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每日灵粮/新约一年一遍

读经:启十一

主题:作主见证

钥节:
我们要使我们那两个见证人,穿着毛衣,传道一千二百六十天。他们就是那两棵橄榄树,两个灯台,立在世界之主面前的。(启十一3~4)

重点:
我们也许要问,这两个见证人是谁?解经家们的意见分歧。圣经即然没有提及这两位见证人的名字,在此我们也不想猜他们的身份。这一段(3~4节)为一确定的是,不论世人是如何的叛逆,甚至反对神到了外邦人践踏圣城的地步(2节),神还是兴起两位见证人,来改变人向神的态度,使人在神的面前不再刚硬,而寻求祂。这两个见证人身穿麻衣,表明脱离了世界的影响来传道。他们有如两棵橄榄树,充满圣灵,为主作工;又如两个灯台,在世界之主面前,为主发光。无论敌基督有多可怕,他们传神的话,忠勇无惧的和它们争战。他们活的时候,没有一天停止向人作见证。他们死了以后,仍然是作神的见证。所以等到复活的大能在他们身上显出来的时候,连罪人也不得不归荣耀给神(13节)。

默想:
不论世人是如何的叛逆,刚硬,我们是否也天天向人作见证呢?

祷告:
得胜的主啊!愿我们天天作你死而复活的见证人,忠诚无惧地传扬你。

诗歌:众人涌进主的国度

肯培(Thomas Kempis, 1380~1471)是以编写《效法基督》(Imitation of Christ)而闻名于世。他生于德国,活了九十多岁,一生与主交通、写作、抄写。他把圣经重头到尾抄写,一共抄写了四遍。他的《效法基督》很帮助人,诗人牛顿在奴隶船上,飘洋过海工作的时候,就是读了这本书而得救。这首诗歌是效法《效法基督》的结果。原来有人根据书中第二册《内在的生命》第十一章「少有愿意爱主十架」中的片段,重新用英文诗的体裁发表;最后倪柝声将这首诗歌介绍到中文世界来。这首英文诗是「印度之兵」艾梅可(Amy Carmichael)的最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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