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第十九課
教導重點: 第十九課
經文: 路18:1-30
金句: “這樣,誰能得救呢?”(18:26)
“在人所不能的事,在神卻能。”(18:27)
主題: 人子教導說人必須信靠神才能得救,不能靠自義、宗教禮儀或財富。
中心: 錯位的信靠
大意: 除了神以外信靠任何別的東西或人物都不能得救。
信靠自己不能得救(18:9-14)
自己的義是完全不夠的(18:9)
虔誠的禱告是不足夠的(18:10)
宗教儀式是不足夠的(18:12,20-22)
高舉自己是不適合的(18:14)
信靠錢財不能得救(18:18-30)
拒絕為天上的財寶放棄地上的財富(18:22-23)
把財富當作自己神的人不能得救(18:24,25)
信靠神使人得救(18:13-17,27)
相信神的慈愛憐憫,或許可以不嚴格地降下我們所應得的刑罰(18:13)
在神面前完全謙卑自己(18:13,14)
轉向神:
悔改、認罪(18:13)
有孩子般的信心(18:17)
信靠神有辦法使我們稱義(18:14)
稱義:是一個神的行動,在其中他公開地宣告一個罪人為無罪,因為基督已經為他贖罪;又宣告這個罪人為義,因為當他藉著信心接受,耶穌基督把自己的義轉嫁給了他。(見林後5:21;羅3:20-26)
結論:
為了得救,不信靠神而信靠其他的事或人,是錯位的信靠。
—— 莫克丹《路加福音系統查經教師手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