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第四章
保羅提那老遠的事做甚麼?何不舉一個當時的例子?
4:1-3 猶太人常以自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為榮,於是保羅引用亞伯拉罕為例,說明因信得救的道理。在強調信心的同時,保羅從來沒有表示過神的律法不重要(4:13),但是單憑遵守律法是不可能使人得救的。(有關亞伯拉罕的事蹟,請參創17章的人物介紹。)
信心大小,也關係到我們的得救,有人這樣說;那我們不是要很大很大的信心才得救?
4:5 有些人聽到因信得救的道理以後也許會憂慮:“我的信心足夠嗎?”其實這些人誤解了,拯救我們的不是我們的感覺或行動、而是耶穌基督;不管我們的信心多麼微小,耶穌基督也有足夠的能力來拯救我們。耶穌所賜的救恩是一件禮物,因為祂愛我們,並非因為我們對祂有強大的信心,才值得祂來拯救。這樣,信心有甚麼作用呢?信心就是相信和倚靠耶穌基督,接納這份奇妙的救恩禮物。
神願赦免,因耶穌已擔當了我們的罪;罪真的可以被赦免?
4:6-8 大衛王曾經犯了姦淫、謀殺、說謊等重大的罪,但是仍能經歷蒙神赦罪的喜樂。我們也可以除掉罪惡,得到同樣的喜樂,只要(1)承認所犯的罪;(2)向神認罪,尋求赦免;(3)讓罪咎感消失,相信神已寬恕了我們。對於一些經年累月、根深蒂固的,或嚴重的、牽涉到別人的罪,要做到上面三點並不容易,但是我們必須牢記耶穌願意赦免所有的罪。只要了解祂在十字架上付出的代價是何等巨大,就知道沒有任何大罪是祂覆蓋不了的。縱然我們的信心很軟弱,我們的良心很敏感,使我們時常記起那些罪,但是神的話已經宣告了:凡認罪的便得到赦免(參約壹1:9)。
割禮只是一種禮儀罷了──但神為何那樣重視?
4:10 割禮是猶太人的一個印記,證明他們跟別人不同,也表明猶太人是神的選民。所有猶太男童都要接受割禮,為了要把猶太民族和其他拜偶像的民族分別開來,因此這是非常重要的儀式。神吩咐亞伯拉罕行割禮是一項祝福,也是一個命令。
亞伯拉罕不也是因行割禮而蒙福的嗎?你會有這個疑問嗎?
4:10-12 儀式並不是亞伯拉罕蒙福的條件,在行割禮儀式之前,亞伯拉罕早已蒙神賜福了。他是因信而得神的喜悅。創世記12章1至4節告訴我們,神呼召亞伯拉罕的時候他已經七十五歲,行割禮則是在九十九歲(參創17:1-14)。禮儀可以作為我們信心的提醒,也可以教導初信的人,但是我們不應該寄望禮儀可以為我們在神面前賺到甚麼功德,它只是外在的象徵和記號,反映人內心的信靠。我們信心的焦點是基督和祂的救贖,而非我們自己的行為。
得救誰不想,但也要有辦法才成──你竟說得救可以很簡單……
4:16 保羅解釋說,亞伯拉罕蒙神喜悅,只因為他的信心,當時他從未聽過這後來對猶太人如此重要的禮儀。我們也是因信心而得救的。救恩是神白白賜給我們的,祂對我們並沒有任何其他的要求;只要我們相信基督赦免我們一切的罪,我們便得救了。
亞伯拉罕是萬國之父?不是吧,我的父就不是他……
4:17 神給亞伯拉罕的約和應許,使他成為萬國之父(參創17:2-4),全世界都會因他蒙福(參創12:3)。這個應許已經應驗在耶穌基督身上,因為耶穌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全世界也真的因祂蒙福了。
有人竟可以從來都不懷疑神?是誰?我要向他請教,我……
4:21 亞伯拉罕從來不懷疑神的應許能不能應驗。他的一生雖然也有錯誤、罪惡跟失敗,但是他堅持信靠神,不怕重重障礙,信心更加堅固,因此,他的一生成為有行動的信心的榜樣。如果亞伯拉罕只考慮他自己征服迦南和建立大國的能力,那麼他一定會失望和放棄;但是他仰望神、願意順服等候,一直到祂的應許實現為止。
羅馬書中的重要概念
信耶穌,罪得赦;你不信有這麼便宜的事?若我告訴你這是事實,你會信祂嗎?
4:25 當我們一接受主耶穌,一項交易便立即開始:我們在基督面前認罪,祂就賜我們公義和赦免(參林後5:21)。再沒有其他方法使我們獲得這些東西,只有藉著基督我們才能被神稱為義。這是何等豐富且難以置信的交易呢!可惜仍然有許多人放過這禮物,繼續享受罪中之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