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第三講 信仰是甚麼
羅馬書第三講
信仰是什麽?
經文:羅馬書3:21-5:21
要節:羅馬書3:24,25a “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地稱義。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
我們通過羅馬書第二講,學到了“處在審判之下的世界”,不認識神的外邦人、主張良心的道德主義者和依靠律法的猶太人都處在罪和審判之下的事實,從而使我們醒悟到所有人都絕對地需要救援的福音,人必要因著信心生活的真理。那麽我們今天通過第三講,要學習什麽是信心。
要是說羅馬書第二講是罪惡論的話,那麽第三講就是救援論,說的是罪人怎樣才能得救。本講是基督教信仰的本質也是核心,是非常重要的話語。我們以要節爲中心,要學習第一,藉著人的信顯明的神的義(3:21-31);第二,亞伯拉罕作了因信稱義的榜樣(4:1-25);第三,得到稱義者的福(5:1-21)。
I.藉著人的信,顯明神的義(3:21-31)
請看21節:“但如今,神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有律法和先知爲證。”在這裏的“但如今(But
now)”表示著者從現在開始陳述比起羅馬書1:18-3:20的話語有完全轉變的內容,神的義(a
righteousness)顯明之前我們人類都處在罪和審判之下,猶太人那麽信賴的律法也不能把我們從罪惡當中救援出來,反而律法讓我們知道罪。可是如今在律法之外顯明瞭神的義,“如今”我們在罪和審判當中有了得救的希望,從充滿痛苦、不安和絕望的律法時代來到了嶄新的“恩典時代”,“如今”這一詞就象黑暗中對黎明到來的宣佈。那麽在律法之外顯明的“神的義”到底是什麽呢?
(1)神的義(21-26)
就象我們在1:17節裏學到的那樣,“神的義(the
righteousness of God)”意味著恢復與神之間的正確的關係。就是這樣的神的義顯明出來了,它以律法和先知爲證(21)。“律法和先知”就是指由摩西五經和先知書所組成的舊約。神的義,是早在舊約裏就見證過和應許過的。其次,神的義是信耶穌基督而加給的。“就是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22)。”對所有相信耶穌基督的人,神的義沒有什麽區別,是普遍而平等的。那麽神的義怎樣具體顯明在我們當中呢?
請看23,24節:“因爲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地稱義。”第一,神的義因爲基督耶穌的救贖(redemption)而顯明出來了(23,24)。我們都知道,因爲亞當的墮落,所有人都犯了罪;因罪,人類離開了神,都虧缺了神的榮耀。“神的榮耀(the
glory of God)”就是指神本來所擁有的榮光的模樣,也是在神的國裏能享受的永遠的生命和祝福。我們要達到神的榮耀,就得從罪得到赦免,那就是在基督裏的救贖。
“救贖(the redemption)”是在羅馬奴隸市場上所使用的術語。當時一旦成爲奴隸的話,不能靠自己的力量去脫離奴隸身份而成爲自由人,只有某個人憐憫奴隸而替他付身價時才可以讓他成爲自由的人,救贖就是拿身價來把奴隸解放出來的意思。在出埃及的時候,神把以色列民從奴隸狀態之下救出來,這時候就使用了救贖這個詞(出6:6)。保羅要說明的救贖就是在這樣的現實背景和歷史背景之下。
換句話來說,耶穌爲了當罪的奴隸的人類,死在十字架上,由此付了我們的身價(the ransom),(林前6:20,弗1:7,提前2:6,彼前1:18,19)。從而讓我們信徒從罪和審判當中得到了永遠的解放(deliverance)(加3:13,多2:14,來9:14),可以在基督裏享受著真正的自由、喜悅和生命。神通過基督裏的救贖所賜給我們的愛和恩典是任何東西都無法比擬的。以色列在埃及當430年的奴隸之後終於可以走出埃及的喜悅也無法與之比擬,那是因爲神在這裏把我們從永遠的罪、審判和滅亡當中救出來,賜給了永遠的生命和自由。
第二,神的義通過神的恩典(the grace of God)顯明出來了(24)。“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地稱義。”在這裏可以看出神的義以“神的恩典”顯明出來了。“恩典(the
grace)”意味著神不要代價的禮物(free
gift),神之所以不要代價,並不是說價格太便宜,而是因爲價格太高無法償還,所以只能不要代價地賜給禮物。本應受到審判而該死的我們罪人,得救的路只有靠這樣的神的愛和恩典。律法只能一個一個地追究罪而定罪,它卻不能解決罪的問題。只有神無價的恩典才能把我們從罪救援出來,與神建立正確的關係。
第三,神的義,通過神把罪人稱義(justification)而顯明出來了(3:24,26,28)。“稱義”原來是法庭用語,當時的羅馬法律非常發達,所以保羅想以法庭用語來告訴羅馬人耶穌救贖的奧秘。稱義就是宣告罪人爲無罪。法庭上有保釋金制度,那就是某個人由於犯罪而要坐牢的時候用金錢來核算那個人的服刑時間,支付保釋金,那麽罪人便可以被判爲無罪;同樣的道理,耶穌爲了我們罪人而死在十字架上,從而替我們付了保釋金,所以我們雖然明明是罪人,可是被神稱爲無罪即稱義,所以馬丁.路得說我們信徒是“被稱義的罪人”也就是得救的罪人,在這一點上我們的義(justification)跟神的義(righteousness)是不同的。神因耶穌稱我們爲義,所以我們信徒從此以後再沒必要有象罪人那樣的內心。作爲得到稱義的人,我們只要爲了神的榮耀而好好擔當恩典即可。“因爲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地稱義(23,24)。”阿門!
第四,神以挽回祭(a sacrifice of atonement)顯明瞭他的義。請看25節:“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因爲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挽回祭”是聖殿用語,是大祭司爲了贖百姓的罪而在聖殿獻上的祭物(sacrifice)(利17:11)。猶太人每年爲了贖罪,獻上了各種燔祭、素祭、平安祭、贖罪祭和贖愆祭(利1:1-6:7),他們還爲了潔淨儀式而獻上了祭物。保羅說耶穌的死亡就是爲了叫我們從罪得赦,能走近神面前,挽回我們和神之間的關係而獻給神的挽回祭。
“挽回祭”(sacrifice of atonement)是基督教信仰的關鍵字。加爾文談挽回祭說:“整個聖經上沒有比這個詞更深奧地表達在基督裏的神的義。”事實上也是如此,“挽回祭”最生動並最適當地表達出罪人得赦而進入到神面前的路—神的義(righteousness),所以挽回祭是我們信仰的中心內容。耶穌在十字架上成爲祭物,從而赦免了我們的罪,實現了神和我們罪人的和睦。那麽挽回祭的內容是什麽呢?
請看25節:“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在這裏說挽回祭的內容就是“耶穌的血(his
blood)”。血(blood)是赦罪當中最爲重要的因素。聖經上說人的生命在於血(創9:4,利17:11),還說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來9:22)。贖罪的時候律法要求:作爲罪的代價,要拿出生命來,所以耶穌在十字架上流血,充分滿足了律法的要求。因爲耶穌的寶血我們所有的罪都得到了寬恕,而且讓我們罪人能大膽地進到神面前。神以“憑耶穌的血設立的挽回祭”顯明瞭自己的義,所以任何罪人回到神面前的路都已經敞開了。阿門!
那麽我們再次讀一下25節:“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因爲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在這裏的“寬容(remission)”是越過(pass over)的意思(出12:13),就是說我們只要相信耶穌的話,因他的血神就可以越過我們所有的罪。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時候,神爲了折斷法老剛硬的心,顯示他的能力,降下了十種災殃,其中最後一個災殃就是所有頭生的牲畜和人都要死去。這時候神告訴以色列人得救之路,讓他們把羊羔的血塗在房屋的門框和門楣上。以色列人順從了,各家都把羊羔的血塗在門框和門楣上。當死亡的災殃終於降臨時,整個埃及有大哀號,可是滅命的“看見那血”就越過了以色列人。同樣,救援以色列的神現在因耶穌的血而寬恕我們信徒的罪惡,把我們從死亡當中救出來了。
挽回祭的恩典還沒有結束,請看26節:“好在今時顯明他的義,使人知道他自己爲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爲義。”耶穌作了我們的挽回祭,所以即使神寬恕我們罪人,他的義也不會受到損傷,反而更加顯明他的義。原來靠自己不能稱義的罪人也因爲耶穌而因著信稱義了。那麽我們人類要怎樣擔當神以各種模樣顯現出來的義(righteousness)呢?
(2)信主之法(27-31)
神通過耶穌顯明瞭他的義,這是神賜給我們的恩典。我們應當想一想我們要怎樣擔當這恩典和完成神的義,這就是信主之法(the principle of faith)。保羅爲了強調罪人稱義之路只有信的道理,問了三個問題,第一個就是我們爲得稱義能誇口嗎?“既是這樣,哪里能誇口呢?沒有可誇的了。用何法沒有的呢?是用立功之法嗎?不是,乃用信主之法(27)。”要是我們因著立功立德而得稱義的話,可以爲自己誇口,可是要是因著信心稱義的話就沒有什麽可誇的了,要是有可誇的話,只有耶穌的功勞。確信我們得到稱義的路只有信心(28)。阿門!
第二個問題就是神是不是只作猶太人的神。保羅回答說神不僅是猶太人的神而且是外邦人的神,因爲信心跟民族或者人間條件沒有關係。神要因信稱那受割禮的爲義,也要因信稱那未受割禮的爲義。稱義並不是靠什麽特別的民族或者律法行爲來成就的,它只有因著信才是可能的,所以只有靠耶穌基督裏的信心才能得救,所有民族均成爲一體。
第三個問題:是不是因爲只要信,就要廢掉律法呢?我們看一看31節:“這樣,我們因信廢了律法嗎?斷乎不是!更是堅固律法。”我們想要遵守律法卻做不到,可是我們相信在十字架上完成律法的耶穌時,等於是我們也完成了律法。所以我們因著信心生活的時候就變得比律法主義者更爲聖潔。我們成爲義人的路只有信心。
以上我們學到了基督教信仰的核心。今天有很多人說:“我信,我信,阿門!哈利路亞!”,可是都還不知道到底是相信什麽。我們對基督教多瞭解是重要的。哲學或者神學常識固然也重要,可是最爲重要的是深深地認識基督教信仰的核心—耶穌。越瞭解耶穌,就越可以發現他裏面的各種財寶—他裏面有永遠的生命、真正的自由、和平和喜悅。那麽一起讀24,25節:“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地稱義。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因爲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因著信心稱義的道路是簡單的,可是其中有深奧的秘密,所以保羅舉出亞伯拉罕的例子,教訓只有因著信心稱義的真理。
II.亞伯拉罕作因信稱義的榜樣(4:1-25)
亞伯拉罕是信心的祖宗。在信心方面,沒有比亞伯拉罕更偉大而模範的。這世界上主張唯一之神的三大宗教即猶太教、伊斯蘭教和基督教都推崇亞伯拉罕爲信心的祖宗。特別是猶太人把亞伯拉罕當作他們的祖先而尊敬和誇耀,以亞伯拉罕的後裔爲自豪。保羅舉出亞伯拉罕這樣偉大的信心的祖宗的例子,要教訓“因信稱義”的福音真理。那麽亞伯拉罕怎樣被稱義了呢?
請看4:1-8節:保羅認爲亞伯拉罕稱義並不是由於他的行爲,他說:“如此說來,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憑著肉體得了什麽呢?倘若亞伯拉罕是因行爲稱義,就有可誇的,只是在神面前並無可誇。經上說什麽呢?說:“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爲他的義(2,3)。”在創世記15:6節裏可以知道,亞伯拉罕因著信心生活了一段時間後絕望了。亞伯拉罕從信仰出發後經過了很長歲月,但他並沒有得到什麽,反而失去了不少。他的年紀也越來越大了,可是神還沒有賜給他所應許的子孫。忍耐也有限度,亞伯拉罕實在忍不住了,這時候神向他顯現,讓他看天上的衆星,說:“數算衆星,能數得過來嗎?你的後裔也將要如此”靠人間的理性,無法相信神的應許,可是亞伯拉罕信了耶和華,神看到亞伯拉罕的信,就以他的信爲他的義了。看當時亞伯拉罕的行爲,無法稱他爲義。他對自己絕望、並且怨神,把僕人的兒子以利以謝作爲自己的養子,就是說他覺得信仰的路太難而暗暗準備要離開神了,可是即使這樣的時候他還是信了神,所以神稱他爲義。由此可以知道,神不看我們的行爲,而是看我們的信心。
保羅除了亞伯拉罕以外又舉了大衛的例子,在4-8節他說,大衛沒有立功卻被稱爲義的事情。大衛在很多罪惡當中悔改,因著信心而得救了。大衛讚美沒有立功而只因信得稱義的人的幸福這麽說:“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主不算爲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7,8)。”這詩是大衛搶了烏利亞的妻子而受到很多痛苦以後悔改而見證的神赦罪之恩典的話語。我們在很多方面可以得到幸福,可是該死的罪人沒有立功而得到稱義是最大的幸福。不管是大衛還是亞伯拉罕,都因著信心體驗到了這驚人的幸福。
請看9-12節:保羅指出亞伯拉罕得到稱義並不是因爲他行了割禮。猶太人誤解“割禮(circumcision)”是得救的記號,所以以受到割禮的民族而非常自豪。初代教會上有的人主張受割禮也就是遵守摩西的律法是得救的條件,因這個問題使徒們召開了第一次耶路撒冷會議(徒15章)。在會上彼得宣佈連猶太人都不能擔當的摩西的律法,不能強加給外邦人,並且確立了只有因信得救的基督教信仰。事實上,亞伯拉罕也是在受到割禮之前就得到了稱義(創15:6,17:9,10),所以亞伯拉罕也成了未受割禮者的祖宗。人得到稱義跟割禮沒有關係,只有跟隨亞伯拉罕信心的人才可以稱義。
請看13-16節:保羅在這裏說不是因律法而得到義。神應許亞伯拉罕和他的後裔必得承受世界,不是因律法,乃是因信得的義。若是屬乎律法的人才得爲後嗣,信就歸於虛空,應許也就廢棄了。所以成爲亞伯拉罕的後嗣,是本乎信,因此就屬乎恩。
請看17-25節,保羅總結說我們也只有因著信心才能稱義。17-22節介紹亞伯拉罕得稱義的模範信仰:他將近百歲的時候,雖然想到自己的身體如同已死,撒拉的生育已經斷絕,他的信心還是不軟弱。他仰望神的應許,總沒有因不信,心裏起疑惑,反倒因信,心裏得堅固,將榮耀歸給神。他滿心相信神所應許的必能作成。神看到他的信心就算爲他的義。就這樣神承認了在無可指望的時候,因信仍有指望的信仰。神這麽做不是光爲了亞伯拉罕,也是爲了使我們稱義,爲了我們這相信神使我們的主耶穌從死裏復活的人。耶穌爲我們的過犯被交付給人,並爲使我們稱義而復活了。阿門!
從以上看來,亞伯拉罕所相信的神與我們所相信的神是同樣的一位。神只看我們的信心而稱義,他並不是以我們的行爲、律法、割禮等人間條件來救援我們。確信神只以信心叫我們稱義。讚美亞伯拉罕和我們的神。阿門!
Ⅲ.蒙稱義之人的福(5:1-21)
我們在上述的內容中學習了因信稱義的路,通過亞伯拉罕的例子,使我們更加確信了只有信心才是能讓我們達到神的義的路。保羅現在開始說因著信心稱義的人在實際生活當中受到的祝福是什麽。信仰並不是什麽理論(theory)。信仰給我們帶來生活當中實際的變化和祝福,那是什麽呢?
(1)稱義而得到的果子(1-11)
請看5:1節:“我們既因信稱義,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神相和。”因信稱義的人第一是可以與神相和(peace
with God)。在這裏的相和(peace
with God)不是說那種世上暫時的和平,而是指因爲相信神而從罪惡和死亡之中得救,得到永生而來的屬靈和平。人類離開神的時候處在不安、孤獨和恐懼之中,可現在因著信心恢復了與神的正確關係,可以享受與神的和睦—真正而永遠的和平。所以相信耶穌的人都異口同聲地見證說“我真是平安”。與神相和—沒有比這更爲幸福的生活。這樣的和平誰也不能奪走它。因著信心生活的時候這和平就永遠得到保障。
第二,可以生活在神的恩典之中(2)。“我們又藉著他,因信得進入現在所站的這恩典中,並且歡歡喜喜盼望神的榮耀。”在話語之中的“恩典”是跟律法相對照的。當我們沒有因著信心生活的時候,我們就在律法之中,所以總是不安、焦慮、象被人追趕似的,還受到心裏的壓力而擺脫不了負擔感,而且人際關係就是一種付出和收回(give
and take)的關係。也擺脫不了互相定罪和判斷的關係。可是我們因著信心進入到恩典之中時,我們就充滿真正的自由、喜悅、感謝、生命、寬恕和愛。相信耶穌的人臉變得明亮,充滿活力和愛,是因爲他們生活在恩典之中。因信稱義的人,可以在這樣的恩典的世界當中幸福地過一生。阿門!
第三,歡歡喜喜地盼望神的榮耀(2)。“神的榮耀”,就象我們在前邊所講的那樣,指著將在神的國裏永遠享受的祝福。這與世上的榮耀完全不同,世上的榮耀就象草木,雖然它會開花,可是馬上就要枯乾。而神的榮耀是永遠的,那裏有生命,充滿自由、和平和愛。我們信徒在這個世上可能會碰到許多苦難,可是我們盼望著在神國裏將要享受的榮耀,所以總是歡歡喜喜。相信耶穌的人總是喜悅,就是因爲有這樣的盼望。
第四,在患難之中也是在歡喜(3-5)。“不但如此,就是在患難中也是歡歡喜喜的(3)。”“患難(suffering)”就是指因著信心生活的時候所要碰到的現實上的痛苦。我們信徒不僅歡歡喜喜地盼望著神的榮耀,而且在患難之中也是歡歡喜喜,這就是跟不信者的不同之處。那麽爲什麽能在患難之中歡喜呢?是因爲我們知道苦難意味著什麽,“不但如此,就是在患難中也是歡歡喜喜的。因爲知道患難生忍耐,忍耐生老練,老練生盼望。”我們之所以能在患難之中高興,是因爲患難生忍耐。菲羅或者克裏索斯托說“忍耐是所有品德的女王。”這說明忍耐是我們信徒美麗的性品。“忍耐生老練”,而這個老練(character)原來是在達幾千度的熔爐裏燒掉雜質而制出純金的過程。本經文裏所出現的“老練”則是意味著這樣煉出來的人格。多受鍛煉的話,我們信徒信心就成長,可以擁有耶穌那樣美麗的人格。還可生出信仰的活力素—“盼望(hope)”。我們信徒的盼望不是羞恥的,因爲神因著聖靈把他的愛澆灌在我們心中。相信神的愛的時候,我們對神國的盼望就會更加確實。“患難之中要喜悅!”這是我們基督徒的特權,也是我們基督徒的偉大之處。就這樣,神賜給因著信而稱義的人特權和偉大。
第五,我們可以在神的愛和救援的確信當中喜悅(6-11)。在我們所生活的這個世上,爲義人死,是少有的;爲仁人死,或有敢作的,但惟有耶穌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爲我們死了。耶穌爲了罪人而死,而不是義人,這顯明神無限而絕對的愛。因爲神以這樣大的愛來救援我們,所以我們信徒就可以在神的愛和救援確信當中生活。“不但如此,我們既藉著我主耶穌基督得與神和好,也就藉著他以神爲樂(11)。”就這樣,因稱義的人,可得到很大的祝福。保羅繼續對比亞當和耶穌,從而說明稱義者得到的祝福有多麽大。
(2)亞當和耶穌基督(12-21)
請先看12-14節:保羅爲了說明基督救援的普遍性,先涉及罪的普遍性,說:“這就如同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衆人,因爲衆人都犯了罪(12)。”請看15-21節:“只是過犯不如恩賜。若因一人的過犯,衆人都死了,何況神的恩典,與那因耶穌基督一人恩典中的賞賜,豈不更加倍地臨到衆人嗎(15)?”我們一起讀19節:“因一人的悖逆,衆人成爲罪人;照樣,因一人的順從,衆人也成爲義了。”在這裏我們可以知道亞當一個人的罪帶來多麽悲慘的後果,而耶穌的恩典卻是多麽大,還可以學到一個人的重要性。一九九六年亞洲的人口超過三十億,世界人口已超過五十億。有的人想世界五十億人口當中我一個人犯罪,也不是什麽問題,我一個人信耶穌也算不了什麽。可是人類的歷史是從一個人開始的。使徒行傳裏巨大的歐洲開拓工作也是從腓立比的一個女人呂底亞的變化開始的。人口達十二億的中國的大學校園開拓也是由喻撒拉一個人的信心開始的。現在開拓五個省份的信心的祖宗正在象芥菜種那樣成長。就象一個人沒有順從時所有人變成罪人那樣,耶穌基督一個人的順從帶來了很多生命的救援。在中國的加利利,也通過張約翰、王亞伯拉罕,程彼得等一個人的順從和獻身而正在興起生命救援的工作。
那麽最後我們一起讀3:24節之後結束。“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地稱義。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
羅馬書第三講
什麽是信仰?
經文:羅馬書3:21-5:21 要節:羅馬書3:24-25
本經文說的是信仰的本質,也是基督教信仰的核心,特別是它教訓著處在神審判之下的我們唯一得救和祝福之路。
I.藉著人的信顯明出來的神的義(3:21-31)
1.保羅說整個世界處在什麽樣的狀態之下?除了律法之外,爲什麽所有的人都絕對地需要神的義?(9,19,20,23)
2.“但如今”有何含義?跟1:18-3:20節結合著想一想。“神的義”是什麽?它跟聖經(律法和先知) 是什麽樣的關係?(1:17;
3.得到神的義的路是什麽?說一說其加給的範圍.(22)
4.人能達到神的義也就是神的榮耀的方法是什麽?(23,24)
想一想在本經文當中的“榮耀”,“救贖(Redemption) ”,“恩典(Free Gift) ”和“稱義(Justification)
”的意思.罪人怎樣才能稱義呢?
5.在基督裏的救贖是怎麽樣的?神怎樣解決了人類根本的罪問題?說一說“挽回祭(Expiation)
”和“寬容(Remission) ”的意思。(25)
(參考:利17:11;來9:22;出12:13)
。基督的血對神和信的人有什麽作用?(26)
6.爲什麽得到稱義的人沒有什麽可誇口的呢?(27,28)
叫罪人稱義的神是什麽樣的一位?(29,30)
7.信心和律法有什麽關係?信心怎樣更堅固律法呢?(31)
II.亞伯拉罕作因信稱義的榜樣(4:1-25)
1.亞伯拉罕怎樣得到稱義了呢?(創15:6) “恩典”和“工價”怎樣不同?大衛的幸福論是什麽?(6-8)
得到稱義的事情爲什麽跟行爲(作工)沒有關係?(1-8)
2.稱義跟割禮有什麽關係?亞伯拉罕什麽時候受到了割禮?亞伯拉罕爲什麽能夠成爲所有信的人的祖宗?(9-12)
(參考:創17:9-14)
3.13-15節說亞伯拉罕得到稱義的事情跟律法沒有關係。那麽亞伯拉罕怎樣得到稱義?律法的作用是什麽?
4.什麽樣的人成爲亞伯拉罕的後裔?(16)
亞伯拉罕所相信的神是什麽樣的一位?(17)
亞伯拉罕相信了什麽,並怎樣守住了信心?(18-21)
結果他得到了什麽樣的祝福?(22)
5.創世記15:6節跟我們有什麽樣的關係?(23,24)
耶穌死在十字架上並復活的事實對我們有什麽意義?(25)
III.稱義的人得到的祝福(5:1-21)
1.因信稱義的人馬上享受到的祝福是什麽?(1)
接下來不斷享受的祝福是什麽?(2a)
他們最後所得到的祝福是什麽?(2b)
2.我們在患難之中也歡歡喜喜,爲什麽呢?(3-5) 信者喜樂的根源是什麽呢?(2,3,11)
3.得到稱義之前我們處在什麽狀態?(6-10)
基督爲了誰而流血死去了呢?神怎樣證明瞭對人類的愛?(6-8)
4.現在得到稱義的我們爲什麽有了對將來的保障呢?(9-10)
現在的信仰生活喜悅的根本原因是什麽?(11)
5.12-21節說通過亞當和耶穌基督而改變歷史的問題.找一找亞當和基督的共同點和不同點.我們居住在亞當裏的時候得到的是什麽呢?我們在基督裏的時候所享受的是什麽呢?說明一下一個人的重要性。
* 請背誦3:21-26節,想一想罪人得救的唯一之路。請整理一下信者所得到的祝福和與信者身份相稱的生活。
── 佚名《羅馬書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