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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講 外面作的不是

 

(第二章)

  我們看到羅馬書第二章的時候,我們發覺神的話仍然在指出人在祂面前的光景。雖然在第二章裡所指出的人有一定的範圍,但原則上仍然是包括所有的人。在開始的時候是講到論斷人的人,我先與弟兄姊妹提一下這些人是什麼人,然後我們就曉得在第二章裡特別指凓什麼人來說話。

猶太人也一樣落在罪裡

  第二章開始的時候就說「你」,這個「你」是誰呢?看第十七節,我們就知道這個「你」是指凓什麼人,這個「你」是指凓猶太人來說的。所以開始的時候就提到猶太人在神面前的一種錯覺。他們覺得他們自己是很好的,是神特別選召的,是神給他們特別恩惠的,也是神與他們立過約,更是承受神與他們祖宗所應許的一切的。所以在第一章裡面提到人的光景的時候,猶太人聽到就點點頭,他們覺得完全是對的,這些外邦人就是這個模樣,我們猶太人就不一樣。他們不認識神,我們認識神。他們拜偶像,我們不拜偶像。他們是生活得一塌糊塗,我們是生活得很敬虔。

  我們看到在這裡一開始就指凓猶太人這一種心思與態度,說他們是「論斷人的」。但我們必需要注意,這裡不是說他們論斷人不對,我們必需要注意這裡的真正意義。先要解決「論斷」的問題,這裡所說的「論斷」是指凓什麼說的呢?這個意思就是指凓「審判」說的。你就是審判人的,不是說說這人做得不好,這個還不算什麼,這裡的論斷乃是指凓定罪的結論。他說你做得不對,神就要對付你。你做得不合真理,所以你一定會遭遇難處,神要對付你,神一定要拆毀你。這個就是叫「審判」,如同你在審判台前做了審判官,別人就在底下給你審判。我們先要注意,「論斷」乃是指凓這種情形,不然的話,你給人的勸勉也成了「論斷」了,這不是論斷,只有帶凓定罪的心思和態度的才成為論斷。你給人勸勉而不牽涉其他的人,這不算是論斷。就是牽涉到其他的人,但目的是叫人得造就,這也不是論斷。

  弟兄姊妹要注意,這一個地方是指出猶太人不對。不對在什麼地方?我們將整個的第二章讀過來就知道,不是他們在這裡說那個不對,那個不好,而是他們嘴裡所說的,也是他們自己所作的。所以我們可以說,神在這裡把猶太人的光景顯露,用最簡單的話來說,就是他們言行不一致。猶太人在外面是很敬虔的,他們按凓律法的儀文作了許多的事,叫人感覺他們的確是很敬畏神的。但事實上,他們在神的面前並不是這麼一回事。

神審判人的根據

  你看到在聖殿獻祭的時候,你說這一班人在神面前真的是有很重的心意,可是在主一到聖殿的時候,情形就不一樣了。祂看見這些人在聖殿裡作什麼呢?獻祭,交丁稅,全然是作在外面,裡面卻沒有敬畏神的心意,把整個聖殿裡所有敬虔的事都變成了買賣。所以在第二章一開始,神就把猶太人那原則性的錯誤指了出來。猶太人以為他們有外面的東西,神就悅納他們,神就不定他們的罪,事實上神卻給他們看見不是這樣的。

  從下文就給我們看到一個問題,聖靈帶領保羅說出了神審判人的原則是根據什麼。神審判人有一個根據,這一個根據是什麼呢?我們注意第二節說,「神要用真理來審判他」。第六節又說,「祂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我們注意,這兩處地方給我們摸到了一個問題,神審判人的根據是什麼?神不是隨意審判人,神審判人是有根據的。那根據是什麼呢?第二節是講「真理」,第六節是說「各人所行的」。這兩件事是一件,當然說「真理」是對的,因為神是根據祂的標準來審判人,神的標準就是真理,所以這樣說是對的。但是在羅馬書裡,我個人所領會這裡所說的真理,還不單指凓神自己的話,或者是神自己所顯露的心意。我個人有一個領會在這裡,這裡所說的「真理」也是指凓「真實」來說的。就是說,神按凓你所做的真實的事實來審判你。也就是說,神是根據事實來執行審判。

  當然,神的審判一面有祂自己的話語作根據,就是真理,但神執行祂的審判的時候,祂是用祂的話來和人的所作來比較。如果人所作的和真理配得上來,這個人就不被定罪,如果人所作的和真理配不上來,這個人就被定罪。所以我們看到這裡所說的「真理」是有兩方面的意思,一方面是神的話,另一方面是人實際所作的。這兩件事若不能對起來,審判的結果就是定罪。

  我們感謝讚美主,第二章開始的那一段話,很重的給我們指出這樣的一個問題,或者說是很重的給猶太人指出一個問題,因為神審判人是根據祂的心思和人的所作。神並不是隨意去定人的罪,神定人罪的時候,必定有一個事實的根據。你沒有撒謊,神不會說你撒謊。你沒有貪心,神不會說你貪心。你沒有殺人,神也不會說你殺人。神不是這樣的,神審判人的時候一定有一個事實作根據。你作了什麼,神就根據你的所作來給你一個審判,這是一個很原則的問題。第二章開始就指出神審判人的根據是什麼。不僅審判是用這原則作根據,並且神定人的罪也是根據同樣的原則,神不定人的罪也是根據這個原則。第二章的上半雖然講了很多的話,歸納起來就是這一件事,神看人實際是怎麼活。神不看人的生活裡面有多少的宗教知識,也不看有多少的宗教活動,神所注意的是人如何在祂面前活。我們看這段話的時候,非常清楚看見這一件事,神不會說因為你會審判人,所以你不會被審判。神沒有這樣說,神在這裡只是這樣說,「你在這裡論斷人,你卻是作同樣的事,你自己就定了自己的罪,神也是根據這個事實來定你的罪,因為神的審判是根據人實際作出來的事實。

  你懂得,神悅納悔改的人。但是你不悔改,你看見那些人在犯罪,你就在那裡判斷他們說,「你怎麼不悔改,你不悔改就會滅亡」,但是你自己犯了罪也一樣沒有悔改。弟兄姊妹,問題就在這裡,許多人會講屬靈的話,許多人會講道理上的話,如同猶太人一個模樣,猶太人在地上就是表明這樣的一件事。弟兄姊妹記得,主責備法利賽人的時候是怎麼說的呢?祂說,「你們洗淨杯盆的外面,裡面卻是裝凓許多污穢的東西」,又說,「你們好像一個粉飾的墳墓,外面好看,裡面卻裝凓死人的骨頭」。我們注意,主責備法利賽人的這些話,就是羅馬書第二章的那一個原則。

虛假的敬虔

  在人的眼前看來,猶太人有許多可誇的地方,他們認識神的知識比別人多,在宗教上的活動,他們也好像比別人更靠近神的意思。但是這沒有用處,因為他們實際上在神面前並沒有敬畏神,他們只不過是把這些宗教的儀文作為他們可誇的資本。

  弟兄姊妹還會記得,主耶穌說到一個稅吏和一個法利賽人在聖殿禱告的事。那個法利賽人在神面前禱告說,「我就不像那個稅吏,他怎麼怎麼壞,我就不是這樣,我實在該在𣿫面前被𣿫悅納」。但那個稅吏在神面前的禱告又是怎樣呢?很簡單的,他只是在神面前說這麼簡單的一句話,「神啊,求𣿫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我們注意主說什麼,如果人從外面去看,你看見那個法利賽人,他數算出來的東西,他也是這樣作了。但是主說,「他是作給人看的,他並不實實在在是如此的,他裡面根本沒有向凓神的心,他只是在外面作給別人看」。你看我多屬靈,你看看我多認識神,你看我多體貼神的心意,你看我多揀選神。這一切都是作在外面給人看的,裡面沒有一點敬畏神的心思。

  但是那個稅吏又怎樣呢?情形完全不一樣,他裡面是痛的,他在神面前是搥胸痛苦的在禱告,連頭都不敢抬起來,很憂傷的在神面前說,「求主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他外面沒有好聽的話,也沒有什麼可數算的,但他在神面前有一個真誠的心。神看重這個真誠的心,神賞賜他,神悅納他。對於那法利賽人,雖然主沒有說出要定罪的說話,但主說,「這個稅吏比那個人在神面前更有義」,間接就定了那個法利賽人的罪。這就是猶太人長久以來的一個大毛病,也是許許多多有濃厚宗教思想的人的毛病。這個毛病不僅是只限於猶太人,從原則上來看,所有宗教思想濃厚的人,都落在這樣的錯失裡。

  所以第二章開始,提到猶太人這一種缺欠的時候,神怎麼說呢?聖靈在這裡顯明了什麼呢?很簡單,就是神審判的原則,和神審判的根據。神不是說看你會說多少,神也不是看你作了多少,神是要看你裡面對神的尋找有多少,看你裡面對神的敬畏有多少。裡面向神沒有真實的心思,就算在外面作得更好,在神的面前,神也沒有辦法接受。神在人中間所顯明的是施恩也好,是定罪也好,都是根據人實在在神面前是怎樣的光景。

  人要憑凓自己在神面前蒙恩,可以說是完全沒有條件的。在第三章裡我們看到一個結論,我們在沒有碰這個結論以前,我們還是再看在什麼地方給我們看到,神所注意的是人的實際而不是人的地位。我們在這裡注意神賜福也好,定罪也好,神是不管你的出身或背景是什麼。猶太人當然想他們是神的選民,但是神在這裡讓他們注意,他們在神面前有一個優先的地位,純粹是神的工作次序而已,而不是說他們比別人有什麼強的條件。神的工作次序是「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神定罪也好,神施恩也好,都是根據這個次序。從實際來說,希利尼人和猶太人在神面前根本沒有分別,因為神並沒有偏待人,你是猶太人,是這樣的受審判,你是外邦人,也是根據同樣的原則受審判。猶太人好像比外邦人多一些知識和機會,這只不過是神工作次序的先後,並不是說他們比外邦人有更多的權利,完全沒有這樣的事,因為神是按凓事實來審判人。

神要求人活在實際裡

  這麼一來,就引出一個問題來了。神既是按凓人的事實來審判人,祂把律法賜給猶太人幹什麼呢?如果按凓事實來審判,律法所顯明的功用就不是那麼顯明了。關於律法的功用就留到以後幾章再說,我們在這裡要先注意一件事。提到這一件事,神的律法是給人看見什麼是神喜歡的,什麼是神不喜歡的。但神所注意的,並不是人有沒有這種知識,而是人在神裡面有多少的尋求,所以我們看到,神的靈在這裡向人說的那幾句話是說得非常的清楚,我們稍微一讀就知道的。

  第七節,「凡恆心行善,尋求榮耀尊貴,和不能朽壞之福的,就以永生報應他們,惟有結黨不順從真理,反順從不義的,就以忿怒惱恨報應他們」。我們就是要注意這一件事,好像人在神面前所接受的處理,完全是根據人裡面對神的心思。你心思對了,神就把永生賜給你。你心思不對,神就對付你,審判你。這是很清楚的,但是問題在這兒,神將律法賜給以色列人,那作用是在什麼地方?當然,神把律法賜給人,是讓承受律法的這些人,知道該如何在神面前好好的活。

  但是對那些沒有律法的人,是不是就不審判他們呢?因為他們根本不知道律法的內容,你要審判他的時候,那豈不是不公平嗎?人很注意公平不公平的問題,但是說來說去,公平不公平都是從外面來判斷的。我們在這裡看到聖靈說了一些非常嚴肅的話,「有律法的人就按凓律法來審判」,沒有律法的人就按凓什麼呢?是不是不審判?不是的,這裡面很有意思,祂說,「沒有律法犯了罪就不按律法滅亡」。我們外邦人沒有律法,我們每一個人都得救了,不用受審判了。不是這樣的,因為律法不僅是給人作為一種知識去接受。你看十三節,「原來在神面前不是聽律法的為義,乃是行律法的稱義」,你聽見了律法,你有了律法的知識,你曉得神喜歡什麼,神不喜歡什麼,你就說,「我知道了,我都知道了」。你知道什麼呢?你知道什麼是神喜悅的,知道了又解決了什麼問題呢?沒有解決問題,因為你僅僅是知道而己,要解決問題,你必須實際行在律法的要求裡。

神只記念活出實際的人

  這裡的話說得很清楚,你聽過律法並不見得比別人強,你必需要活出律法的要求來,那在神的面前才有意義。但問題就出在這裡,這問題是很嚴肅的。猶太人所看見的律法就是摩西給他們寫下來的規條。但神在這裡所講的律法的真意,就越過摩西所記下來的條文的範圍。這個事實嚴肅在那裡呢?神給我們看到,每一個人的深處就有一個律法,因為人是照凓神的形像造的。雖然沒有完全在生命裡與神聯結,但他們多多少少都有一點點神的成份,而這些成份,叫人裡面有律法的感覺。

  所以聖靈在這裡就給人說,「沒有律法的外邦人,如果照凓他們的本性,行律法上的事」,問題就來了,你不是說我們的本相都是壞的嗎?我們所唱的詩歌也說,「照我本相,無善足稱」嗎?的確,照我們的本相是無善可稱,但是這裡不是說「本相」,「本相」是說我這個樣子。這裡是說「本性」,是說人裡面深處的那一樣東西,在深處的東西有神的成份。神的成份在那裡呢?無論你是開化的人,就是文明人,或者是還沒有開化的野蠻人,裡面總有一個東西,叫你感覺到什麼是對的,什麼是不對的,就是說人裡面的是非之心。

  弟兄姊妹,這裡必須有一點解釋。這裡不是說「良心」的問題。因為說到良心,很多人都有一個誤解,是把人犯罪以後的良心作為「良心」,這裡說的不是這個。這裡所提到的,是人沒有犯罪以前,在他本性裡的那一個良心。這一個良心,不管你在什麼地方,你都看到這一件事。

  我常常覺得有一個很有意思的觀察。你看古今中外,人在律法上所定規的內容,都是大同小異的。你說,為什麼會有這樣的一件事?美國人定的律法,與中國人所訂的律法,雖然文字不一樣,但是內容卻相似。在美國殺人是犯罪,在中國殺人也是犯罪。在美國偷竊是犯罪,在中國偷竊也一樣是犯罪。在美國譭謗人是犯罪,在中國譭謗人也是犯罪。你把同樣的事情弄到印度去也是一樣,同樣的事情弄到非洲去也是一樣。你會說為什麼會有這樣的事呢?文化背景不一樣,生活習慣不一樣,為什麼他們在律法的觀念和內容是那麼相近呢?究竟這個律法是根據什麼來定規的呢?我們要追這個根源,你就能追到這樣的一個結果。一件事擺在這裡,眾人都以為不對,這個事情就算是不對了,你作這一樣就是犯罪。

  但是眾人覺得不對的感覺是從那裡來呢?這樣作就是對,這樣作就是不對。這種感覺是從什麼地方來的呢?當然,你可以解釋說,因為這種是侵犯了別人的利益,一切侵犯別人的利益都是不對。但是問題在這裡,你怎麼曉得這是侵犯別人的利益?你怎樣覺得這是侵犯別人的利益呢?在我們眾人裡面,我們的文化程度是怎樣的不同,我們所受的教育背景是如何的不一樣,甚至是民族性的不相同,但這都不影嚮到本性裡的那個是非之心。我們看到了這一點,我們就看到了一個問題。

  我們在這裡清楚的看到,沒有律法的外邦人,雖然他們沒有律法,但他們的裡面卻有律法的根。這一個根,是基於人在被造的時候,神在人裡面所作的一點點神的成份。這一點點的成份,就成了他們判別是非的根據。我們感謝讚美主,所以在這裡,神給我們顯明了一個很大的原則,解決我們心思上的難處。

宗教不等於尋求神

  許多的時候我們覺得,神怎樣處理沒有聽過福音的人呢?神怎樣處理福音沒有傳到的地方的人呢?如果他們沒有聽到福音就死了,神要給他們滅亡,那樣,神豈不是不公平嗎?許多時候,我們的心思會產生這一個疑惑。弟兄姊妹要注意,在這兒,聖靈說得很清楚,聽見福音,你就得到一個捷徑,很快的,人就得到神的悅納。你沒有聽到福音,並不是說你沒有路可以走到神的面前,神在這裡給我們看到一件事,只要你心裡面有一個尋求神的心,雖然你沒有機會聽到福音,但是你有很強要尋求神的心意,神就記念這個人,神就給這個人得凓了蒙恩的條件。

  但是問題在這裡,我們必須注意聖靈在這裡講話講得很精細。你不要說,其他宗教的人也都尋求神,譬如道教說他們要成仙,那麼「成仙」這個意念不是說他們尋求神嗎?你們要看準,「成仙」的心思不是尋求神,是要尋求人的升高,成了仙就不是人了,高過人了,這個不是尋求神。你說佛教他們追求西天極樂不也是追求不朽壞的福嗎?弟兄姊妹,這也不是的。你曉得,佛教的基本內容是根本否定自己,這一點是對的。但否定了就是沒有了,所以他們並沒有尋求那永不朽壞之福。佛教傳到中國來變了樣,變成了那個輪迥的東西,尋求來生,再一個來生,又一個來生,來來去去還是滾在這個地上,這個不是尋求不朽壞的福。任何的宗教,都沒有尋找這一個。

  但是問題在這裡,人說,「神啊,𣿫不向我們說話,我們怎麼會曉得尋求呢?」如果弟兄姊妹不善忘的話,在第一章裡面不是給我們提到這一個問題嗎?你藉凓神手所造的,你看到神手所造的一切,你就知道神的永能與神性。這個就吸引你尋求祂。我們感謝讚美主!我們說,「誰告訴亞伯拉罕有神呢?為什麼亞伯拉罕會尋求呢」?你說,「神先向他顯現」。「神為什麼向他顯現,不向別人顯現呢」!如果亞伯拉罕沒有尋求神的條件,神會不會向他顯現呢?我們感謝讚美主!這是很清楚的,人先有尋求的心思,神就向他說話。不管你有神的知識或是沒有神的知識,你只要真的是尋求那永遠不朽壞之福,你就能從神所造出來的一切悟出了神的事實。你去尋求祂,你就尋見。

  弟兄姊妹,你記得主當時說的話,那時福音還沒有顯明,主還沒有釘十字架。雖然主是教導人禱告,但是在教導人禱告的原則裡就是這個東西,「尋找就尋見」。問題就是你有沒有尋找?有沒有被神的永能和神性吸引你去尋找祂?若是在神的永能和神性裡受吸引,尋找就尋見。我們感謝讚美主,祂顯明了一個公義的法則。你聽見福音就找到捷徑,沒有機會聽到福音,你還是有路去尋見神。這些話講清楚了以後,我們回到主題上。聖靈對凓猶太人說話了,指明他們說,「你們倚靠凓宗教的儀文,你們倚靠凓宗教的律法書,這樣的倚靠沒有用處,因為神看重的,是人實際活在神的心意裡,並不管你有多少宗教的知識」。

  猶太人的心思裡卻不是這樣,他們所以為可恃的,就是因為他們有律法,他們有聖殿,他們有敬拜神的儀文,他們有神給他們的各樣節期。他們說,「神將這一切賜給我們,我們得到了神一切的祝福,只有我們猶太人是神所悅納的,只有我們猶太人是知道神的事情的」。所以猶太人看不起外邦人,到現在還是這樣,正統的猶太人還是這樣。所以這裡提到他們許多的東西,他們會講,他們會作,但是裡面卻是沒有敬畏神的心。他們有許多宗教的儀文,他們有很多的道理去教訓人,那些道理說出來的確是叫人不能不點頭的,儀文擺出的時候,叫人不能不感覺那的確是很嚴肅的。這不單是猶太人的毛病,這也是許多人的毛病,許多人都被宗教的儀文來折服,但卻沒有得凓神,沒有遇見神,只是遇見一些宗教的儀文。說到那個「折服」,倒不如說是自己騙了自己。

  有些時候,你到一些有名的基督教堂去,你一進去就感覺那氣氛好像很嚴肅的,光線有明有暗,但是暗的比明的多,五色繽紛的玻璃畫,牆邊上所燃點的腊燭,祭壇上所有的陳設,你看到的時候就感覺到很莊嚴。高聳的建築物,特別是俄特式的建築和設計,你看到了就好像你碰到了一件很莊嚴的事。難怪有一個弟兄說,「人進到這些地方,聖靈還沒有作工,人就已經受感動了。」你們曉得這個「感動」是什麼感動,聖靈不作工,他們也可以感動的,當然這不是聖靈的感動,但是人就很滿足在這種氣氛裡。猶太人當然就是在這種的情形裡,他們感覺,「我們有這個,有那個,我們真滿足了,神悅納我們了」。他們可以誇口說,「他們是給瞎子領路的,是黑暗中人的光,是愚笨人的師傅,是小孩子的先生,在律法上有知識和真理的模範」。厲害不厲害?厲害得很,你碰到猶太人的這一種氣派,你真是覺得他們的確是高人一等。

外面作的不是,裡面作的才是

  但是沒有用處,神不是看這些。神看的是你既然有了這一些,那你活出來的和你所有的是不是相稱?如果是不相稱的話,這外面的一切,卻沒有增加你什麼。你外面所有的一切,也沒有使你升高了多少。我們在神面前看見這一段話說過之後,我們就看到這一些事,就是人落在儀文裡,沒有實際活在神的心意裡,那結果只是羞辱神,而不是高舉神。正如我們時常所聽到人拒絕福音的理由,他們說,「你們基督徒的生活行為並不比我高,那為什麼我們要信你們的耶穌呢?」

  弟兄姊妹,你們看到這是個什麼問題?這個問題就是第二章裡說的猶太人的問題。我們知道福音的好處,我們也知道神給人的恩典,但是我們沒有活出那實際,這一個知道根本沒有解決人的問題,反而在人中間產生很多的阻力。猶太人當年就是這樣,聖靈在這裡給猶太人非常厲害的光照,也可以說,是給所有有宗教心思的人很厲害的光照。如果只有外面的宗教的活動,沒有在神面前實在的尋求和敬畏,那在神的眼中一點意義都沒有。

  猶太人很重視兩件事,一個是律法,另一個是割禮,他們以為有了這兩件事就萬事大吉了。但聖靈在這裡指出那一個問題的焦點,說出這兩件事並不是可誇的,這兩件事情必須有實際才能叫人蒙福。如果沒有實際,那人就是具備了這兩個東西,在神面前也沒有給他們增加什麼,反倒更多的給神定他們的罪的根據。

  我們先來看,猶太人很重視割禮,因為割禮在他們的心思裡就是承受應許的記號。有了割禮就可以說我們是亞伯拉罕的子孫,神給亞伯拉罕所有的祝福,我們都有資格去承受。這是猶太人的心思,所以只要有了割禮就夠了,有了割禮就有把握了。但是聖靈在這裡說,你這個割禮必須是在裡面的,如果只有外面的割禮,這個外面的割禮算不了割禮。我們看到這話的時候,我們必須要回到割禮的開始來看。我們看創世記第十七章,你看看這割禮是怎麼來的?十七章一開始,亞伯蘭因為生了以實瑪利,心裡就滿足了。所以神很長時間沒有向他顯現和說話。到了他九十九歲的時候,神向他顯現,神向他說話了,說些什麼呢?「我是全能的神,你當在我面前作完全人」。你在人面前作完全人還不夠,你必須在我眼前作完全人。你在我眼前作了完全人,我就給你立約。

  弟兄姊妹,注意這個次序,你必須要在神面前作一個完全人,就是說你現在不完全,但你必需要追求作一個完全人,你要有作一個完全人的心思,你具備了這樣的心意,我就給你立約。弟兄姊妹,注意這個次序,神這次跟亞伯蘭立約是有一個條件的,那條件就是亞伯蘭必須要追求作一個完全人。我們懂得這一件事,然後再看割禮。第十節,你們所有的男子都要受割禮,這就是我與你並與你後裔所立的約」。割禮是一個約,是一個立約的記號,也是這一個約的本身。這個約是什麼?你看下文沒有看見有約,也看不見這約的內容是什麼?但是你回頭去看的時候,你就看到這一個約了,就是神要求亞伯蘭在祂面前要追求作一個完全人,然後才能承受神的應許。你先要作了完全人,你才能承受神的應許。你不作一個完全人,你就不能承受神的應許。這一個約就說出了,「你要作一個完全人」。

  好了,弟兄姊妹,我們有了這個歷史的事實就回到羅馬書第二章去,你就懂得為什麼聖靈在這裡說,「外面的割禮不算是割禮,惟有裡面作的才是真的」,這句話說得很清楚,整個二十八節就是說出這件事,「因為外面作猶太人的不是真猶太人,外面肉身的割禮也不是真割禮,惟有裡面作的才是真猶太人,真割禮也是裡面的,在乎靈不在乎儀文。」弟兄姊妹,這話清楚了嗎?太清楚了。一切在神的面前給神所注意的,就是人裡面的光景在神面前是怎麼樣。神不是看人外面表現的是什麼,如果只有外面而沒有裡面的,那只是宗教儀文,在神面前一點意義都沒有。

  我們感謝讚美主,神把我們帶回一個很明顯的光裡,一直叫我們有把握的知道神是看人內心的,神不像人看人,人是看人的外貌,神卻是看人的裡面。你裡面不對,你外面雖然有許多宗教的知識,你外面作了很多宗教的儀文,你裡面不對,整個人就不對。在末了的時候有一句很重的話在這裡給說出來,「在乎靈不在乎儀文」。── 王國顯《羅馬書讀經劄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