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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光」 ── 希伯来文是 אוֹר,这个字音译是 'owr;其字意为「照亮」,「光照」,「照耀」。《出埃及记》二十五章31~40节已详细描述作金灯台的样式。这金灯台看起来像有七个枝子的树。这七盏灯是指金灯台树干左右两旁的顶端旁各三盏,中间一灯盏,一共七个灯盏。神吩咐摩西点灯的时候,七盏灯都要向金灯台前面「发光」。这样的安排提醒我们,就是我们的事奉要进入生命的光中,也要活在光中,并为主「发光」。按着属灵的意义来说,金灯台和七盏灯预表基督与教会;七盏灯上的油则代表圣灵。这表明教会中的事工需要圣灵的充满,并且一切都是依据基督生命的光,而使祂的荣耀藉着教会得着彰显。此外,帐幕中有亮光是因祭司常常点灯,确保灯不熄灭。因此,在教会里丶或在个人身上,愿我们就好像点灯的祭司,而让每一度的「发光」,都是为着见证丶荣耀基督。
2. 「摇祭」 ── 希伯来文是 תְּנוּפָה,音译是 tᵉnuwphah,有上下摇动或来回摇摆的意思;英文名 Heave Offering。旧约圣经提到在耶和华面前献「摇祭」有十九次,主要是下列几种的场合,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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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献平安祭时(利七30)
(2) 祭司承接圣职时(利八29)
(3) 患麻风病者行赎愆祭时(利十四12)
(4) 五旬节献初熟的庄稼时(利二三11)
(5) 逾越节的第2天献祭时(利二三20)
(6) 疑妻子不贞时而行疑惑的素祭时(民五25)
(7) 拿细耳人离俗归主献祭时(民六20)
(8) 利未人承接圣职时(利八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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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要代替以色列头生的(11节)
(2) 从以色列人中分别出来,而归给神,专作事奉神的事工(13节)
(3) 要准备进去办会幕的事(15节)
(4) 得着洁净之後,实际去供职(21节)
利未人开始事奉神的年龄为什麽不同? 旧约圣经三次提到不同年龄的利未人,开始在会幕或圣殿中任职,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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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三十岁(民四3)
2. 二十五岁(民八24)
3. 二十岁(代上二三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