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復活的神
讀經:約翰福音第二十章
讀過約翰福音這章之後,我們必須再立刻來讀希伯來書十三章二十節:
『但願賜平安的神,就是那憑永約之血使群羊的大牧人我主耶穌從死裏復活的神,在各種善事上成全你們,叫你們遵行祂的旨意,又藉著耶穌基督在你們心裏行祂所喜悅的事……』。
我們現在正接近約翰福音的結束了,所以我們切望能在某些確定的包含性的結論裏找出它的信息內容。
照著先知的豫言,牧人被擊打,羊群就分散了(撒迦利亞書十三章七節)。分散的意思就是說他們都要『跌倒』。『今夜你們為我的緣故都要跌倒』(太廿六31)。這個跌倒或絆跌乃是因為他們將指望建立在一個虛假錯誤的根基上。
這主要,是因他們只抱有一個暫時的,屬地的,摸得著的期待和指望,只是為能得著一點個人的利益和地位。
因此他們希望完全粉碎毀滅了,所以當祂被埋在墳墓中時,『羊』就現出一幅非常悲常慘的情景!
但大牧人已經回來了,在這一章的裏面,我們看見祂將每件事重新建立在一個永遠的根基上。第一祂從各處將那些分散和迷失了的羊再召聚到祂這裏來。
於是祂再耐心的使他們確信祂是活著的。雖然祂是和以前一樣活著,但同時又有了一點不同:一個基本上的改變,這乃是實際和奧秘的組合;一個新人,新的人類,是我們所不認識的。
祂耽延了很久——四十天——來確定祂的身份,必須使他們對祂的實際毫不懷疑;並且使他們對祂的另一特點而有不可磨滅的印象。
這一切自然是要使這些構成教會核心的人們對教會的意義有了一個認識。這一章確是對神心意中教會原則方面的一個美麗具體的說明。
(一)教會——從天然到屬靈的一個轉變
教會乃是下列這些人所組成的——
一他們已經完全從這個世界和對它所有的?望覺醒過來;他們已經完全將個人的野心和興趣放棄,進入了神的國度;他們也已經認識了在他們中間的分裂都是因著信靠自己的力量。
二他們已經在另一個完全不同的根基上——一個屬靈的屬天的根基——成為一體。
(二)教會——之復活的見證
教會在她自己的歷程和構成上是基督復活獨一的見證。祂只將自己復活主的身位啟示給『救恩的後嗣』,而不是向著一般世人的。
教會是一個屬靈的團體,一個『身體』,一班屬天的子民(因為祂的升天到父那裏成了這身體的頭,17節)這是非常真實的,但卻是令人不可思議的。這就是一個真實教會中的實際和奧秘。而這奧秘和不可思議也就是她的能力。如果你想除去這個並使她通俗化。你就傷害了她的權柄。這裏所說的奧秘與『神秘』感,深奧難解,或玄妙等不同,她是帶著能力、活力、忍耐力、智慧、和生命,這一切都不是屬於這個舊的創造的,乃是另外的一個。
(三)教會——籍著祂的血得到了平安
教會之構成乃是藉著祂在十字架上流血所成就的和平。(19,21,26節;西一20)。希伯來書十三章廿節說:『賜平安的神……憑永約之血使群羊的大牧人……從死裏復活……』。
『賜平安的神』這個稱呼,乃是被保羅用來論及關於整個義的問題的,這義就是我們所以稱義的根基(羅十五33,十六20)。也是在這同樣的論證之下他說到了教會那團體的一(十二4、5)。教會之所以能存在,乃在於寶血偉大的價值和功效。因為藉著它曾立了並印證了一個永遠的約。若是沒有祂用自己的血所買回來的人,就沒有神的教會(徒二十28)。祂的教會是建立在祂的平安上——就是與神和好而有的平安,因此在教會與神或神與教會之間應該是沒有沖突和爭執的。教會對每一肢體來說,該永遠是一個平安的所在。所以主在這一章裏,一再的提到平安,乃是聲稱祂在十字架上那偉大基本的工作已經成功,而不僅是一句好聽的話來平靜他們對於祂的顯現而產生的懼怕和不安。這是和第十四章相連的。
(四)教會和聖靈的掌握
於是復活的主建立了一個事實,就是聖靈成為在這個時代中教會掌權的實際(22節)
這個『吹氣』在他們身上乃是一個象徵性的舉動。
第一,它是象徵一個新的創造,一個新人,由於一個新生命的內住和能力所成的,這個新生命是這個復活的身體所獨有的,就是經上所說的『與祂一同復活』。這也是對於將來接受那更大賜予的一個保證,若實際的『接受』聖靈是發生在五旬節那一天,正如使徒行傳一章八節中所記載的,那末我們在這裏所讀到的就不是實際的接受,而是預指到有一天,這裏(23節)所說的權能就會成為實際。
這裏的重點乃是說聖靈已經住在教會,這個新造,也就是基督的身體裏面,也是聖靈使她產生能力激勵她並賦與她一切的權能。這不僅是公式化的東西乃是屬靈的。也不是宗教的傳統的或政治的,乃是活的,帶著能力的,並且其本質就是如此,而不是一種制度。
(五)教會——信心的交通
關於多馬的那一段論述,使我們看見因著與復活主的交通而有的豐滿祝福,只有憑信也能得到教會是她的豐滿,但有的人雖然在教會,也屬於教會,很可能一點沒有摸著基督的豐富。這可能因為他們與這個團體的關系只是道理上的、地位上的、 而在神一切實際的旨意、享受和祝福上,仍然像一個孤立不相關的個體,走著自己單獨的道路。這也是一切懷疑不信人的光景。
只有信心纔能帶進交通、經歷、生命,和敬拜!
(六)教會——乃是一個家
使教會超越在一切冷酷的形式主義律法的死硬和僅僅是教條主義之上的特性,乃是因為她是一個家族的集合,正如這裏這些稱謂所表明的,有父,有兄弟(17節)。這又將我們再一次帶到希伯來書二章11-13,17節,三章1節。
教會乃是一個家。『末後的亞當』成了叫人活的靈(林前十五45)。祂藉著祂魂所受的苦難(賽五十三11另譯)生了祂的兒女。
祂使祂的弟兄成為會眾,在會中祂『頌揚』(來二12)父的名。
這一切都是對祂神聖身位的見證。祂是『基督,神的兒子』(30、31節)的主要證明,乃是祂在教會中那些有意義的作為上,也就是祂的死與復活所產生的強大的影響力。── 史百克《默想約翰福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