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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第三章

 

*** 對 3:1-8的提示 ***

使徒保羅在第一章說明外邦人是罪人, 又在第二章指出猶太人同樣也是罪人。那麽猶太人比外邦人優越之處是什麽? 對此使徒保羅說:"能受到神的聖言就是他們的特權"(3:1-2)。

    除此之外, 使徒保羅還提到了他所被攻擊的下列問題。

第一, "如果神的應許實現不了的話, 那麽神不是不真實的嗎?"。 對這個問題使徒保羅說: "那是絕對不可能的!"。 那不是因爲神不真實而是因爲人不信神(3:3,4)。

第二, "我的不義, 若顯出神的義來, 那麽我的不義也不是善的嗎?"(3:5,7,8)。對這一理論使徒保羅說:"不義怎麽說也是不義。"

     神即善又聖潔, 而且真實。 即使是爲了行善也不使用惡的方法。 所以我們越瞭解神越會被他的魅力所吸引。

你是否愛爲我們獻身的, 具備值得我們欽仰和敬拜的人格的主耶穌? 他甚至愛那些充滿僞善和固執的猶太人。 所以他沒有理由不愛你。 向神敞開你心靈的大門, 迎接他爲自己的朋友, 救主, 主。

 

* 結束語

  1。 我有沒有象猶太人那樣懷有偶象? 如果有, 都是些什麽?

    

  2. 從這一事實來看, 我想通過什麽得救?

    

  3. 我想錯的是什麽?

    

"天父啊, 請帶領我到真理, 靠著我的義, 我不能靠近神。 我的救贖究竟在何處? 請啓示

    於我。"     阿們

 

. 世人的犯罪事實

3: 9-20

 

    使徒保羅在3:9-10關於罪了提出了兩件事實。

第一, 罪的普遍性(3:9-12)。 在此強調所有的人都犯了罪。 聖經說外邦人猶太人都沒有什麽區別, 他們都是罪人(3:9)。 使徒保羅引用舊約再次確認了這種罪的狀態。 按照義的標準來看, 會發現所有的人無例外都是罪人。

第二, 罪影響著人的整個內心(3:13-20), 罪影響著所有的人的整個內心。 神學家稱這是"完全墮落(Total Depravity of mankind)"的結果。 所以從我們墮落的裏面表現出的行爲不能稱爲義。

 

  1. 神怎樣描述我們所有的人都是罪人(3:9-12)?

    

*** 提示 ***

*"義人"10節: 此處不僅指與神建立正確的關係, 而且指在道德上過著如上帝的子女的生活

的人。

    *"明白的"11節: 指認識到有關神的或有關道德的事情。

*"行善的"12節: 我們得救不是因爲行善的結果而是因爲神的恩典。 但是被得救成爲新造的人可以靠著神的能力行善。 "沒有行善的"指在這種被變化的情況下沒有行善的人。

 

  2. 神講出我們的罪影響到我們心的何種程度? 具體說明(3:13-18)。

    

  *** 提示 ***

*"喉嚨是敞開的墳墓"13節: 如同墳墓不斷散發腐爛的屍體味, 人心中的惡念頭變成毒語從嘴裏說出。

    *"嘴唇裏有莽蛇的毒氣"13節: 這是對人身上表現出來的惡的最強烈的表現。

*"不怕神"18節: 心中沒有對神的畏懼時(參考1章), 罪惡從人身上不斷顯現出來。 所以所有罪之中不怕神的罪是最重的罪。

 

  3. 照這句話你的現狀如何? 具體寫下你的現狀.

    

  4. 按照聖經, 如果遵守律法, 罪的問題就能解決嗎? 若不是, 其理由是什麽

     (參考 3:20; 加2:16; 加3:2)?

    

*** 提示 ***

     爲了正確理解這個問題我們必須首先認識神多麽聖潔。 因爲神太聖潔,以至於通過我們的行爲和功勞是接近不了的。 如果你理解到神爲什麽賜給我們律法,你就能得到正確的答案。

 

     神賜給我們律法有以下幾種原因(3:20)

     (1) 爲了使人覺悟罪(羅3:20),

     (2) 爲了帶領我們到基督(加3:24),

     (3) 爲了給我們提示神的聖潔(利11:44)

     (4) 爲了能成爲我們生活的指南(詩119:9-11)

 

* 我的決心  

    在以下祈禱文中, 選擇適當的並祈禱。

"啊, 天父上帝, 感謝您把我從被罪深深地染上而不知上帝的, 且處於上帝的震怒之中的狀態拯救出來。 如今受到如此大的恩惠,我願意過歸榮耀於神的生活。"  阿們"啊, 神啊, 今天我看到了我靈魂的真面目。 我覺悟到我是一個醜陋的大罪人。人人都是這種罪人, 而且我的全部身心被這種罪染上, 所以我發現借我的力量不能與上帝建立正常的關系, 也不能做使上帝喜悅的行爲。 我願意找到與上帝建立正常的關係爲止。 我要讀羅馬書, 請幫助我使我悔改, 使我可以與上帝建立密切的關係。"   阿們

 

已備的神的義

(3:21 - 5:21)

 

已支付的代價 3:21-26

只有因著信 3:27-4:25

蒙神義者的祝福 5:1-21

 

. 已支付的代價

3:21-26

 

  現在我們有因基督的死而已備的神的義(3:21-26)。

 

  1. 說明3:21, 22

    

*** 提示 ***

*至今使徒保羅說我們不管用律法, 哲學, 或用人的方法都無法達到神的義。 但是"如今"我們有了新的路。以此之前通過自然(羅1:20), 良心(羅2:15),律法(羅2:18), 或通過先知與我們對話的神(來1:1)"如今"親自來找我們了(參考 約1:1, 2,14)。

*"神的義在律法以外" 21節: 使徒保羅啓示我們說存在一種沒有通過律法的行爲的, 來自與律法完全不同的根源的神的義。 此處的神的義意味著被上帝正式(法律上)判爲無罪, 並同上帝建立正常的關係(子女關係)。

     *"律法和先知爲證" 21節: "律法和先知", 正確地說就是指律法書和先知書,即指舊約聖經全部。 我們仔細看舊約會發現基督的福音所講述的"通過恩惠的神的義"(參考: 創3:15; 15:6; 耶31:31-34)。

     *就是神的義, 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 22節: 這個義是因信耶穌基督而加給我們, 它並不來自通過某種律法行爲。 在此信不是指依賴於自己, 而是指依賴於神。

     *"沒有分別" 22節: 使徒保羅說猶太人因律法而定罪, 外邦人因他們的良心而認識到自己是罪人。 但是他強調不管是猶太人還是外邦人, 富人還是窮人, 信徒還是非信徒都沒有分別。 最重要的是只有信基督才能與神建立正常的關係。

 

  2。 3:23如何說明信基督, 得到神的義之前的人的狀態?

    

  3. 使徒保羅如何說明信基督, 得到神的義的人的狀態(3:24-26)?

    

*** 提示 ***

*"恩典"24節: 指儘管我們沒有資格和功勞得到卻賜給我們的神的禮物。 特別指按照神的義, 有罪的人因基督爲我們流的血而無償得到的赦罪(參考 多3:5, 弗2:8-9)。

*"救贖"24節: 指支付代價而得救, 即基督在十字架上付出自己的生命爲代價, 從罪惡中拯救了我們。

*"稱義"24節: 使徒保羅常用這句話。 指神以"神的義"的標準來看, 我們是罪人。 但是因爲耶穌爲我們流的血的功勞, 所以神稱我們有義。 把這叫做稱義。 這純粹來自於恩典。

     *"挽回祭"25節: 舊約稱"贖罪所", 但在新約翻譯成"挽回祭"。 施恩座所是至聖所中最重要的地方, 指約櫃的正上面。 在此處, 大祭司每年一次在無人看見的情況下撒動物的血贖罪。 現在基督爲了全人類一次性公開地完全獻上自己, 所以任何人只要悔改罪,他就能從神的震怒和永遠的審判得救。

 

* 我的祈禱

"今天我認識到基督流血而赦免了阻隔在神與我之間的所有的罪。 這並不來自律法的行爲, 而是來自信爲我的罪流血的基督。 再次確認當我信主時, 上帝給我如下特權以示恩典。

    神的義

    恩典

    救贖

    稱義

    挽回祭    從今爲了傳這福音, 我願意獻上我的餘生。"   阿們

 

. 只有因著信

(Sola Fide!)  3:27-4:25

 

因信而得到的神的義 (3:27-4:25)。

  1. 說明我們對得救不能誇口的理由(3:27)?

    

*** 提示 ***

*"信主之法"27節: 此處的"法"不是指律法, 解釋成"原理"更合適。 因此,我們知道我們不是基於律法的行爲得救, 而是基於信的"原理"得救。

    *"割禮者"30節: 指猶太人。

    *"未受割禮者"30節: 指外邦人。

── 李泰雄《神的義和基督的恩典──羅馬書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