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的背景以及其属灵的意义是什麽? 《诗篇》第三十篇是大卫献殿的时候,作这诗歌。大卫时期,圣殿还未始建,「献殿」的意思何解?本题诗更准确的说法应该是:「大卫为献殿的时候所作的诗」,大卫作这诗是以信心望着那献殿的日子来到而作的。大卫犯了数点以色列人的罪,而惹神怒气,使以色列人遭受瘟疫之灾,伤亡惨重。大卫在神停止了大瘟疫之後,在阿珥楠的禾场上为耶和华筑坛献祭,且蒙神垂听後而作的诗篇(撒下二四1~25,代上二一18~20)。神既接受了大卫所献的祭,大卫就称那地方为「耶和华神的殿」,日後亦成为所罗门建圣殿的地方。直到今日犹太人举行献殿节的时候,还是诵读此篇。 这篇是大卫病愈谢恩的祷告。在这篇诗中,大卫的赞美有起承转合四个阶段。首先,他以尊崇神开始,因为神曾提拔了他,医治了他,把他从阴间救上来,使他存活而感恩;并且他呼吁会众与他一起来赞美神,因为神的怒气不过是转眼之间,恩典乃是一生之久。接着,他承认,在环境顺利时,自以为「永不动摇」,於是神向他掩面,以致管教来到。然後,他又对神恳求,因他若被害与神无益,因此求神应允怜恤。最後,神已使他的「哀哭变为喜乐」,「麻衣脱去」,并「披上喜乐」,好叫他歌颂称谢不住声。 本篇最值得我们注意的,就是大卫患重病,获神拯救痊愈,发出感谢之声。请注意这医治之歌,他呼求「耶和华阿」或「耶和华我的神啊」共八次,说出他是以迫切的心祷告,祈求神的医治和怜悯;他三次用了「曾」,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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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神「曾」提拔他
2. 神「曾」把他的灵魂从阴间救上来
3. 神「曾」施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