,使我們的罪因衪受咒詛而成為過去的事,不再被神看見了。
3. 「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
這裡所說的「聖經」是指舊約聖經。詩16:10「因為你必不將我的靈魂撇在陰間,也不叫你的聖者見朽壞。」彼得在使徒行傳最少有兩次引用這節經文,證明基督復活(徒2:25-32;13:33-35)。
在福音的三部分內容中,最重要就是基督的復活。因基督若只為我們的罪受了刑罰,卻沒有復活,就不能叫我們稱義得生命(羅4:25;彼前1:3)。所以基督若沒有復活,根本就沒有「福音」。
B.基督復活的顯現(15:5-8)
5 「顯給磯法看」,應該是指路24:34的事情。就是在以馬忤斯的兩個門徒,看見主復活顯現以後,趕回耶路撤冷的時候,門徒告訴他們「主已經向西門顯現了」。
「然後顯給十二使徒看」,這「十二使徒」是按團體來說。事實上,當時因為猶大已經吊死,多馬也不在,實數沒有十二個(路24:33-43;約20:19-24),所以這不是按準確的數字計算。在聖經裡面十二使徒是神特別揀選的團體。按整個團體來說,雖然有一兩個不在裡面,這班人還是被稱為「十二使徒」。
6 「一時顯給五百多弟兄看」,在福音書裡面沒有記載,是那一次顯現?未知、或以為就是指主耶穌在加利利的顯現,其實加利利山的顯現是主耶穌與十一門徒預先約定的顯現(參太26:32;28:7,10,16;可16:7)。無論如何這「五百多弟兄」非常有力的證明了基督復活的顯現,不是一兩個人的錯覺,因為絕不可能五百多人同時都有這樣的錯覺。而且保羅寫這封書信的時候說「其中一大半到如今還在」。這樣,如果保羅敢在給教會的公函中說謊(尤其是哥林多教會,其中不少反對保羅的人),則不論反對保羅的人,還是反對基督的教外人,只要找出五百多人中任何一位還活著的,證明保羅是說謊,那麼整個傳福音的工作,就無法繼續下去了。
7 上文既把磯法與十二使徒放在一起,這裡的雅各大概是指主的兄弟雅各。他本來不信主耶穌是彌賽亞(約7:5),可能在主復活向他顯現後才歸信主。不過新約聖經沒有記載整個事情的經過。在使徒行傳1章裡面,提到主的母親馬利亞和主的弟兄,跟其他門徒在一起禱告,所用的「弟兄」是多數的,相信也包括雅各在內。
8 保羅在此所說的,應該是指大馬色路上的顯現(徒9:1-9)。「末了」是指基督為證明衪復活而向人顯現的事上,使徒保羅是最「末了」的一個,因為他是在基督升天以後才看見主顯現的。
「我如同未到產期而生的人」,這是保羅自謙的話。他把自己比作早產的嬰孩,先天不足。這大概因保羅不是在耶穌一開始傳道就跟從主,而是在耶穌復活以後才蒙召的。他本來是個熱心的猶太教徒,現在卻熱心地為主工作。保羅既然在靈性上好像先天不足的嬰孩,尚且能這樣被主使用,為主作工,何況那些一開頭就受到最好栽培的人,豈不是更能被主重用,更應該為福音獻上一切麼?
C.保羅個人的見證(15:9-11)
9 這節經文繼續解譯他怎麼是「末到產期而生的」,怎麼在靈性上有先天缺陷。原因就是他以前根本不信主,而且還極力地逼迫神的教會,所以他說他不過是使徒當中最小的,不配稱為使徒。雖然他現在所作的工作非常偉大,他卻不敢因此自滿自大,只想到過去的愚妄,覺得十分羞愧不配。
10 保羅不是只悲觀地為過去的失敗悲歎,更為他「今日」的成就感恩。他的感恩不是因為他覺得自己有相當的成功,而是因為他把從前自己逼迫教會那種無知的情形跟現在比較,想到主如今這樣重用他,藉著他到處建立教會,他的改變使他自己驚奇,他成了何等樣的人,全是出於神的恩典!所以他不敢辜負神的恩典。他起初雖然是逼迫教會的,但現在卻比眾使徒格外勞苦,彷彿要為主贖回他過去失了的光陰。
11
「如此信」所指的是基督復活的事。關於基督復活的福音,不拘是保羅或其他使徒,都是如此傳,哥林多人也是這樣信了的。所以1-11節的重點是以保羅過去在哥林多所傳,信徒們所接受的福音經歷,證明基督已經復活。基督的復活既是確實的,現在哥林多人就沒有理由再懷疑他們已經確信的。
2.死人復活與基督復活(15:12-19)
12-13 從這兩節經文看來,哥林多教會裡有人不相信死人復活。他們所以否認死人復活,實際上是要否認基督復活,不過這些人沒有直接反對基督的復活,而是說沒有死人復活這件事。因為沒有死人復活,當然基督也就沒有復活了,這樣就否定了福音的主要根據,所以保羅針對這種謬論竭力反駁。
「既傳基督是從死裡復活了,怎麼在你們中間,有人說沒有死人復活的事呢?」基督的復活,是一項既成的事實。這在當時信徒心中是很容易明白的。一方面因為基督復活是發生在他們那個時代的大事,是大家耳熟能詳的。另一方面因為使徒們勇敢作證的精神,雖然冒死犯難,還是大膽見證,使信徒們的信心更堅固。但魔鬼的詭計卻巧妙地使信徒不信有死人復活的事因為死人是否復活,究竟是偏重於將來的事,是人所不敢肯定的。保羅看明了這種論調實際上就是反對基督復活,所以他說:「若沒有死人復活的事,基督也就沒有復活了。」那些說死人沒有復活的人,真正的目的就是要說基督沒有復活。正如今天不信派的人說耶穌基督是精神復活或心靈復活,而不是身體復活。這種人實際上就是要推翻使徒們所作的見證,不信耶穌基督身體復活這件事。所謂精神復活,只是一個抽象的名詞,精神不是具體的生命,無所謂復活。從14節開始,保羅提出幾點來證明如果基督沒有復活,我們所傳的福音就沒有價值:
A.基督若沒有復活,我們所信的就是枉然(15:14)
14
使徒們所傳的既然是一位能夠救人脫離罪惡和死亡的救主。如果基督沒有復活,連祂自己也要受到死亡的拘禁,祂怎麼能拯救我們這些在罪惡底下的人呢?祂怎麼能給我們永生的盼望呢?所以基督若沒有復活,使徒們所傳的就是枉然,信徒相信他們所傳的,當然也是枉然了。
B.基督若沒有復活,我們就是妄作見證(15:15-16)
15~16使徒們既竭力地證明神叫基督復活(徒1:22;2:31-33;4:2;17:18;徒23:6;24:15,21),如果基督沒有復活,那些親眼看見基督復活之人的見證就是謊話,連保羅在上文所講的耶穌基督怎樣向磯法、十二使徒、五百多人、雅各、眾使徒和他自己顯現,都是謊言。當然整本使徒行傳和新約聖經也都是謊話了。
C.基督若沒有復活,我們仍在罪裡(15:17)
17
為甚麼基督若沒有復活,他們的信就是枉然,仍在罪裡呢?因為基督如果沒有復活,就不能證明祂是神的兒子,是神所打發來的基督,祂的死就沒有特別的價值,祂是否有足夠的資格為我們贖罪也成了問題。羅4:25說:「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所以基督如果沒有復活,我們就不能夠稱義。按彼得在他的書信裡說,耶穌基督從死裡復活是為了使我們能重生(彼前1:3)。所以如果基督沒有復活,我們就不能得著重生,還在罪裡,不能得救。
D.基督若沒有復活,那些信衪而死的人也必滅亡(15:18)
18
基督若沒有復活,那些相信祂而已經死了的人也要滅亡。保羅說這一句話,似乎要提醒哥林多信徒,他們可能有些已在主裡面睡了的親友,他們向來深信這些信主的親友是得救的;但若基督沒有復活,難道這些人都要滅亡麼?
E.基督若沒有復活,我們今天就比世人更可憐(15:19)
19 因為我們跟隨基督,可能要在今生多受損失,或受人的逼迫,或受人的羞辱,並犧牲一些今世的罪中之樂;如果我們最後還是進到永遠的黑暗裡,豈不是比世人更加可憐麼?因為我們連今生暫時的罪中之樂也錯過了。
由此可見,否認基督復活的道理,怎樣影響人的人生觀,在信仰上越軌的結果,必定導致品德的越軌。
2.
基督復活與信徒復活(15:20-58)
A.基督復活是初熟的果子(15:20-22)
20 「但基督已經從死裡復活」是回答保羅上文假設的問題。保羅在上文假設基督如果沒有復活的話,那麼我們所信的就是枉然,所傳的也是枉然,在基督裡睡了的人也要滅亡。但事實上我們並不是如以上所說的沒有指望,也不是信得枉然,傳得枉然,因為基督已經從死裡復活了。基督為何是復活了的,這問題保羅已在1-11節證明了,所以12-19節不過是反面的辯證,讓哥林多人看見,如果耶穌基督沒有復活,如果沒有死人復活這件事,他們信仰的根據就完全被推翻了。
「成為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睡了之人,指離開世界的基督徒。耶穌基督的復活就是所有在基督裡死了之人的初熟果子。「初熟的果子」是所有也要熟的果子的憑據。基督的復活,就像一個初熟的果子,是所有信徒也要復活的憑據。基督復活,證明信徒也要復活。雖然信徒復活的事是在將來,但是因為耶穌基督已經復活了,單憑這個,我們就知道我們也要復活。正如我們看到初熟的果子時,知道其餘的果子也快要熟了。
這節經文也是解釋舊約裡面以列人的初熟節,就是預表耶穌基督的復活。初熟節本身含有復活的意思。因為莊稼經過冬天以後再生出來的子粒,正適合象徵復活。
21 死是因為亞當一人犯罪而臨到眾人的。亞當一犯了罪,他的身體就開始衰老而死,他的心靈也跟神有了隔膜,要躲避神的面。所以亞當犯罪的結果,給人類帶來了兩種死──靈性的死和身體的死。既然死是從亞當一人而來的,照樣復活也因耶穌一人而來。耶穌基督的復活救我們脫離靈性的死,叫我們得著重生,同時也要救贖我們的身體,叫我們得著復活的身體,就是身體得贖。
22
這一節經文講到兩種地位。一種地位是在亞當裡的,按靈性說,「都死了」,按身體說也已經開始死了。在亞當裡的人都有亞當的罪性,也都有一個「取死的身體」,都是被神的律法定為該死的。但相反的,在基督裡面,我們已經成了新造的人,從祂那裡得著永生的生命,而且我們的身體也有了復活的盼望。
B.復活的次序(15:23-24)
23-24 照這兩節提到復活的先後次序,包括首先的復活和末後的復活。保羅說「初熟的果子是基督」,就是指基督死而復活那件事。有人提到馬太福音27章耶穌死的時候,地大震動,已死的信徒多有起來的,是否跟這兩節經文所說互相矛盾,這個問題我們只要留心看太27:52-53,就知道並沒有矛盾。因為馬太的記載是:「墳墓也開了;已睡聖徒的身體,多有起來的。到耶穌復活以後,他們從墳墓裡出來,進了聖城,向許多人顯現。」注意太27:53「到耶穌復活以後」。他們雖然在主耶穌死的時候起來,但還沒有得著榮耀的身體,一直到耶穌復活以後,他們才從墳墓出來,向人顯現。所以復活的初熟果子還是基督。
「以後在祂來的時候,是那些屬基督的。」這是指主再來時,降臨到空中提接信徒說的。「那些屬於基督的」泛指一切屬基督的人。並不分失敗還是得勝,只要是「屬基督的」就都在第一次復活裡有分。也就是啟20:5所說的頭一次復活。但啟20:5的頭一次復活,原文protos只有一個字,就是最先的、第一的意思,卻不一定是「次數」的第一。在太10:2譯作「頭一個」,20:8譯作「先來」,可6:21譯作「作首領的」,12:28譯作「第一要緊的」,約1:15,30譯作「以前」,約1:41譯作「先」,約19:32譯作「頭一個」,約20:4,8譯作「先」。此外在啟示錄這字也多次譯作「先」或「首先」的。所以「頭一次復活」的「次」字不能過份強調。那只不過表示先復活的一班人而已。實際上在這一群先復活的人中不止一次的復活。因在主復活後已有少數死人復活(太27:52-53),在信徒被提以後,大災難中還有二見證人的復活。他們顯然都是在先復活的一群人之中。
「再後末期到了」,這「末期」應該是指大災難或災難的末段。「那時基督將一切執政……都毀滅了,就把國交與父神。」注意:「那時」不是緊接在信徒被提之後。留心比較上句「以後祂來的時候」,那「以後」也不是緊接在基督復活之後。事實上,從基督復活到今天已快兩千年了,使徒只用「以後」兩個字就連接起來了。可見使徒在這裡不是精細地記載每一件細節,只不過大略講述先後的次序罷了。所以,24節下的「再後……那時」也同樣是間隔了很長的時間。(其中經過了千年國度之後,才是基督把國度交與父神的時候)。
C.復活與作王(15:25-28)
25 本節顯然是指千年國時期基督在地上建立祂的天國說的。「等神把一切仇敵都放在祂的腳下」,這當然是形容基督完全的得勝。今天基督已經勝過撒但,坐在父神的右邊,但是還沒有到祂坐上自己的寶座作王的時候,因撒但的時候還沒有到;等候神所定的時候到了,撒但要作祂的腳凳(來1:13),不能再反抗作亂。
26 在「儘末了」時間上跟24節的「末期」是同時的。千年國結束,基督把最末了的仇敵除滅之後,就把國交與父神,千年國就歸入神永遠的國裡了。
按啟20:11-15告訴我們,在白色大寶座審判以後,死亡和陰間也都交出死人,並且被扔在火湖裡面。為甚麼「死亡」被當作仇敵,而且是最末了毀滅的仇敵?這是因為死是從罪來的,死的真諦也就是永遠的火湖。死就是魔鬼權柄的特徵。所以這句話實際上是指撒但的最結局,要被扔在火湖裡面。
27 「因為經上說」指詩8:6的話,解釋上文基督要作王,並除滅一切仇敵,承受萬有,是合乎神既定的旨意(參弗1:22;來2:8;彼前3:22)。另一方面,既然「神叫萬物都服在神的腳下」,那麼叫「萬物服祂的」父神,當然不在內了。因為賜權柄的,當然不在自己所給人的權柄之下。
28
基督叫萬物都服了自己之後,祂自己也要「服那叫萬物服祂的」,就是神。這並非表示基督與父神不是同等,而是因基督降世為人完成救贖工作的目的就是要「叫神在萬物之上,為萬物之主」。所以按祂作成救贖工作之目的,祂甘願這樣叫自己服父神。但注意,「叫神在萬物之上,為萬物之主」所說的「神」不是父神,而是三位一體的神。基督按子的地位作成了救贖工作,最終的目的是叫三位一體的神「在萬物之上,為萬物之主」,所以基督不是停止作王,而是與父神同作王,直到永遠(路1:33)。
D.復活與基督徒的人生觀(15:29-34)
這幾節經文說出復活的信仰,怎樣影響基督徒的生活、工作、和態度。事實上信仰必定會影響基督徒的人生觀。信仰的錯誤也就是人生觀的錯誤。人如果不信基督復活,他在世上行事為人的態度必然與世人沒有分別。相反的,相信基督已復活,並且信徒也要復活的人,他在世上行事為人必定充滿盼望。
29-32 1. 為死人受洗與天天冒死
「為死人受洗」在這章裡面是引起神學爭論的經節之一。大概有四種解釋。
a. 認為「為死人受洗」是為已死的信徒補行洗禮儀式,而哥林多教會曾有人這樣行,所以保羅引證這事,以證明確有死人復活,不然為甚麼有人為死人補行洗禮儀式呢?這種解釋太強調洗禮儀式的重要,暗示非洗禮不得救之意。而且保羅既然引證這件事,最少他自己不反對。但這跟保羅一向注重實際不過分注重禮儀的觀點相反(參羅2:28-29;林前1:13-17),且與救恩原理不同。
b. 認為「為死人受洗」,是活著的人為已死親友的緣故而受洗歸主。換言之,這「為」不是代替死人或為著死人的意思。由於親友的見證感動了,他或親友臨終的吩咐感動了他,因而受洗歸主。
c. 認為「死人」是指已死的信徒,但「為死人受洗」這話不是指他們死後,是指他們生前,然而保羅寫信時他們已經死,所以保羅是在追述他們生前曾受洗的事而己。
d. 認為這裡「死人」與「受洗」都是按靈意解,死人指靈性死的人(弗2:1)。「受洗」實在是指受苦(參路12:50)。且下文31節保羅說他是「天天冒死」,又說他在「以弗所同野獸戰鬥」;顯然保羅是用比喻的講法。這樣本節的死與受洗按靈意解也沒有甚麼不合宜之處。
這四種解釋以 c.及d.較合適。
基督若沒有復活,保羅何必天天冒死,要把福音傳給各處的人呢?不如吃吃喝喝罷!沒有復活,信徒為甚麼要敬虔度日呢?為甚麼不吃喝快樂,為肉身打算呢?「因為明天要死了」──反正不久就要死的。
33-34 2. 濫交會敗壞善行
從這兩節經文看來,哥林多教會裡面有些假師傅,雖然有屬靈的知識,其實不認識神。保羅要信徒防備他們,不要跟這些人交往,因為濫交是敗壞善行的。他們跟這些人交往的結果,必定受他們的影響,敗壞了信仰和生活的準則,甚至大膽的犯罪。
已經找到人生正確目標的基督徒,竟然去跟這些不認識神的人行走,這是多麼羞恥的事情,所以保羅說:「我說這話,是要叫你們羞愧。」因為哥林多信徒已經看到亮光,認識了基督,接受了基督死而復活的福音;為甚麼他們還要去附和不認識神的人以世界哲理作基礎的理論呢?哥林多教會既然自以為是有智慧的人,怎麼在這最基本的要道上還會受迷惑呢?
E.復活身體的榮光(15:35-49)
1. 問題(35)
35 保羅提出這兩個問題,可能就是哥林多信徒問保羅的問題。在這一節裡面,我們所要注意的是「帶著甚麼身體來呢?」可見所討論的復活是帶著身體的復活,不是精神或心靈的復活。不過這身體是甚麼身體呢?是血肉之體?或者是另外一種榮耀的身體?下文就有詳細的說明。
2. 三個比喻:植物、動物、星辰(36-41)
36 保羅用責備的語氣,對那些懷疑人要怎麼復活的人說話。這些人被稱為「無知的人」,大概是指教會中的假師傅,或附和他們論調的人。這種懷疑死人復活的思想,可能是由當時希臘的哲學家提出來的。可是在哥林多教會中,有人受了這些世界哲學的影響,而懷疑聖經的真理。所以保羅說他們是「無知的人」,因為他們雖然在世界上有學問,但在屬靈的事上卻是無知的。然而使徒還是盡量用人所易明的方法解釋復活的道理,所以用麥穀生長的道理來作解釋。
「你們所種的,若不死就不能生」。這是普遍植物生長的道理,把種子種在地裡死了,才能夠生長。保羅把基督徒的死比作麥子種在地裡。肉身身體的死,就好像種麥子,是要叫我們得著一個更美而復活的身體。既然肉身的死給我們換來一個榮耀的身體,那麼將來復活的身體,跟我們現在的身體有甚麼不同呢?37-38節指出其中的分別。
37 在此「形體」指穀物生長出來之後的形體,也就是果實的形體。「子粒」指未種之前的種子。所有植物種子的形狀,都比不上結出的果實形狀那麼新鮮、豐滿、壯大……。使徒在此把有生命的信徒肉身身體比作種粒,而復活的身體比作果實。所以這要死去的身體,當然比不上復活之身體的榮耀了!
38 這意思就是,神要它們有甚麼形體,它們就有甚麼形體。果子的種粒種下之後,長出果子的形體;蔬菜的種粒種下之後,長出蔬菜的形體;是誰使果子與蔬菜或五穀各有不同的形體?是神。祂隨自己的意思給它們不同的形體。照樣,信徒復活的時候,各人將要得著怎樣榮耀的身體呢?神會按祂自己的判斷給他們合宜的身體。他們都要得著榮耀的身體,卻不一定一樣,就像各種種粒各有不同的果實形體,換句話說,我們將來復活的身體,跟所有有神生命的人是同一類的身體,可是各人榮耀的「形狀」並不完全一樣。
39 這節用各種不同的動物,說明將來我們復活的身體之不同。不同生命的動物各有不同的身體,照樣復活以後信徒榮耀的身體,也會根據各人靈命程度的差異而有分別。若根據本節認為人與獸同列,實屬錯誤,因使徒在此不論是人是獸都只當作比喻,說明動物有各種不同形體而已!
40-41 這兩節經文是以宇宙間星體榮光的大小不同,來說明我們將來復活身體榮光的不一樣。正如「日有日的榮光,月有月的榮光,星有星的榮光」那樣。
這三個比喻總意是一樣的,就是說明我們將來復活的身體榮光有多大,就可以顯示這人生命的程度如何。這些人都有同樣的生命,都得著了同樣復活的身體,不過這些身體的榮光程度各不相同。而且將來所得復活身體榮光的不同,是根據他們今天在世界上屬靈生命的程度而定。他們怎樣地為主忍耐、順服、接受對付、讓基督的生命在他們身上顯大,他們今天在世界上被主造就成甚麼程度的屬靈生命,他們將來所要得的復活榮耀身體,也就有怎樣的榮光。
3. 復活身體與血氣身體的比較(42-44)
42-44 這幾節把復活的身體跟血氣的身體作比較,有四點分別:
a. 必朽壞的與不朽壞的分別
復活的身體與我們現在血肉的身體有甚麼不同呢?血肉的身體是必朽壞的。保羅不用「死」字,卻用「所種的」來形容必朽壞的身體,因他看身體如同種下的種子一般。我們肉身的死好像種子埋在地裡面,等候新的生命長出來。肉身雖是必朽壞的,只屬於物質界;但復活的身體是不朽壞的,屬永世的,與我們所要承受那永不朽壞的基業有相同旳性質(彼前1:4)。
b. 羞辱的與榮耀的分別
「所種的是羞辱的,復活的是榮耀的。」羞辱的指肉身的生命,為甚麼說是羞辱的呢?因為我們血肉的身體從亞當犯罪以後,就帶著罪,常常暴露出罪惡的醜態來。亞當一犯罪之後,就發覺他本身是赤身露體,聖經就以這「赤身露體」作為羞恥的記號,所以我們屬乎血肉的身體是羞辱的。但復活的身體「是榮耀的」,因為它和神兒子的身體相似(腓3:21)。
c. 軟弱的與強壯的分別
「所種的是軟弱的,復活的是強壯的。」血肉的身體是軟弱的,會生病、會飢餓,裡面有罪的律,充滿了各種私慾的要求,又受私慾的支配,叫人不能行他想要行的善。但復活的身體是沒有罪的,是強壯的,不受罪惡感染,又不受物質需要的牽累和血肉身體情感的影響,是全然像神的「強壯」的身體。
d. 屬血氣的與屬靈性的分別
「所種的是血氣的身體,復活的是屬靈性的身體。」「屬血氣」強調這是與物質界接觸的身體,和將來跟靈界接觸的身體不同。英文N.A.S.B.譯作natural(天然的),Williams譯作physical(物質的),跟上文「朽壞」與「不朽壞」的比較有相同的意思。我們本來是屬血氣的人,住在屬血氣的身體裡面,但是因基督的復活,叫我們得著重生,就不單有人屬血氣的身體,在復活的時候還會有屬靈的身體。
「若有血氣的身體,也必有靈性的身體」,這是保羅根據上文的講解所作的結論。既有屬肉身的生命,也就有屬靈的生命;既有血氣的身體,也就知道必定有屬靈的身體。
4. 兩個亞當的比較(45-49)
45 這節經文的頭一句是用創世記的話(創2:7),引用這話的主要目的,只是說明亞當與基督的不同。亞當不過是被造者,他所以成為活人,是神把生氣給了他。但末後的亞當──基督,卻是一個創造者;祂「成了叫人活的靈」。祂不但自己從死裡復活,而且也叫一切信祂的人從死裡復活。我們身為亞當的後裔,承受了血肉的身體,但當我們作了基督的後裔之時,我們就因祂叫人活的靈而有了復活的靈命。所以保羅從亞當與基督的比較,來說明我們為甚麼能有復活的身體。這就如同我們因為是亞當的子孫,自然有血肉的身體;照樣,我們因為作基督屬靈的子孫,當然也就會有復活的身體了。
46 本節只提到「屬靈的……屬血氣的」,沒有提到身體,表示本節只是要說明一種屬靈的原則。這原則就是「屬靈的不在先,屬血氣的在先」。在聖經裡面我們屢次看見類似的原則,如:該隱在先亞伯在後,以實瑪利在先以撒在後,以掃在先雅各在後,掃羅在先大衛在後,亞當在先基督在後。主耶穌說:「誰願為大,就必作你們的用人。」這是屬靈的原則。屬靈的生命不是在人面前爭先,倒是甘心居後。但根據上下文看來,本節的主要意思是指人類兩種生命的。屬血氣的生命在先,屬靈的生命在後。神先藉「首先的亞當」給人屬血氣的生命,然後藉「末後的亞當」(基督)給人屬靈的生命。這兩個「亞當」的先後,完全合乎神的定旨。
47-49 「頭一個人是出於地,乃屬土。」這人是屬血氣的,是神用塵土所造的,所以說是「屬土」的,那屬土的怎麼樣呢?失敗了。因此凡屬土的也都死在罪惡過犯中,屬於必朽壞的,終必歸於塵土。但我們今天卻有另一個機會,可以作神的兒女。這是因為「第二個人是出於天」,祂就是耶穌基督。這屬天的為我們活在律法下,祂是義的,卻代替我們這不義的。祂照著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第三日為我們復活了。這位屬天的怎麼樣復活,我們也要同樣的復活。
如果我們因為是「那屬土的」子孫,就有了屬血氣的身體;豈不也要因為是那「出於天」的兒女,而有復活的生命麼?如果凡屬土的要歸於土,那麼凡屬天的豈不也要歸於天麼?所以「我們既有屬土的形狀,將來也必有屬天的形狀。」
F.復活與身體改變(15:50-58)
本段進一步解明,我們不但會復活,而且必須有一個復活的身體。因為我們現在所有的血肉之體,不能承受神的國。神的國是永遠的,而我們的血肉之體是必朽壞的。這必朽壞的身體,怎能承受那永存的國呢?所以,除非我們得著榮耀的身體,否則進神國的應許,對我們這些血肉之體的人就是沒意義的。
1. 血肉之體不能承受神的國(50)
50 本節指明神的國和在神國裡的生命,跟這世界的國和血肉的生命完全不同。血肉的身體,只可以活在這個世界裡面,卻不能活在神永遠的國裡面。所以凡要在神國裡承受那永不朽壞的基業,都要有永不朽壞的生命。神既應許信祂的人可以承受祂永遠的國,也就必定會給我們一個永不朽壞的身體──復活的身體。
2. 身體改變是一種「奧秘」(51)
51 「改變」原文allatto,新約用過六次:徒6:14;林前15:51-52;來1:12都譯作「改變」;羅1:23譯作「變為」,加4:20譯作「改換」。本節雖然和帖前4:17所講活著的信徒要被提,是同一時間的事,但注重點稍微不同。帖前4:17是注重主來時還活著的信徒要被提。本節所注重的是主來時所有信徒都要得著一個改變了的榮耀身體。得著改變的身體之人,不只只是主來時還活著的信徒,也包括一切在主裡面已經睡了的人。這兩等人都要得著榮耀的身體。雖然他們在主再來提接信徒時不都是活著的,但他們都要改變而得著榮耀的身體。
我們怎樣改變而有一個復活的身體呢?
保羅說這是「一件奧秘的事」。奧秘的事是屬乎耶和華的(參申29:29),雖然我們現在不明白如何得著一個榮耀的身體,但我們知道主的大能,必定叫我們的身體改變,跟祂榮耀的身體相似(腓3:21)。
3. 身體改變與末次號筒(52-53)
52 「在一霎時,眨眼之間」,說明身體的改變是忽然成就,而不是漸漸成就的。「號筒末次吹響」,沒有指明是從那一次開始算起,也許在復活的時候,號筒不止吹一次,但在號筒末次吹響的時候,死人就復活了。很可能有人把本句跟啟示錄「七號」中的末號連起來,認為末次吹響的號筒就是七號的最末一號。但經文本身並沒有顯示什麼肯定的理由。在以色列人走曠野的行程中,神曾吩咐他們特製兩枝銀號,作為召聚會眾之用,不論預備爭戰,或表示歡樂……都要吹號(民10:1-10)。使徒在這裡告訴我們復活的時候也有神的號筒吹響,跟舊約的背景有相當密切的關係。
本節的事,在時間上既然與帖前4章是同時的,這樣本節的號筒理應與帖前4章的號筒相似。按帖前4:16所記:「因為主必親自從天降臨,有呼叫的聲音,和天使長的聲音,又有神的號吹響;那在基督裡死了的人必先復活。」看來在基督降臨到空中提接信徒那一段時間內,有不止一次的聲音發出,而本節所說的「號筒末次吹響」,可能就是指那時所發之聲音的「末次」。
53 這是和上文50節互相呼應的小結論。必朽壞的不能承受那不朽壞的,因此我們這必朽壞的身體,總要變成不朽壞的,才能夠符合在神永遠國度裡生活的條件。
4. 身體改變與得勝死亡(54-57)
54 從這一節開始轉到另外一個意思,說明信徒復活與身體改變,不止叫我們可以承受那不朽壞的國,而且是基督十字架榮耀的得勝。
「死被得勝吞滅」這句話是引用賽25:8的精義。這「得勝」是指耶穌基督救贖功勞的勝利,就是十字架救恩的得勝。所謂「死被得勝吞滅」,就是死亡被基督救贖的勝利吞噬了,就像黑暗在光明中消失那樣,根本除掉了。注意,這話是指信徒復活說的,與不信者無關。在信徒方面,因基督「藉著死敗壞掌死權的魔鬼」(來2:14-15),已不在死權底下生活,不再作死的奴僕。但在信徒肉身活著的時候,死亡的威脅還有一點權勢──還有影響。然而在信徒得著復活身體的時候,死亡就完全消滅。「死被得勝吞滅的話就應驗了。」「得勝」原文nikos是名詞。英文聖經K.J.V.,
N.A.S.B., R.S.V., Williams等都譯作victory(名詞),就是「勝利」的意思,與約一5:4的用法相似。而這「勝利」實際就是指基督在十字架上完成救恩的勝利。(參拙作新約書信讀經講義第十冊)
55-57 這是宣告勝利的問題,表示勝利已屬於耶穌基督。「死的毒鉤」是一種比喻的講法,形容死的危害可怕。死藉著什麼害人?藉著罪。罪好像死的毒鉤,它的權勢就是律法,因罪根據律法叫人死。沒有律法,罪也不算罪了。所以死的權勢就是罪。耶穌基督既然為我們而死,受了罪所當受的刑罰;又為我們復活,使我們不再被公義的神追討罪債,因此死就再也不能害我們了。所以保羅說:「感謝神,使我們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勝。」
5. 結論(58)
58 本節是全章的總結,中心信息是勸勉信徒為主作工,可分解如下:
為什麼要為主作工?
a. 「所以」:連上文,
i. 因主已經為我們復活了;
ii. 我們已有必定復活和身體改變的盼望。
b. 「我親愛的弟兄們」:因為我們已蒙主救贖,在主內作弟兄了。
要怎樣為主作工?
a. 要堅固不動搖:
i. 在信仰上堅固不動搖:不要因別人的主張,異端的誘惑,不信者的批評動搖。
ii. 在事主的熱心上堅固不動搖:不要因為對將來的盼望,失去正確目標而在聖工上灰心失志。
b. 要常常作主工:常常為主作工會常受主愛激勵,更熱心尋求明白主的話語和主的能力。
c. 竭力多作:不論屬靈的恩賜,真理的知識……如果竭力多用的結果,必然發揮到顛峰而更加進步。
d. 勞苦而作:肯付代價、不怕麻煩辛苦地為主作工,不只在恩賜和知識上得著操練,也在靈命上有學習,對於為福音劬勞有更深刻的體驗。
為主作工不徒然
a. 在主裡面一切都不落空,蒙主記念。
b. 不徒然,不一定是可以眼見工作的果效,也不一定是有果效;但就算看不見工作的果效,或工作根本沒有果效,還是「不徒然」,因為:
i.
主已經記念;
ii. 為主勞苦的結果已經使自己生命、恩賜、品德都有了學習;
iii. 已經為福音顯出了見證。
問題討論
哥林多人既然領受了保羅所傳的,怎麼保羅還說「你們若不是徒然相信」?
甚麼是福音?保羅為甚麼說基督若沒有復活,我們的信就徒然?本章所講基督的復活是精神的復活還是身體的復活?保羅怎麼證明?為何說基督復活是信徒復活初熟的果子?
本章提到為死人受洗究竟是怎麼一回事?是否不受洗不能得救?
「濫交是敗壞善行的」(33節)這句話在全段中是否連貫?保羅為甚麼要在這裡加入這句話?
信徒復活的身體是否各有不同的榮光?保羅在本章中怎樣講解這一點?
分點列出血氣的身體和復活的身體之不同,以及亞當與基督的分別。
本章所論的「身體改變」跟「號筒末次吹響」和帖前4:16-17的被提與號筒,有甚麼異同?
「死被得勝吞滅」甚麼意思?「死的毒鉤」是基麼?在主裡的勞苦果真都不徒勞嗎?為甚麼?――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