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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逃城……可以逃到那里」 ── 「逃城」希伯来文名词是 מִקְלָט,这个字音译是 miqlat;其字意为「避难所」,「收容所」。这字的字根有「接纳」丶「吸收」的意思,就是「接纳逃亡者到自己的地方」或「庇护」丶「藏匿」的地方。「逃」希伯来文动词是 נוּס,这个字音译是 nuwc;其字意为「逃离」,「逃跑」。各支派分给利未人的四十八座城之中,要分出六座城作为逃城。这六座逃城 ── 三座在约但河东,三座在迦南地,乃是作误杀人者的避难所(民三五12)。从它们的分布情形来看,无论人住在那一区,不必走太远,就可以到达离他最近的「逃城」,而不容易被报仇的人追上。据说在旧约,为了帮助逃亡者,以色列人每年都要维修保养通往「逃城」的路,并设置清楚的路标;,还要委派人陪伴逃亡的人。若有可能,他们要安排有人去安慰那些追上逃亡者的「报仇人」。
2. 「误杀」 ── 希伯来文是 רָצַח,这个字音译是 ratsach;其字意为「杀」,原文并无「误」此字。根据本章信息,这里的杀人者并非是蓄意杀害人,而是无心不知不觉的杀人,也就是当事人不能事先防范的「误杀」事故。「报仇人」是指死者的至亲,想为死者复仇。杀人者通常被「报仇人」追杀。然而个人复仇的行为是不合法的,因为杀人者需经通公正「审判」(原文字意为律例,公义)的程序,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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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案件不能私了
(2) 需经过审讯
(3) 依据见证和证据
(4) 由审判官下达公正的判决
神设立逃城,其属灵的意义是什麽? 有关「逃城」,值得我们深思的,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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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它们的性质 ── 「逃城」是旧约律法中隐藏的恩典,乃是显明祂的爱与公义在此得到平衡,使信祂者,不至灭亡;也是人的权利与义务两全,使人逃进基督里面,得赦免,保护,与平安。
2. 它们的目的 ── 「逃城」是为误杀人的人而设的避难所。「逃城」对今天的基督徒来说,乃是预表基督耶稣作了我们的避难所(来六18~19)。我们惟有在基督里面,才能得救恩的赦免和保护,因祂庇护那些凭着信心逃到祂那里的罪人(罗八33~34)。
3. 它们的位置 ── 逃城分布约但河的东西两域,各为三座,为使要逃往「逃城」的人,在一天之内一定可以逃到「逃城」。这表徵救恩的便利,每个人都有机会得着基督的救恩。
4. 它们的规例 ── 误杀人者可在其中得到保护,待在任大祭司死时重获自由。这是预表到基督死的时候我们才得释放。所以进入「逃城」就是进入基督的死里。就逃城说,我们是逃避。就基督的死说,是我们的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