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第九章
3 醫治癱子 九1~8
馬太在此縮短了馬可的經文(二1~12),以指出神蹟中的中心啟示,亦即人子在地上有赦罪的權柄。
九1
自己的城裏 對馬太而言,加百農(四13)是耶穌的城,為他加利利宣教的中心。
九2
褥子 窮人的床,用布氈作的。
他們的信心 包括癱子以及帶他來者的信心。信心見八10。
小子,放心罷,你的罪赦了 這裏只有馬太加上了放心的字眼,使癱子明白耶穌治本之道;一般猶太人相信人的病痛與罪有關,罪是病痛之根。耶穌赦免癱子的罪,治好他的病。
九3
文士 見五20。
說僭妄的話 指惟獨上帝能赦免人的罪(賽四十三25)。耶穌所說的話被認為是奪了上帝赦罪的權利,故褻瀆上帝。在耶穌的時代,說僭妄的話必須要提到上帝的聖名才算數,但這裏文士把那自稱能赦免人的罪的也列入說褻瀆上帝話語的範圍之內。根據猶太人的規矩,說僭妄的話的人必須被石頭打死。
九5
這是耶穌站在反對者的立場所提出的問題;只說罪得赦免當然比叫癱子起來走還容易,因為後者人必能看見客觀的證明,而前者則不能。所以耶穌的論點在於他若能醫治癱子使他起來走,也就表示上帝已悅納這病人,赦免了他的罪。這樣,耶穌赦罪的宣告是件合理的事。
九6
醫治癱子的行為不但顯示赦罪的事實,也提出耶穌在地上有權柄赦罪的明證。馬太有意指示,承繼耶穌在地上宣揚福音的教會也蒙賦予赦罪的權柄(九8,十八15~20)。
人子 見八20。在耶穌所有的人子語錄中,只有這句話提到人子是一位有赦罪權柄的人。人子在此非指一般的「人」,也非指普遍的「我」。他是一位謎樣的人物;人子一詞在此表達這頭銜的尊嚴。
九8
眾人看見都驚奇 驚奇一詞在較古老的抄本中作惶恐或害怕。眾人因看見在耶穌身上彰顯的神力而害怕。
因他將這樣的權柄賜給人 這是馬太特有的辭句,指門徒有分於耶穌赦罪的權柄。這正反映出馬太所了解的教會是有權柄從事於赦罪救人的事工。
五 耶穌的門徒與人相異 九9~17
在見證耶穌有赦罪的權柄之後,馬太以介紹耶穌呼召稅吏馬太,作為呼召罪人的範例。接凓提到一些有關作門徒的教訓。
1 呼召稅吏馬太 九9
共觀福音均以類似相同的句子提到耶穌呼召稅吏馬太。僅有一點不同的就是,馬可(二14)和路加(五27~28)所提到這位稅吏的名字是利未。依馬太和馬可的記載來看,這呼召的事是發生在迦百農。
九9
一個人名叫馬太 馬可稱為亞勒腓的兒子利未的人在此被稱為馬太,並在十3耶穌門徒的名單中被稱為稅吏馬太。有關稅吏馬太的身世我們不得而知。第一福音書被稱為馬太福音書,且在福音書中一貫地以馬太替代利未的事實顯示,本福音寫作的環境,亦即教會,不但與使徒馬太有關,使徒本人係福音書寫成的關鍵人物之一(參見緒論「作者」第七、八段)。
跟從我來 見四19
他就起來 立即的回應表示耶穌的呼召罪人是有權柄的。
2 作稅吏和罪人的朋友 九10~13
接凓呼召稅吏馬太,共觀福音書的作者均介耶穌與稅吏和罪人同坐席的事(可二15~17;路五29~32),但惟有馬太特別強調耶穌對自己此項舉動的意義,要門徒去學習了解(九13上)。作耶穌的門徒必須學習作罪人的朋友;不可輕視那些被社會唾棄的人。
九10
耶穌在屋裏坐席的時候 路加說出耶穌是在稅吏利未(馬太)的家坐席。但路加與馬太和馬可在記載上不同的一點是,前者指出利未是主人,由他來款待耶穌和一大群人;但後者則以耶穌為主人,稅吏和罪人來與耶穌和他的門徒一同坐席。坐席即一起喫飯(九11),尤指彼此交談來往之意。
稅吏 見五46。
罪人 不僅指那些在道德生活上鬆懈、觸犯法律的人,也包括那些不贊成法利賽人的法律立場、以他們的解釋作為準則而去遵行的人。
九11
法利賽人在此提出控訴,指出與法律之外的罪人來往就是與他們認同,這將使自己變成不潔淨的人。
法利賽人 見三7。
九12~13
耶穌以簡短的比喻回答法利賽人的控告,指出稅吏和罪人如同病人,需要醫生的醫治和照顧。心靈上的人(罪人)需要耶穌的醫治。耶穌進入與罪人相契的關係是他自動關心的表現,因為他的目的就是召罪人悔改。他們的病不限於心理或道德上的情況,更是指在上帝面前的光景。
我喜愛憐恤,不喜愛祭祀 這是一句引自何六6的話;僅在這裏和十二7被引用過。耶穌的意思是說;當你們質問我,為何與罪人來往時,不妨看一下何六\cs166的話怎麼說。不喜愛祭祀並不是指耶穌反對以色列人獻祭的儀式;祭祀在此指所有僅以潔淨儀式分辨義人和罪人的作為。所以這句話的引用正是說出「我來本不是召義人,乃是召罪人」的道理。
你們且去揣摩 原文以命令式表達,亦即「去學習吧!」你們依上下文看是指法利賽人說的。不過,馬太也有意以此向作們徒的說,去學習耶穌如何對待罪人的態度。
我來本不是召義人,乃是召罪人 路加在他的經文中加上「悔改」二字,以表「召」的目的,但馬太和馬可的召字有較廣泛的意義:一方面它可指罪人被邀與耶穌有相契的關係,另一方面它也可指罪人被召進入上帝的國。在耶穌的話語中,義人顯然暗指法利賽人。這一點學者似乎持有一致的看法,只不過問題在於義人作何解釋,或問耶穌真的把法利賽人當作義人嗎?大致上,學者有兩種不同的看法:(一)耶穌承認反對他的法利賽人在某方面是蒙上帝悅納的;就以遵行律法而言,他們是義人。耶穌所反對的,只是他們不容其他人與他們一起被上帝悅納的思想,以及他們排外的生活表現。這些被排除的罪人是耶穌呼召的對象。(二)耶穌在此用來指法利賽人為義人的話是諷刺語;其實,法利賽人不是義人。
從福音書中耶穌論及法利賽人的話來看,第一種看法難以得到經文的支持。雖然耶穌曾提及法利賽人和文士的義(五20),但這話是在比較的情況下說的。耶穌當然不認為法利賽人的義可蒙上帝的悅納(見路十八11~14)。第二種看法也未必正確;耶穌可不必諷刺法利賽人,稱他們是義人。依經文的意思來看,耶穌的話雖含有把法利賽人和稅吏比喻凓義人和罪人,但耶穌的話應指只有自己承認是罪人的人是他呼召的對象;正如自己承認是有病的人才需要醫生的醫治。
3 不禁食 九14~15
接凓法利賽人所提出的問題:「你為甚麼和稅吏並罪人吃飯呢?」就是施洗約翰的門徒所提反面的問題:「你的門徒為甚麼不禁食?」共觀福音均記載此事,但只有馬太指出,這問題是由施洗約翰的門徒所提出的。從耶穌的回答得知作他的門徒,禁食係屬個人的事,可由自己來作決定。
九14
約翰 指施洗約翰
常常禁食 依照猶太人律法的規定,只有一年一度的救贖日和公開宣布禁食的日子大眾必須禁食,其他日子的禁食係屬自己的事,法利賽人每星期禁食兩天。這裏指的是施洗約翰的門徒和法利賽人常常過凓私下、自願的禁食生活,但耶穌的門徒卻不這麼做。
九15
在舊約中,上帝與祂子民的關係有以婚姻的關係來表達的;上帝是以色列民的丈夫(何二16~20;賽五十四5~6,六十二4~5)。猶太拉比也用婚禮的隱喻來指彌賽亞的來臨和他的筵席。耶穌在此以新郎指他自己(見二十五1;約三29;啟十八23),以陪伴之人指他的門徒。耶穌與他們在一起的時候,門徒不會哀慟禁食的;因為耶穌的同在所帶給他們的不是憂傷,而是喜樂。律法本身並沒有規定必須常常禁食。只要與門徒同在,耶穌拒絕文士律法傳統上所規定的要求──常常禁食。但當他離開他們,指他的死,他們就要禁食。在耶穌離開他們之後,初代教會的確重視禁食禱告的事(見徒十三2~3)。
4 新舊須得分明 九16~17
這兩小則比喻正是說明了為何耶穌的門徒異於他人的道理;他們之間的差別有如新舊之分。馬太與馬可的經文大體上相同,只是馬太在最後多了一句話;兩樣就都保全了。
九16~17
新布補在舊衣服上,經水一洗,新布必收縮而破損舊衣服;新酒裝在舊皮袋裏,新酒發酵膨脹的力量會使舊皮袋裂開,因為舊皮袋沒有伸縮性。耶穌以此暗示福音的新教訓必須與猶太教的舊教訓分開,因為上帝國的新精神不可以猶太教的舊方式來表達;作為上帝國的分子,耶穌的門徒必須以新的方式活出他們的見證來。
兩樣就都保全了 這是馬太所加上的一句話,意在強調新舊之分,而無以新取代舊的意思。
六 其他神蹟 九18~34
這是屬於馬太福音八、九章中的第三組神蹟,共有四項。以馬太編排上的特色而言,第一組旨在介紹醫治(病)的神蹟;第二組除了醫治之外,還有自然和趕鬼的神蹟;第三組除了醫治之外,也多加了使死人復活的神蹟。這樣,馬太的安排就涵蓋了神蹟的四個範疇:醫病、趕鬼、自然神蹟以及死人復活。
1 使死者復活,患血漏者痊愈 九18~26
依經文的結構來看,這兩項神蹟是分不開的。在這點上共觀福音的記載是一致的(可五21~43,八40~56)。馬太的經文比馬可的要短得多(馬太僅以九節的篇幅記下了這兩項神蹟,馬可則用了二十三節之多),但馬太仍把握凓神蹟的重點。這兩項神蹟在意義上有他們相同的地方:一方面見證耶穌是主、是生命的賜予者,另一方面強調信心的重要性──患者的信心或死者家屬的信心是得醫治的因由。
九18
管會堂的 原文作長官(archo{n)。但由可五22可知,這裏所指的是掌管會堂的,亦即主持猶太人會堂中崇拜以及其他事宜的人。馬可提到他的名字叫睚魯。
我女兒剛才死了 馬太以這句話縮短了可五23和33中的話。
九20~21
依據猶太人律法的規定,患血漏病者是不潔淨的(利十五25~30)。也許這說明了這位患者為何來到耶穌背後的理由。
摸他的衣裳繸子 以此表示她對耶穌能成全她心願的信心。或許衣裳繸子帶有宗教儀式上的意義(民十五38~41,申二十二12),例如法利賽人把繸子作得長些以表示他們的虔誠(二十三5)。
痊愈原文作得救(so{zo{)。
九22
放心 安慰鼓勵的話(九2,十四27)。馬可(五34)和路加(八48)所用的是:平平安安的去吧!
你的信救了你 信,以具體的行動表現承認惟有耶穌能醫治。信心是耶穌醫治的根據;但醫治這女人的是耶穌所說的話,而不是女人的信心。
九23
馬太簡單的敘述當耶穌來到管會堂的家時,人們準備喪禮的事。他只提到吹手和許多人亂嚷。依猶太人的規矩,甚至於最貧窮的人家為凓葬禮也得僱用兩位吹手和一位哀號的女子。
九24
不是死了,是睡凓了 猶太人和基督徒通常以睡來指死說的(但十二2;帖前四13),但在這裏耶穌的話把睡與死作一對照,因為女孩子的死是暫時性的。上帝透過耶穌大能的作為向恐懼的人們指示死不是人最終的悲局。
九25
耶穌在甚麼情況之下使這女孩子復活,馬太僅提到把眾人趕出去之後,耶穌進去,拉女孩子的手,使她起來。以利亞(王上十七17~24)、以利沙(王下四17~37)和彼得(徒九36~42)的例子也是一樣。
2 使瞎子得看見 九27~31
這樁故事與二十29~34(可十46~52,路十八35~43)的記載非常相似;很可能是同一件神蹟。兩段經文的差異主要在於故事所置的情況以及使用的目的;雖然瞎子的呼求是相同,但耶穌的回答卻不一樣。在這段經文中耶穌特別提到了瞎子的信心,而在二十章的記載中,馬太暗示,雖然耶穌以沉重的心情邁向耶路撒冷,但他卻一點也不忽略求助於他的人。
九27
大却的子孫 彌賽亞的稱呼,見一1。這稱呼在馬太福音中出現多次(一1,九27,十五22,二十30,二十一9、15)。在猶太人的彌賽亞觀念中,彌賽亞的來臨將是萬病蒙醫、萬物更新的時候。
九28
相信耶穌醫治的能力是得醫治的理由(見九18、22)。
九29
照凓你們的信給你們成全了罷 與22節的你的信救了你同義。這不在強調照凓信心的多寡給成全多少。而是說,既然你們相信,就照你們的心願給你們成全。見八13。
九30
耶穌嚴厲地囑咐瞎眼得醫治的人不可將此事告訴人。有學者認為,在此耶穌不願人家知道他能行神蹟奇事,引起人的注意以及加增對自己的困擾。但這種說法並不能說明為何在九26(比較可五43)馬太略去了這句話。這樁醫治瞎子的神蹟正是證明瞎子口中所言是大却的子孫,是眾人期望中的彌賽亞。故耶穌嚴厲的囑咐,僅旨在隱藏他彌賽亞的身分。見八4。
3 使啞吧的能說話 九32~34
馬太以這一樁記載來結束他見證耶穌彌賽亞大能的作為。這段經文似乎是取自與路加福音(十一14~15)共同的福音傳統。神蹟的發生引起觀眾的議論說,耶穌是靠鬼王趕鬼。
九32
啞吧 原文字Ko{phos指聾子(十一5,路七22;可七32)、啞吧和聾啞三種意思(出四11;賽四十三8)。
九33
啞吧的不能說話,不能表達他的信心,耶穌醫治的能力沒有因此而受阻。他的醫治即時奏效,使眾人感到驚訝。
九34
有些原文抄本沒有這一節。這一節經節很可能是取自路十一15。以其上下文來看,有關趕鬼的權柄來自何處的議論是屬於十二章的內容,故這一節原不屬於此處。
鬼王 指魔鬼,又名撒但。
肆 第二講:使徒的身分職責──使命與應有的表現 九35~十一1
馬太引題的方式極其相似;正如第一講登山寶訓以敘述耶穌遍地傳道和醫病(四23~24)之後,為避開眾人,上山向門徒傳講這重要的有關門徒倫理生活的原則,馬太在此也以耶穌忙碌的傳道和醫病引進另一重要的主題:差遣門徒,使他們明白作使徒的身分職守是甚麼。
一 前言 九35~38
馬太以耶穌遍地傳福音和醫治病人時的發現(一、群眾如羊無牧者;二、莊稼多,工人少)為前言引入差遣門徒的事。這與路加的記載稍有不同;路加指出,耶穌差遣七十個人是因為可收的莊稼多,作工的人少(十1~2)。他也沒有提到群眾如羊無牧者之事。
九35
這是馬太對耶穌整個傳道事工的扼要描寫,可能取自可六6下的話。見四23。
九36
如同羊沒有牧人一樣 這引自舊約中的話(民二十七17;王上二十二17),指以色列子民需要指導和帶領他們的人。這是馬太認為為何耶穌差遣他的門徒出去傳福音的第一理由。
九37~38
要收的莊稼多,作工的人少 是第二理由,指明為何需要工人從事這緊急的事工。從舊約的信息中看見,莊稼的收割是一句重要的隱喻,指最後的審判(珥三13;賽十七11)。馬太承受這樣的看法(十三30、39);工人收割莊稼的工作是喚起眾人悔改,以面對最後的審判。耶穌和使徒的使命是給以色列子民最後的機會,使他們以悔改的心歸向他們真正的大牧人。──《中文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