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前書第五章
5:1-13 淫亂的事
1-8
教會不應容忍淫亂事件
亂倫是猶太律法所明令禁止的(參利18:8),
也是外邦人所唾罵的,但哥林多教會竟有信徒與繼母同居,而更可惜的是教會對這事件採姑息態度。
3-5 保羅表明他的強硬態度,要將犯罪的人驅逐出聖徒的團契(即開除會籍),讓撒但藉疾病毀壞他的身體,使他或因肉身受苦而悔改,蒙神赦免,或肉身迅速死亡,而靈命在審判的日子得救。
6-8 以麵酵的比喻,解釋教會施行懲戒的原因;罪是有傳染性的,倘若姑息罪惡,則將影響全教會,好像一點麵酵能使全團發起來。
保羅在此更套用了除酵節的比方:在這節期內(見太26:17註; 路2:41註),
舊約律法規定家家戶戶要獻上羊羔,將舊酵除掉,並吃無酵餅;照樣,耶穌基督成了新約的羊羔,而在這約下的信徒也要除去罪惡之酵,活出誠實無偽的樣式。
9-13
教會紀律僅限教內信徒
9
「先前寫信」:這封信至今已失傳。
11 「與他 ...... 不可」:吃飯是友好的表示;與屢犯大罪的弟兄相交、吃飯,在教會內會有姑息罪惡的危險,違背教會紀律的原則。
思想問題(第五章)
教會對付犯罪的信徒和犯罪的不信者時,態度應有何區別呢?
今日教會有否注重紀律行動呢?
──《聖經──串珠註釋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